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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汇编

2010-06-10 11:12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张健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预算草案;

  批准三明市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轩源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修订《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八、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10

  (星期二)

  上 午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开幕

 

  1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张健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作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作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 午

  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211

  (星期三)

  全 天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2下午400后审议关于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3、下午400后酝酿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12

  (星期四)

  上 午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斌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的报告;

 

  5、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下 午

  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13

  (星期五)

  全 天

  1、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

 

  2、推选监票人;

 

  3、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草案)》;

 

  4、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5、下午400以后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214

  (星期六)

  上 午

  830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 举

 

  930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1、表决各项决议(修改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修改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修改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的决议(修改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修改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修改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修改草案)。

 

  2、表决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草案)》。

 

  大会闭幕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21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健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把发展作为“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第一要务,带领我市各级政府,依靠全市人民,致力发展,攻坚克难,克服了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严重干旱等不利影响,保持了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社会稳定工作得到加强,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开局。代表们对政府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取得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清醒深刻的,提出新一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是积极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4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各级政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七次、市第六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认真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突出发展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和振兴老工业基地,强化项目带动,加快产业发展,着力改革创新,扩大内外开放,改善人民生活,统筹协调推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强化项目带动,积极推进重点建设,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抓好商贸旅游,发展新兴服务业,扩大消费需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做大特色农业,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拓宽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产业集群,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抓好招商引资,扩大外贸出口,加强山海协作和区域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强城市经营管理,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加强人才工作,扎实推进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诚信社会氛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

  会议强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思想观念,牢记“两个务必”,切实改进作风,奋发有为、敢于负责,高效运作、求真务实,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树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府形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把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4210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张 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届首之年实现良好开局

  2003年是本届政府届首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历史罕见的持续干旱,面对激烈的竞争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市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盯住发展,谋划发展,致力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创新体制,增强发展活力;坚持经济社会统筹兼顾,改革发展稳定互相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努力为人民服务,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围绕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与时俱进推出新举措,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突出解决影响三明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凝聚加快发展合力,推进经济扩总量、增后劲。初步统计,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21.64亿元,增长1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0.8亿元,增长4.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37.44亿元,增长17.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52亿元,增长2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05亿元,增长8.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6%。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13亿元,同口径增长18.8%

  抗非典抗大旱经受考验。去年上半年,在我市出现全省首例输入性非典患者的严峻形势下,我们靠前指挥、沉着应对、科学防治,按照一手抓防治非典不动摇、一手抓经济建设不放松的要求,建立监控机制,构筑防护网络,实现了无二代病例、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的“三无”目标,保障了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体现了抗击非典的实力、能力与合力。在防治非典的同时,我市又遭遇严重的特大旱灾,持续时间长、受灾面广,全市上下迎难而上,齐心协力,科学调度,合力抗灾,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基本保证了全市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基本保证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发展。

  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努力在加快发展中优化结构,在优化结构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第二产业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冶金等产业快速增长,生物制药、绿色产业等新兴产业开始起步。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尼葛园和县级工业小区加快开发建设。规模以上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7.3%,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比上年提高20.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增长1.08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50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基地520.93万亩,联系带动农户35.2万户,农村劳动力继续向二、三产业有序转移。商贸、旅游等服务业稳步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特色经济亮点增多,活力逐步显现。

  项目带动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创新项目工作载体和机制,调动了各级各部门抓项目的积极性,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的较快增长。45项市级在建重点项目已有19项竣工投产或部分投产。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完成投资23.1亿元,增长43.6%。泉三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获国务院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三明至宁化、永安至武平高速公路完成路线走向规划方案编制。交战公路建设第一期310公里进入扫尾阶段。农村公路开工建设935公里,建成水泥路面490公里,完成投资1.98亿元,增长3.7倍。街面水电站和一批中小型电站加快建设,城乡电网改造取得进展。

  改革开放扎实推进。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参与构筑三条战略通道,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一批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焕发生机,雪津(三明)啤酒有限公司等企业优化重组后加快发展,立丰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和股权结构调整,三明标准件厂等企业破产重组进展顺利。简政放权力度加大,79项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限下放到10个县(市),49项审批权限下放到梅列、三元两区。市、区两级财政体制调整逐步到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私营企业达到4789户,注册资金58.48亿元,分别增长33.5%101.3%;个私经济上缴税收8.4亿元,增长25.2%。联内引外取得实效,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同比口径为7286万美元,增长19.3%;完成出口总值1.45亿美元,增长22.5%;已有6家企业到境外投资,出境劳务9768人;内联协作引进资金12.16亿元,增长30%

  人民生活得到改善。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7元,增长7.2%;农民人均纯收入3556元,增长4.4%。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43.73亿元,增长20.8%;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9.4亿元,增长24.6%。新增城镇就业3075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9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9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4.3%98%82%,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城市低保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逐步展开。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造福工程”完成搬迁任务1419 人。年初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完成。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得到完善,城乡建设步伐加快,房地产投资增长21.3%,一批乡镇小区被列为省级村镇试点小区。完成了市区文化巷、绿岩等占道市场综合整治,建设、改造了一批小区路网等配套设施。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文明社区、满意窗口、小康村镇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取得成效,城乡文明程度逐步提高。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13项科技成果获200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918项,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工作和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成效明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基”成果巩固提高,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名校”、“名师”工程取得成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步伐加快,三明学院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创建了一批国家、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逐步建立,农村卫生工作加强,国家卫生城的成果得到巩固。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精品创作取得成果,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新闻出版工作管理有序。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和传输水平有新的提高,一批节目在国家、省级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竞技体育取得成绩,老年体育继续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省下达的责任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和矿业市场逐步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初步实现矿业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外事、侨务、民政、老区、地方志、民族、宗教、社会科学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不断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等工作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深化,第四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发展环境逐步优化。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积极同政协进行民主协商,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办好政协提案。坚持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三减(简)一提高”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提速。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效能监督和效能告诫,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狠抓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了社会安定稳定,在全省9个设区市落实省市综治领导责任书综合考评中获总分第二名。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是在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全市人民辛勤劳动、团结奋斗的结果;是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支持,市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积极参与,中央、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和武警官兵、离退休老干部的大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人士和来明投资者的真诚合作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有关心和为三明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同胞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规模优势不明显,大项目、好项目偏少,有的经济指标增幅在全省位次靠后,市、县属工业经济效益有待提高;交通瓶颈制约依然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严峻,部分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不适应,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比较薄弱,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同程度存在,经济发展环境不够宽松,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立足开拓创新,扎实做好2004年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突出发展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和振兴老工业基地,强化项目带动,加快产业发展,着力改革创新,扩大内外开放,改善人民生活,统筹协调推进,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04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外贸出口增长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7%;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扎实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抓好特色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培育做大特色农业。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立粮食种子分级储备制度,重点发展优质稻和专用粮,增加粮食储备,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应急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围绕构筑“两带一圈”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以培育特色产业为重点,放手发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效益型农业,壮大果茶、畜禽、食用菌、苗木花卉等产业。坚持市、县联手,培育肉牛、肉羊、特色水产规模养殖和烟草、笋竹、人工培育红豆杉、建莲深度加工等有发展潜力的七个特色产业,努力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尽快形成特色、打响品牌。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工业化的突破口,依托资源上项目,立足原料办工业,培育、壮大一批产值上亿元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建设区域化、规模化的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和系列开发,延伸农业产业链。依托龙头企业,发挥流通企业、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的作用,建立农产品营销网络,搞活农产品流通。引入各类主体,参与省、市级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经营机制,提高科技含量,拓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空间。

  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推进农科教结合,健全良种引进、示范、繁育、推广体系,总结、推广和深化“农业155”、“村会协作”等经验和做法,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重视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预防,做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增加各级支农资金和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探索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方式。开展水利建设年活动,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推进渠系配套和节水灌溉,开展乡村供水工程、山地水利设施和堤防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计划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完善农村供排水、供电等设施,抓好沼气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拓宽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发挥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增收潜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创汇农业,扩大就业容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农民从事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参与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增加非农收入。拓展外部增收空间,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山海劳务合作,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涉农负担案(事)件的发生。

  (二)着力抓好产业集群,调整优化工业结构

  积极培育产业集群。把培育产业集群作为实施工业立市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切入点,作为深化项目带动的发展方向。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产业集群,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老工业基地,支持中央、省属企业新上项目、开发后续产品,发展配套产业,不断提高冶金、化工、纺织、林产加工、建材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紧跟全省产业分工发展产业集群,重点参与全省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以厦工集团三重公司、永安轴承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延伸路面机械、环保机械、工程机械等产业链,培育橡塑机械、数控机床等设备制造业,积极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形成核心产业体系。围绕生态工业发展产业集群,做大生物制药、绿色食品等生态效益型工业,发展光机电仪一体化、新型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抓好7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和20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双高一优”和省技改重点项目盘子。以30家制造业信息化试点示范企业为重点,通过设计、过程、管理、商务数字化,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对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三重”牌压路机等省名牌产品争创国家名牌产品,推动“金三明”烟叶等产品争创省级名牌产品,促进现有35个省名牌产品开展品牌经营,增强创立自主知识产权、国产知名品牌的能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采取内部挖潜、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措施,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三)着力抓好项目带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发挥重点建设对投资的支撑作用。今年安排市级重点项目60项,其中在建重点25项、预备重点20项、重点前期15项,总投资3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亿元。加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农村公路路网建设,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一期工程确保国庆节前通车,二期工程路基基本完成,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控制性工程动工建设,继续推进三明至宁化、永安至武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改造、新建国道和省道100公里以上。抓紧街面水电站等一批大中型水电项目的施工,推进火电项目建设,优化水火电比例,加快区域电网建设与改造,做好与省网、华东网连接线扩容改造的规划和实施,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工业发展。

  强化项目策划与推介。围绕国家、省里产业规划,重点开发关联度大的项目尤其是产业集群项目,并对现有储备项目进行前期深化、滚动开发。加大项目推介力度,依托省“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推动项目对接;举办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一期工程通车庆典暨投资经贸洽谈系列活动,确保高速公路通车之际,一批项目竣工投产、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对外推介。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管好用好国债资金。拓展项目建设空间,按产业布局调整、整合现有工业园区,重点抓好金沙园、尼葛园开发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项目集聚和建设。

  创新项目工作载体与机制。深化“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改进项目工作方式和方法,重点创新五项机制,即建立公开征集、充分论证的项目筛选储备机制,健全以项目衍生项目、以客商引进客商的项目生成机制,完善体现合力的项目协调促进机制,强化以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为保障的项目管理机制,形成主动参与、推动项目的激励机制,使项目建设保持持久的动力和活力。

  (四)着力抓好各项改革,为加快发展提供动力

  加快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和投资者,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重点对56家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工贸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国有股减持或退出、破产重组等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一企一策推进建筑业企业改制,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生力军,作为推进经济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落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在投融资、财税、土地使用、劳动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采取合作、联营、入股等方式,促进民间投资增长。支持成立商会、行业协会,开展商会招商、商会融资,发展商会经济。推动“四个一批”私营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体制创新、联合重组,实现规模和集约经营。建立教育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平台,加大对融资担保的扶持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完善农村各项改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搞好配套改革,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依法及时给予农民足额补偿。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全市完成改革任务90%。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供销社所属企业整合、重组。实施《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创新乡镇管理体制,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机制,培植财源,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坚持依法征税,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征管机制,确保各类税款及时入库。认真实施新的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完善县(市)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增加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积极稳妥办好、办实各项事业,严格举债审批,严禁超财力办事,确保收支平衡。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善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清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

  (五)着力抓好招商引资,拓展发展空间

  有效开展引资工作。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延伸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利用“9.8”投洽会等开展引资工作,继续举办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行业招商活动,探索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等形式,引导客商投资特色农业、重点产业、服务业和开发区,推动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实现二次招商。加大签约项目的跟进落实力度,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到资率。发挥外事、侨、台和驻外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联内引外工作。

  继续扩大外贸出口。调整出口商品结构,鼓励企业出口农产品、机电产品等退税率不变或下调幅度小的产品,指导造纸、矿产品加工等退税率下调幅度大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促进出口稳步增长。完成6家市属并启动县属国有外贸企业改组改制,鼓励国有、私营、外资企业扩大出口,促进出口主体多元化。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通关速度和效率。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拓展境外生产和营销。

  深化山海协作和区域合作。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和企业转移,推动34家省级山海协作示范企业和骨干企业深化合作,加快建设连接山区和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产业带。主动接受对口帮扶,促进优势互补和产业协作,引导机械、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产业对接中加快发展。加强区域协作,逐步推进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市场、技术对接,增强区域经济实力。

  (六)着力抓好商贸旅游,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坚持搞活流通与拓展消费并举。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汽车城等专业特色市场,引进国内外知名流通企业改造传统专业市场,抓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发展,建立与地产品主销区、大型超市、物流配送中心连接的信息网络平台。发展会展经济,积极培育餐饮等消费热点,拓展居民住房、汽车等大宗商品的消费。鼓励和推广信用消费,促进个人消费贷款,拓宽市场消费空间。培育和保护农村购买力,鼓励大中型商贸企业发展农村营销网点,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培育壮大旅游产业。构筑生态旅游胜地,整合优化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结构,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景区基础设施,打造生态旅游、都市休闲旅游、寻根谒祖等旅游精品,支持大金湖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办好“中国(三明)百姓生活游”主题活动,打响市区周边旅游圈、大金湖、客家祖地三大品牌,联合区内外大旅行社、大景区,拓展省内外重点客源市场。改善旅游交通条件,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培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产业和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规范发展会计咨询、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改进和拓展金融服务,采取有效办法处置不良资产。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金融改革与发展,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改革投融资体制,扩大直接融资。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

  (七)着力抓好城乡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根据“南拓北扩西进”的思路,拉开市区发展构架,南面抓好台江、富兴堡两个片区的规划、开发,北面加快贵溪洋片区和瑞云新区的规划、建设,西面以入园道路建设为突破口,抓紧小蕉工业园区规划、开发,逐步扩大市区建成区面积。按照“控制中心、拓展两翼、开发西江滨路沿线”的要求,推进房地产业发展,严格控制三明市区中心区的新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开发京福、泉三高速公路三明连接线入口处周边的贵溪洋、台江等片区,并围绕西江滨路沿线的开发,加快龙岗等片区的建设,有计划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促进市区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抓好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加快重要节点的设计和建设,继续实施市区园林绿化、沿河景观与夜景工程建设,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品位。探索城市联盟的发展路子,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京福高速公路三明连接线和沙溪为主轴,以金沙园的开发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城市向外拓展,稳步推进城市一体化进程。

  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建设。编制和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分步实施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开发,加快省、市级住宅试点小区建设,因县制宜挖掘生态、文化等特色,提升县城档次。稳步推进小城镇建设,突出抓好14个省定重点镇和京福高速公路互通口所在镇规划建设,以及20个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贯彻落实有关户籍改革的政策措施,通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园区开发集聚城镇人口。

  加强城市经营和管理。健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运行体制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价,增加土地级差收益。积极探索新的融资运作方式,吸引各类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对道路及其两侧土地、房地产进行捆绑开发建设,租赁、拍卖供水、污水处理和城市公交线路等特许经营权,以及道路设施广告权和街道、公园等冠名权,以灵活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集聚资金。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依托城市管理联动中心和城管队伍,突出长效管理和社区管理,开展脏、乱、差等专项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八)着力抓好科技教育,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做好科技、人才和教育工作。实施科教强市,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构筑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金沙园中试基地、星火信息网四个平台,加强产业科技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示范(试点)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创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做好科学普及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全面推进“双高普九”,办好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培育和扩大优质高中。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计划投资9800万元,分3年完成19.72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推进三明学院建设。巩固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好国家、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筹建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高中级技工培训工程。创新办学体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加快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毫不松懈抓好非典预防工作,加快构筑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今明两年投资1000万元,推进疫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探索建立农村大病统筹制度,对贫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的成果。大力推进文化精品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抓好文物保护与利用,繁荣和净化文化市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质量,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步伐。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扎实开展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双创”、“两为”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漏管等突出问题。严格保护耕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和建设,培育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生态兴市,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抓好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整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改善城乡环境综合质量。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创“五城”成果,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深入实施《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纲要(试行)》,围绕创建“平安三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网络和调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开展“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的专项整治,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级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深入推进“四五”普法,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认真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以及决策责任制度。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积极支持驻明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推动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抓好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气象、水文、防震减灾等工作,加快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着力抓好社会保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

  继续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健全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争取新增城镇就业27000人,净增4000人。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促进“4050”群体再就业。完善和推广就业、培训、保障、维权相结合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力推进多种形式就业。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完善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探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办法,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政策,保证他们安度晚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大力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重点抓好32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加快农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及城镇危旧房改造。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防止收入差距扩大。做好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工作,妥善安排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将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8.08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争取实现应保尽保。按照群众受益、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实施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着眼营造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树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政府形象,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部署和决定;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主动通报情况;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

  (一)建设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政府。强化“民本”意识、“公仆”观念,在政府工作中更多体现人文关怀,更多关注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搞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让群众更直接地享受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了解群众呼声,关心群众冷暖,真正弄清群众在想什么、干什么、盼什么、怨什么,忧民所忧,急民所急,民有所呼、我有所为,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当作大事办,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抓。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做大多数群众赞成的事,办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任何时候都不能与民争利。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坚持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努力减少矛盾、化解矛盾。

  (二)建设奋发有为、敢于负责的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冲破影响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发展的陈规陋习、制约发展的体制弊端,在加快发展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坚持以发展为己任,敢闯敢试、敢抓敢管、敢作敢为,看准的事盯紧抓实,探索中的事勇于突破,有争议的事大胆尝试,以发展树形象。大力营造创新氛围,支持创造、支持创业,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和现实负责,作决策要科学,定一条是一条,条条算数;做事要到位,做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承诺要有度,说一项是一项,项项兑现。

  (三)建设高效运作、求真务实的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的思想、政治、作风、业务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关键在落实,核心是效率,要落实效能告诫、绩效考评等制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多一点实干举措,多一点有效服务,少一点形式主义,少一点繁文缛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贴近基层,到一线了解情况,到一线建立互信,到一线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建设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政府。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防止和克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政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落实反腐倡廉“六个机制”,推行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和清除腐败分子。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做公道正派之人、诚实厚道之人、谦虚谨慎之人、清正廉洁之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政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开拓前进,为再创三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业绩而努力奋斗。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修改情况说明

  ——2004211日在三明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张 健

  主席团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出席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主要作以下改动:

  一、报告开头段第1行“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改为“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

  二、第一部分P4倒数第8行“养老保险、”之前加“全市企业”。

  三、第一部分P5倒数第9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和传输水平有新的提高”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创作水平和传输技术有新的提高”。

  四、第一部分P5倒数第5行“土地和矿业市场逐步健全”改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逐步健全”。

  五、第二部分P11顺数第12行“抓紧街面水电站”之前加上“继续做好三明沙县民用机场前期工作。”。

  六、第二部分P14顺数第3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为“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七、第二部分P16顺数第4行“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改为“法律咨询、科技咨询等中介服务业”。

  八、第二部分P17倒数第6行删去“脏、乱、差等专项整治和”。

  九、第二部分P18顺数第3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之前加上“加快社会科学事业发展。”

  十、第二部分P18顺数第8行“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之前加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十一、第二部分P21顺数第8行“防止收入差距扩大。”改为“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十二、最后一句“为再创三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业绩而努力奋斗。”改为“为实现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再创三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业绩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421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4211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良椿

  大会主席团: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2003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3年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执行情况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执行结果增长10%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执行结果增长4.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1%,执行结果增长17.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执行结果增长29.4%

  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5%,执行结果增长18.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执行结果增长8.9%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持平,执行结果上升1.6%

  出口总值增长6%,执行结果增长22.5%

  直接利用外资增长7%,执行结果增长19.3%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执行结果增长4.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执行结果增长7.2%

  人口自然增长率7.4‰,执行结果4.8‰;

  城镇登记失业率6%以内,执行结果5.9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万人,执行结果完成3.08万人。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3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提质量、抓合作、促开放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努力克服非典疫情、严重旱灾等不利影响,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保持了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较好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主要预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完成增长10%,比预期目标高出1个百分点;农业生产遭遇大旱之年仍实现平稳发展;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运行质量有所提高;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大;对外经贸与利用外资增长加快;财政金融形势较好;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有所发展。

  2003年,计划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发展不均衡,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等指标增幅在全省位次靠后,县(市、区)之间固定资产投资、地方级财政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差距较大;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大项目、好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偏少,新增长点、生财点不多;体制、机制性障碍比较突出,活力不足,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城镇登记失业率偏高,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大,部分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等等。

  二、关于2004年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了市委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是适当的,措施也是可行的。草案中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既考虑了“十五”计划的要求,也考虑了“十五”计划执行以来的运行趋势和今年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是实事求是的;草案中提出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的预期目标是在去年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的基础上提出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必须强化项目带动战略,加快一些大中型项目开工建设;草案中提出的“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完成这一预期目标既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财政收入一定的增量保障的要求,也是应对今年支出压力较大的需要,财税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理财思路,认真履行财税职责,确保完成这一目标;草案中提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5%”的预期目标是关系农民增收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指标,但目前增收的渠道仍然不多,增收的难度加大,必须进一步落实中央和我市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草案中提出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这一指标虽然符合我市的实际,但在全省中仍然是连续多年居高不下,说明我市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必须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失业率控制在更低的水平。

  根据以上审查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4年计划草案,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在计划执行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关于执行2004年计划的意见

  为执行好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增强机遇和忧患意识,狠抓落实,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按照市委对全市经济工作的部署,注意坚持四个必须: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必须注重统筹协调发展;必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三农”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壮大县域经济,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采取积极措施,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抓好结构调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要坚持工业立市,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老工业基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创新,加快国有经济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强一批优势企业,改造一批弱势企业,围绕机械、冶金、化工、纺织、林产、建材等重点产业的做大做强,加大对省市级成长型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簇群关联效应的形成,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不断培育新的发展亮点。按照做大城市、做强产业、做优环境的要求,积极推进“南拓北扩西进”战略,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推进金沙园、尼葛园的开发建设,降低企业入园成本。要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运行质量。

  (三)大力营造发展环境,促进混合经济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冲破束缚发展的陈规陋习、制约发展的体制弊端,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质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充分地发展。要落实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的要求,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提高民营经济在我市经济中的比重。要提升民营经济质量,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四个一批”私营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进行体制、机制、技术、管理创新,实现规模和集约经营。

  (四)强化项目带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要强化项目策划、开发与申报,坚持项目工作各领域一起抓,各类所有制一起上,大中小项目齐发展,在抓好交通能源重点项目的同时,突出生产性领域尤其是工业、农业,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关联度大、跨区域联动的大项目。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服务业发展壮大。培育壮大旅游产业,整合优化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结构。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以更加优惠的投资政策激活民间资本,以大项目、好项目吸引民间资本。用好用活用足省上关于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政策及资金投向,积极向上争取国债及各类资金补助。要精心组织,深入调研,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做好“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

  (五)积极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要努力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认真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办好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大对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步伐,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问题。加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加强产业科技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示范(试点)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大社会事业改革力度,鼓励支持民资民力办好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创新人才工作新方法,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发展先进文化,做好卫生、体育工作,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确保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六)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鼓励增加就业的新机制,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大力发展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就业容量大的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帮困力度,进一步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努力帮助解决“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和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4210日在三明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阙维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以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3年计划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1.64亿元(快报数,下同),比上年增长10%,增幅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超过预期目标1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4.1%15.5%8.2%

  1、农业生产遭遇大旱之年仍实现平稳发展。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0.8亿元,比上年增长4.4%,比预期目标低0.1个百分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42.11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74.98万亩,粮经比例由2002年的56.1:43.9调整为55.4:44.6。造林合格面积17.32万亩。商品木材产量180.21万立方米,增长26.5%。竹山产值9.46亿元,增长43.6%。肉蛋奶产量18.83万吨,增长8.5%50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值38.64亿元,带动农户35.2万户。

  2、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37.44亿元,比上年增长17.8%,超过预期目标6.8个百分点。其中:中央属企业产值增长2.4%,省属企业产值增长15.4%,市属企业产值增长11.6%,县(市、区)属企业产值增长23.5%30家列入省百家重点和省、市级成长型企业,2003年实现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4.1%。工业经济运行质量较好,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7.8%,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41.35%

  3、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高幅增长,完成100.52亿元,比上年增长29.4%,超过预期目标17.4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增长33.8%,更新改造投资增长46.8%,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1.3%6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在建项目由年初的20个增加至45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9.5亿元,超计划7.8亿元,其中,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一、二期工程完成投资23.11亿元,增长43.6%;街面电站建设扎实推进,完成投资1.55亿元;明溪木薯变性淀粉一期工程、三明市商业购物中心等19 个项目竣工投产或部分投产。20个预备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个重点前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有5个项目开工建设,泉三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已通过国家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国家发改委。

  4、对外经贸增长较快。全年外贸出口总值完成1445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2.5%,超过预期目标16.5个百分点。新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企业30家,新增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生产企业5家,培植了一批新的增长点。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资728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9.3%,超过预期目标12.3个百分点。举办了5次专场招商活动,签约外商投资合同项目53个,协议利用外资7419万美元。区域间横向经济联合进一步加强,全年签约内联项目246个,协议客方资金31.5亿元,客方实际到位资金12.16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全年新增境外劳务600人,年末在外总人数9768人。

  5、消费市场基本稳定。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05亿元,比上年增长8.9%,比预期目标低0.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增幅达39.4%。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发展,连锁超市达到115家,交易额上亿元的市场达到14个。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2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9.15亿元。住房、汽车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6%

  6、财政金融形势较好。全市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1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8.8%,超过预期目标10.3个百分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43.73亿元,比年初增长20.8%;各项贷款余额189.4亿元,比年初增长24.6%;全年现金净投放7.55亿元,同比多投3.12亿元。

  7、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7元,比上年增长7.2%,超过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3556元,比上年增长4.4%,超过预期目标0.4个百分点。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150.89亿元,比年初增长16.8%。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91%,控制在6%的目标内;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0751,比预期目标增加5751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4.3%82%98%

  8、科技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和建设沙溪沿岸星火产业带成效显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年列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共38项,有13项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进度加快,进入金沙园和尼葛园企业新增18个。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横向接入网和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了三明市政务网络、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建设。教育事业继续发展,“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步伐加快。筹建中的三明学院基本具备本科办学条件,福建水利电力学校升格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创建了一批国家、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三明二中、尤溪一中、永安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施及一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列入国家、省专项建设计划,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加强了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文化、广电、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兴建了一批“三馆一站”,三明电视台信号光纤传输工程顺利竣工,列东田径场改造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功能区达标、生态示范区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区新建8.15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全市新增了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永安天宝岩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计划目标,政策符合率92%,人口自然增长率4.8‰,控制在7.4‰的计划内。

  各位代表,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主要预期指标中,多数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这是全市人民努力克服困难、共同奋斗的结果。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干旱和非典疫情影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未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就业压力较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仍然偏少;社会发展的一些领域仍较薄弱。

  (二)为完成2003年计划所做的主要工作

  围绕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发展计划部门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经济指标监测,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建设,成立了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监控,开展经济运行情况月度、季度分析,并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2、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认真开展“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提出我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工作计划,完善我市项目带动战略实施步骤和工作体系,制订竞赛活动工作方案,落实项目分级管理制度,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工作。各县(市、区)全年新办工业项目近200个;市直71个招商引资竞赛单位有70个单位共报备了120个项目,到位资金2.69亿元;为了增强发展后劲,筛选了243个市重点储备项目,比2002年增加了130个,总投资达到605亿元。

  3、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意见,提出了我市具体贯彻意见。二是针对如何把握高速公路建设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使高速公路起到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而不能只成为一条过境线,组织赴宁德等地学习调研,提出《高速公路通车前,我们应该做些什么》的建议。三是从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增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出发,提出了拓展三明市区发展空间,推进小蕉、台江等片区开发建设的初步设想。四是按“规划先行,项目带动”的要求,编制了《三明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三明市闽江流域畜牧养殖业废水污染沼气综合治理规划》、《三明市特色农产品流通设施发展规划》、《三明市肉牛产业发展规划》、《三明市2004-2005年社会事业基本建设(普通高中扩招、中等职业教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整体建设方案、三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案等,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4、全力抓好首届中国·福建(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各项工作,推进项目成果转化。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难题和向企业推介项目成果,推进企业和各类投资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技术和项目合作,借助交易会平台生成项目、转化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全市共征集技术难题159项,组织245家企业参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接签约项目284个(列全省首位),总投资25.4亿元(列全省山区市首位),签约合同项目114个,总投资12.45亿元;达成应聘企业专业人才21人。协助企业做好对接签约项目的落地工作,至年底签约合同项目动工率达9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加快了项目建设。

  5、努力争取国家、省资金扶持,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省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做好项目的策划、筛选和申报工作,全年争取到国家发改委和省发展计划委安排的农业和农村、交通能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信息化工程、服务业、社会公用事业等方面项目补助资金近两亿元。建立和完善国债项目目标责任制,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了国债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

  6、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把勤政与廉政、效率与质量、放权与服务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做好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计划部门职能做好简政放权工作,以有效的管理制度推动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

  二、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委确定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

  ——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5%

  ——出口总值增长5%,外商直接投资增长7%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7万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20049.5%的经济增长率,主要是根据“十五”计划目标任务的要求和近两年来我市经济实际运行情况以及2004年发展趋势来考虑的,实现这一预期目标需要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预计2004年全球经济将逐步回升,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强势头,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将有利于我市经济加快发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发展县域经济,我市经济发展后劲增强;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一批大中型项目的开工建设,将对我市经济增长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经济运行有望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三、实现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实现2004年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展特色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总产值预期增长4.5%,达到1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增长4.5%,达到3716元。主要措施:一是继续实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项目。重点扶持市农科所两系光敏不育系的选育与应用和建宁等县水稻制种基地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清流绿化花卉苗木、明溪红豆杉种苗基地、泰宁雷公藤基地、建宁莲子产业化、永安速生丰产林、明溪等县肉牛肉羊产业化以及优良乡土树(竹)种苗基地等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利建设年为契机,重点实施泰宁开善、建宁杨林溪、宁化泉上3个万亩旱片治理项目和清流李家国家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完成尤溪双里水库、宁化泉上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宁化石板桥水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四是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和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三明市区、尤溪、大田、明溪等蔬菜和畜产品主产区检测检疫体系建设和全市重点林区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项目建设。五是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重点是搞好乡镇总体规划、整治农村生活环境,加快农村道路、乡镇供水项目建设;扶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和集中布局,形成规模优势,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支持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民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就业适应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振兴老工业基地,实现工业快速发展

  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期增长18%,达到280亿元。主要措施:一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全年拟实施7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厦工集团三重公司环保机械和16-20吨振动压路机系列技改、永安宝华林公司年产5000吨无纺布和年产2万吨特种纸、三菲铝业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铝箔生产线、福建饶山纸业公司年产3.5万吨特种纸等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尽快发挥效益。二是发挥大中型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重点扶持三钢年产300万吨钢配套项目、三钢劳服公司彩涂板生产线、华茂化工公司年新增3万吨三聚氰胺等一批对工业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建设项目。同时以全国整车生产的整合和东南沿海汽车制造基地建设为契机,发挥我市机械加工能力强的优势,增强产业承接和配套能力。三是抓一批特色产业项目。重点加快推进明溪红豆杉公司年产90公斤高纯度紫杉醇、建宁鑫达莲业公司年产10万吨莲籽系列绿色饮品、明溪木薯变性淀粉扩建工程、泰宁雷公藤生物制药等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一批特色产业项目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以高速公路建设为契机,在加快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和尼葛园建设步伐的同时,围绕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推进瑞云、小蕉和台江等片区的开发建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各县要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工业园区,促进产业链的延伸配套、提高产业群集聚度。五是促进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拓宽民营投资发展空间,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资产重组,引导民营企业推进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走联合发展之路,通过重组集聚分散的民间投资,壮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3%,达到113亿元。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完成,今年实施市级重点项目60项,其中,在建重点项目25项,预备重点项目20项,重点前期项目15项,年度计划投资46亿元。主要措施:一是抓好项目资金筹集。充分发挥项目业主融资的主体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关于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国债和国家、省各类资金补助。二是抓好项目管理。进一步落实项目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安全责任制和决算审计制,实现重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三是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重点前期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实项目责任和工作措施,促进前期项目转化升级,使更多项目动工建设,力争今年20个预备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四是抓好项目策划和规划。按照省里提出的“规划先行、项目后审”的要求,配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项目策划中心力量,调动企业和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策划、开发一批关联度大、跨区域联动的大项目,特别是能带动产业发展并形成产业链的项目。五是抓好项目工作竞赛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竞赛活动考评办法,明确项目竞赛活动的重点和工作导向,形成全市上下齐抓项目的合力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交通方面,以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为目标,确保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一期工程国庆前建成通车,二期工程路基基本完成;泉三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控制性路段动工建设,二期工程及永安至武平高速公路预可研报告争取年内通过省内审查;计划改建、新建国、省道10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同时加快长汀至永安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能源方面,以完善能源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快电网改造、新电源点建设,重点抓好街面电站以及沙溪流域的西门水电站、台江水电站,金溪流域的大言水电站、黄潭水电站等一批中电项目的建设;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全面实施10个县(市)城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推进永安火电厂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此外,继续抓好金溪流域防洪工程国债项目建设,加快沙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

  (五)努力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增长

  200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9.5%,达到117亿元。主要措施:一是加快发展流通业。重点抓好粮食、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等相关大宗产品的货源组织和供应配送;做好三明市区商业布局的调整,推动特色街和中心商务区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业和以专场招商为主的会展业,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二是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市水果批发市场、糖酒批发市场争取上半年建成营业;同时加快汽车城、电脑城、温州服装批发城、陶瓷品交易市场、五金机电交易市场等一批新上项目的建设;对现有的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肉食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快省界边贸市场和农村重要集镇市场建设,促进城乡流通协调发展。三是努力改善旅游服务。继续培育市区周边旅游圈、大金湖、客家祖地三大品牌,加快永安桃源洞——石林旅游国债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将乐玉华洞旅游项目前期工作。

  (六)积极引进资金,加快外经贸发展

  2004年出口总值预期增长5%,达到15200万美元;外商直接投资预期增长7%,达到7800万美元。主要措施:一是围绕资源优势和延长产业链、产业配套等策划一批重点项目。借助京福高速公路三明段一期工程通车和泉三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动工契机以及“9·8”招商等重要平台,采取多形式、多举措招商活动,力求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加强服务,办好现有外资企业,促其扩大投资;强化经济协作意识,参与发达地区的分工与协作,主动接受对口帮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低成本的投资“洼地”,承接产业和企业转移,开展产业配套和上下游产品合作。二是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农产品、生物医药、机电产品等特色产业,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质量体系认证,做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壮大出口企业,加快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鼓励各类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出口。三是用好用活国家、省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动林产加工、建材、机械等行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扩大对外劳务技术合作。

  (七)加快技术进步,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一是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沙溪沿岸星火产业带建设,构筑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金沙高新技术园区中试基地、星火信息网络四个平台,促进技术创新示范(试点)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二是扎实抓好“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企业技术需求征集、项目成果和难题推介对接,组织企业参会,积极推动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生成一批新的高新技术项目,推进项目成果转化。三是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从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三方面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集中建设政务网虚拟通道,为各部门建设专网服务,抓好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制造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及教育系统百校联网、社区信息示范工程建设。

  (八)树立新的发展观,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基础教育,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继续推进三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创办三明学院目标;办好一批国家、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积极筹建职业技术学院,加快高中级技工人才培养;新建扩建一批高中基础设施项目,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强化县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责任,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薄弱学校的改造步伐。二是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抓好农村重点乡镇卫生院改扩建,改善医疗设施和装备水平。三是支持、促进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抓好三明影剧院改造、三明市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以及三明万寿岩抢救性文物保护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四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扶持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推进职业介绍机构建设,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认真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继续做好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工作,支持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事业发展。五是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强化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九)实施生态兴市战略,推进可持续发展

  推进生态市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一是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抓好主要河流的水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项目进展。二是做好生态资源的保护。大力实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继续做好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加快小流域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三是加强防灾减灾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抓好三明市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警戒天气雷达系统项目,以及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的建设,建立生态安全保障系统。

  各位代表,做好2004年的发展计划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市委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听取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尽最大努力抓好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04年预算的决议

  200421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4年全市预算所提出的意见。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扎实组织各项收入,科学安排支出预算的实施,努力增收节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促进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

  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良椿

  

  2004211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39786万元,完成151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总数的106.46%,同口径比增长18.81%;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75159万元,完成214033万元,比增10%

  全市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283万元,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2385万元,完成133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76%,比增35.79%;基金支出预算数为8572万元,完成8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63%,比降36.51%。基金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957万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数为37008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37604万元,完成425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3.15%,同口径比增长23.34%;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为39711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41496.75万元,完成46724万元,增长7.78%

  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300万元,其中净结余459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2674万元,完成4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50.64%,增长17.98%;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334万元,完成18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04%,下降55.33%。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031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继续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执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积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克服非典和特大干旱的不利影响,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财政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3年预算执行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财政支出范围不够规范,“越位”与“缺位”同时并存;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县乡财政还很困难;部分专项资金仍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偿债压力日渐显现。

  二、关于2004年预算草案

  1、全市预算草案

  全市代编的预算草案,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6640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收入151276万元,增长10.00%;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04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5159万元,增长16.55%

  全市基金收入安排10009万元,下降25.05%;基金支出安排6514万元,下降24.01%

  2、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4674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收入42110万元,增长11%;市本级当年财力44508万元,加上动用上年净结余20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711万元,增长17.23%。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基金收入安排3070万元,下降23.78%;基金支出安排3528万元,增长164.47%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4年预算草案在上一年预算执行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当年影响财政收入的各项主要因素,全市代编预算收入安排增长10.00%、市本级预算收入安排增长11%,略高于经济预期增长9.5%的速度,支出安排遵循“量入为出、尽力而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本可以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调资政策出台,以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等方面支出需要。总的看,预算收支安排基本上符合三明的实际,体现了依法理财、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的要求,提出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积极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细化后的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关于执行2004年预算的意见

  为执行好2004年预算,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继续贯彻落实扩大内需的方针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和服务各项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大力支持县域经济、中心城市的发展和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创新,认真落实加快市区工贸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等政策措施,扶持机械、冶金、化工、纺织等支柱产业,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充分地发展,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保证“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加强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

  (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建立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既要坚持依法征税,依率计征,扎实组织税收收入,又要防止财政虚收,确保收入预算顺利完成。要完善收入监管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管,规范预算外资金、基金收入管理,拓宽财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三)深化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社会事业产业化进程,凡社会能办的,由社会去办,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逐步实现预算项目滚动管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国债资金的管理。完善偿债基金管理机制。对已审批的项目预算,要及时批复执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制定严格、有效的措施,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费、出国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行政支出效益。对财政收支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对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基金要严格控制管理成本,提高基金运行质量。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从严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代偿风险。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对预算调整和超收部份的使用,要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五)进一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要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改进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细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明确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4210日在三明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赖逢良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构建三个战略通道,推进三个层面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积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克服非典和特大干旱的不利影响,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财政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151,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46%,同口径增收23,959万元,增长18.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015万元,上年结余19,575万元,调入资金8,433万元,收入总计239,370万元。2003年一般预算支出214,033万元,比上年增支19,464万元,增长10.0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54万元,支出总计219,08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283万元,继续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3,3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76%,比上年同口径增收3,520万元,增长35.79%。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4,985万元,补助收入3,753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22,092万元。2003年全市基金支出8,4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63%,比上年减支4,844万元,下降36.51%。加上上解支出472万元,调出资金6,239万元,基金总支出15,13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6,957万元。

  加上中央级收入,200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308,203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8.50%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42,5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15%,同口径增收8,051万元,增长23.3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36万元,上年结余11,705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收入总计61,791万元。2003年一般预算支出46,7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80%,比上年增支3,372万元,增长7.78%。加上上解支出-1,1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68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40万元,支出总计47,49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300万元,其中:净结余4,592万元,继续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4,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50.64%,比上年增收614万元,增长17.98%。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2,988万元,补助收入820万元,基金收入总计7,836万元。2003年市本级基金支出1,8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04%,比上年减支2,236万元,下降55.33%。加上调出资金2,000万元,基金总支出3,80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031万元。

  加上中央级收入,2003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04,320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7.29%

  上述收支执行的具体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预算执行数字是根据收支年报汇总的,在决算编制完成以后还会有所变动,待2003年财政年度决算结束后,再编制正式财政决算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2003年我市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改善,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工资、社保、科教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并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是全市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以及代表们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辛勤劳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财税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积极筹集资金,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工作,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专项投资和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办法。2003年全市共争取到位国债补助资金9,42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7,78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建拨款3,43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25万元,市县财政拨付高速公路资本金3,200万元,筹集“改造工程”配套资金55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先后制定了扶持培育成长型企业、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市区工贸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政策措施,市财政还多方筹集2,821万元资金,支持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建立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准备金,并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先后筹措资金10,171.66万元,用于三农、立丰、宏明等企业职工安置和经济补偿金;落实《乡镇发展纲要》,加大对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市支农三类支出19,368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动植物防疫、农业信息三大体系建设。积极筹集扶贫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支持造福工程、三峡移民工程和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争取和安排粮食风险基金3,147万元、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资金330万元,兑现一般贸易商品出口贴息及奖励380万元,促进了第三产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认真做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在面临屠宰税及农业税收政策调整、“非典”影响、下半年干旱少雨等减收压力大的情况下,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征管手段,加强收入进度监控,大力组织清欠,切实做到依法治税,依率计征。抓好农业“四税”征管,在认真贯彻执行停征部分品目特产税和屠宰税政策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农税收入任务。积极拓宽聚财路子,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全面推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加大对土地等非税性收入的征管力度,保证了全年收入任务的超额完成。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8.81%,各县(市、区)增幅也在10%以上,创出了自1996年以来全市财政收入增幅的最高水平。税性收入占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上升至87.13%,比上年提高0.5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在此基础上,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有所上升,经济增长对财政收入的贡献逐步提高。

  3、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了重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认真抓好支出的分析和监控工作,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支出的需要。在保证公教人员当年工资及时发放的同时,积极筹集资金,全面兑现了去年下半年出台的中央调资政策。努力保证社会保障事业支出,全市用于社会保障“三项”支出的财政资金达17,694万元,比上年增长10.33%各级还多方筹措资金保证了部分企业职工安置、再就业、社区建设、特困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认真做好非典防治经费保障工作。在2003年上半年突发非典疫情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实行急事急办,保障防治非典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全市财政共拨付防治非典专项资金984万元,其中市本级25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非典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为保证“非典”疫情期间我市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受非典影响较为严重的部分行业恢复生产和营业。积极筹集资金,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2003年全市教育支出60,292万元,增长11.49%,重点支持基础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布局调整,以及国家助学贷款、高等教育发展等。市本级安排科技三项费用448万元,支持了74个高新技术项目。此外,市财政还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587万元,确保三明市警戒天气雷达系统、东牙溪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农村沼气示范工程等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

  4、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实现制度创新。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税改的有关调研、测算,向省上反映三明的情况和困难,积极争取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两级财政还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挤出1,699万元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进行配套。按照市区一体、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打破现行按隶属关系划分税收的征管模式,调整市区财政体制,通过体制调整,实现“属地管征”、“税收共享”的目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的营运绩效实行百分制考核,对部分授权企业的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对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特别贡献奖励。2003年分别兑现8个企业经营者2002年年薪43万元和特别贡献奖33万元。各项支出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市本级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各县(市、区)的部门预算改革也在逐步推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市本级从200371日起,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列东中学西藏班教学试验楼建设、市第一医院120急救网络建设、市委党政网络改造工程、市干部学校员工食堂建设等5个项目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从91日起在市财政局、科技局、水利局三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实行国库统一支付试点。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的项目备案制度、评委管理制度、执行检查制度更加完善。全市政府采购额达35,773.8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629.84万元,节支率15.74%政府采购的范围由试点初期的简单货物扩大到工程和服务领域,同时对市级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政府采购的效益逐步显现。

  5、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促进了依法理财。围绕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工作,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等,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严厉打击截留、坐支、挪用国家资金和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提供虚假会计报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财经秩序。在全市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系列活动,切实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资产、财务监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我市财政运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同时并存,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支出压力日益加大;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挤占挪用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稳定的财源基础偏少,收入增长后劲仍显不足;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偿债压力增大,财政风险逐渐显现,对财政平衡产生很大冲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4年预算草案

  按照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2004年我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做大做强市区经济,努力发展县域经济;按照“两个务必”、“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端正理财思想,依法理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制止超财力办事和编制赤字预算,反对财政虚收虚支;严格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以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市政府编制了2004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代编的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166,40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5,128万元,增长10.00%,略高于经济增长9.5%的预期目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204,141万元,比2003年支出预算增支28,982万元,增长16.55%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0,009万元,比上年减收3,345万元,下降25.05%。安排基金支出6,514万元,比2003年支出预算下降24.01%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46,74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632万元,增长11%。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44,508万元,上年净结余4,592万元,当年可用财力49,100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6,554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2,046万元),比2003年年初预算增支6,843万元,增长17.23%。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070万元,比上年减少958万元,下降23.78%。安排基金支出3,528万元,比2003年支出预算增长164.47%。以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为了便于各位代表审议,下面我就地方级一般预算收支的口径和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预算收入的安排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速度与财政收入增幅之间的依存关系,结合政策性因素分析,2004年全市财政收入不可能超出经济发展状况出现大幅度的增长,但是考虑到2004年支出压力较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财政收入一定的增量保障,同时近几年我市实施的项目带动战略也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一定基础。因此,2004年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按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安排,以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需要说明的是:

  一是市区收入口径发生变化。根据明政文〔2003130号《关于调整市区财政体制的通知》精神,从200411日起,市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除市本级保留作为固定收入的企业外,其余企业税收实行市区两级共享。市本级和两区上年同口径收入数根据2003年收入决算数,结合各自的上下划收入和2003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率进行了调整。

  二是由于各县(市、区)人代会提前召开,县级财政报送的人大通过的收入预算数是在2003年收入预计完成数基础上得出的,这种预计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已经发生变化。考虑到各县(市、区)通过的收入预算,必须根据决算数和各县人代会确定的增长目标做出重新调整,因此,这次提交审议的全市代编收入预算数是根据2003年全市收入完成数按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同口径增长10%的要求编制的,与各县(市、区)按预计完成数安排的2004年收入预算汇总数有所区别。

  三是2004年起中央实行出口退税管理机制改革,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新增出口退税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承担,增值税存在政策性减收因素。

  四是根据财政部财预〔2003470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2004年起将教育、人事、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因此,专款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将不可比增加。

  五是由于城市自来水水费附加取消,基金收入将出现下降。

  2、支出预算的安排

  今年的财政收支预算,一方面由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将使收入减少,另一方面随着兑现中央调资政策和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的不断完善,支出压力日益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上,必须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稳定、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2004年支出预算安排中必须重点考虑的因素有:第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工作人员正常晋级等政策规定,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工资性支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保运转的要求,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执法办案所需的经费;第二,2004年起全省将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省、市、县、乡共同承担的方法,省仅按人均财力标准对县(市)分档进行适当补助,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顾全大局,预留部分财力支持这项改革,保证全市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第三,必须继续安排好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既定支出,为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留足必要的财力。

  三、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财政各项任务

  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提出当前和今后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我市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强市富民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财政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转变理财思路,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财政职责,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确保完成2004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市本级增长11%的目标。

  (一)围绕 “三农”问题,配合推进农村改革,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减轻、规范、稳定”的方针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工作,继续落实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在2003年取消部分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调整原木农业特产税政策。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集体林权改革、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探索直接补贴农民的有效方式。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在农业产业化、山海协作、支农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上,确保重点,提高效益,促进农业和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二)围绕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认真落实关于扶持培育成长型企业、加快市区工贸经济发展、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筹集资金,扶持机械、冶金、化工、纺织等支柱产业,加快市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实施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为契机,调动市区两级发展的积极性,加快市区一体化发展进程。按照“南拓北扩西进”的战略部署,集中资金,支持城市布局的规划调整,拓展市区发展空间。

  (三)围绕财政制度创新,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收入征管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完善收入监管制度,加强土地、矿产等非税收入的源头管理;积极做好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等税制改革的应对准备,认真落实出口退税调整政策,通过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促进外贸出口增长。深化支出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有条件的县(市、区)应扩大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在认真总结2003年国库统一支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逐步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加大支出结构调整的力度,从严控制会议费、车辆费、出国考察培训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形象工程”,严控“楼堂馆所”,集中资金保障重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逐步走向市场,加强财政对社会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

  (四)围绕社会事业发展,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确保企业失业职工失业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资发放的保障力度。加大卫生事业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运用财税政策推进文化改革,扶持文化、新闻、体育以及环保等产业发展。

  (五)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继续加强国债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努力建立涵盖财政资金运动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税源动态监控,依法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加大《会计法》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制度,加强制度约束,确保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为市场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从严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0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21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轩源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客观的,确定的新一年目标任务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市第六次党代会及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以修改宪法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为契机,加强对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4212日在三明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轩源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届首之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10次常委会会议和27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情况和工作汇报48件(次);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调查调研3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9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为新世纪新阶段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一年来,常委会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课题调研,紧密联系三明的市情和人大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一是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常委会深入学习理解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回顾总结历届人大工作经验,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贯穿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在依法履职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市委同心、同向、同力,尽职尽责地把党的决策主张,依照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在依法行使职权中自觉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

  二是认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常委会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己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常委会组成人员注重深入基层检查、调研、视察,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人民意愿,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帮助他们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在去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常委会把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紧抓在手,专门召开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部署换届选举中如何加强领导、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等工作。常委会领导根据分工,深入所联系的县(市、区)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县级人大换届选举获得圆满成功。全市选民参选率达到94.6%,依法选出的2018名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素质有新的提高,结构更趋合理,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市、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县级国家政权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常委会加大关于依法治市决议的贯彻执行力度。一方面,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四五”普法教育为载体,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督促市政府及司法部门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营造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提高我市法制化管理水平。一方面,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市决议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严打”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开展了11次执法检查和对公检法机关、交警部门的2次视察活动。通过加大法律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二、坚持依法履职,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一年来,常委会把人大工作融入发展的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努力营造有利发展的法治环境。

  一是正确行使决定权,加大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力度。常委会坚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工作报告制度,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在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审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一年来,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加快市区经济发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题报告,提出了抓紧实施“南拓北扩西进”工程,理顺市区两级事权、财权,做大做强市区经济的具体意见。结合督促办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0102号代表建议,组织开展了对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的视察活动,提出要进一步理顺金沙园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加大招商融资力度、争取《总体规划大纲》尽快报省批准等建议。为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园的开发,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安排偿债基金用于偿还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补贴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以及2003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2年市本级决算和调整2003年市级预算的议案,督促市政府抓紧解决计划、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计划、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先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动物防疫法》等11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水污染防治法》等2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查。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华侨权益保护法》、《福建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我们坚持上下联动,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紧密配合,认真确定检查重点和受检对象,不断增强执法检查的统一性、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去年上半年,根据省领导对我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问题的指示,常委会及时组织对《矿产资源法》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市政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加强工作监督,督促工作落实。常委会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监督与全力支持统一起来,在开展监督的同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努力促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依法推进防治非典工作。在我市发生一例输入性非典疫情后,我们及时调整原定的工作安排,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情况的汇报,强调要一手抓防治非典工作,一手抓经济建设,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前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检查,针对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公共卫生建设。(2)依法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沙溪、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市区医疗废水处理情况等进行视察检查,督促市政府修订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加大对水污染源治理力度,强化饮用水源长效管护措施。(3)督促抓好200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工作。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调度和现场指挥,纠正和防止“重建轻管”现象,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取信于民。(4)督促解决“三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农业生态建设、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沼气工程等工作,常委会组织了多次视察、检查、调研,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广大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实惠。此外,我们还对涉外管理服务单位、对宁化泉上华侨农场体制下放后有关问题等开展工作监督,督促问题的解决。

  在慎重决定重大事项,努力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加强代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常委会增强民本观念,把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组建了24个代表小组,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制度,通过专门走访、约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代表小组和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代表培训,指导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围绕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审议“一府两院”工作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全年共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选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18次。

  二是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积极督办代表建议。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常委会修订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办理工作。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视察检查,开展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10件答复件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直到代表基本满意。经检查审议,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05件建议、批评、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72%。其中,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市区文化巷、绿岩市场等建议,市政府进一步采取了措施,加大了投入,抓紧进行了改造,使面貌有明显改观;关于完善市区就业服务网络、创建市区文明安全社区等建议,被列入办实事项目,并已经基本完成。

  三是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努力为民排忧解难。我们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的新途径,根据新的情况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继承以往常委会领导带队下县接访群众好传统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逐月排查调处、重要司法类信访协调会议、引入律师参与接访等有关制度,明确界定人大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使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疏通了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化解了社会上一些不稳定因素,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接待群众来信1397件,来访12612568人次,其中主任接待日接待上访群众160344人次,下基层接访接待群众128392人次,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工作树立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一年来,常委会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处级干部分期分批参加省上和市里举办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班、培训班。常委会集中时间举办了组成人员读书班,轮训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针对换届后人员变动大的实际情况,多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业务工作知识,努力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地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创新制度。常委会本着发扬好的传统,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和修订,努力使各项制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组织修订并审议通过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等六项工作制度及机关十项管理制度;新制定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主任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等十项制度;重新调整了各工作委室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促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抓好机关建设。在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郑培民、谷文昌和白沙派出所先进事迹的活动,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依法履职水平。重视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较好发挥了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爱岗敬业,勤政廉政,保持了较好的精神风貌,保证了各项工作依法依程序正常运作。

  过去的一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历届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在加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新的进步,实现了届首之年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这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与市人大代表的认真履职和市政协委员、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支持是分不开的,也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机关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同级党委的关系,做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本级“一府两院”的关系,做到既监督又支持,监督有力,支持有心;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同级人大代表的关系,做到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必须正确处理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支持、上下联动,做好监督指导;必须正确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依法办事与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关系,做到既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又注重实际效果,坚持与时俱进,求创新、图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同党和国家的要求、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太适应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在工作的机制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未能充分运用,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有待加强;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代表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对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探索不深;人大制度宣传还比较薄弱;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还要不断加强,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200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做好新一年常委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强工作监督。对有关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的实施情况,有关农村税费改革、城市建设管理、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和振兴、发展县域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预算的严格执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要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法律监督。有重点地开展对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依法治市决定、决议的深入贯彻,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

  要积极探索开展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大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的实效。要找准监督的切入点,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注重监督过程的调查研究,全面真实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加强跟踪检查,特别是对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监督意见要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和反馈;要善于使用法定监督手段,努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二、依法行使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抓住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使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推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任前表态发言等做法,不断完善任免工作程序。通过听取工作报告、视察检查、年终述职、开展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三、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是常委会的职责所在。常委会要深入宣传贯彻代表法,组织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开展好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畅通同代表联系的渠道,积极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改进代表视察方式,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注重代表视察效果。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跟踪落实和复查工作。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常委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进一步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纳入常委会监督中,督促问题的解决。要更好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继续开展下基层接访活动。

  四、加强法制教育,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修订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继续督促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认真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50年的光辉成就,认真回顾总结地方人大常委会25年的实践经验,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办好市人大网页,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地方人大的宣传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上取得新成效,在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展。继续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人大制度和理论的学习,办好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全体机关人员牢记“两个务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思想认识上克服片面性,在工作作风上克服表面性、习惯性,在工作态度上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努力做到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求真务实、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的监督。我们一定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21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所作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4212日在三明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邦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772件,审结18508件,审结率为93.61%。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结一审、二审及再审案件1072件,执行案件138件,还对监狱报请的1642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进行了核准和裁定。实现案件全年无法定超审限、无超期羁押的执法好现象。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进一步突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能。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较好的完成了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任务。依法审结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宁德市被告人李建峰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严厉惩处了梅列区练阳光、刘国荣等恶性团伙犯罪等一批大要案。20014月至2003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8287356人,审结45967003人。在发生法律效力的40456125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939人,为实现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二是继续严厉惩治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结了由公安部督办的被告人高木新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结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伊法达(香港)集团公司、伊法达(福建)集团公司董事长萧寒行贿案、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应铨受贿案。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经济犯罪案件546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59.86万元。其中审结贪污犯罪案件3036人、受贿犯罪案件1515人,行贿犯罪案件11人,挪用公款犯罪案件88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5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人。

  在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按照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要求,认真审理好民商事、行政案件。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511件,审结8090件,审结标的额13亿元;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3件,审结302件。

  一是妥善审理好土地征用补偿款、拆迁纠纷案件。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91件,审结81件。这类纠纷涉及当事人多,矛盾尖锐易激化。通过案件审理,全市法院把群体性行为转化为理性的代表诉讼行为,工作做深做细,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尤溪法院在服务街面电站建设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深入库区开展调研和法律咨询活动。街面库区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该院又及时成立库区巡回法庭,及时调处因库区移民搬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化解矛盾,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慎重审理好破产、改制等企业涉讼案件。全市法院充分考虑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及我市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把执行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主动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协助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维护安定。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此类纠纷案件62件,审结46件。如中院在审理原告福建三农集团诉被告福建雪津有限公司、被告莆田天妃生物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中,该案涉及的合同条款争议大、法律问题多,对企业改制带来很大影响,我们认真分析事实和证据,依法公平合理作出判决,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妥善解决了这起涉及企业改制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三是全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流转法律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保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妥善审理了福建三农集团、三明重机有限公司、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公司、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分公司、永安启胜矿产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涉讼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仅为28天。如在审理原告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分公司与被告北京海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标的额达5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案件中,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0天就调解结案,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执行工作中,全市法院以确保执行程序公开、公正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推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执行行为。一是成立执行局,建立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协调机制。为确保执行权的公正廉洁行使,制定了执行案件评估、拍卖制度,执行异议和听证审查制度;推行了再执行债权凭证、中止执行案件审查报批等制度。全市法院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5660件,执结率达88.5%,居全省法院前列。二是开展清理历年中止执行案件活动,对有条件恢复执行的案件予以执行。全市法院共清理历年中止积案1319件,有效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执行工作不就案办案,务求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把执行和解作为办案的追求目标,对当事人多做工作。如中院在执行省高院指定管辖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与三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执行标的达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针对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在执行近1400万元后,精心研究,多次协商,使申请执行人同意申领再执行债权凭证,终结了该案的执行,双方均表示满意。

  在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年来,全市法院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严打”整治斗争和重大、典型案件的审判情况,以案释法,撰写的法制类宣传、新闻稿件被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采用就有539条;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55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和帮教考察工作,中院制作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调查表》和《帮教档案》,编写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例选析》和《为了明天的事业》等书刊,免费发送到辖区有关单位和中小学校。中院及三元、梅列、永安等法院的少年庭先后获得全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二、紧紧抓住司法为民这个核心,着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为人民服务质量

  司法为民是一项长期而现实的任务。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真正把司法为民的思想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全市法院加强了立案工作,在三明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立案咨询专线电话,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设立了休息室、阅卷室。推行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立案前当事人都会先拿到一份《诉风险提醒书》或《民商事案件诉讼风险告知书》,以培植当事人理性诉讼。加大了对拖欠民工报酬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对外来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拖欠劳动报酬案件150件,执结标的额160余万元。积极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297件案件的当事人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139.5万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特殊的诉讼保障,以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

  (二)切实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全市法院从倡导司法礼仪入手,设立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实行院长预约接访和到基层巡回接访制度,共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来访130527人。开展涉军案件的审判工作。梅列、泰宁、永安等法院专门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各类纠纷,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作为实践司法为民的落脚点。中院围绕市委提出的“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民营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强市富民发展三明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组织开展了对辖区20余家企业的调研活动,为市区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如中院在受理三明海关申请强制执行拖欠关税4000多万元的11个非诉案件中。被申请执行的欠税企业大多数系原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困难企业。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影响其正常经营和生存。基于这种情况,我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和海关的协调,在适当执行后,依法全部终结执行。

  三、围绕职业化目标,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全市法院以提高素质,加强教育管理为重点,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深入抓好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及司法大检查活动,严肃审判纪律,端正审判作风。一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公正文明执法及“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市法院对审判作风、审判纪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纠正,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审判管理的有效方式,成立了审判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统一管理。

  (二)扎实开展审判实务竞赛活动,培养业务能手,走精英法官之路。为全面提高我市两级法院干警的业务素质,我们开展了为期近半年的审判实务竞赛活动,先后对基层法院分管审判业务庭的副院长、审判岗位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592人进行了法律知识、计算机应用、法律文书、庭审驾驭能力、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和司法警察的技能、体能等多个项目的考试、考核和评比。通过竞赛活动,全市法院广大法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观念和公正司法理念明显增强,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明显提高,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范韶勇等一批业务能手。

  (三)坚持不懈抓学习,大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一是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大力抓好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要求凡年龄在45岁以下干警应在2005年前取得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上干警必须参加全省法院系统的专项培训,取得续职资格。目前,全市法院有480人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可望于今年毕业;不具备本科学历的9245岁以上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专项培训,经考试已全部取得续职资格;另外,2001年参加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89名干警已全部毕业,其中,有30名学员还参加了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二是继续抓好在职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执行、破产、民商事、刑事等审判实务培训6357人次。

  四、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务求建立公开、公正、高效的现代司法运行机制

  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是人民法院工作取得发展、前进的动力。一年来,全市法院把各项办案制度和机制创新摆在重要位置。

  (一)进行机构改革,理顺机构职能,优化人员配置。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其中,中院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在5月初结束,通过机构改革,一方面调整和理顺了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完成了精减编制员额10%的任务。另一方面通过选拔、竞岗等方式,任用了一批学历高、业务精的年轻干部,干警精神状态呈现蓬勃向上的新气象。

  (二)继续深化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化审理改革,提高审判效率。普通程序简便审是减少诉讼成本,实现法律经济效益价值追求的重要方向。全市法院继续加大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139件刑事案件采用了普通程序简便化审理或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占全年所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70.5%。其中,梅列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化审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占67.5%,平均审限26天,与上年同比减少18天。

  (三)推广速裁审判方式,积极探索诉讼调解的新机制,减轻讼累。一年来,全市法院进一步推行速裁审判方式改革,率先在省内创建民商事案件的庭前速裁制度,对简易民商事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进行速裁,初步建立了“立案、调解、裁判、排期”四位一体立案格局,实现了快审、快结、高调解率、高服判率的可喜局面。其中,沙县法院仅立案庭的审判人员就审结了全院70%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尤溪法院西滨法庭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72.4%,连续三年无上诉、无上访。全市法院通过简便、快捷而又公正的审判方式,将涉诉群众从纠纷中解脱出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五、加大物质基础建设力度,努力改善执法条件,为法院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一年来,全市法院在人民法庭全部达标、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取得可喜成效的基础上,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建设,全市有9个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列入国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计划投资7000多万元。目前,将乐、清流法院审判大楼已建成投入使用,明溪法院审判大楼装修即将完工;梅列法院办公楼改建、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沙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主体工程已封顶;中院审判综合大楼正在建设之中;泰宁、建宁、大田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均进入施工阶段。此外,宁化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也已经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保证法院审判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报告法院工作和重大事项,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建议,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直接来信。中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理市人大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106件。这些信访件均反馈时间为29天,最快的在12天内反馈。在办理好建议和议案的同时,全市法院继续为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赠订《人民法院报》。为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制度,制定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审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本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旁听,并设置专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和休息室,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先后组织邀请了全国和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和当地政协委员共800多人次参加了庭审旁听,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的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院整体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法院对与时俱进认识不足,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审判工作任务整体完成情况虽然较好,但极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引起了当事人不满,执行难的压力仍然较大;三是法官队伍素质在一些方面与新形势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的行为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四是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技术装备与司法现代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全市法院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恳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方面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继续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2004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要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从服务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司法为民。全市法院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首位,不断提升司法的品质,把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体现在判案的公正上,体现在办案的高效上,体现在服务的到位上,司法便民、护民,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

  二、突出服务经济。全市法院要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个私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提供平等的司法服务,保障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劳动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促进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要在处理社会经济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机制的职能作用,提高调解结案率,促进纠纷矛盾的妥善解决。

  三、狠抓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法官法》,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要以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审判实务竞赛”活动,着力增强法官队伍的执法能力,确保人民赋予法官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排忧解难,伸张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希望,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为民、务实、清廉,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我市法院的各项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214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4212日在三明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检察工作首位,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30人,提起公诉14231979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刑事暴力犯罪等八类重点案件犯罪嫌疑人424人,起诉356497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813人,起诉591869人。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市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4463人。我市最大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1100余万元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及时批捕、起诉。三是在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运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36人;对证据存有疑问不宜起诉或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6985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2541人。四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一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了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79份;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509场次,接待群众1387人,成功地做好了一些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去年,尤溪街面电站发生群体性事件,尤溪县检察院先后三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协助做好解释工作,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化;在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的同时,积极参加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的部署要求,突出在加大办案力度和提高侦查水平上下功夫,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4103人,同比上升5.6%。涉案犯罪总金额达1983.82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共立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16人。一是深挖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震动大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全年共立贪污贿赂重特大案件50件,占立案总数的53%,同比上升88%。查处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2020人。市检察院查处了涉案多人、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相交织、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的职务犯罪窝串案。二是查办了一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司法人员6人,行政执法人员10人。三是有力地打击了一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侵吞、挪用国有资财以及乡村级干部利用职便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便侵吞、挪用国有资财案件4245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38件;查办侵害农民利益案件1013人。四是办案纪律得到进一步强化,办案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的意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及各项办案纪律,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办案事件和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规范中发展。市检察院向市委递交了《关于健全完善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请示》,方案得到了市委的同意。三明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暨反腐败成果展览馆已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警示教育基地。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重点行业探索系统预防,在重点工程试行专项预防及个案预防工作,有的基层院选派干警担任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官,到定点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一是加大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或者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04件,纠正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件;追捕犯罪嫌疑人217人,追诉346人。沙县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魏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侦查机关对参与作案的叶某没有追究,及时作出追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是强化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针对监管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及不安全隐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及书面检察建议和口头纠正意见360人次,均得到纠正。罪犯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南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6个月,在永安服刑期间,又犯脱逃罪被永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但因计算刑期有误,致使该罪犯的总和刑期及决定执行刑期比实际应该执行的刑期多出将近1年。永安市检察院发现后,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审判机关已作出刑事裁定予以更正。三是加大了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09件,立案审查78件。市检察院共受理基层院提请抗诉案件54件,其中民事案件30件,经济案件21件,行政案件3件,涉案标的650多万元。经审查,提出抗诉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9件,不抗诉2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9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46件,执行和解21件。通过办案,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四是加大了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共受理刑事赔偿案6件,办结6件,作出赔偿决定1件。在加大诉讼监督过程中,我们注意做到监督与配合同步,既坚持原则,又注意相互配合,从而达到打击犯罪的最佳效果。      

  二、积极尝试,大胆探索,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

  (一)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制约。为保证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有一个刚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手段,根据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市、县两级院迅速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直接进行监督;两级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详细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全市共聘请人民监督员101名。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程序迅速启动,将乐、明溪两地人民监督员对2件不诉案件进行了监督。通过试点工作,增强了检察干警接受监督的观念,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

  (二)试行检务督察,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我们积极推行“五个机制”:一是纪检监察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的办案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二是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规定对检察机关作撤案、不捕、不诉的案件第二年均要复查,对于其他案件第二年均要抽查。三是敏感环节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对办案过程中扣押的赃款赃物,一律交由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上缴或返还,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解决。四是办案期限跟踪机制。监所检察部门对在押人员实行列表管理,逐日清理,适时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办案期限,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五是错案追究和工作质量不高行为惩戒机制。同时,全市聘请了14名特约检察员和136名廉政监督员,构建了内外部配合的较为健全的监督体系

  (三)积极探索整合侦查资源,建立整体作战的侦查工作机制。我们以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资源充分利用为目标,以侦查指挥中心为依托,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立体办案体系;以检察长为总指挥,实现人才、信息和技术装备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以二级侦查人才库为主力,组成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特侦大队,有效地强化了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推动了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深入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更加规范。去年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占64.4%,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二是继续实行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市检察院探索适用简易程序的做法和成效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三是大胆进行量刑建议改革。全市12个基层院共对336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241件,采纳率达71.7%,该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5个单位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检察院在去年的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共有8个正职和13个副职供干警竞争,达本院中层领导职位的47.4%,其中所有缺位正职竞争上岗,在全省市级检察机关尚属首次,得到了省院的肯定和赞扬。

  三、狠抓政治建检,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统一执法思想作为中心环节,引导干警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要求上来,统一到依法治国方略上来,统一到公正执法上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使学习活动不断深入。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根本途径,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集中开展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这条主线,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教育和疏导,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首先,切实把端正执法思想作为中心环节,通过学习必读篇目、专题讨论、交流体会、弘扬先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纠正和解决了一些执法观念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其次,围绕执法不公正、监督不到位、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开门纳谏,共召开座谈会36场(次),走访单位和部门168个(次),发出征求意见函2100份,其中向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433份,收集意见和建议212333条(次);注重把超期羁押清理、加强安全管理、办案安全防范等工作纳入教育活动之中,对全市自侦不诉等案件进行了复查剖析,着力解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第三,加强制度规范建设,针对容易产生执法随意性的环节,加大对违禁行为的刚性处罚力度,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统一和规范执法行为。第四,加强督促指导,运用典型引路。在全市查摆剖析现场会上,解剖了18个典型案例,对查摆出的两名干警违纪经商问题严肃处理,两名干警均已调离检察机关。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以县(市、区)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一把手”,全市7名检察长留任,3名交流,2名新任,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二是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推荐干部,已确定市管后备干部21人、县管后备干部72人,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了较充实的人才资源。

  ()狠抓队伍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干警素质最根本的途径,积极鼓励引导干警参加法律专业知识的再教育。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读法律本科的干警280 名,在读硕士研究生3名。去年有46名干警参加了本科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全市96名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续职资格培训的干警全部通过了全国统一考试。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突出把纠正冷漠和迁就两种倾向,作为整肃检风检纪的重点来抓。市检察院与基层院签订了检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状,分解细化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出台了《三明市检察机关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暂行规定》,推行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组织两级院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党的知识测试等活动,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严格执法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去年全市受理群众反映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信访件同比下降32.6%。全市被高检院表彰2人,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单位1个,省院表彰的单位和集体18个、个人10人,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单位和集体12个、个人14人。

  (六)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硬件建设得到改善。市、县两级院在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抓住国债投资社会基础设施的机遇,“两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有6个基层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扎实开展“结对子”试点工作。根据省检察院安排与部署,明溪、清流、建宁三个县检察院与厦门市的湖里、开元、思明三个区检察院结成对子,开展山海协作,进行工作交流、信息沟通、挂职锻炼、经济援助等活动。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把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起来,把检察工作思路同三明的发展大计,同各级党委、政府的发展决策有机结合起来,把服务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部署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两会”期间,两级院组织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人大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收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5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办理,按时答复。对人大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件,组织力量认真办理,市检察院共办结市人大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件12件。安排了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定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两级院认真贯彻执行,把接受监督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去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职务犯罪侦查力度不大,办案能力有待于继续提高诉讼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执法水平和队伍的作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存在;自身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此外,检察经费紧张问题仍然突出,技术装备落后,科技含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要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本质要求,从思想深处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坚决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一要不断强化打击职能,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继续突出打击重点,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二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案件,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滥用职权,严重损害执法和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三要强化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该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第三、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与机制创新。要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正确把握改革原则,找准突破口,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出和实施改革举措,重点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使检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全面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四、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以党风带动检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要加大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要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和基本保障建设,全面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夯实基础。要把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凝聚全市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50(以姓名笔画为序)

  

  丁 瑜(女)

  王 斌

  邓应红

  叶继革

  包国平

  兰德明

  朱昌贤

  庄奕贤

    (女)

  刘先凤(女)

  刘振郁

  刘道崎

  刘焰生

  江兴禄

  江寻鹭

  池秋娜(女)

  李轩源

  李家荣

  杨光祺

  吴金容

  吴根发

  余荔苹(女)

  沈正平

  张元江

  张受刚

  张耀村

  陆火生

  陈有极

  陈刚挺

  陈良椿

  陈忠杰

  武 丹

  林传衍

  林纪承

  林昌源

  林金亮

  林勇雄

  林梁儿

  郑成辽

  郑国仁

  郑维荣

  洪明德

  袁德俊

  顾闽南

  徐 铮

  黄作文

  曹秀芬(女)

  程立双

  曾仁菊

  廖小华(女)

  

  秘书长:吴根发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陈良椿

  副主任委员:邓应红 

      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方存忠

  江道波

 刘 宁(女)

 刘炳麟

 刘焰生

  张受刚

  张耀村

 周升堂

 傅瑞生

 曾仁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刘振郁

  副主任委员:王 斌 

      员:(以姓名笔画为序)

  刘先凤(女) 江寻鹭   余荔苹(女) 陈孔文   陈灵儿  

  陈 建(女) 李盛有   武 丹   郑新聪   顾闽南

  阙维林   蔡绍协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叶继革

  李轩源

  吴根发

  陆火生

  丁 瑜(女)

  陈良椿

  郑国仁

  杨光祺

  刘振郁

  黄作文

  王 斌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210 日上午8:30

  叶继革

  李轩源

  吴根发

  陆火生

  丁 瑜(女)

  陈良椿

  郑国仁 

  杨光祺

  刘振郁

  黄作文

  王 斌

 

  主持人:李轩源

   

  第二次全体会议

  212 日上午8:30

  林纪承

  沈正平

  徐 铮   

  吴金容

  吴根发      

  郑成辽

  曹秀芬(女)

  陈有极

  朱昌贤          

  林传衍

  洪明德

  林梁儿

  武 丹        

  刘 宁(女)

  林勇雄

  林金亮

  主持人:吴根发

   

  第三次全体会议

  214 日上午8:30

  李轩源

  庄奕贤

  袁德俊

  刘道崎

  程立双

  兰德明

  陈刚挺

  李家荣

  池秋娜(女)

  郑维荣

  江兴禄

  林昌源

  陈忠杰

  张受刚

  张元江

  廖小华(女)

  主持人:李轩源

   

  第四次全体会议

  214 日上午9:30

  叶继革

  李轩源

  吴根发

  陆火生

  丁 瑜(女)

  陈良椿

  郑国仁 

  杨光祺

  刘振郁

  黄作文

  王 斌

 

  主持人:李轩源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王 斌   包国平   郑新聪   魏坚东   陈木星   陈兴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领导6

  张 健   刘 鑫   严凤英(女)   张发录   吴俊慰   林俊德

  二、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3

  梁文森   叶培雁   张运祥

  三、市人大常委会助理巡视员1

  曾万钦

  四、市政协领导 10

  吕少郎   曾金凤(女)  李荣显   郑昱荣   邹运恒

  邱乾春   张来水     柳忠武   李茂胜   江 琳(女)

  五、市九届人大原副主任、市六届政协原副主席3

     叶彼德   苏承铭    周 莱

  六、三明军分区和驻明部队领导2

  杨雁雄   何 骏

  七、市法院、检察院、安全局、公安局领导4

  刘邦澍   黄德安   常秀文   陈 华 

  八、老红军1

  周 林

  九、三钢、三化领导2

  欧阳元和  蔡永亮

  十、三明高专领导2

  李长生   赵 峰

  十一、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1

  胡士寅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429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04212日下午530分。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4212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任务:

  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

  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人。

  四、本次会议实行等额选举。

  五、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采用举手方式表决,须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六、本次会议各项选举印制两种选票,即“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选票”、“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票”。

  七、大会选举,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八、大会选举时,发出的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投弃权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应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后,在另选人的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无效。

  填写选票用钢笔或碳素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填写选票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十一、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十二、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12人,总计票员1人,计票员8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推选,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

  十三、选举会场划为3个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位区分别到指定票箱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的座位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各座位区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员当场打开票箱清点投票数,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四、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十六、本选举办法经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候选人名单

  2004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张  健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候选人名单

  2004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朱 昌 贤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4年2月13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张  健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4年2月13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朱 昌 贤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04213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李鲁闽(建宁县代表团)

  监票人:

   

  郭 华(女)(三元区代表团)

  施茂隆  (明溪县代表团)

  李兴荣  (清流县代表团)

  陈贵国  (大田县代表团)

  王丽艳(女)(沙 县代表团)

  林家祥  (泰宁县代表团)

  黄忠灶  (梅列区代表团)

  林芬华(女)(永安市代表团)

  马安平  (宁化县代表团)

  郑祖欣  (尤溪县代表团)

  丁建华  (将乐县代表团)

  郑清辉  (解放军代表团)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04213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

  纪圣和

  

   

  计票员:

  罗 玮

  蔡建明

 余梦华

  连期望

 

  马 骏

  何正润

 赵 明

 童 菁(女)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214日补选:

  张健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朱昌贤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04214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4213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刘振郁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按照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212日下午530分,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58件。其中,法制方面的1件,占总数的1.72%;农经方面的9件,占总数的15.52%;财经方面的30件,占总数的51.72%;科教文卫方面的10件,占总数的17.24%;环境方面的2件,占总数的3.45%,综合方面的6件,占总数10.35%。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同心同德,与时俱进,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三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一是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三是强化项目带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四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五是加强旅游产业规划、扶持和管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六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环境保护;七是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八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九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代表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认为这些议案均属对各方面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不作为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转为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如下处理:

  一、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的2件,占总数的3.45%

  1、江兴禄等10名代表:关于做大做强做优市区的议案(第01号);

  2、梁闽菊等10名代表:关于做大三明中心城市的议案(第02号)。

  0102号都是对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提出建设性意见,可并为一案办理。

     二、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组织负责办理的56件,占总数的96.55%(目录详见附件)

     此外,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 99件。其中,法制方面的2件,占2%;农经方面的18件,占 18.2%;财经方面的55件,占55.6%;科教文卫方面的14件,占14.1%;环境方面的1件,占1.1%;综合方面的9件,占9%

  上述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将交给一府两院”、有关组织办理。有关机关、组织必须按照《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的要求,认真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书面答复代表。

  附件:

  1、刘焰生等10名代表: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网吧、游戏机厅规范经营管理的议案(第03号);

  2、胡晓明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经济一体化的议案(第04号);

  3、李盛有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市区经济一体化的议案(第05号);

  4、郭 华等10名代表:关于将三元区医保纳入全市统筹的议案(第06号);

  5、余荔苹等10名代表:关于切实解决三明市区巡警经费不足问题的议案(第07号);

  6、廖小华等10名代表:关于我市农村妇女健康现状及其建议的议案(第08号);

  7、罗启发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协调省道岭文线宁化谢坊至连城公路改造的议案(第09号);

  8、赖锡升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大对宁化县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扶持力度的议案(第10号);

  9、马安平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县有线电视网络与老区基点村光纤联网工程资金的议案(第11号);

  10、王六妹等11名代表:关于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待遇的议案(第12号);

  11、张开平等11名代表:关于加强网吧的夜间管理的议案(第13号);

  12、罗增寿等11名代表:关于清理整顿协会组织的议案(第14号);

  13、林月姣等10名代表:关于依法加强市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议案(第15号);

  14、黄宝成等10名代表:关于在全市共树“大金湖”旅游品牌的议案(第16号);

  15、王福生等10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建宁县灾后水利设施修复扶持力度的议案(第17号);

  16、林金亮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延伸三明公交车线路至沙县城关的议案(第18号);

  17、李良臣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将建泰公路列入京福高速公路连接线和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议案(第19号);

  18、黄友台等10名代表:关于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议案(第20号);

  19、梁闽菊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议案(第21号);

  20、林永湖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息化推进工作的议案(第22号);

  21、黄友台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对建宁县黄埠至客坊公路给予资金补助的议案(第23号);

  22、黄忠灶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解决豪威装饰砖有限公司拖欠梅列羊口仔村土地租金的议案(第24号);

  23、彭晓榕等10名代表:关于设立“三明外国语学校”的议案(第25号);

  24、彭晓榕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饮食行业污染防治和卫生管理的议案(第26号);

  25、彭晓榕等10名代表:关于依法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第27号);

  26、黄友台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定额兑现交战公路(建宁段)市级配套资金的议案(第28号);

  27、高晓明等10名代表:关于加大对饶山纸业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实力的议案(第29号);

  28、林忆慈等10名代表: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在工作单位的待遇的议案(第30号);

  29、陈书宁等10名代表:关于请求三泉高速公路延伸线三明至宁化段经过明溪县城关的议案(第31号);

  30、沈 萌等11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协调解决企业改制破产后遗留的社会问题的议案(第32号);

  31、黄炳川等11名代表:关于减收三明本地区车辆进出城双向收费的议案(第33号);

  32、林芬华等10名代表: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好三明的青山绿水的议案(第34号);

  33、陈长溪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动物疫情监控体系建设的议案(第35号);

  34、蔡绍协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小蕉片区建设的议案(第36号);

  35、田新提等11名代表:关于把动物强制免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免费免疫的议案(第37号);

  36、黄友台等10名代表:关于支持建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议案(第38号);

  37、周淑女等11名代表:关于把农村沼气建设继续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议案(第39号);

  38、张连发等11名代表:关于打造诚信政府,建立政府信用体系的议案(第40号);

  39、林丁茂等10名代表:关于改革办医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的议案(第41号);

  40、王福生等10名代表:关于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的议案(第42号);

  41、余绪娘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我市旅游业工作的议案(第43号);

  42、邓裕生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台江片区建设,推进市区“南拓”战略的议案(第44号);

  43、彭根发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设全市大旅游圈的议案(第45号);

  44、彭根发等10名代表:关于尽快开通三明航运码头的议案(第46号);

  45、涂林容等10名代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议案(第47号);

  46、罗增寿等11名代表: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议案(第48号);

  47、张连发等10名代表:关于重新启动建设三明机场的议案(第49号);

  48、张惠平等10名代表:关于增加农业投入和建立农业科技发展基金的议案(第50号);

  49、廖小华等10名代表:关于切实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议案(第51号);

  50、马安平等10名代表:关于要求立项扶持发展宁化竹业产业化的议案(第52号);

  51、伍武林等10名代表:关于将省道S307线清流、宁化路段作为交战公路立项的议案(第53号);

  52、罗 策等10名代表:关于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的议案(第54号);

  53、邓裕生等10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议案(第55号);

  54、庄灿宗等10名代表:关于将木竹制品列为三明的主导产业的议案(第56号);

  55、胡晓明等10名代表:关于培养市区汽车零配件生产产业集群的议案(第57号);

  56、梁闽菊等10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议案(第58号)。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991417日三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4214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和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延期,但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发出召开会议的公告;

  (二)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三)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四)提出大会有关委员会名单草案;

  (五)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六)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七)组织代表视察;

  (八)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议程通知代表。提请会议审议的主要报告草案应提前发给代表。

  第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以县(市、区)和驻明部队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代表团可以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分别推选小组召集人。

  第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组成人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有关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经各代表团讨论后,提请预备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主席团决定事项,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大会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

  (四)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第十三条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各代表团会议审议情况由团长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四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应参加会议,汇报情况,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五条 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根据需要可以分设若干组。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按时报到并出席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必须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请假,会议期间必须向代表团团长提出,由代表团报大会秘书长批准。

  第十八条 不是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其他机关、团体负责人,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代表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将发言记录或摘要印发会议。

  大会的主要报告和公告、决定、决议应予公布。

  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的具体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条 主席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大会有关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议案须在大会议案办法规定的提议案截止日期前提出,也可以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

  第二十一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大会有关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部门应提供有关的资料。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

  第二十二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主席团也可以并交有关的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决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第二十三条 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议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审查议案涉及专门性问题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四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未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大会闭会后的十天内交有关机关和组织,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及预(决)算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的主要内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有关的委员会汇报,进行初步审查。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的报告,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预算收支表(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表(草案)或决算表(草案)一并印发会议,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主席团提出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的决议草案经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决算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变更,应及时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三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的人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人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二十人以上代表书面联合提名。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或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

  第三十一条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选举或者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的具体办法,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六条 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罢免案提交全体会议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辞职的,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当选、罢免和辞职须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案

  第三十八条 代表团、主席团或有关委员会对议案和有关报告进行审议时,市人民政府或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可以对议案和有关的报告作补充说明。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问题和内容。

  第四十条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委员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四十二条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第四十三条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调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

  第四十四条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有权充分发表意见,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前向秘书处报名,由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报名先后安排发言顺序。在大会全体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须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可以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不超过五分钟。

  主席团成员、代表团推荐的代表在主席团每次会议上发言的,代表在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上发言的,每人每次一般不超过二十分钟。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决定草案前,应当就议案、决议、决定草案征询代表意见,并由主席团决定交付表决。

  第四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决定草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第五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决议、决定草案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形式。表决的方式,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专门办法的,依专门办法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由主席团决定。

  第九章   

  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自20042月 日起施行。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情况的报告

  ——2004212日在三明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2128,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组织人员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在主任会议领导下,修订小组制定修订方案,抓紧修订工作。在修订案草案初稿形成后,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反复论证。

  200362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主持召开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的汇报。会后,修订小组根据会上的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订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去年103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草案)》,要求根据会上审议发言的意见修改后,提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下面,我就修订中的有关情况报告三个问题。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于1991417日三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议事规则》的制订和实施,对于推进市人民代表大会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素质和工作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来制定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党的十六大对新世纪新阶段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体现十六大精神;二是原议事规则的有些内容和提法不够具体、规范,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原议事规则出台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于199243日公布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也于1995228日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加上200212月以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有关工作制度。上述内容需要在《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中予以反映;四是多年来,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有必要通过修订加以总结和完善。

  综上所述,《议事规则》的修订,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及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修订的原则

  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密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实际,本着依法、严谨、规范、可行的精神,力求使《修订案草案》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促进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修订中,起草小组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原则;二是坚持于法周全的原则;三是坚持实际可行的原则;四是坚持与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工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五是坚持继承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议事规则(修订案草案)共九章、五十二条,比原议事规则多两章三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增设总则和附则两章。鉴于原议事规则采用分章列条款的办法,为了保持结构上的完整,修订案草案增加了总则和附则两章。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和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十六大的要求。

  (二)增加了部分内容。一是第一条制订本规则的法律依据,增加了《代表法》。二是第十一条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事项中,增加了“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三是第十七条增加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按时报到并出席会议”的内容,同时对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代表在会前或会议期间的请假作出明确规定。四是第十八条,对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原表述之后增加了“或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的”内容,与《组织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相一致。五是在第二十条中增加了“秘密会议,经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有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定”。六是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在“或者先交大会有关委员会审查”前,增加了“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内容。七是在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分别增加了“或决算的主要内容”、“或决算表(草案)”的内容。八是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即“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选举或者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九是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在“由主席团印发会议”前,增加了“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的内容。十是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增加了“是否接受辞职”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等内容,使表述严谨、完整。十一是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分别增加了“决议、决定草案”的内容。上述增加内容的依据,主要是《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吸纳了实际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规范了提法。一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五条第二款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修改为“临时召集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二是将原议事规则第六条“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修改为“代表以县(市、区)和驻明部队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三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大会有关委员会”,分别明确为“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四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中“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修改为“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大会闭会后的15天内交有关机关和组织,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在大会闭会后的十天内交有关机关和组织,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五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三章标题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有关“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的提法,修改为“预决算”、“预算”。六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修改为“二十人以上代表书面联合提名”。七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中的“或者依照本规则第六章的规定”,修改为“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八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五章的标题“询问和质询”修改为“询问和质询案”。九是将原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的内容按规范表述。以上规范提法是按照《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制度的规定进行修改。

  (四)删去部分内容。一是第三条第二款有关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动因,删去原议事规则中“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内容。二是第七条第一款关于“提请会议审议的主要报告草案应提前发给代表”,删去原议事规则中的“或代表小组”的内容。三是删去原议事规则第十条“主任出缺或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召集”的内容。四是删去原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的内容,即“提出质询案的内容范围和具体办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五是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议案的提出,删去原议事规则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内容。六是第三十七条中,将原议事规则中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本次会议或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修改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删去“本次会议或”的内容。上述删去的内容主要依据《组织法》和省人大有关法规的规定。

  修订案草案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代表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案草案)》的情况汇报

  ——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   

  大会主席团:

  根据大会议程,与会代表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认为,本次大会对原《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是完全必要的,修订案草案的内容符合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上达到了与法周全和实际可行的要求,对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民主和法定的程序行使职权有着重要意义。代表们普遍认为,修订案草案已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是比较成熟的。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修改意见。大会秘书处根据代表的修改意见,逐条进行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二十条:关于举行秘密会议的规定

  共有11个代表团提出删去该条。大会秘书处认为,根据我市实际,删去该条是正确的,建议采纳代表的意见。

  二、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关于议案审查的规定

  修订案(草案)两处写道“有关委员会”。代表建议直接明确为“议案审查委员会”。大会秘书处认为代表的建议是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三、第六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有代表对其中第一至四款提出修改意见为:

  (一)通过召开大会的决定并发出召开会议的公告。

  (二)审议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三)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四)审议大会有关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大会秘书处认为,该修改建议与修订案草案的内容没有原则上的差别,且修订案草案的表述更简练、准确,建议不予采纳。

  四、第二十八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或决算的主要内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有关的委员会汇报,进行初步审查”的规定

  修定案草案规定的时限是“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代表认为这个时限不大现实,建议不做硬性规定。大会秘书处建议予以采纳。

  五、第三条:关于举行会议的规定

  修订案(草案)规定,会议若要延期召开,“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代表建议加上“一般”二字。大会秘书处建议予以采纳。

  该条第二款规定,“经过五分之一以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代表提出应增加“或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的内容。大会秘书处认为,修订案(草案)的提法与《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已有规定,不必再写进去,建议整款删去。

  六、第十九条:关于大会的主要报告和公告、决议、决定的公布

  修订案(草案)规定在《三明日报》公布。代表提出增加“三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内容。大会秘书处研究后,建议将此条改为“大会的主要报告和公告、决定、决议应予以公布”,而不指明具体的单位。

  七、第四十八条:关于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规定

  有的代表提议该条不便操作,建议删去。大会秘书处认为还是保留为好。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关于代表审议六个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2004213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  王 斌

  大会主席团:

  根据大会日程,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对大会主席团第二、第三次会议分别通过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项决议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代表们原则同意了这六项决议草案,同时也对决议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大会秘书处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项汇报如下:

  一、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请大会表决。

  二、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请大会表决。

  三、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草案第二段中的“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代表建议删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保留“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大会秘书处认为,这一段文字的内容在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已有表述,在预算决议中可不必再体现。建议采纳代表意见。

  四、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建议在第二自然段“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后,加上“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会秘书处认为,代表的建议符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建议予以采纳。

  五、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请大会表决。

  六、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请大会表决。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李 轩 源

  2004214日上午)

  各位代表: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肩负神圣的使命,不负人民的重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对我市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各项报告及决议,补选了市长和一名副市长,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集中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愿望,较好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目的,必将对今年我市工作目标的实现和今后三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本次大会的主题。现在,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发展的目标已经明确,发展的措施已经制定,今后的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增强抓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抓落实,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抓落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落实,使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落实、落实再落实,在落实中突显成效,在落实中加快发展。

  各位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260多万三明人民对我们期望深厚。希望大家回去后,广泛宣传并带头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动员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共同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谱写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同志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前程似锦、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开拓创新,为把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为创造三明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为大会的胜利召开而努力工作的全体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为大会提供热情优质服务的各有关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参阅件(一)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补选代表

  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0422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振郁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5名。

  自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十届人大代表调离本市的有9名:梅列区李功新,永安市苍震华、张新潭、傅维雄、杨为诚,清流县朱三木,大田县陈则生,泰宁县黄向东,解放军徐金生。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上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现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最近,有关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解放军军人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和补选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名:梅列区林荣卫,三元区张健,明溪县黄德安,永安市袁德俊、方炳火,清流县胡登良,宁化县陈忠杰,大田县林梁儿,尤溪县黄道光,将乐县林传衍,泰宁县黄宝成,建宁县洪明德,解放军何骏、袁福力。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他们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选举和补选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报请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确认。

  现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0名。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04118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5名。

  自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调离本市有9名:梅列的李功新,永安的苍震华、张新潭、傅维雄、杨为诚,清流的朱三木,大田的陈则生,泰宁的黄向东,解放军的徐金生。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李功新、苍震华、张新潭、傅维雄、杨为诚、朱三木、陈则生、黄向东、徐金生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最近,有关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解放军军人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和补选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名:梅列的林荣卫,三元的张健,明溪的黄德安,永安的袁德俊、方炳火,清流的胡登良,宁化的陈忠杰,大田的林梁儿,尤溪的黄道光,将乐的林传衍,泰宁的黄宝成,建宁的洪明德,解放军的何骏、袁福力。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他们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林荣卫、张健、黄德安、袁德俊、方炳火、胡登良、陈忠杰、林梁儿、黄道光、林传衍、黄宝成、洪明德、何骏、袁福力等1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0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22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参阅件(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交市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00100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31223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周升堂、邓应红等代表分别联名提出的“关于举全市之力加快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的议案”(第001号)和“关于加快金沙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步伐的议案”(第002号),经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决定,并为一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001002号代表建议的办理和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办理情况

  市政府接到代表建议后十分重视,时任市长叶继革、副市长刘鑫分别作了批示,要求把这两件代表建议作为2003年市政府办理工作的重点,并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金沙园区的建设步伐。经过各方面努力,园区建设步伐正在加快,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1880多万元,开发工业用地1500亩、生活安置小区120亩,形成路网约3.5公里,供电、供水、通讯等也在逐步配套建设中。已有入园企业10家,用地600多亩,总投资3.8亿多元。这批企业全部建成投产、达产后,年可实现工业产值10.8亿元、税利7800多万元。今年以来,市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市政府成立了以时任市长叶继革为组长的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沙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金沙建设协调小组。组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和三明市金沙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配备了干部和技术管理人员。在完善机构的同时,狠抓领导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金沙园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全力推进金沙园开发建设。

  二是科学制定发展蓝图。首先由沙县政府和金沙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起草了园区总体发展框架。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修改,并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金沙园总体规划进行编制。目前已完成园区规划修编论证、审定、报批工作,拟定出三年规划、近期规划和当年规划。

  三是制定扶持政策。为了健全完善金沙园的管理体制和机制,20036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金沙园采取“市县联办,以县为主”的形式开发建设,建立金沙园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并对市县政府加大投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市县两级政府通过争取金融部门贷款支持、做好以地生财文章、市县部门联手开发和鼓励民间、境外资本投资开发等办法,多方筹集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目前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额度,市政府已成立专门班子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五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园区成立了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招商力量,落实好岗位目标责任制,争取更多的项目入园投资兴业;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成立项目服务小组,为企业代办各项报批手续;建立园区创业发展资金,用于园区滚动开发、扶持入园企业发展等;制定《金沙园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及各单位积极参与园区招商引资,加快园区发展。

  二、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审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对001002号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并确定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督办和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具体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认真参与研究,并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直接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办理001002号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调研。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认真听取了市政府办理情况和金沙园区管委会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园区与入园项目业主座谈,实地察看了园区建设情况。调研组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要求市政府加强整改落实。

  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00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001002号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重视的,办理是认真的。会议肯定了市政府把加快金沙园区开发建设作为拓展我市工业发展空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强市富民、发展三明”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最强的力量选派到园区,把最优惠的政策赋予园区,把最佳的服务提供给园区,加快了金沙园区的建设步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会议也指出园区建设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园区发展的问题,如园区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还不够理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园区内财政、税收构架尚未健全;招商引资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为此,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借鉴沿海园区开发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理顺金沙园区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充实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成立董事会;要积极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完善园区的社会支撑服务体系,为入园企业搞好服务,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招商项目筛选储备工作,拓宽渠道,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境外资本入园开发。当前,市政府要尽快帮助园区使金沙园《总体规划大纲》获得省上批准,《金沙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尽快得到批复,并抓紧落实土地利用综合平衡调整办法。会议还要求市政府对调研组的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在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将加强跟踪落实。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参阅件(三)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04119日)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10件,经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95件,两项合计205件。其中:属于工交财贸方面的68件,占33.17%;农林水方面的40件,占19.51%;教科文卫方面的39件,占19.02%;城建环保方面的37件,占18.05%;社会保障方面的14件,占6.86%;综合方面的7件,占3.43%。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205件建议,分别交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有关党群部门办理。这些代表建议均在规定的41日前办复。各承办单位办复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即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在收回的意见表中,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5.1%;表示不满意的有10件,占4.9%。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10件建议,均已分别责成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从办复的情况来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4件,占45.85%;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74件,占36.09%;对代表所提问题作解释说明或留待今后解决的28件,占13.66%;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9件,占4.39%

  为了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办理质量,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去年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代表重点检查了代表表示不满意的10件建议办理情况。检查组通过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为了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情况,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再次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表,从收到的反馈看,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72%;认为办理一般的有5件,占2.82%;仍表示不满意的有3件,占1.46%122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针对办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从执政为民和依法履职的高度,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义的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依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做法, 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加大抓落实的工作力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提高办理质量。

  二、主要特点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办理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市政府领导很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时任市长的叶继革同志就在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上,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强调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讲求质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按时办结答复,让代表委员满意”。明确由市政府秘书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承办工作,并负责每一件建议答复函的把关。对一些涉及部门多、问题比较复杂的代表建议,市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的领导加强协调和落实工作,出台一些相关的文件,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院长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原则,确定一名副院长和办公室等相关庭、室抓好办理工作,由院长逐件签阅把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代表建议后,专门召开党组会、检委会,进行认真讨论,指定一名分管副检察长和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理。大多数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后,都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专人负责办理,明确责任,严格按要求函复提建议的代表。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市政府将周升堂、邓应红等代表提的关于加快金沙高新技术园区建设问题作为2003年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金沙园区调查了解,研究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仔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园区建设的领导,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园区的开发原则和发展方向,制定园区开发的配套政策,加快了园区建设步伐。市计委、环保局、建设局、水电局等一些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所提的问题也开展了调查研究,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如市计委在办理杨为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福建安砂水电站水库大坝加高扩建工程的建议”时,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到清流县进行调研,做了实事求是的答复。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办理质量。不少承办单位为更好地办理代表建议,能积极与代表联系,采取走访代表、与代表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实地察看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让代表感到满意,提高了办理质量。如市政府办督查室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同志一起走访了刘宁代表,就有关建议办理工作与她进行了交流。市城监大队针对部分代表提出的有关加强对夜市大排档占道经营管理等问题的建议,专门邀请有关代表到实地察看,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并与代表当场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代表对此表示满意。市人事局、建设局、教育局、林业局等单位也做得较好,取得较好成效。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对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督查,对办理情况进行了两次通报,并分别于去年5月、11月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有力的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有的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代表建议没有很好调查研究,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办理质量不高,代表对办理还有“不满意”的反馈;二是个别代表建议交办不够准确,影响了办理效果。三是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长效跟踪落实不够,以致造成有些建议所提问题在办理时已经解决,而后又出现新的类似问题。

  附件:

  1承办单位办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件数汇总

  2、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市法院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1

  承办单位办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件数汇总

  市委组织部

  1

  市委宣传部

  1

  市委农办

  9

  市编办

  2

  市妇联

  1

  市科协

  1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1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

  1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

  1

  市政府办

  5

  市法院

  3

  市检察院

  1

  市林业局

  11

  市财政局

  27

  市教育局

  18

  市国土局

  5

  市规划局

  7

  市广电局

  1

  市民政局

  7

  市建设局

  19

  市科技局

  2

  市计发委

  7

  市环保局

  8

  市畜牧水产局

  1

  市个私办

  6

  市城管办

  3

  市公安局

  4

  市人事局

  6

  市文化局

  2

  市水利局

  4

  市卫生局

  7

  市电业局

  9

  市经贸局

  7

  市交通局

  25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7

  市旅游局

  4

  市外侨办

  1

  市体改办

  2

  市城监支队

  12

  市移民局

  2

  市信息中心

  1

  市机场办

  1

  市计生委

  1

  沙县政府

  1

  三元区政府

  1

  梅列区政府

  1

  泰宁县政府

  1

   

  (注:有的建议属于两个以上单位办理,因此分办的件数会大于总件数)

  附件2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31223日在三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俊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3年市人大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00件,占建议总数的98%,是历年来政府系统承办建议最多的一年。截止今年41,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从代表的反馈情况看,满意和基本满意占95.27%。总的看,市政府及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认真负责的,能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要求进行认真办理。

  一、依法依规,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加强政府同各界人士、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是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的有效动力,也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因此,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依照《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建议的办理工作。

  1、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一是进行专门部署。市“两会”结束后,市政府在第一次常务会上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讲求质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确保按时办结答复,让代表满意。并对办理的具体工作作出了安排。二是明确办理责任。即由市政府秘书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具体办理的总协调,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承办工作,并负责每一件建议答复函的把关。三是加强协调工作。对有些建议所提的内容,涉及部门较多,问题也比较复杂,市政府及承办单位积极做好协调工作。重要建议摆上市政府领导重要议事日程,亲历亲为,抓好协调和落实。如为了办好01号、02号关于加快金沙园区开发建设问题的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金沙圆区调研,抓好园区开发协调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办好14号、122号关于尽快恢复、开发沙溪河航运问题的建议,市政府领导多次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省政府、省直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协调三明、南平、省上各有关企业,做好通航准备工作,市政府出台了《三明市沙溪河梯级水电站船闸通航管理办法》。为办好91号关于三泉高速公路的走向及建设问题的建议,市政府领导多次赴京汇报,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务院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为办好29号、64号、73号、82号有关促进林业、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建议,市政府领导也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并先后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又如,在办理99号有关文化巷改造的建议中,市政府领导始终站在第一线协调、落实、接访,最终取得成效。

  2、严格程序,搞好交办。一是规范办理程序。在交办前,由市政府办负责起草《关于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代表建议的通知》,并与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联合下发到各承办单位,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对依法规范办理代表建议起到了很好的保证作用。二是落实承办单位。我们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首先由政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研读,仔细分析,并与有关单位协商,做大量协调工作,重要办件提交市政府领导批示,认真做好交办工作。为了能保证落实承办单位,我们按照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在收到建议后,应认真核对建议内容和件数,如有不属本单位办理的办件,应在交办后10天内退回,并说明理由,以便重新确定承办单位,不得拖延不告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处理。三是明确办理职责。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建议,属会办的,主办单位必须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并将协办意见在1个月内提供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属分办的,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对涉及重大问题,确需提交上级党委、政府或部门研究解决的,及时提交研究。各承办单位对承办工作加强沟通,多方协调,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圆满完成办理任务。

  3、注重质量,提高实效。一是落实承办任务。多数承办单位的领导班子对承办的建议能够进行专门研究,落实好具体承办事项、承办人员、承办时限、承办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提高实效。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对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以便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如今年市政府组织对金沙园建设等一些重要问题多次进行了专题调研,为更好地办理建议,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多数承办单位能积极与代表联系,采取走访代表、与代表进行电话联系、举办座谈会、邀请代表实地察看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相互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如市人事局、建设局、教育局、林业局等单位做得较好,取得很好成效。

  二、加强督查,抓好建议办理的落实

  为抓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专门建立了办理情况的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开展。今年5月份,以市政府办名义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代表不满意的办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二次办理,直至让代表满意。同时,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办件,集中相关承办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专门研究,分析原因,做好协调,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二次办理质量。11月份,再次以市政府办名义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对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从督查情况看,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办理工作。根据本月初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共92件,占总办件46%。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逐步解决的共72件,占总办件36%。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只能留待以后解决的共28件,占总办件14%。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共8件,占总办件4%。从承办内容看,比较多的代表关注和重视财政、交通、教育、城建等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所涉及的主管部门承办件都在15件(含分办件)以上。其中,市财政局(26件)、交通局(25件)、教育局(18件)、建设局(15件)。这4个部门办理落实的大体情况如下:

  1、关于财政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有13件。这13件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快速启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集中部分财力加强城市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件)、要求解决城市教育费附加分配不合理问题、增加畜牧业投入、支持清流万亩生态型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建设、扶持养殖户沼气池建设、解决三元区环卫经费严重短缺问题、适当补偿第三医院“120”急救医疗欠费问题、加大社区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关于加强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管问题)建议、切实加强科技强检工作、帮助解决大田县法院审判法庭危房改造等。在这些建议中,要求解决资金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有的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有的则是帮助其向省、中央争取得到支持。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在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核定时已经考虑了两区的实际情况,市级除保留49家企业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外,全部划归两区。社区建设方面,今年已把完善市区就业服务网络、创建市区文明安全小区两个项目列入办实事项目,并已经完成。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建议问题也已得到进一步落实:2002年全市完成农村教育费附加4209万元,比上年增收1368.3万元,比增48.17%,列全省前茅(今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该项收费已经取消)。还有关于要求解决农村村级供水工程资金投入、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加强老区县乡村公路建设、解决我市制约职业教育发展问题、健全和完善三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内容的6件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逐步解决。另有7件建议由于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只能留待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

  2、关于交通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有10件。这10件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要求将省道东石线早日列入修建计划、要求尽快恢复沙溪航运(2件)、要求尽快解决省道307线大田梅林至岭头路段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办法、加快泰宁至武夷山公路建设、尤溪县洋中、联合等乡镇内主干道因高速公路建设被毁坏要求修复、确定三泉高速公路走向及早日开工建设、要求维修省道岭文线清流嵩溪路段、要求政策倾斜扶持开通宁化治平至长汀庵杰断头公路、建立黄花梨销售运输“绿色通道”等。这些建议已被积极采纳,有的在资金上给予了支持,有的在政策上给予了明确,有的在工作上得到了落实。省道东石线永安至大湖段改造已完成,永安大湖经清流城关至宁化五里亭规划实施方案已获省交通厅批复,现各有关县已分段安排设计等前期工作。沙溪河航运一期工程已接近完成。大田梅林至岭头路段已按交战计划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并首先在梅岭至上京段动工。泰宁至武夷山公路邵武至泰宁、建宁县界公路已完成工可的编制并上报省交通厅待批,我市已与南平市签订了同时建设的协议。因建设高速公路损坏现有公路的问题已在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合同及市政府[2001]217号文件中予以明确。三泉高速公路项目上个月已经通过国家审批立项,计划明年完成工可审批,并争取部分控制性工程动工建设。省道岭文线清流嵩溪已于今年10月份修复。宁化治平至长汀庵杰断头路,宁化境内已完成,长汀境内可望在明年建设。建宁黄花梨运输“绿色通道”已形成。还有关于要求福建泉州后诸港至贵州毕节高速公路走向规划路经明溪和尽早开工、沙县富口至三明梅列陈大公路建设、解决余朋至围埔公路改造、开通安远乡至江西塘坊省际断头路、三元区莘口镇沙阳至普禅山公路硬化、林业公路养路费有关问题、三元区忠山至星桥路段铺设水泥路面等方面内容的9件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逐步解决。另有6件建议由于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只能留待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

  3、关于教育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件。这4件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要求解决城市教育费附加分配不合理问题、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关于加强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管问题)建议。这些建议已被积极采纳,并采取了相关措施予以解决。另有关于加快教育产业化进程、发展和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3件)、稳定和加强山区教师队伍建设、农村撤点并校后寄宿制小学学生生管工作、解决制约我市职业教育发展问题、健全完善三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列西片新办一所高中、妥善做好下岗职工安置、新建曹坊中心学校综合楼、建设治平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等方面内容的14件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逐步解决。

  4、关于城建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7件。这7件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即关于加快列西工业北路龙岗路段建设、集中部分财力加强城市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社区建设力度、解决三元区环卫经费严重短缺问题、解决梅岭人行道路面建设、解决三元城关路灯问题、改造崇荣路面等。仅整治建设文化巷、绿岩商场问题,市政府已投入300多万元,并做了大量工作,使上述两个地段的环境面貌发生了根本改观。还有关于改建公厕、加快西江滨路建设、加快大排挡和小吃街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的3件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逐步解决。另有5件建议由于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只能留待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

  从总体上看,今年以来市政府系统虽然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有个别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的程序和职责不清,影响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有的单位对代表建议内容缺乏认真研究,办理不够到位,代表对答复反馈不满意。三是有的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后的落实工作抓得不够,存在办理与落实相脱节现象等。

  以上存在的问题,已引起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各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办好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业务的指导,不断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三是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多与代表见面协商,听取代表的意见,相互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和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让代表满意,使代表建议在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附件3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31223日在三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邦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院共收到代表建议、议案3件。在接到办理通知后,我院确定由一名副院长和办公室等相关庭、室抓好承办工作,严格按照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由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工作制度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经院长逐件签阅把关,于2003 36 日前答复了提出建议、议案、的每位代表,同时按照建议、议案的办理规定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第63号廖小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根据市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秘书处的意见,此建议由市政府、市妇联和我院共同承办。我院认为,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切实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是及时的,而且也很有针对性。据《人民法院报》2002726日报道,我国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据三明市妇联提供的材料反映:“三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平均每天接到3起家庭暴力案件报警,有时一天高达十几起,市妇联2002年接待有关婚姻家庭案件616件,其中家庭暴力案件227件,占36.85%。”虽然该数据不一定全面反映了家庭暴力现象,但可以反映出家庭暴力现象已从家庭纠纷的 “一般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

  对此项建议,市人大及承办建议的相关部门都十分重视,于2003224日下午,由市人大副主任郑国仁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妇联等16个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对《探讨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等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要求。其中对我院提出,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结合办案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咨询;积极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维权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在相关审判庭建立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等工作要求。

  作为人民法院有义务通过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作来增强防范家庭暴力,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我市两级法院今后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预防,提高认识,改变过去一味强调维护家庭和谐,而忽视制裁家庭暴力的作法,充分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和身心健康,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简便对家庭暴力的立案、审查手续,确保受害者告状有门、方便举证。在审判中,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要通过民事审判予以制裁;在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方面,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照顾和满足受害者方的要求。对构成身体、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予以赔偿,让施暴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3、两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庭(民一庭)设立“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对诉到人民法院的家庭暴力案件,做到公正、高效审理。

  4、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立案时,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依照有关程序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办法,使经济困难的受害者能打得起官司,为他们提供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5、认真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妇联、工会等部门通力协作,准确运用刑法、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地惩治家庭暴力行为,充分遏制和打击那些为满足占有欲或为自身“权威”而实施家庭暴力的愚昧行为。

  此项建议中还对人民法院提出:“在基层法庭或授权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点’,为受害者‘以法自护’提供便利”。在此方面工作上,最高院在《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已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应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程序需符合法律规定,鉴定结论方有法律效力。新建司法鉴定机构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等等。因此,根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无法在基层法庭或授权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点”,只能在人民法庭或法院立案庭内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联系点”,以便指导受害者及时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法律保护。

  二、关于第196号严凤英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院历来十分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8年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在刑一庭保留了少年审判庭的职能,为我市少年司法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把学校当成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普及法律知识的主要阵地,如与列东中学、三明九中成立共建单位,并先后到我市列东中学、二中、九中、七中、四中、华昌中学、市农校、技校、财经学校、列东小学、三钢小焦小学等中小学校,为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并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旁听,以案释法,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材料,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二是在保证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前提下,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报道一些典型案例,如我院编写的《三封带血的敲诈信》、《跌倒了,扶一把》、《一个花季少年的致富路》等多篇案例在《三明日报》、《福建法制报》刊登;三是编写一册《早谢的花蕾--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选析》的书刊,选登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在我市一些中小学中发放,以警示青少年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寓教于判”。一是制作《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调查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庭前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过程、社会环境以及犯罪成因等,找出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二是注意庭审方式,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增加了帮教程序,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思想转化,悔过自新;三是在判决书中增加帮教内容,通过对犯罪原因的分析,帮助失足少年找到回归社会的途径;四是注重向后延伸帮教工作,制定《帮教档案》样式,规范了对未成年罪犯帮教考察工作,取得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效果。

  加强对基层法院少年法庭的工作指导,促进我市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每年下发《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工作意见》,明确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制定下发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运用刑罚的若干意见》、《三明中院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庭审判程序》,规范少年案件庭审程序,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经验交流制度,先后转发了尤溪法院成立“巡回法制演讲团”到学校上法制课,沙县法院开展向学校、管教部门、社会的“三个延伸”,梅列法院与辖区两所学校创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等六期《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经验交流材料》,及时将各地好的做法在全市法院交流和推广;四是编辑一册《少年刑事司法文件汇编》,便于办案时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质量。五是在《三明审判论坛》编辑三期涉少调研文章专辑,提高我市法院少年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推动我市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切实抓好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一是与三明团市委共同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邀请团市委、市综治办的领导先后到我市两级法院,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二是2001年与三明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则(试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青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三是参加市关工委的有关会议,并请市关工委的同志一道对被我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和回访考察;四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审判实践发现的问题,帮助有关部门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

  我院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中,一方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寓教于判,找准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规范对未成年罪犯帮教考察和教育挽救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法院少年法庭的工作指导,促进我市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24人。市中院、三元、梅列、永安等法院还分别被授予全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关于第252号张连发代表提出的“三明中院对执行三明天泰实业有限公司一案错误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基本案情:200121日,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管理处(以下简称无委会)作出(2001)闽无办明罚字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沙县天泰纺织厂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决定对该厂处以罚款5000元。由于该厂没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于200142日“无委会”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我院受案后,依法审查了本案,于2001425日作出(2001)三行执字第8号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01815日,对三明天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连发同志以人大代表身份用建议的方式提出,称无委会申请对沙县天泰纺织厂行政处罚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主体错误的意见。该意见的主要观点:认为公司的正确名称是三明天泰实业有限公司,而无委会处罚书中所认定的沙县天泰纺织厂的名称不存在,应属主体错误。

  对此,我院在办理该建议中,领导高度重视,首先与市人大法制委研究了处理方案,并于200332日与人大代表张连发取得联系,告知:依照法律程序应由天泰实业有限公司向我院正式提出申诉,我院将按照申诉程序审查处理该案。

  200359三明天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正式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当即立案审查,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经审查,行政处罚确定的被处罚单位的名称有误,处罚中的滞纳金部分处理不当,故该案的执行中确有不当之处,因此我院于99日对滞纳金部分办理了执行回转手续,双方当事人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今后,我院将继续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二十一世纪“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把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及来信来访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附件4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31223日在三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院收到代表建议一件,即:严凤英、刘焰生、余荔苹、张元江、廖小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三明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建议196号)。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严凤英等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三明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我院接到该建议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专门召开党组会、检委会,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指定一名分管副检察长和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理。二是召开有关业务处室座谈会,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三是明确由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四是严格按照规定行文答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要求,我们严格按照行文规定,正式编号打印成文,由检察长亲自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在一个月内向提建议的代表发答复函,同时按一式两份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

  二、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情况

  1、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工作新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市、县两级院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选拔熟悉业务的干警充实办案队伍,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审查;专门制定了未成年犯罪案件审查办法,实现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专门机构、专门办法。二00二年,我院与市中级法院一道,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则》,从承办人选择、审查案件方式、出庭公诉程序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机制进行了规范,为从程序上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了有益的尝试。我们的做法得到省院的肯定。对被起诉的未成年人,我们在庭审中积极配合法院搞好庭审教育活动,在指出其有罪应受惩罚的同时,做到指控犯罪与剖析根源、教育感化相结合,结合案情,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与此同时,我们在侦查监督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岗,依照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全国检察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职责、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规范检察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各项制度措施,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把抓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工作上升到与敌对势力争夺下一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要求市、县两级院都要在侦查监督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组。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经团省委和省检察院考核验收,先后有大田、永安、尤溪、建宁县院被福建团省委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在2003年考评中,大田县院还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

  2、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时,一方面从快从严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及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参加犯罪或可能诱发、影响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各种刑事犯罪实行快捕快诉,从严打击。另一方面,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区别对待严重刑事犯罪与未成年人轻微违法犯罪的关系,对他们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和虽然情节较重但主观恶性不深,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在教育、挽救,依法做出不捕不诉等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理决定,以达到打击少数、教育和挽救大多数的目的。如永安市院在办理在校生朱宝莹涉嫌抢劫案时发现,朱某犯罪时虽使用暴力手段,但未造成被害人损伤,犯罪情节较轻,决定暂缓起诉六个月。在暂缓起诉六个月期间,朱某表现良好,决定对朱宝莹不起诉。对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我们坚持向本人及其家属公开,并主动上门,适时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我们对公安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如大田县院办案人员发现该县公安机关对1起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未成年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监督部门当即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督促公安机关纠正,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对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监督,确保判决裁定正确性;对未成年人监管场所的改造活动进行依法监督,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和未成年人罪犯的有效改造。

  3、加强教育,积极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采用多种形式,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在校生的德育教育,培养他们树立科学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提高未成年人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侵蚀的能力,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到学校等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培养正确的日常行为规范。沙县检察院选派干警到一些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有的基层检察院举办由青少年参加旁听的模拟庭,有的开展对未成年人增强防范意识的教育,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自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通过教育活动,使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提建议,既是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也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衷心地感谢市人大代表,并再次诚恳地希望代表们多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本着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决不敷衍应付,把建议办好办扎实,让人大满意,让人民代表满意。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参阅件(四)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

  2002122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每一次会议应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议案审查委员会由本届代表若干人组成,经预备会议通过。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大会审议或表决。

  市人大代表10名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三、提出的议案,应包括三项内容。一要写明所要解决的问题,二要写明要解决问题的理由,三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按以下办法处理:

  1、列入大会议程;

  2、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3、大会结束后交常委会审议决定,并向下次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报告;

  4、对不列入大会和常委会议程的其他议案,作为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

  五、议案需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送交大会议案组。超过截止时间的,作为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六、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大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七、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须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八、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时,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专用纸,一事一案,一式一份,内容要简明扼要,字迹要清楚,符合规范。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参阅件(五)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叶继革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3722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叶继革工作变动,决定接受叶继革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附:

   

  三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

  因组织上已安排我担任新的领导职务,现请求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在我担任市长期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对市政府工作始终给予大力支持、有效监督,对我本人始终给予热情关心、鼎力帮助,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叶 继 革

  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参阅件(六)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并考虑到大会场地限制等因素,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助理巡视员、市政府副市长、三明军分区司令员列席会议,并参加相关代表团审议。

  二、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三明高专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的审议意见。

  三、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县人民政府县长列席会议,并参加所在县代表团审议。

  四、邀请曾在三明工作过的现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一名列席会议听报告。

  五、邀请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

  1、老红军代表;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副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3、市政协助理巡视员;

  4、市九届人大原副主任,市六届政协原副主席;

  5、在市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

  6、党委部门负责人,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六、出席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

  附: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131人)

  一、列席会议并参加相关代表团审议人员(3人)

  曾万钦   市人大常委会助理巡视员

  林俊德   市政府副市长

  杨雁雄   三明军分区司令员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的审议意见人员(53人)

  1、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2人)

  陈仪代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林文德   市经贸委主任

  陈庆美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粘为何   市民宗局纪检组长

  陈元浩   市民政局局长

  林加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宗标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王 刚   市交通局局长

  黄德恭   市水利局局长

  林希健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王怀毅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熙嵩   市外经局副局长

  王仁荣   市文化与出版局纪检组长

  白育琛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吴光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春平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 永   市计生委副主任

  李光钦  市审计局局长

  李鹭英(女)市旅游局局长

  赵令帆   市粮食局局长

  卓秀清(女)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2、市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2人)

  黄东锋  市体改办主任

  宋文斯   市人防办主任

  3、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28人)

  常秀文   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林敦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作钿  市药监局副局长

  徐海平   三明海关副关长

  洪兆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局长

  王 岩   市气象局局长

  杨长岩   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树福   中国银监会三明监管分局负责人

  洪铭辉   工商银行三明市分行副行长

  郑治汉   建设银行三明市分行副行长

  卓爱仙(女)农业银行三明市分行副行长

  陈连东   中国银行三明市分行行长

  陈由美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副行长

  潘仰东   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行长

  涂远寿   人保公司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江龙海   寿保公司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陈兴明   三明盐务局局长

  李源生   三明市邮政局局长 

  欧阳元和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永亮   福建石化集团三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金   厦工集团三明重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中祥   联通公司三明分公司党委书记

  戴炜奕   三明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刘添毅   三明烟草分公司总经理

  廖振荣   省公路稽征局三明稽征处处长

  杜君生   七五五处处长

  张顺金   省地调院三明分院院长

  邱新水   省无委办三明市管理处处长

  孙广建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副主任

  4、三明高专负责人(1人)

  李长生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三、列席会议并参加所在县代表团审议的部分县人民政府

  县长(5人)

  丁玉铭   宁化县县长

  盛福江   建宁县县长

  ******   将乐县县长

  陈瑞喜   尤溪县县长

  赵荣生   大田县县长

  四、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70人)

  1、老红军(1人):

  周 林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30人)

  武英富    刘书木   李中山   李建华 

  贾元兹    朱瓦水   梁文森   颜德隆

  郜治才    孙贞贵   李恩想   鲍斯春

  孙开   范天云   丁宝玉(女) 叶培雁

  陈志鹏    周 申(女) 张寿标   刘水生

  黄仕煜    邹鲁生   王春水   周兴忠

  黄天发   林去存   蔡添瑞   徐 政

     杨振西    江桂如(女)

  3、在市区的原任副师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8人)

  詹九金    徐锦培   刘文斌   赵克功

  秦久之    李相久   刘培先   林玉柱

  4、市政协助理巡视员(1人)

  江 琳(女)

  5、市九届人大原副主任、市六届政协原副主席(3人)

  叶彼德   市九届人大原副主任  

  苏承铭   市六届政协原副主席 

  周 莱   市六届政协原副主席

  6、曾在三明工作过现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1人)

  胡士寅

  7、在市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9人)

  许清华   福建华橡自控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永富   三元区莘口镇楼源村党支部书记  

  陈海滨   三明群利锻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 峰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

  施能凯   三明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卓月珍(女)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邹明泉   三明市畜牧水产局水产研究员  

  蔡志明   三明市列东街道江滨社区主任

  郭联新   三明市闽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8、党委部门负责人(9人)

  魏坚东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兴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家芹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方锦铭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肖光炎   市委台办副主任

  尤金钹   市编委办主任

  熊术立   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荣福   市农办主任

  陈永强   市委副秘书长、610办主任

  9、有关部门负责人(1人)

  黄友杰  市供销社主任

  10、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7人)

  吴思辉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站长

  魏承栋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站长

  王晶星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站长

  郭永芳   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元明   三明电视台台长

  罗榕椿   三明市网络中心主任

  邓凡宝   三明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广播电台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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