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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11-10 17:2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920日至2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知通的带领下,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清流县第二水厂、田源乡田口村供水工程、田源乡集镇供水工程、嵩口镇围埔村供水工程,明溪县明源水厂、胡坊镇水厂黄沙坑水库等地察看,入户走访了解农户用水情况,分别召开市、县座谈会,详细了解当前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多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编制规划,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领导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实施。二是工作举措具体有力。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方案的通知》《农村供水保障三类难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将农村饮水保障工作纳入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湖长制考核内容,以及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畴,推进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财政支持机制,创新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向上争取各类农村饮水安全专项和债券资金7.57亿元。

  (二)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抓好规划编制。完成11个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方案编制,10个县级规划方案获批,6个县级可研方案获批,4个县级初步设计获批。二是抓好项目覆盖。11个县(市、区)已全面铺开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总投资约102亿元,已完成投资17.09亿元。沙县、尤溪被列入全省首批10个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县,占全省的1/5三是抓好项目推进。截至9月底,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成投资7793万元,占年度任务97.4%;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完成投资2545万元,占年度任务94.2%,均超序时进度。

  (三)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落实人员配备。压实市、县、乡三级监管责任,全市3330处供水工程,共有管理人员6324人,每个水厂至少配备1人以上管理人员。二是创新管护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123”工作机制,开发并上线运行了“水厂管家”App,推行专业化管理服务,初步建立“建所到乡、运维到村、服务到户”三级运营管护机制,推动管理“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三是加强水费收缴。各县(市、区)均制定出台《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引导用水户树立用水缴费、节约用水意识,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四)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保护区实行源头管控,对饮用水源有影响的项目坚决不批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新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进行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隔离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设施管理维护水源规范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水质监测。落实监测制度,实行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取样监测1次,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取样监测1次,2022年1-9月,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截至2022年9月,抽查“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51个,“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216个,发现“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2个、“千人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4个、“千人以下”水源地环境问题16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供水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工程建设标准偏低。我市多年来虽建设了一批农村供水工程,解决了饮水问题,但受基础薄弱和财力限制,部分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规模小、设施标准偏低,全市目前已建成的3330处供水工程,多为简易的“三池”,缺少净水设施设备,规模化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占96%且相当部分工程老化,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的936处,占近三分之一。二是水源保供能力低。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大部分为“一村一工程或多工程”,大多供水水源单一且情况复杂,主要为山塘、溪沟、山泉等,没有库容调节,“靠天喝水”,遇到极端天气、枯水季节,缺水、水浑现象时有发生,有时甚至不能满足日常用水需求。三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推进难度较大。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网建设线长面宽,向偏远农村延伸建设投资大,运行管理成本高,短期内难以覆盖所有的行政村。

  (二)水源地保护难度较大。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待加快。全市3097个“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完成划定1804个,仍有1293个未完成划定是水源地污染防治难度大。我市农村饮用水源点多面广、地处偏远,水源保护同步监管难度较大部分水源保护地内受水源途经的乡村生活污水农业生产施用农药化肥等影响治理成效容易反复,存在污染隐患是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进程偏慢水源地周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仅依托申请项目扶持力度不够,资金缺口较大,赎买进程偏慢,林权所有者无法及时得到应有的补偿,林农利益与水源保护之间的矛盾较突出

  (三)饮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一是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处理能力低。全市大多数乡镇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施简陋、工艺简单,未达到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要求,水质状况难以保障,特别是百吨以下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多建在陡峭山涧,水源为山涧水,仅采用慢滤池处理,无消毒设施,无防护措施,一些村级供水工程虽有净水设备,但由于管理不善,没有正常使用,导致农村水质检测合格率低,今年以来,市卫健委共完成农村饮用水监测任务数 1180 份,监测合格率为73.81%,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混浊度、消毒剂余量等指标超标二是水质监测能力较弱。我市大多数县(市、 区)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还不能满足饮用水检测要求,有些县检测专业人员不足,检测能力还无法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监测项目的要求。同时,还存在水质监测点位不足、监测频次不够、水质监测覆盖较低等问题,饮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四)建后运管水平有待提升。一是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涉及发改、水利、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但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未形成合力。如,水资源管理和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职能在水利部门,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管职能在生态环境、卫健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管理服务的整体效应难以发挥;发改、水利、财政等部门用于农村饮水工程资金未能整合使用,未能更好发挥资金的效益。二是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管护主体多样。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的管理主体多样,存在乡镇政府、乡镇水利工作站、或外包给个人或公司管理等情况,造成运行管理不够规范,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护水平参差不齐。三是水费收缴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不理想,农民群众安全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不强,大多数村没有正常收取水费,入户水表安装率不高,有的虽有收费,但收费偏低,还不够管护费用。四是管护制度不完善。村级供水工程管理粗放,运行维护经费短缺,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人员或村干部兼任,文化程度低,缺少技术培训,离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和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的要求有差距难以做到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调研组建议:

  (一)加快建设,落实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一是持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质量。加快集中供水发展步伐,完善小型集中式供水,提升水质处理能力,加快后备水源建设,适当扩大规模,补齐季节性缺水短板,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改造,增强供水管理能力,确保偏远农村生活用水需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目标,通过实行一体化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地扩大水厂建设规模,加快相关管网设施改造与更新,尽量将优质供水服务向更多行政村延伸,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三是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要继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认真梳理上级支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相关政策,争取更多专项资金补助。拓展投融资途径,扩大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加强饮水安全水源工程、水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监管,确保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一要加快水源地保护进度。抓紧全面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序时进度完成划定工作。在人畜活动较为频繁水源地,尝试设置隔离防护,创造条件安装监控,解决同步监管难问题。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监管机制,全面管控污染源,做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全覆盖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强化水质处理工作。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鼓励选择先进适宜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净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采取常规净水工艺或一体化净水设施,完善水厂(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保证供水水质安全稳定。要加强水质监测。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县水质检测中心要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集镇供水工程要加强水质化验室配置与人员培训,落实水质监测制度;村供水工程要增加水质监测频率,提高监测覆盖率,及时通报水质状况,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四是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逐步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让群众从保护生态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进程,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更好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森林

  (三)健全机制,充分发挥饮水安全工程效益。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水利、卫健、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农村供水建设管理、水质监测、水源保护、资金统筹等相关工作,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123”工作机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监督、重大事项回访机制,指导督促县级建立日常监管、运行管护、信访处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做到产权清晰,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权利和义务清楚。二是建立管护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产的管理,设立并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维修管护专项资金,及时开展日常养护和设备维护,确保工程长效良性运行。三是建立合理水价收缴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供水水价,加快建立合理的城乡供水差异化价格机制,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村级供水水价可由村按照“一事一议”办法约定收取,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用水户监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达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目的。四要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村级饮用水工程专业化管护队伍,加强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方面的培训,负责水源地保护、制水设备维护、管道巡查、水费收缴等工作,逐步实现管护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四)增强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好12345、“e三明”和省、市、县农村饮水监督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反映农村饮水问题渠道,不断完善常态化排查和监测机制。二是进一步聚焦问题抓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水源供给、“点题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建立好工作台账,抓紧抓实整改工作,落实问题解决,进一步提升群众在用水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宣传科普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饮水安全和节水宣传,制作并发放农村饮水安全卫生手册,普及安全饮水知识,引导农民增强节水意识和饮水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共建农村饮水管护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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