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明人民政坛 > 2019年第3期

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2019-07-22 16:22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徐 泳

  今年是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5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的嘉年华。如何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起来,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将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必做的一项实践课题。

  3月25日,栗战书委员长指出,要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这是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时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要求把评估结果运用到执法检查中去,进一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众所周知,自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的40年来,监督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正成为各级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在这进程中,笔者认为有几个时间节点和事件是很关键的:第一是1978年改革开放,随后地方人大纷纷设立了常委会,使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人大监督有了组织上的保证;第二是邓公92南巡后,地方人大不断探索,创新和实践各种监督方式方法,推动了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第三是2006年监督法出台,总结了以往监督工作的经验和成果,使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在这进程中,我们也不能忘记这些大事:82宪法通过并公布施行;选举制度逐步完善,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实行普遍差额选举、实现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还有2004年省委、市委先后召开的全省、全市“人大工作会议”。

  回顾这65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可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这为人大行使职权、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同时,各级人大努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亮点频仍,成就斐然,人大监督工作有了空前进展。

  比如,执法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一种方式,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的地方人大,后来全国人大把这一监督方式制度化,1993年制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2006年的监督法又对其作出更为全面细化的规定,使执法检查工作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再比如,地方人大创立的“审议意见”形式,监督法也把它上升至半约束性的文体,要求承办单位研究处理;还有就是改进审计监督、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运用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上下级联动等多种方式,推动了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取得很好的监督效果。

  事不避难,志不求易。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大工作已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就显十分必要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从实际的情况看,因为观念问题,以及一些制度保障不到位、一些程序不明确,使我们还有很多刚性方式还没有启用,仅拿曾经启用了的罢免、撤职来说,也是很“宅”,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就更难了。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优势和作用,让人大监督强起来,是我们目前应该思考的问题了。

  而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做到正确监督,使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程序进行;二是要紧紧围绕大事、要事,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制度,实行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具体来说就是要在依法监督上再发力、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上再发力、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再发力,并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放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上、放在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上、放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上、放在增强实效完善监督机制上。

  进入新时代,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监督程序更加完善,监督形式更加丰富。应该说,人大监督的潜力、空间、意义还很大,人大可以大有作为。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注意克服形式主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做到每一次监督都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相信:人大监督越有力,人民越有获得感。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