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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侧记
林 芳
建宁是闽江的正源头,县内溪河总长1005.9公里,主要溪河有13条,山涧汩汩清流,汇聚闽江千里滔滔。为守护好建宁的碧水清流,建宁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确定为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未雨绸缪制定计划
4月3日,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筹备会,组建了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县政府有关工作机构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并抽调3名熟悉业务,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基层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结合建宁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了详尽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合理安排检查的步骤、时间和方法,确定各检查人员职责,筹划部署执法检查。同时,在执法检查前,组织检查组成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解读相关政策、业务知识,了解当前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态势,不断提升了执法检查组成员的法律法规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为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好充分准备。
多种方式开展检查
4月9日至23日,执法检查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建宁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鑫锦宏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上黎明一生态牧场、华新食品有限公司、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富强石材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结合暗访、走访当地群众、与基层代表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进行细致深入地检查,准确全面掌握大量的“一手资料”。检查组围绕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县垃圾填埋场、县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收集口及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进一步了解了水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委托黄埠乡、客坊乡、黄坊乡、伊家乡等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了本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检查组全面了解情况提供详实资料,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做好充分准备。
针对问题提出建议
通过“立体式”检查,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建宁县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清水蓝天、执法大练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小水电生态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县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目前全县省控交接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监测达标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Ⅱ类标准,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水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组在肯定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我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在检查城区排污情况时,河东社区的群众向检查组反映“一到下雨天,社区到处是黄泥水,积在路面上,行人、车辆根本没办法通行,严重的时候还会倒灌到路口的菜市场里去”。检查组通过调研了解到,城区的排污管网系统不完善,部分污水管道设施陈旧、管径偏小,有些节点阻塞严重,导致管道排水不畅,积水泛滥。另外,检查组还发现一些居民小区没有配套统一规划的集中式排污总管,仍然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为此,检查组建议,要强力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现有管网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对老旧城区的管网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打通堵点,修补漏洞;对新的居民小区要提前做好规划,统一接入集中式排污总管;对工业园区的企业排污情况要不定期开展督查,尤其要对污水排放、垃圾倾倒等进行严格管理。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输送效率,切实打好城镇污水处理攻坚战。
在对全县工业企业检查时,检查组发现: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投入不足,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乡(镇)的笋制品加工企业污水、废气乱排滥放现象突出,导致河流水质污浊,气味难闻。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提出建议: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做好、做足“闽江源生态建设与保护”大文章;要加快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节能环保型企业,推动全县产业转型升级;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实现产业集群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要不断完善水环境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排污口的排查和监管,实现在促进经济发展中保护水环境,在保护水环境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检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时,检查组发现,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意识淡薄,大部分农村饮用水源地缺乏统一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管理部门权责不清,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都相关、全无责”的状况。有些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够科学,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还有农田、住户、公用设施等,直接影响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水源水量不足、水质浑浊等问题。检查组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饮用水工作,要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头等民生大事来抓。有关部门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面排查污染源,坚决清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要加强技术支持和管理维护,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监管能力,有效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认真审议督促落实
5月30日,建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分组审议对报告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了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审议时指出,生态优势是建宁发展的第一优势,绿色是建宁发展的底色,我们一定要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多管齐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检查组就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要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水资源;严格执行“河(湖)长制”,防治水污染;积极稳妥推进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抓好中小河流疏通和综合整治等。
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任重道远。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助力守护建宁的碧水清流——闽江正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