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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05-10 15:01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4月11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张知通带领调研组,对我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宁化县、永安市、三元区,实地察看部分企业、人资源市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宁化县、永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与部分市人大代表、企业从业人员交流座谈,深入了解我市就业促进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促进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2020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9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1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8万人,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至202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64%,控制在年度目标5.0%以内。

  (一)促进就业政策逐步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判全市就业形势,专题研究就业促进举措,确保经济与就业协调增长。二是制定稳就业政策。连续出台应对新冠感染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先后印发实施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十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三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是稳定市场主体。实施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稳外资稳外贸、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等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减税降负稳岗行动,推动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就业岗位扩量提质。

  (二)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证照联办”和帮办代办,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2020年以来,全市新增企业1.94万家,从业人员10.99万人。二是加强创业扶持。加大公共创业平台培育力度,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建设。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基地,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成功列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三是提高就业服务能力。依托“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求职招聘平台,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机在手,就业服务全实现”便民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政策、管理、服务精准对接,提高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三)重点群体就业稳步推进。一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大力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促进多渠道就业。 2021年,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就业率分别为91.88%、95.51%、98.42%。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十二条措施等政策落地。2020年以来,全市60岁以下退役军人就业率达99.8%。三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全面实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奖励、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四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提升农民就业创业实力。同时,通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数据库跟踪管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等措施,推动困难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四)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强。一是加大实训基地建设。2020年以来,先后争取1.55亿元专项债券、27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和600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推进三明职业中专学校、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和三明市第二高级技校的实训大楼、实训基地和实训设施等项目建设。二是深化职教改革。出台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协同推进产教融合新机制,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二元制”人才模式改革共建“产业学院”。三是实施提升工程。制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就业促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就业形势总体比较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就业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政策知晓度不够高宣传手段较为单一,就业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的企业和群众对就业创业的优扶、参加技能培训的补贴、奖励政策知晓不多。二是部分政策难以兑现。存在标准过高、操作性不强、申请要件繁琐等问题。如,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要求对新招用的人员必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而这些群体多数属农村进城自主创业,缴纳农村养老保险无法享受政策。三是政策联动合力不足。就业政策涉及多个部门,领域多、覆盖广、跨度大,既有长期的,也有临时的,部分政策集成度不高,尚未形成有效合力。如,“绿色金融·青创保”等青年创业担保小额贷款产品,与贷款贴息政策融合度不够,无法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二)就业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人岗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日益上升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调研了解,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工业企业停减产面较大,至3月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停减产508家,停减产面达29%,导致潜在失业加剧,全市有近60%的企业反映招工困难。一方面,受区位因素影响,在同等劳动强度下,收入差别较大,造成我市新生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外流,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存在“人才难求”等问题。如:2021年,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本地就业率分别为16.04%、13.6%、9.3%。调研中多数企业反映我市一些经济开发区位置距离城市偏远,生活、娱乐、教育等设施配套不到位,影响了企业招工。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失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水平不高、求职心理预期较高,在就业市场中竞争力较弱,特别是年龄偏大又未经技能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企业招收愿意低,“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并存。

  (三)就业服务保障有待加强。一是就业服务基础仍较薄弱一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力量不足,设施设备不完善,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有待提升,服务功能不健全,只能重点提供信息登记、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创业服务项目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人力资源机构小、散、弱,聚集效应、品牌效应不明显,对就业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是适应新就业形态存在差距随着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各类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用工方式更加灵活多样,法律关系呈多元化,纠纷风险持续增加。传统就业模式下的劳动标准、就业服务机制、监管制度、社会保险政策、就业相关登记统计制度等,不能有效服务新业态的发展。如,针对直播、短视频、社交软件等进行商业活动人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相应的就业管理服务、用工制度和社保政策等还需完善。三是劳动权益维护还需加强。公平就业环境有待优化,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就业歧视,部分用人单位招录未婚未育女性和残疾人意愿低,有的对年龄和学历的要求远超岗位实际需要,就业歧视违法成本低,劳动者维权难。

  (四)职业培训有效供给不足。一是职业教育基础薄弱。部分职业教育机构师资力量不足,基础能力建设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无实训基地或实训设施简陋,没有条件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如,目前三元区已批职业培训机构21所,实际开展就业培训的机构不足三分之一,且机构的场地和培训教室较小。二是职业培训针对性不强。职业院校培训专业设置不够科学,不能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和劳动者就业需要等,合理设置、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训内容;培训覆盖面还不够广,未能有效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专项培训,影响整体就业提升。截至目前,全市下岗失业人员28493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940人,占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20.85%,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培训需加强。三是不够重视就业观念教育。教育引导正确择业观念不够,一些陈旧的就业观念难以消除,部分大学生认为只有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才算有正式工作,择业期望值过高。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就业既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又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落实就业政策。一要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通过图解、微课堂、动漫等方式,让就业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同时,政策宣传进校园、进基地、进园区、进社区,扩大就业政策知晓面,让社会各阶层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创业者和求职者的就业自主性。二要及时评估调整就业政策。在政策制定时,将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作为主要目标,综合评估其对就业环境、就业岗位、失业风险的影响。在政策执行时,密切监测政策的就业效应,及时优化调整,确保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绩效考核时,将就业作为重要指标,适度增加权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评估,强化促进就业责任落实。三要推动各项政策有机衔接。要坚持以就业促进法为依据,建立健全财政、货币、金融、产业、贸易、教育、文化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机制,精准开发和选择政策工具,实现同一政策目标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政策工具组合,增强政策的整体效果。四要优化人才就业创业政策。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紧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和激励机制,用工单位要改善工作环境,适当提高薪资福利,重视精神奖励和人文关怀,吸引更多人才、高校毕业生扎根三明,特别是吸引更多明籍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家门口”就近就业创业。

  (二)创造就业岗位。一要着力招商引资。坚持以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拓展就业的空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加重视以商招商,着力引进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同时,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更多的政策支持,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二要着力纾困解难。对当前企业停减产面较大现状,抓紧落实《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拓展“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援企稳岗促就业。聚焦企业在招工难、交通运输、用电保障等最迫切的需求,建立政策工具箱,出台更多升级版、加强版政策。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解决产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劳动者的生活、教育、上下班交通等配套设施,不断优化就业环境。三要着力发展三产。要在发挥三明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加快补齐三产短板,挖掘内需促进就业。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双向发展,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鼓励发展宅经济、夜经济、直播电商等,强化平台经济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更好发挥平台型经济为主的新经济对就业工作的提升作用。

  (三)优化就业服务。一要完善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适应劳动者多层次就业需求和市场变化,构建全市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一张网”数据融合。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用工与就业供需资讯,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优化配置,不断提升企业和劳动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要提升就业服务和管理精准度。加强人社、发改、商务、统计等部门协作,监测经济运行、就业形势、就业质量、失业动态预警、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劳动力流动等,通过共享信息来分析判断就业形势、特点和趋势,精准提升就业服务和管理。三要强化就业法律服务。人社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引导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司法部门要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等相关诉讼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

  (四)提高就业能力。一要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开放性,完善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有关制度。强化政府、园区企业、职业院校协调协作,进一步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要重点推进“二元制”教学模式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互联网+职业培训、“订单式”等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二要增强培训针对性。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引导培训资源向氟新材料、石墨(烯)、服务业等市场急需领域集中,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三要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申办三明技师学院,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层次。四要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相关部门在培训技能时,要增加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内容,倡导劳动光荣,每个劳动者只要通过合法劳动自食其力,都应该受尊重的社会风尚。鼓励自主创业,将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个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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