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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有龙栖山、天宝岩、闽江源、君子峰、峨嵋峰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宁化牙梳山、三明格氏栲、三明市罗卜岩、尤溪九阜山、大田大仙峰、清流莲花山等6个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其他各类特色自然保护小区711个。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53.7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3%。
呵护好三明生态“绿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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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三明的生态环境比喻成一个健康活力的青年,那自然保护区就是他的生态之肺。自然保护区在空气净化过程中作用发挥着重要作用。得益于我市大面积的自然保护区,过去的一年,三明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9.2%,全省第一,将乐、泰宁、建宁、明溪、清流、宁化、大田等7个县空气质量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前十名,数量全省第一。
今年,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纳入2019年监督议题,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调研,督促政府切实呵护好三明的生态“绿肺”。
3月4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带领下,对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察看了永安天宝岩、将乐县龙栖山、泰宁峨嵋峰、建宁闽江源等四个国家级保护区。为增强视察调研针对性和真实性,调研组不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跑现场。而是邀请自然保护区内涉及行政界的镇、村干部代表参加政府汇报座谈会,走访保护区内群众,深入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谈,“零距离”座谈,“下马观花”。调研过程中,调研组重点围绕保护区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山水林田湖项目实施推进,以及环保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掌握我市自然保护区尤其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做好准备。
调研了解到,自1980年我市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福建省三明莘口格氏栲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市自然保护区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类型单一到全面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效明显。全市现有各类特色自然保护小区711个,是拥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数量最多的设区市,基本建立保护类型齐全、分布合理的森林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
“自然保护区保护了全市辖区内80%以上的陆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和70%以上的典型森林生态植被类型,为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南方红豆杉等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和繁衍提供了栖息地,黑熊、云豹等一些濒危少见物种得以‘重见江湖’或有踪可寻。”市林业局领导介绍。
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三明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各地保护区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把“自然保护区面积”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全市目前共建成自然保护区科普宣教中心13处,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资源教育优势得到重视发挥。”“各地的生态产业不断发展,像明溪君子峰打造观鸟摄影产业,三元格氏栲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将乐龙栖山发展森林体验和休闲康养产业,这些都给当地农户带来了不少收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当前我市自然保护区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余梦华委员指出,从调研情况看,保护区宣传力度不够,自然保护区及不同功能区的四周边界上树立的界桩标识不清、密度不够、位置不明显。特别是保护区进出口、社区村庄、与生态开发、休闲、旅游相结合的实验区等区域,界碑、警示宣传牌等设施设置不醒目、不规范,缺乏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的提示,没有起到较好的宣传引导作用。他建议,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认真按照《条例》要求,重视保护区内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之间的警示牌、界碑界桩等设施建设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方式,把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等,不断向社会、保护区周边群众作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保护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并成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
龚祖清委员接着余梦华委员的话题继续补充,部分干部群众、一些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居民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模糊、保护意识不强,畜禽养殖、水电站等违规问题长期存在。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报批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严肃查处各种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对当前我市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水电、旅游、养殖等有关问题要强化执法查处力度。
郭颖委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但目前我市自然保护区内居住人口较多,全市11个保护区内现有人口14677人,其中核心区72人,缓冲区1431人,实验区13174人。近年来改变当地居民“靠山吃山”传统经济来源的替代措施不足,保护区里的集体林、自留山的补偿过低,使得生态资源保护与群众的生产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他认为,当前要要积极向上争取移民搬迁、林权赎买等政策支持,优先赎买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集体商品林和毛竹林,解决保护区集体商品林和经济林等权益纠纷。科学合理制定搬迁补偿措施,构建长期稳定的生态移民保障体系,确保居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胡启灿委员提出,近五年来,全市各自然保护区共与省内外高校开展科研项目协作11项,大部分研究成果不归保护区所有或者共有。科研成果不明显,难以转化为生产力。他认为,相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保护区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的管理,对其他单位和科研机构进入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和调查活动取得的成果,应要求归属自然保护管理机构享有或共同分享。
经过认真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积极营造自然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科研投入与成果运用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如在规范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方面,要切实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合理开发自然保护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外围周边地区的特色资源,要创新开发新颖有特色的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真正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呵护好三明生态“绿肺”,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张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