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中心 > 调研报告

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12-27 11:0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9月10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地带领调研组赴宁化县、明溪县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明溪县市民政务服务中心、雪峰镇城南社区、欧起航电商直播基地、侨乡枫桥展示馆、侨益司法保护中心,宁化县归侨侨眷投资项目企业联创精工竹木艺品有限公司,走访慰问泉上华侨农场困难侨眷,听取市、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与归侨侨眷、基层干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我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全市现有归侨3721人,侨眷80424人,其中明溪县侨眷占全市总数67%。近年来,市政府在加强涉侨服务、关注侨界民生、依法维护侨益、凝聚侨心侨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依法护侨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好全市大侨务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新形式下国内侨务和海外统战侨务工作,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推进涉侨工作开展,做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二是建立护侨协调机制。全市以侨务部门为主,涉侨部门协同配合,通过联席会议、日常交流、分析研判等方式,建立涉侨多元护侨工作机制。明溪县制定《明溪县涉侨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19个涉侨部门联动协作的“大侨务”工作格局。三是营造依法护侨氛围。积极借助侨法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和医疗义诊送温暖暨侨法宣传等平台,扩大侨法宣传社会受众面,推动依法护侨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改革创新举措,涉侨服务逐步优化。一是优化涉侨行政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涉侨事项入住中心工作,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e三明”上线的“明侨通”服务平台建设,为归侨侨眷提供反映问题的线上渠道。明溪县依托“互联网+”打造“侨易办”服务模式,目前已办结涉侨政务服务事项857件。二是优化涉侨司法服务。持续擦亮“涉侨司法品牌”,在全省首设“三明中院涉侨在线法官工作室”“明溪法院涉侨互联网法庭”和涉侨“互联网巡回审判点”,探索建立异步调审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提高三明侨胞权益司法保护水平。2023年11月,以“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明溪“预防化解涉侨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三是优化涉侨营商环境服务。重视助力侨资创业创新,组织开展侨银企融资合租对接会、专场推介交流活动等。明溪建立“三侨回归”工程项目策划清单,打造欧品购、欧启航电商直播等适宜侨胞回乡创业投资需求项目。

  (三)关注侨界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大帮扶困难归侨力度。运用“大数据+网格化+脚底板”方式,开展困难归侨侨眷底数摸排工作,65名困难归侨侨眷纳入城乡低保,10名困难归侨侨眷纳入特困供养,做到应保尽保。三年来各地争取各类帮扶资金和公益项目,累计帮扶慰问困难归侨侨眷398人次89.56万元。二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归侨侨眷参加农业种植实用技术、沙县小吃制作技能等技术培训班,通过鼓励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就业等方式,帮助增产增收。三是保障华侨农场经营发展。宁化泉上华侨农场5.63平方公里土地已全部确权发证,职工社保、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都已得到妥善解决,完成侨居造福工程和非归难侨危房改造406户。近年来农场先后引进越丰高龄土采选、宁兴建材等项目,推动华侨农场与农科院签订“院场”合作框架协议,投资建设闽台青年创业实践基地,促进农场归侨侨眷就业增收。

       (四)维护侨界权益,落实惠侨暖侨政策。一是保障政治权益。目前全市归侨侨眷中有市县人大代表13人,市县政协委员70人。明溪县有52名归侨、侨眷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二是关爱侨守儿童。明溪县以沙溪学校“侨守孩”经验模式为基点,建设18个“留守儿童之家”,通过开展涉侨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为侨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三是维护教育权益。落实归侨侨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视同居住地居民子女就学政策。近三年教育部门根据侨务部门出具的“三侨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华子女)身份证明书,共办理“三侨生”中、高考升学照顾证明45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虽然我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

  (一)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但从调研情况看,一些县(市、区)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规定的法定职责理解不透,对依法护侨重要性认识不足,近年来未对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的监督检查。个别地方部门在涉侨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方面不够深入,社会知晓面不宽、公众知晓率不高。

  (二)为侨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优化。在解决侨胞落户、投资创业等便民化服务举措方面,相关部门工作协调联动需要加强和优化。如当前归侨侨眷因病致贫致困问题急需多部门统筹帮扶解决。部分归侨侨眷反映,目前我市公安部门办理华侨回国定居业务时间基本都在半个月以上,不符合省实施办法第6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十日内出具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书”的规定要求。另外,公安机关还要求必须提供国外“海牙认证”出生证等认证材料,对国内公证处的公证件不予认可。相较国内浙江和省内莆田地区,当地公安部门是认可国内公证处的公证件。

  (三)凝聚侨心侨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缺乏面向海外侨商、新侨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的服务平台,政策信息对接不到位。对侨资兴办产业引导不足,优惠政策少,每年汇入的侨资多数用于消费和储蓄,真正用于投资的比例较小,未能形成项目返乡投资。一些地方对侨史文化价值的认识不足、把握不准,对其内涵挖掘不深,对侨乡历史、侨胞故事等宣传意识不强,对一些散落在乡村具有历史价值的涉侨古民居建筑保护力度不够。

  (四)宁化泉上华侨农场发展依然滞后。泉上华侨农场是全省最困难华侨农场,产业结构单一,长期以来归难侨增收难以取得大的突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注和推动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支持泉上华侨农场建设发展,一年来,市、县相关部门针对性的到省上为华侨农场争取帮扶政策的主动性不够,力度不大,项目储备不足。华侨农场的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等未具体纳入市、县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农场的发展存在困难,“自我造血功能”弱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凝聚侨心侨力侨智,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思想引领,完善“大侨务”工作格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践行“大侨务”观念,把“为大局服务”与“为侨服务”的理念统一起来,把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侨务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效性工作抓好抓实,夯实法治基础,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二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涉侨工作统一领导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归侨侨眷集中反映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为侨服务平台,完善现有护侨协调机制,凝聚爱侨护侨工作合力。加强侨务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努力配齐配强各级侨务干部队伍,推动解决基层为侨服务队伍短板等问题。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涉侨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对象、充实宣传内容,把侨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经常性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扎实推进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进涉侨工作重点社区、学校、医院、侨企,有效扩大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涉侨服务质效。一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充实完善侨情档案,主动关心关注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情况,继续多措并举做好对困难归侨侨眷的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侨企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实在在为归侨侨眷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努力拓展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增强归侨侨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公安、侨务等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为侨服务流程,在办理侨胞落户等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省实施办法第6条的规定,结合我市侨胞在海外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要借鉴浙江、莆田等兄弟省(市)先进做法,允许国外出生证回国翻译公证,缩短落户时间。三要推广司法“侨乡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明溪县人民法院“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和沙溪乡“预防化解涉侨纠纷工作法”,完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健全基层涉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志愿者队伍,提高基层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政策支持,凝聚侨心侨力。一要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健全“侨胞回归、侨资回流、侨智回援”的服务和保障制度,依托各类涉侨引智平台,发挥归侨侨眷在引才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推动侨务引资引智深度融合发展。二要引导侨资投资兴业。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归侨侨眷正能量。总结推广明溪县建立“三侨回归”工程项目策划清单,结合县情侨情,在进口商贸、特色农业、生态康养等方面谋划打造一批符合归侨侨眷创业投资需求项目的经验做法,策划生成一批能够促进海内外融合发展、更具我市特色的投资项目,引导海外侨资投资兴业。三要加强侨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以“根、魂、梦”新时代侨务工作主线为抓手,坚持立足三明侨情特点,深耕特色华侨文化,构建归侨侨眷的精神家园。积极开展我市华侨文化和侨乡文化研究工作,收集整理侨情史料,编撰华侨史志。持续组织好“客家祭祖大典”等文化旅游活动,通过组织传统手工艺体验、汉语研修、寻根祭祖等多样式的体验活动,提高侨胞回国归宿感。

  (四)加大扶持力度,助力华侨农场发展。一要积极主动争取项目扶持。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进一步支持、指导宁化将泉上华侨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纳入地方各类专项规划统筹,策划生成项目,优先申请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实施“一场一策”,积极助推华侨农场享受优惠政策。二要加快产业发展。发挥泉上华侨农场农业产业资源丰富,拥有独特的华侨史、农场史的优势,盘活现有历史资源、产业资源、土地资源,重点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华侨农场史旅游观光度假等乡村振兴新兴产业。三要多渠道争取帮扶。相关部门要积极向省上呼吁,参照挂包帮扶贫困乡村机制,协调争取省级单位挂包帮扶泉上华侨农场,并参照扶持少数民族乡发展“四个不少于100万元保障机制”做法,给予华侨农场适当资金扶持和重点帮扶,同时争取社会力量给予更多支持。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