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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铮铮誓言 拳拳我心

2019-09-11 10:23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丁 哲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正式确立。2016年1月日,宪法宣誓制度正式实行。全国各地纷纷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作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有幸见证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的历次宪法宣誓活动。激动之余,更多的是震撼。2016年1月21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部分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时隔8天,1月29日,三明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了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我市人代会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这个令人难忘的瞬间,必将载入三明人大工作史册。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实现宪法宣誓制度载入宪法的历史飞跃。

  2018年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新闻媒体的见证下,在高悬的国徽下,身着正装,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这75字铮铮誓言,却宣告着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的忠诚、对人民的承诺。这一刻,不仅宣誓人深受教育和激励,现场所有人也随之精神振奋,内心受到强烈震撼。作为具体组织宪法宣誓仪式的工作人员,我有幸现场见证了这一里程碑式的神圣时刻,心情无比激动,更加深刻感受到宪法的威严与厚重,感受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带来的制度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权力运行的依据和基础,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法律贵在实施,作为最高法的宪法同样需要得以实施,才能彰显其最高权威。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作为宪法实施的重要形式,既是确保宪法权威的基础,也是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庄严承诺。宪法只有得到所有公民,尤其国家公职人员的敬畏、遵守和信仰,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才能真正体现其权威和效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宪法宣誓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宪法意识的日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自觉尊崇宪法,忠诚履行宪法义务,宪法在全国范围内会得到更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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