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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长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05-22 11:2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3月4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知通带领调研组对我市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永安市国有林场杉木大径材近自然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华芝韵林下仿野生种植金线莲基地、永林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八一村永庆竹木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田县金线莲种植示范基地、东风农场泼水村雷竹生产和合作(示范)社、“泼水岬”国家储备林项目、珍贵树种楠木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当前我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努力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现有森林面积2718万亩,森林覆盖率77.12%,蓄积量2.1亿立方米、全省第一。

  (一)林长履职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构建四级林长协同联动体系,全市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林长4416名。市级林长带头研究部署、巡林护林、督导调研,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近三年,市县两级共召开林长会议369次,发布林长令39份,巡林519次,作出批示指示626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353个。二是强化机制运行。市林长办制定《关于加强林长制运行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推深做实林长制的通知》等文件,创新林长巡林“三巡三督三落实”、林长述职、“林长+”司法护航等机制,推动形成闭环增效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指标考核。市、县两级认真对照省对市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2024年在国土绿化、林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林改重点任务、林业基层基础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产业总产值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管护能力逐步提高。一是抓好林业基层建设。持续加强基层林业站“八有”标准化建设,全市林业站达标率77.8%、居全国前列。全市每年投入5000万元以上,聘用生态护林员2300多名,为130个林业站配备无人机,实现精准巡林、智慧护林,巡护效率提升75%。二是做好林业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改革,推行局队合一、全员执法。提升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创新“警林联勤”等制度。近年全市森林督查违法问题图斑查处整改率均达100%,涉林案件发生率从2018年起逐年比降约23%。三是推进森林保护修复。推广林木良种壮苗、乡土珍贵树种造林,落实人工林集约栽培等措施,2024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23.58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6.45万亩,完成珍贵树种造林1.6万亩,落实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5.14万亩。四是加强灾害防控。推行松材线虫病“一包二快三打非”防控机制,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近三年消减疫情存量11万亩。深化森林防火“双网双线”机制,出台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禁烧制度,源头管控农事用火等重点隐患。

  (三)林业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探索完善林改新机制。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广承包权、经营权分项登记,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每年林权流转近50万亩。完善联农带村机制,扩大场村合作、村企合作、股份合作规模,全市拓展场村和村企联营38万亩。深化小农户利益联结,全市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100多家,规模经营覆盖面达57%。二是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升级创设林票2.0(林业生物资产票据),已制发金额1.2亿元,实现市场化交易近1000万元。提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能级,成立福建省首个“两山”生态产品交易公司,累计交易近37亿元,其中林业类占80%,成为福建省最大的林业全产业链要素交易市场。三是促进资本进山入林。出台金融支持林改若干措施,迭代推出福林贷3.0等普惠金融产品,搭建“福林e农”林业与金融数据融合平台,实现贷款全流程线上服务。推广收储保险、强制公证贷款等风险防控机制,全市林业贷款规模286.5亿元,约占全省一半。

  (四)林业产业不断发展。一是大力推动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造行动,近三年全市营造林近300万亩,每年带动农民通过参与造林,获得收入约4.4亿元。二是全链发展竹木产业。将竹木产业链作为全市11条特色产业链重点培育,成立市领导任总链长、一级链长的竹木产业链专班,出台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和规划。建设永安、尤溪等竹木加工特色园区,培育和其昌、八一永庆等一批行业龙头,积极开展招商,2024年累计新签约项目29个,总投资41.2亿元,实现林产工业产值1060亿元。三是持续挖掘绿色经济增长点。盘活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建成金线莲、铁皮石斛、茯苓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480万亩,2024年实现产值194亿元。培育“森林康养+观鸟休闲、中医理疗、教育研学”新业态,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4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林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体森林质量和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林长制工作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是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部分基层林长对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职责认识不够全面,工作主动性不强,办法措施不多,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差距,宣传不深入、不全面、不广泛,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够。二是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从林长制目前实施情况看,尽管政府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多数还停留在领导重视层面,林长办统筹作用发挥不足,各部门协同机制未有效发挥,协作单位参与频次较低,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长制工作整体合力。

  (二)重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推动不平衡,部分重点工作落后导致我市在全省林长制考核中排名落后。一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难度大。近年来,松材线虫病处于集中爆发期,疫木死树零星分布、点多面广,我市除宁化县外,其他各县(市、区)均为疫情发生县,至去年底全市仍有疫情面积9.28万亩。当前,防控形势仍不容乐观,死亡松树清理不及时,疫木流失现象时有发生,多数县防治经费主要靠上级补助,疫情防控资金缺口较大。二是森林防火存在短板。农事用火管控不到位,农民用火随意性较大,烧秸秆、烧田埂等违规用火行为高发频发。防火巡护主要依靠护林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和设施配备不足,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行为效率较低。三是森林资源培育不足。全市单位面积林木平均蓄积量还不够高,林业大而不强,低产林多、优质林少,树种结构比较单一,主要以杉松“两棵树”为主,用材林大约80%为杉木、马尾松等人工针叶林,大径材和珍贵树种较少。四是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资金执行率偏低。由于部分县财政困难,县级财政部门无法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县级林业部门,导致资金执行率低(我市两个年度资金平均支出率为72.7%,低于全省设区市平均水平75%)。

  (三)保障措施有待加强。一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基层队伍力量不足,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普偏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林业技术力量薄弱,与新形势下的林业工作不相适应。二是财政支持力度有待增强。受地方财力制约,市、县财政对林长制推行资金投入不多,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生态补偿金较低,与商品林经济效益相比差距明显,林农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积极性不高。三是林业科技支撑能力有待提升。智慧林业建设有待加强,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不够,特别是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大多依靠人工方式进行,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不强。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有待完善。“三权分置”改革有待深化,林权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全面有效解决,林权权属矛盾纠纷仍较为突出,林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机制还不够完善,林业碳票、碳汇双碳开发还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途径不多。

  (四)林业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一是特色林业规模小。森林总体质量不高,低产低效林比重偏大。林下经济经营零星分散,规模偏小,可推广的成熟品种、模式不多,发展潜力挖掘不够。森林康养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产品同质化,要素市场不配套。二是林业产业化水平相对滞后。林业产业体系不完备,整体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资源价值转化能力不足,林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低、品牌较少、竞争力不强。林产加工企业总体体量较小,产业人才短缺,深加工企业少,缺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自主创新产品少,科技含量不高,示范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不明显。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深做实林长制,加快推进三明林业高质量发展,调研组建议:

  (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压实各级林长工作职责。根据森林法要求,各级林长要真正理解为什么设立林长制,要清楚林长自身的职责,进而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履职尽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林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研究解决当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林长办牵头抓总、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协助本级林长知责履责尽责,及时梳理报送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各级林长通过召开会议、发布林长令、现场办公、专项督查、签发督办函等方式履责。二是优化林长制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梳理明确林长制各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林业改革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林业执法、林业资金保障等多领域沟通协调平台,形成更加完善的协作网络。

  (二)进一步聚焦短板弱项。一是加大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强化松材线虫病协同防控力度,进一步梳理疫情防控协作单位工作任务清单,抓好履职情况跟踪管理,压实疫情防控全过程管理责任。全面清理死亡松树,各疫情县(市、区)要全面查清辖区内死亡松树分布情况,按照要求做到集中清理和动态清零。二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教育,针对留守人员、劳作人员等开展“敲门行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定向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推动各地开展无人机巡查、高空视频监控等智能化建设,助力提升护林员巡护效率。提升早期火情处置能力,加强装备配备,加强水源点摸排和水源点建设,确保早期火情处置快速、安全、高效。三是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持续推进造林绿化生态修复,大力实施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不断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景观和森林质量,巩固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重点工程,提升生态屏障质量,提高区域生态承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四是着力提高林业财政资金执行率。及时拨付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资金,定期对各县(市、区)省级以上林业财政资金执行率开展跟踪和通报,并对支付进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林长办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加强与省林业局沟通,综合考虑林业工作的季节性作业要求,合理设置考核指标。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保障。一是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围绕林业基层治理“六大”体系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站标准化达标率100%。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护林员巡护实效。健全林业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应急等部门协作,建立推广“森林警长制”,顺畅开展行刑衔接、森林管护等工作,提升执法成效。二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把握中央和省上支持革命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林业专项资金。根据市级财力情况,适度增加林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企业、组织、团体和个人参与林业建设,充分激发投资主体活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是大力推进智慧林业建设。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大新技术在林业资源监管上的示范与推广应用,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感知体系,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森林资源立体监管体系,提升林业资源监管效率。四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地确权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大力推动林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国有林场、龙头企业与村集体及其成员开展合作,创新林业经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益。

  (四)进一步发展林业经济。一是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动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大力提升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把林业工作与乡村振兴统筹结合起来,注重科技创新,加强培育和引进竹木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拓展和提升竹木产业链,加快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不断丰富和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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