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快讯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21-11-06 15:4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潘东升,男,汉族,福建平潭人,1964年9月出生,生前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员。2021年9月25日,潘东升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在重要会议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7岁。从警37年来,潘东升同志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将毕生精力和全部心血都献给了公安事业,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谱写了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生命赞歌。

  2021年10月,省委追授潘东升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为了进一步学习弘扬潘东升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和激励全省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建功立业,省委决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
  一、学习潘东升同志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质。潘东升同志把“永葆对党的无限忠诚”奉为一生的执着信念和动力源泉,入党25年来,他始终铸牢忠诚警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引领广大民警把“对党忠诚”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巨大热情。他在危急关头敢打敢拼、毫不退让,每逢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急难险重任务,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直至生命最后一刻还奋战在疫情防控、重大安保工作一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潘东升同志那样,始终坚定理想信念,铸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灵魂,努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二、学习潘东升同志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潘东升同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全力攻坚民生服务堵点痛点难点,先后推出落户“零门槛”“证照分离”等一系列便民利企措施,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公安审批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占比超97%。他扎实推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创新建成合成侦查中心、合成情报中心,福州市“两抢”发案数大幅减少并全部破获。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潘东升同志那样,坚持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学习潘东升同志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潘东升同志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认真研究把关每一起大案要案,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总体战果位居全国前列,福州市刑案总量实现连续六年下降,治安状况满意度位列全国36个大中城市前五名。今年9月,我省发生新冠肺炎本地疫情以来,他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带领全警上下齐心合力服务疫情防控,为确保福州市疫情“零发生”作出积极贡献。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潘东升同志那样,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不怕困难、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光荣使命。
  四、学习潘东升同志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潘东升同志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强警,在全省首创接处警“首接首移责任制”,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打造“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福州智慧公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他创新推动“数字福建”电子政务总体设计,助力“数字福建云平台”“金财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为推动数字福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潘东升同志那样,主动回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新考题,弘扬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奋力进取,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更大突破。
  五、学习潘东升同志廉洁奉公、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潘东升同志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他恪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大力推动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明警纪、纯洁队伍。他注重家风建设,反复告诫家人绝不能打着他的旗号找人办事帮忙,别人送的东西一律不能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潘东升同志那样,严于律己、修身齐家,干净做人、清白做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弘扬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潘东升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积极投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