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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2021-09-01 15:0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召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座谈会,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地方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 

  2021年7月30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合在京召开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关于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批示和讲话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对推动地方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作出工作部署、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首先传达了栗战书委员长关于推动地方人大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批示和讲话精神。栗战书委员长强调指出: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是党中央明确交给地方人大的重要任务,也是人大的法定职责,全国人大要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全面落实中央规定。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二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三要依法加强债务管理。 

  史耀斌指出,中办印发的《意见》,是2015年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又一份重要文件。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栗战书委员长批示和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意见》制定出台的重要背景和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意见》作出的重要部署、提出的重要任务和明确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郭庆平总结了近年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支持协助下,扎实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情况。他强调,做好新形势下人大财经委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增强能力建设,筑牢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基础。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就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支持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开展审查监督工作,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规配合做好本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各项审查监督工作。 

  审计署副审计长王陆进就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对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项目中,进一步聚焦重点,依法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监督。 

  辽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和河北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河南省审计厅等8个单位负责同志作会议交流发言。 

  各地同志在发言中表示,要按照中办印发《意见》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要严格依照预算法等法律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党中央明确交给地方人大的这项重要任务完成好,把这项重要法定职责履行好;要认真把握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细化完善预算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政府债务的内容,健全政府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结合审计职能定位和地区实际,持续跟踪监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加大政府专项债务审计力度,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政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 

  从视频会上了解到,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出台《意见》具体实施意见。为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查批准年度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中,将进一步把地方政府债务作为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同时,还将与进一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改革的政策集成和效果集成。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朱明春,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汪康,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夏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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