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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八、决定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九、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8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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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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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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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民政府市长余红胜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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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谢家芹作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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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作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下午 |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预算两个报告; 2.酝酿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设立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专门委员会人选表决办法(草案)。 |
1月9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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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1.继续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预算两个报告; 2.审议关于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
下午 |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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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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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瑜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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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关于设立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6.表决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人选表决办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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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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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各代表团会议: 1.代表联名推荐省人大代表候选人; 2.审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3.酝酿和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4.推选监票人; 5.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
下午 |
1.酝酿和讨论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推荐的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 2.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
1月11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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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一)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2.表决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人选名单(草案); 3.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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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1.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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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市委书记杜源生讲话 4.大会闭幕 |
会议与分组审议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 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全体会议地点:市会议中心
分组审议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红胜市长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把三明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先行区、产业转型集聚地、深化改革排头兵、区域协同桥头堡、宜居宜业生态城。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金戈铁马、奋力拼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余红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稳中有进态势。预计全市生产总值2332亿元,增长7.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10亿元(同口径),增长8.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64亿元,增长6.8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外贸出口161亿元,增长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2.11亿元,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74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1元,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6%。一些重点领域和项目取得新突破:
——重大项目支撑有力。南龙铁路建成通车,莆炎高速全线开工,浦梅铁路、兴泉铁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谋划实施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105个、总投资1378.5亿元,其中,总投资31.1亿元的三化高纯超净电子级氟化氢、总投资24亿元的三明化机高端智能注塑机等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8亿元的三钢闽光物联云商、总投资10.5亿元的厦钨新能源三元正极材料、总投资7.2亿元的明一奶粉、总投资5亿元的海斯福(三期)锂电池电解液等项目建成投产。
——重点改革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推行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C-DRG收付费改革,三明市、将乐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我市“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向全民健康再出发”医改典型经验受到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持续创新普惠性金融产品,“福林贷”“快农贷”模式在全国推广;在全省率先推行以排污权抵押贷款、设立碳汇基金、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金融改革,成功举办绿色金融论坛。
——生态质量全省前列。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9.2%,全省第一;将乐、泰宁、建宁、明溪、清流、宁化、大田等7个县空气质量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前十名,数量全省第一;全市110个小流域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6.4%,全省第一;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全省第一;全市18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尤溪联合梯田”入选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将乐跻身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永安荣获“2018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称号。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多审合一”改革工作,审批和服务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20.2%以内,为全省最短;市级不动产登记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比省政府的要求少4天。
——民生保障更多实惠。28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提前两年基本消除乡镇和农村公共旱厕;在全省率先推行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市范围内(外地医保目录内)看病每人每年自付300元封顶;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总校制”改革县级试点有序推进,高考再创佳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居全省前列。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年来,我们着力落实赶超,经济发展稳中提质。研究出台《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制定实施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产业集群培育方案和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八条扶持措施,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兼并重组企业4家,压减煤炭产能135万吨,帮助企业降低各类成本13亿元。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实施新一轮“三方共建”,成立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三明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我市12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5项专利获省专利奖。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发展四个行动计划,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四大传统产业实现产值2488.56亿元、比增10.2%,稀土、氟新材料、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780亿元、比增20%。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热点消费加快发展,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90家,电子商务网上零售额增长24.7%;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3个,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5大特色产业实现产值1400亿元,增长8%。
一年来,我们着力攻坚克难,瓶颈难题有效破解。全力打好项目攻坚战,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组织开展“五个一批”项目攻坚冲刺100天行动,新增省级“五个一批”项目3660个、总投资4523.1亿元,新增项目数居全省第一位,其中新增开工项目976个、居全省第二位,新增增资项目180个、居全省第一位;强化“一把手”招商、市县联合招商,建立市政府招商顾问制度,全年共签约项目1077个、总投资1071.6亿元。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打击恶意逃废债、公职人员不良清欠三大专项攻坚行动,全年化解不良贷款40亿元,不良率降至1.91%,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省核定的限额范围内;加快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检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贫困户大走访四项重点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预计2个重点县、14个重点乡、2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22个贫困空壳村可实现脱帽;抓好“三合一”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推进以“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涉砂行为、小水电生态”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矿山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个专项行动,深化河湖长制,在省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全力打好市区“城市双修”、“和谐征迁”攻坚战,三明学院附属小学扩容、沙溪西岸自行车道、三钢省级观光工厂、龙岗夜市等项目建成,城市渣土车“跑冒滴漏”、“二手车”占道经营等一批难点问题有效治理,完成土地征收3017亩、房屋征收651户、企业征收12家,城市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年来,我们着力协调发展,城乡建设有力推进。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谋划实施了13个、总投资527.36亿元的重大协作项目,与厦门对接了52个、总投资108.12亿元的厦企项目。推动市区经济加快发展,抓好九个专业特色工业园区建设,154个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7.12亿元,翔丰华二期、三农含氟新材料及配套中间体、厦工传动设备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或部分投产。持续壮大县域经济,永安保持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建宁保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洋中镇省级“小城市”改革试点和5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进展顺利。编制《三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开展125个村庄环境整治,建设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省级乡村旅游村,永安通过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命名复核,宁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实施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969个,全市新开工及续建国省干线道路100公里,改扩建农村道路343公里,新建改建污水管网150公里,新增及改造城乡配电网1203公里,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7309个,新建改建公厕615座。
一年来,我们着力改革开放,动力活力持续释放。巩固提升“三医联动”改革成果,“总医院”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和金融改革,创新推广“福田贷”等金融产品,全年新增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26.52亿元,新增林权抵押贷款5.6亿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累计流转面积81.5万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全面完成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任务,永安市、建宁县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有序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明港澳台侨及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成功举办第十四届林博会,国际友城交流取得新成效,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更加紧密。
一年来,我们着力补齐短板,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去年全市民生支出234.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18%。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84万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5套,基本建成1496套。实施基础教育补短板项目118个,新增中小学学位5600个、幼儿园学位7020个。深化与高水平医院协作,新增省级临床重点建设学科4个,启动实施三明中医振兴发展工程。三明市被列入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宁化、泰宁、建宁被列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全面开展“周周有戏看”“月月有比赛”“半台戏”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我市运动员在亚运会取得1金1银好成绩,成功承办福建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市第十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五个专项治理,群众安全感率、执法工作满意率均居全省前列。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有效推进。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明市被列入全国“志愿之城”试点城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启动。老龄、工会、青少年、妇儿、残疾人工作持续推进,科普、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水文、气象、地震、库区移民、对口援疆工作扎实开展。双拥共建和人民防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推进。
一年来,我们着力优化服务,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洁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深化“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市非公企业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出台《三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共取消、下放、调整市级权责事项213项,梳理“最多跑一趟”事项363项、“一趟不用跑”事项291项,市级38个单位的745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为三明建设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向积极发挥作用的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加大;产业转型升级不够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规模偏小,现代服务业发展偏慢;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融资成本高、创新能力弱等问题较突出;大项目、税源型项目还不多,项目服务保障有待加强;区域发展还不够协调,新型城镇化质量有待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教育、卫生、养老等民生短板仍较突出,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担当精神有待增强,有些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等。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紧紧把握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应对一切困难,拿出百倍努力,创造更大业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今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把三明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先行区、产业转型集聚地、深化改革排头兵、区域协同桥头堡、宜居宜业生态城。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控制在省下达范围内;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及强度“双控”目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既定部署,对照时间表、落实施工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千方百计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取得更大成效。
深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完善23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推进105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06亿元以上,三明信息经济产业园、三化年产5万吨电子级氟化氢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加快实施三明市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落实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八条扶持措施,推动一批企业尽快成为“金娃娃”;加快推进五大千亿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力争林产加工、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纺织、新材料五大产业产值分别实现930亿元、900亿元、875亿元、800亿元、600亿元以上。巩固提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成果,着力扶持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新增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22%。大力培育“双高”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继续抓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农科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等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研发水平;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用好院士专家工作站,让各类优秀人才多起来、用得好、留得住。
深化“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发展千条万条,没有项目就是白条。开展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竞赛活动,狠抓项目谋划、开工、投产关键环节,完善重大项目挂牌服务、“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机制,持续开展“和谐征迁”攻坚行动,及时协调解决用地、用林、融资和环境容量等问题,力争全市新增“五个一批”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以上。突出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浦梅铁路、兴泉铁路和莆炎高速公路三明段建设,莆炎高速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三明段建成通车,力争开工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深化3条高速公路联络线和昌厦(福州)高铁、鹰潭经资溪至建宁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安全生态水系、防洪工程、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等水利项目,抓好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能源项目,推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着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把实体经济抓上去。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经济良性循环。落实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市级重点技改项目300个、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促进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四个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坚定不移推动资源往产业走,加快实施稀土分离、石墨负极材料、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重点项目,推动稀土、石墨(烯)、氟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落实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致力服务消费与实物消费同步发展,加快推动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引导食品、汽车、电子产品等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抓好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平台经济发展等工作,加快三明陆地港冷链物流区、中通快递闽赣区域总部等项目建设,促进服务业质量提高、比重提升。落实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计划,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上”,持续推进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5大特色产业、20条产业链发展,大力实施“五百工程”,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自己人。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坚决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有效破解企业融资、市场、技术、用电等难题,让民营企业从政策措施中增强获得感。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营造“懂民企、爱民企、帮民企”良好氛围。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入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凡是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可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和下放;凡是全省其他设区市未列入审批或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列入审批;凡是其他同类地区营商环境方面可以做到的,原则上一律做到,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服务环境。
强化招商引资实效。完善招商机制,充分发挥市七个项目招商工作组和市政府招商顾问作用,突出“一把手”招商和市县联合招商,深化明商“回归工程”,用好“6·18”“9·8”等招商平台,力争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1400亿元。突出招商重点,持续加强与世界500强和央企、省企、民企、外企对接,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力争中国通用集团竹天丝、中核集团产业园等一批合作项目加快落地。创新招商形式,推动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探索产业基金招商、第三方招商,促成更多招商成果落地。
(三)大力推进三大攻坚战。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锐气,聚焦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专组负责、挂图作战、紧盯不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攻坚任务。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规范地方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帮助群众守住血汗钱、救命钱、养老钱。强化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园区资产按揭贷款等金融创新,加大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中小微企业等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130亿元以上。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打好产业扶贫稳定增收、就业扶贫务工增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等五大战役,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今年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1个贫困空壳村、2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现摘帽退出。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348”精准扶贫机制,推广市区“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精准脱贫长效机制,为全省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经验。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扶上马送一程”,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涉砂行为、小水电生态”五项攻坚和“淘汰落后产能、矿山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项行动,加快三钢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金溪、沙溪、尤溪三大主要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省级示范区建设,确保我市各流域断面均值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土壤安全利用率有明显提升。大力推动绿色经济低碳循环发展,提高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完成国土绿化和森林经营195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亩。
(四)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定不移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统”的力度,做好“融”的文章,加快“同”的步伐,把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向更高水平。
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认真落实《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和《三明市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抓项目协作,加快推进13个重大协作项目和52个厦企项目,积极融入闽西南航空经济圈,推动“陆地港”与沿海港口功能全面对接;抓平台建设,支持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大田、永安等地与沿海共建产业园,促进产业紧密“联姻”;抓机制创新,对接闽西南协同招商机制,参与组建闽西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和“福建两翼发展投资基金”,推动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增强协同发展实效。
进一步提升市区发展水平。着力推动市区产业强起来,深入实施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抓好九个专业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三钢打造千亿集团、三明化机高端智能注塑机、翔丰华三期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万寿岩遗址公园、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等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城郊型农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区产业发展水平。着力推动市区环境美起来,深入推进“城市双修”,重点实施市区老旧小区微改造、沙溪河生态修复、“两沿一环”森林景观带改造提升、市区绿化提升、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市区公共停车设施等示范项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第二轮“两违”综合治理行动,加快打造现代山水名城。着力推动市区社会事业好起来,进一步提升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水平,加快打造市区优质教育高地,加强市第一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打响“周周有戏看”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市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推动市区空间大起来,持续推进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一体化,抓好城市快速通道二期、534国道槐林至荆东段、205国道台江连接线等项目建设,加快北部新城、南部新城和生态新城“一带六区”“五大板块”开发建设,统筹抓好洋溪、陈大、莘口、岩前等市区周边小城镇开发建设,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
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各地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办好重点工业园区,走产城融合路子。支持永安、沙县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支持将乐、尤溪、大田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支持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加快脱贫和稳定脱贫。推进“大城关”建设,强化县城规划引领,加快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步伐,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抓好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突出产业振兴,坚持走特色农业“接二连三”路子,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持续打响“尚书品”“食尚三明”等公共品牌和宁化河龙贡米、建宁莲子等一批特色农业品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发展农业旅游、“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多种新型业态,全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注重人才振兴,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狠抓生态振兴,深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抓好“一革命五行动”,加快向莆铁路、南龙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改扩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强化组织振兴,大力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乡村有效治理体系。
(五)大力推进改革开放。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强化改革开放担当,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确保在3月底基本完成。坚持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统领医改工作,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方向,完善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和医联体建设,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提升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水平。加快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集体林权股权化、资本化运作等改革,继续推广林权按揭贷款、“福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争创国家绿色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责任保险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等体制机制,提升河湖长制管理水平。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注重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深化基础教育“总校制”、教师“县管校聘”等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融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主动对接复制福建自贸区试验成果,完善“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库,引导海西重汽、海斯福化工、南方制药等一批优质企业“走出去”。培育进出口规模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力争生产型出口增长10%以上。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提高进口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交往,办好第十五届林博会,密切与港澳地区的沟通联系,促进明台合作,加强与国外友城友好往来,鼓励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来明投资创业。
(六)大力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人民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着力优化教育布局,缓解供求矛盾,实施公办幼儿园、城区中小学扩容等工程,新增学位1.16万个,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基础教育质量创新工程,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三明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建设,强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加快发展。组织实施“健康三明2030”行动计划,加快产科、儿科、精神科等短板学科建设,强化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抓好疾病预防控制,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医疗机构新增床位600张。加快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力争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55%。
织牢民生保障网络。把稳定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继续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以上。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留守儿童保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开展“治欠保支提升年”活动,强化拖欠工资问题源头治理。
推动文化共建共享。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以“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志愿之城”为统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诚信三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着力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快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一批融合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艺术精品,加强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编好地方志、综合年鉴。支持开展“月月有比赛”和“泰宁山地马拉松赛”等体育赛事,抓好全民健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重视老年人体育事业,办好第七届三明市运动会。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五个专项治理,加强信访问题化解息访,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平安三明”建设成效。深化“七五”普法,推进“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地震、水文、气象、地质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强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提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水平,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人防工作,完善拥军优属政策和国防动员机制,推动军民融合加快发展。
三、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政府
我们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政,着力对标“五个过硬”,努力提升“八项本领”,大力倡导“务实高效创新廉洁”的工作作风,做到在政治立场上更加坚定清醒、在执行落实上更加有力有效、在为民服务上更加用心贴心。
(一)始终注重政治过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打牢理想信念之基,始终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确保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决不打任何折扣,决不耍任何小聪明,决不搞任何小动作,全力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一抓到底、落地见效。
(二)始终注重担当作为。把担当负责、奋发有为作为履职尽责第一要务,强化改革创新,主动思变、积极应变,探索更多好机制、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向改革创新要空间、要活力、要效益。强化狠抓落实,着力在务实戒虚上下功夫,坚持“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能在第一线就不在办公室”,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上来,把更多时间花在推动一项项工作落实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把定下的事干实干好,把承诺的事办成办妥。强化担当负责,发扬斗争精神,鼓励创造性贯彻落实,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始终注重清正廉洁。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政府第一形象,坚持依法行政,全力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立法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来干。加强作风建设,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市级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频次同比均减少50%以上,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坚守廉洁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我们都是追梦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金戈铁马、奋力拼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余红胜
(2019年1月9日)
根据出席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部分P7第9行“我市运动员在亚运会取得1金1银好成绩”,改为“我市运动员在亚运会、亚残运会分别取得1金1银、2金2银1铜的好成绩”。
二、第三部分P23倒数第8行“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之前,加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三明市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谢家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肖长根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谢家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以及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六稳”各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执行较好,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为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指标未达到预期;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税源型项目偏少;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未根本缓解;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依然不足,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等民生事业短板仍较突出。
二、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较好地把握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实际,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积极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谢家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关于执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为顺利完成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持续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经济良性循环,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更加重视实体经济发展,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抓好政府性债务化解,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和有效投资。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拓展服务消费和实物消费需求,完善政策体系、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提质扩容、提档升级。围绕当期稳增长、长远打基础,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强化“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机制,争取有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列入国家、省里的盘子,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加强产业投资,激活民间投资,不断扩大有效投资。
(三)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抓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抓好粮食生产、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龙头带动。培育乡村振兴主体,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扎实推动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上改革部署,持续深化医改、林改、“金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有三明特色的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增强改革开放新动能。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主动融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积极承接自贸区“外溢”效应,深化明台交流合作,加快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区发展水平,加快县域特色经济发展。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制度,守住底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齐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等社会事业短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三明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关于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谢家芹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六稳”各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执行较好,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32亿元,增长7.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45亿元,增长4.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10亿元(同口径),增长8.8%;服务业增加值840亿元,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2.11亿元,增长11.0%;外贸出口161亿元,增长9.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4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64亿元,增长6.8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4874元、16581元,分别增长8.1%、9.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6%,城镇登记失业率2.39%。
(一)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和产业提升四大行动计划,出台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产业集群等政策措施,构建起产业发展体系的“四梁八柱”。粮食安全基础持续巩固,预计全年粮食总产量90万吨。新增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52家,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3个。建宁县列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增长14%和20%。新兴产业快速发展,125个投资千万元以上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90亿元,7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稀土、氟新材料、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780亿元。全市技改投资增长15%,华橡自控、中机焊业等2家企业被列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全域旅游、金融、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2亿元,三明被列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沙县小吃文化城列入省第三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4个县获评中国县域电商示范百佳县,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8家、3A以上物流企业5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1家,全年接待游客332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25亿元,分别增长20.5%和32.5%。数字经济稳健发展,5个“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有序推进,建宁县、宁化县列入“十县百镇千村”信息化示范建设试点。
(二)项目工作展示新作为。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全市新增省级“五个一批”项目3660个,总投资4523.1亿元。开展“五个一批”项目攻坚冲刺100天活动,攻坚期间谋划、招商、开工、竣工的项目总数达402项,解决了122个项目推进过程的困难和问题。288个省市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96.9亿元,75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120个重中之重项目实行挂牌服务,完成投资106.1亿元。一批重大项目提速提效,南三龙铁路、尤溪兴头水库、厦钨新能源三元正极材料等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三明信息产业园、三化电子级氟化氢等项目开工建设,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成功举办第十四届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积极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设立市政府招商顾问,强化“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市县联合招商和以商引商机制,全年新签约项目1077个、总投资1071.6亿元,其中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12个、总投资707.3亿元。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全市13个总投资527.36亿元项目列入第一批协同发展区重大项目台账。
(三)三大攻坚战实现新突破。精准脱贫方面,牢牢把握“两个确保”的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以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预计建宁、清流等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4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可实现摘帽。全市造福工程易地搬迁653户2813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贷款4.69亿元,扶持1.06万户贫困户发展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实现信贷风险有序防控,全年化解不良贷款40亿元,不良率降至1.91%。引导银行业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全市小微企业贷款433.75亿元,增长2.78%。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6项年度改革任务,将乐县入选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88个试点项目完成投资20.5亿元。全市完成国土绿化20万亩、森林抚育161万亩、封山育林41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8万亩,宁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入选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99.2%,7个县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县级城市前十名;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项目31个,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四)城乡发展呈现新气象。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优异成绩通过年度测评。着力打造“现代山水名城”,完成“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编制,实施47个“城市双修”项目,完成投资16.67亿元。实施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969个,全年新增改建城市道路186公里、新增绿道143公里,新建、改建供水管网169公里、污水管网150公里、雨水管网150公里,新增燃气管网146公里,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7309个,新建改建公厕615座。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125个,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全市520个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全市完成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新建改造3.3万户农村三格化粪池,梅列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五)改革创新释放新活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我市连续第三年被国务院评为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推行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成功举办绿色金融论坛,持续推广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授信13.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1.5亿元。推进林权规范流转,全市林权流转1596起、面积20.02万亩,流转金额4.32亿元。金融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广工业园区资产按揭贷款,新增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26.52亿元。强化创新驱动,新增省新型研发机构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4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3家,178家企业进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
(六)民生福祉得到新改善。28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1.84万人。社会保障有序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21.25万人、122.8万人、43.54万人、40.35万人和21.1万人。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在全省山区市率先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已有99户131人实现脱困增收。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100%,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80%以上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农村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54%的建制村。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5套,基本建成1496套。推动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基础教育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实施普惠性幼儿园、中小学扩容、薄弱普通高中建设等基础教育补短板项目118个、52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新增中小学学位5600个、幼儿园学位7020个。实施医疗卫生项目68个,第一医院外科病房综合楼等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能取得上述成绩,实属不易。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主要指标增速趋缓,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偏少;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未根本缓解;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依然不足,教育、卫生、养老等方面的短板仍然存在,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攻坚克难的毅力,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的地区生产总值计划增长8%左右。相应计划安排: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耗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目标内。
确定上述目标,是保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需要,是应对经济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需要,是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奋发有为、力争上游的需要,是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下决定性基础的需要。
三、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好“一十百千万”工程,夯实三明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继续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工程,用好用足技改基金和技改补助资金,全力抓好300个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开展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加快“机器换工”步伐,力争全年实施“机器换工”300台(套)以上。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完善“一个产业、一个专业园区、一套扶持政策”机制,发挥首期5亿元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实施一批产业链重点项目,推动稀土、石墨(烯)、氟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900亿元以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着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继续推进100个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建成或部分建成30个以上。大力推进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三明兄弟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三明公路港、沙县小吃文化城等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依托三明品牌景区营销中心、深呼吸旅游联盟、大武夷旅游联盟等区域协作平台,持续打响“中国氧吧•悠然三明”旅游品牌,打造南三龙动车城际旅游、“三线建设”文化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科技创新实力,力争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速达到22%、占GDP比重突破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力争全年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建成省级及以上各类研发平台90家以上。认真筹备和参与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大力孵化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更加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实体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理违规中介服务收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弘扬和激发企业家精神,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让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深化“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开展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竞赛活动,力争全年新增亿元以上“五个一批”项目1000个以上。扎实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交通方面,重点推进浦梅铁路、兴泉铁路、莆炎高速三明段等项目建设,力争武夷新区至沙县三明段开工建设,续建普通国省道公路95公里。能源方面,加快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三明段、三明铙山(建宁)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继续深化三明核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水利方面,加快推进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沙县双溪水库、永安溪源水库、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等项目建设。城建环保方面,重点推进三明列东污水处理厂异地搬迁扩建、沙溪流域明溪段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保护与修复等项目建设,新建改造各类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500公里以上,新增城乡公共停车位2500个、绿道120公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产业链招商,探索协同招商,聚焦产业链缺失环节,下大力气引进一批带动力大、支撑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全市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1400亿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进一步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性障碍。扎实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一门办理”“一次办成”“多审合一”,为企业投资提供便利。
(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培育乡村振兴主体。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全年289家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249亿元。推进农业品牌产业化基地建设,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积极推行“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全年新增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50个。实施“一革命五行动”。打造生态环境整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年新(改)建农村公厕120座。推进明溪县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建设,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快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力争全市所有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农房整治,推动实施60个农房整治示范点。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继续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改扩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国家、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乡(镇)建设,组织实施好建宁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产业融合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扎实推动5个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成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完善“河湖长制”。深化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改革,加大生态执法体制改革力度,提升生态管理与保护水平。推进生态修复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扎实推动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围绕五大重点工程实施一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国土绿化和森林经营195万亩、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07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亩。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30个和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0个,力争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5%。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三钢超低排放改造及环保提升,进一步提升市区空气质量。继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力争各流域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Ⅱ类水质比例进一步提升。推进三明市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尤溪县和大田县土壤风险防控试点建设,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推进农用地修复试点建设。
(五)持续深化改革开放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医改”方面,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方式和基金打包支付政策,形成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动态调整机制。“林改”方面,建立“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继续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支贷宝、“福林贷”等产品,开展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探索。“金改”方面,着力发展绿色金融,争创国家绿色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强化关键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年内完成市国资委管理企业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三明”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各类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落实联合奖惩制度和“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诚信三明”建设水平。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融入“海丝”核心区,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深化同国外和港澳台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扩大我市工程机械、汽车、化工等优势产品在“一带一路”市场的出口,办好第十五届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加快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实施好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调融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保等领域开展合作,着力推动协同区重大项目建设。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村集体与贫困户“双增收”机制、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机制和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机制。因户因人落实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加大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确保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1个贫困空壳村、2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现摘帽退出。织牢社会保障网。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帮扶重点人群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8万人以上。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扩大低保覆盖面,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提升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扎实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及建宁、泰宁和宁化3个县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力争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55%。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开工50套,基本建成940套。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公办幼儿园、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等教育补短板项目78个,新增学位1.16万个,力争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补齐薄弱领域的医疗卫生资源短板,全市医疗机构新增床位600张。加强县域医疗服务“三平台六中心”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0%以上。加强红色文化遗址、文物的保护修复和利用,推进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和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等项目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安全生产隐患防控和系统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逃废债、虚假租赁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务监管,维护金融运行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各位代表!要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目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而不懈奋斗!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19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
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
肖长根 |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2019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对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以及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调整预算的决议要求,紧紧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收支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收入管理,全市及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数或调整预算数;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2018年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质量不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预算绩效及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收入增幅趋缓,刚性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地方政府债务存在一定风险,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要求,体现了市委的决策部署,较好地把握了我市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基础上,预算遵循“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做到有保有压、勤俭节约。总的看,2019年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预算执行的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的意见
为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发挥财政职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财源建设,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统筹调度各类资金,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投资力度,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着力推动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加速成长,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继续落实各项服务企业措施和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业建设。
(二)坚持民生优先,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市委重大决策,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围绕补短板、惠民生,继续加大对社保、卫生健康、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发展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办好惠民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效益。加大财政生态投入,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三)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公开、政府会计准则实施等工作。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推动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加强政策研究分析,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要依法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关于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永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工作,主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6,420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5.95%,比上年增收68,821万元,增长6.83%。加上转移性收入1,475,8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3,841万元、调入资金556,0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1,873万元,收入总计3,594,02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64,962万元,比上年增支55,312万元,增长1.9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5,35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1,165万元,支出总计3,359,4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34,55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580,67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57,094万元,比上年增长10.04%。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6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63%,比上年增收42,183万元,增长19.95%。加上转移性收入255,3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016万元、调入资金105,0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267万元,收入总计692,298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9,712万元,比上年减支2,043万元,下降0.43%,剔除地方政府债务因素,同口径增长7.0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36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4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1,696万元,支出总计606,4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5,88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201,522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5,122万元,比上年增长18.9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4,239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8.09%,比上年增收240,421万元,增长41.90%。加上基金补助收入47,9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1,123万元、调入资金49,16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5,993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398,46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74,114万元,比上年增支514,042万元,增长111.73%。加上调出资金281,1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93万元,支出总计1,262,52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35,93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0,236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2.68%,比上年增收79,120万元,增长60.34%。加上基金补助收入7,7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49万元、调入资金22,6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8,500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375,65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7,404万元,比上年增支202,712万元,增长176.7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168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支出总计352,572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23,0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549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收入总计13,54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46万元,调出资金1,273万元,支出总计13,41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转13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0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5,01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加21,884万元,增长7.22%。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0,2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77%,比上年增加43,990万元,增长15.92%。
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4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01%,同口径比上年减少3,308万元,下降13.5%。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9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93%,比上年增加4,004万元,增长9.33%,当年收支相抵缺口22,437万元,通过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8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贯彻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做好“生财、聚财、管财、用财、理财”文章,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1.多方生财,聚力发展促赶超。以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为目标,突出支持重点,强化资金聚焦,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突出项目支撑,筹集资金14.94亿元,保障“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提速提效。突出产业转型,统筹整合各类资金2.73亿元,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进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突出创新驱动,筹集资金0.85亿元,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双高”企业培育,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产业转型、企业创新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和缓征税收26.34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出台百亿龙头企业和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巩固和提升小微双创示范成果,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市落实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资金0.15亿元,发放“公转商”贷款24.63亿元,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财银合作,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三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资金11.07亿元,保障打好“城市双修”和市区“和谐征迁”攻坚战;安排8.3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棚改和土地储备,推动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筹集资金3.76亿元,支持园区建设,增强市区经济发展后劲。市本级安排支农专项1.17亿元,向上争取涉农资金30.15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公路、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林业改革和农村土地“分权分置”改革;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46 亿元,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
2.有效聚财,内集外争壮实力。面对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各级加强征管服务,主动争取支持,努力聚财增收,壮大财政实力。一是着力组织收入。落实300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税源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积极稳妥做好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工作,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稳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调整预算目标,分别占预算调整数的106.24%和105.95%,全市和市本级税性比重较2017年分别提高4.08和3.76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向上争取支持。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156.22亿元,比上年增长5.7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4.8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3.05亿元,置换债券11.84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超2亿元。中央下达第一、二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补助资金6.35亿元,通过争取省上调整配套比例,项目实施期可多获省级补助8.54亿元。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清理各领域沉淀的财政资金,市本级盘活结转结余资金1.1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其他领域。
3.精心管财,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管财有道,统筹财力,精准聚焦,靶向发力,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隐性债务化债机制,落实债务管控主体责任,坚决遏抑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规范举债融资。按2018年债务指标口径初步测算,2018年债务率进一步下降,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预计将退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或提示。二是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多渠道筹集财政扶贫资金4.66亿元,支持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扶贫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金融、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落实,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促进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村财增收。推动市县乡三级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试运行,实时监控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三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年筹措资金21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积极争取重点流域专项资金6.38 亿元,促进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整合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加大对重点生态保护区域补偿力度。
4.合理用财,补齐短板惠民生。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事业倾斜,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234.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18%。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9亿元,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筹集资金0.64亿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围绕“稳就业”,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34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创业。统筹4.6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资金0.35亿元,支持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医改。争取省上分配世行贷款0.82亿美元,支持我市医改和医疗补短板。推行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C-DRG收付费改革,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490元。在全省率先推行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新政,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300元封顶。实施大病患者第三次精准补助,全市合计补助0.14万人、0.4亿元。三是支持教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1.97亿元,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0.44亿元。筹措资金2.25亿元,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扩容和校安工程建设。落实正向激励,累计安排0.11亿元,用于市属学校班主任津贴、培优补差、教学质量考评和名师名校长及学科带头人奖励。四是提升文体事业。筹集资金0.33亿元,推进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办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市第十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五是创新社会治理。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1.09亿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平安三明”建设水平。支持司法、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人员经费划转工作,促进转隶工作到位。
5.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绩效。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理财理念,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水平。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措施。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二是严控“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对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呈下降趋势。出台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严控行政成本。三是提升预算绩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市本级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全部465个专项、11.65亿元财政资金进行绩效监控评估。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基本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四是优化财政服务。落实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放管服”等改革要求,制定《强化财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从提高预算执行、资金拨付效率入手,着力打通财税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建设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在线运行全覆盖,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水平。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收入质量检查、“1+X”专项督查和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印发《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成91个预、决(结)算项目评审,送审金额11.42亿元,审减金额1.35亿元,审减率达11.86%。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持续增长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仍较为突出;政府债务虽然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但个别县(市、区)到期应偿还的政府债务过于集中,偿债压力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绩效管理的广度深度不足,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着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突出保障重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把三明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的先行区、产业转型的集聚地、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区域协同的桥头堡、宜居宜业的生态城提供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根据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1,731,6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74,506万元,增长4.5%。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为1,108,700万元,比上年增加32,280万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886,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4,558万元、调入资金199,6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746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562,59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28,039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475,6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0,478万元,增长4.5%。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1,200万元,比上年增加7,600万元,增长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205,5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882万元、调入资金32,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63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610,641万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4,75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为672,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42,239万元,下降17.4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为494,639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代编数增长7.3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7,08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3,153万元,下降6.2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68,61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下降44.9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为14,900万元,加上年结转13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代编预算为15,03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79户,比上年增加3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147万元,安排支出12,14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75,662万元,比上年增加26,150万元,增长7.4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02,889万元,比上年增加35,724万元,增长9.73%。
其中: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4,55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62万元,增长0.25%。支出预算为56,687万元,比上年增加9,757万元,增长20.79%。收支相抵缺口32,132万元,通过动用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相关大会文件。
总体来看,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有利条件不少,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加大,新的减收增支政策还将出台,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中央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将对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同时2018年钢材、水泥、化工和采矿业税收高增长形成了较大基数,税收增长有一定难度,预计2019年财政收入只能保持“微增长”。支出方面,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加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当前国家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背景下,不仅要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改善、重要领域改革等资金需要,还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些都需要增加大量支出。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的财政收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遵循“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来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除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新增加支出。按照以上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一般预算安排资金17.28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二是补短板、保民生。筹集资金23.08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5.33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干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11.86亿元,继续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0.41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0.3亿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土地基金5.18亿元,用于完善市区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三是促改革、保发展。统筹安排1.07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46亿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0.1亿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总部经济发展8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0.16亿元,商贸专项48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0.1亿元,支持人才聚集。四是防风险、化债务。统筹安排4.17亿元用于消化政府隐性债务和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三、攻坚克难,加力提效,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奋力进取,确保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
(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引导各类资金、资源向重点项目、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聚集,为增强经济活力和巩固发展基础提供支撑和保障。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生成落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争取并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着力保障“城市双修”、“和谐征迁”攻坚行动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继续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政策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着力构建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格局,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乡村事业发展。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动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土壤三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二)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千方百计做大财源规模,做优财源质量,做强财政实力。一是深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落实培育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产业集群和扶持万家小微企业发展措施,推动更多企业成为“金娃娃”,发展壮大主体财源。二是增强市区经济活力。优化财税服务,支持三钢打造千亿集团,巩固和提升支柱税源。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支持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成长为市区骨干税源。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园区发展,培育市区后续财源。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落实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现有总部,争取明商回归,吸引央企和大型民企在明设立区域总部,靠前做好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税源服务,促进财源集聚。四是推动新兴产业倍增。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发挥新兴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稀土、石墨(烯)、氟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倍增,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五是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用地及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园区存量土地。科学合理安排,有序供应土地,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扶贫攻坚、社保、医改、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等民生方面的资金需求。一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精准实施扶贫项目,支持打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扶贫和住房安全保障等五大战役。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抚恤优待标准。支持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撬动”作用,促进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改善质量。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创业。三是持续深化医改。着力健全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完善“总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C-DRG收付费改革,支持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四是支持办好公平优质教育。支持实施公办幼儿园、城区中小学扩容等工程,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支持办好第七届三明市运动会。六是强化社会治理。做好机构改革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支持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继续做好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公共安全经费投入,支持食品药品监管,推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三明”建设。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着力创新,重点突破,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整合预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二是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完成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运用目标,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批、资金拨付流程,缩短拨款时限,提高拨款效率。三是做好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密切跟踪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方案、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进展,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动态,积极跟进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立法进程,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五)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着眼财政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财政运行绩效。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落实隐性债务消化计划,统筹资金积极消化隐性债务。落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政府支出压力,着力优化政府债务指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推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加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持续推进“1+X”专项督查工作,注重改进督查方式,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检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强化成果运用。完善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砥砺奋进,发挥好财政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作用,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铮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共三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徐 铮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4次,作出决议决定9项,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工作测评3项、视察调研3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17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坚持新思想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牢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强化担当,忠诚履职,保证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新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全市人大系统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从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人大代表等多个层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人大代表学习新思想汇报会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30多场。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新思想在全市人大系统落地生根。
(二)更加突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将重要讨论事项、重大立法项目、重点监督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稳步推进。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就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及时提请市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抓好市委部署的落实。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人事任免程序,确保人大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按照监察法规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任免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市委的要求,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有关建议,推动市政府提升行政服务工作效能。
(三)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发〔2015〕18号、闽委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通过抓典型示范、总结提升,形成“把组织架构抓好、把法定会议开好、把代表工作做好”的乡镇人大工作做法和经验,组织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予以推广,有力促进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这项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大参考借鉴。
二、坚持围绕中心,合力推进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事关全局的关键性工作,把助推“三大攻坚战”作为学习践行新思想、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抓紧抓实。
(一)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加快不规范举债整改,防范化解市本级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听取审议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政府加强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注重防范农村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因素,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二)助推精准脱贫。围绕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听取审议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快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脱贫质量。对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促进民族乡村脱贫。结合市委关于走访慰问挂包帮扶贫困户的部署安排,开展扶贫慰问调研,以专报形式向市委提出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统筹使用扶贫资金、简化扶贫对象就医手续等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助推污染防治。紧盯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听取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市政府加强固废防治工作,抓紧实施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听取审议“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河道管理与环境整治工作。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明集中宣传采访活动,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立法为民,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有序推进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统筹做好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工作。抓住市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矛盾焦点,制定出台《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三明市区饮用水安全提供法制保障。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立法调研,主动提前介入、协调推进条例起草工作,并进行了条例草案的一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前期调研,针对当前医养结合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财政保障较为薄弱、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提出意见,促进有关问题解决。
(二)推动法规实施。采取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立法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着重从普法宣传、配套制度、执法机制、问题整改等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通过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促进《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加强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范围、标准以及反馈的时限,健全和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审查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2件、规章1件,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四、坚持突出重点,持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促进经济发展。一是聚焦国民经济运行。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就完成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市政府抓好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实施。二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报告,推动市政府从规划引领、项目推进、扶持龙头、鼓励创新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针对继续推进核电项目、加快石墨和石墨烯以及稀土产业园建设等事关发展的重大项目向市委提出建议,助力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开展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落实扶持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夯实创新基础、加强项目实施,增强我市创新驱动能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三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督促市政府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实现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互联互通、预算支出实时在线监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报告,督促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问题的整改。
(二)推动民生保障。一是围绕补齐民生短板,监督义务教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市政府研究制定《三明市区基础教育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布局,加快解决市区学校建设滞后、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等问题;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助推养老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听取审议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推动中医药事业良性发展。二是围绕社会事业建设,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市政府加强规划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在规划建设中得到抢救保护;听取审议档案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级档案馆、部门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升档案安全水平和社会服务功能;对禁毒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市政府加大禁毒宣传、涉毒打击、禁吸戒毒、禁毒保障工作力度。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审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新金融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听取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强化保护措施,提升保护水平;监督《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台创园、林博会等平台建设,推动明台农业合作发展。
(三)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例”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等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听取审议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等情况报告,督促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司法为民。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10件(人次),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有效服务,致力保障代表履职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努力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一)推动“双联”工作。健全和落实“双联”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93名来自基层的市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推进全市142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建立148个“代表网上联络站”,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工作,为代表接待群众、听取民意搭建平台。
(二)保障代表履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作用,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参加活动、履职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组织代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及乡村振兴等主题集中开展调研、视察,安排代表参加立法规划、监督计划、法规制定等征求意见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年组织代表开展立法、调研、检查和视察598人次,邀请65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在明调研、视察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三)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认真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分办、督办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开展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落实重点督办制度,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代表建议整体办理质量的提升。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制度,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目前,代表提出的259件意见建议已经全部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90.73%,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84.94%、基本满意的占15.06%,一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坚持从严从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锤炼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组成员定期上党课、党性分析评议等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学习研究、议事决策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把市委的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组工作,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部署,对照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明确责任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二)改进工作方式。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安排,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领导牵头开展11项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一批有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在推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营造调查研究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按照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的定位,紧扣法律查找和分析问题,将实地检查范围由部分县(市、区)向全市覆盖,灵活运用市县两级联动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适时对法律执行情况“回头看”,发挥好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三是优化会议组织。完善常委会会议报告程序,规范会议文件,合理安排列席会议人员和到会听取意见的“一府两院”人员,加强会议各环节的衔接,促进会议依法、精简、高效。
(三)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学习制度,突出对新修改的宪法及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增强组成人员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培养选拔、交流轮岗力度,激励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全市共有15篇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中获奖。强化人大新闻宣传,突出对人大依法履职成效、代表履职先进典型、基层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各级人大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离新时代要求,离人民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与执法衔接不够紧密,地方法规实施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方式尚未用足用好,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双联”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认真听取全体代表和各方面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紧扣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
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持续抓好“大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首要的、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三是更加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工作着力点,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二、把握工作定位,依法履行各项职权
着眼全市发展大局,把握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职的定位和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履职实效。一是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抓好年度立法计划落实,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做好《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及一审工作,开展停车场管理立法前期调研。检查《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条例正确有效实施。强化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二是着力加强监督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等专题调研,加强对计划、预决算、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实行预算联网监督。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库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围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情况调研。围绕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检查教师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对文物保护“一法一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法院刑事审判、检察院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及保障措施。自觉把市委决策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中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
三、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一是深化“双联”工作。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的机制,深入开展走访联系基层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运行,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上下级代表之间的联系。二是优化履职服务。继续分期分批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指导用好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报告、登记和请假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推动代表工作经费和履职补助制度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代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强化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模式,健全重点督办、集中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坚持常委会会议听取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做法,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积极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队伍。一是提升素质。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打牢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二是改进作风。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中,深入基层和实际,增强履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增强合力。按照市委部署推进人大机构改革,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发挥好各委室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化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而厚重。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努力为新三明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丽青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打造过硬队伍,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姚丽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执行、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5889件、办结62133件,结案率94.3%,居全省各地市法院第二名;市中院受理6125件、办结5898件,结案率96.3%,居全省各中院第二名。全市法院23个集体、33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措施》,召开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商事纠纷21398件,诉讼标的额126.9亿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5件,同比上升23.5%,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不断完善涉港澳台和涉外、涉侨司法工作体系,审结相关案件322件;在涉侨案件中创新开展远程视频庭审,便利身居国外的当事人参与诉讼。审慎推进破产审判,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7件。建立破产案件分类审理模式,培育破产管理人队伍,召开破产重整工作协调会,引导涉案企业和当事人选择破产和解、重整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和再分配。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设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3034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675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执结金融借款纠纷等涉金融案件2193件,执行到位11.43亿元,助力全市信贷不良率从年初的2.74%降至1.94%。主动为金融不良贷款和楼盘债务化解提供司法服务,探索附条件拍卖、国企承接、第三方代建等资产处置方式,推动多个“烂尾楼”工程及时复工建设。对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和拒执行为进行常态化打击,推动诚信建设。
“绿色司法”守护美丽三明。市中院制定《“擘画生态司法图·助力环保攻坚战”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判决216件319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中院审结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永安法院审理的吴某猛等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全市法院积极推进修复性生态司法,明溪、泰宁等法院向被告人发出“护鸟令”“护河令”,责令被告人履行保护、修复义务,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市中院与将乐法院在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设立“生态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立足审判助力精准脱贫。进一步完善司法助力脱贫攻坚“三三四”机制,畅通涉扶贫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等犯罪,审结99件188人。依法审、执结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与扶贫开发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2700件。开展“送法进乡村”“巡回开庭”等活动,推动“法治扶贫”。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依法为贫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98万元,为12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16.8万元。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和工作机制,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00人,已审结11件78人。大田法院宣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例涉黑案,陈某观、连某萃等22人被依法严惩。三元法院开庭审理阻扰政府依法征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林某松等人寻衅滋事案。梅列法院对涉嫌非法“套路贷”的228件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在永安监狱、清流监狱召开“大检举、争立功、促减刑”动员大会,动员服刑人员举报涉黑恶犯罪线索,全市法院共摸排、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80条。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营造扫黑、除恶、治乱的强大声势。
强化司法拥军和涉军停偿工作。完善依法维权、军地协作、法治共建等机制,审结涉军诉讼案件14件。依法主动服务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对驻明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采取“集中督办、优先审理、联动协调、限期执结”的审判执行模式,受理涉军停偿案件17件,已全部审、执结,维护军地两个大局稳定。
二、忠实履职,彰显司法公正高效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审结刑事案件3435件,判处罪犯441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88名;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672人,做到罚当其罪。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1243件,市中院宣判全省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案。审结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71件,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审结群众高度关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6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判处128件258人。依法惩治腐败,审结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廉某强受贿案和市监委查办的陈某族挪用公款案等职务犯罪案件71件111人。坚持寓教于审,助力未成年被告人重获新生,判处86人;严厉打击校园暴力犯罪,永安法院审结的“欧某华等聚众斗殴案”入选最高法院“校园暴力典型案例”。细化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标准,审结2250件,对不符合条件的50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组织全市法院“三项规程”庭审观摩会,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召开庭前会议数、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民事案件9067件,标的额1.69亿元。积极回应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基本民生诉求,审结征地拆迁、房地产、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3096件,审慎处理涉“高考移民”案件。强化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妥善化解权属、侵权纠纷1382件。市中院开庭审理社会高度关注的大田县吴山乡村民诉荷兰收藏人返还“章公祖师佛像”案。重视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案件3282件;联合市教育局等11家单位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妥善处理涉校园欺凌案件。市中院在少年家事审判中创新引入司法社工服务,中央电视台《少年法庭》节目进行深入报道。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26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00件,裁定准予执行573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市中院妥善审结肖某晖等小区业主诉住建部门增设电梯行政许可案,裁判文书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加大对土地房屋征收、城建拆迁、权属登记等案件的协调化解力度,曾某诉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案等216件疑难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实现争议实质化解。推动完善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机制,与龙岩市、新罗区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强化良性互动。出台《行政审判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试点方案》,为梅列区“立丰棚改”等重点项目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保障。
三、全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高位部署,突破执行难瓶颈。坚决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全市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攻坚领导小组,市中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亮剑“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力攻坚执行难”冲刺阶段工作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表,挂图作战,共执结各类案件23887件,执行到位51.31亿元。党委、人大、政府专门部署推进、指挥督战,全市法院先后开展“春雷行动”“亮剑八闽”等执行专项行动38次,集中清理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涉军停偿等重点案件3764件,执行到位11.87亿元。在2018年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擂台赛中,三明法院取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联动威慑,提升执行强制力。拓宽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公安、工商、证券、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破解“查人找物难”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托三明市联合惩戒失信平台,与人大、政协、组织部等35家单位联合对3418名失信被执行人在晋级提拔、代表委员资格审核、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招投标等方面采取限制或惩戒措施;沙县法院开展涉公职人员专项执行行动,由党委领导督战、院长带队执行,网络全程直播,形成强大威慑。全市法院采取扣押、拍卖、搜查等强制措施800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559人,向公安机关移送侦办拒执罪线索69件78人,作出有罪判决56件58人,判决拒执犯罪数居全省前列。
综合施策,推进执行规范化。瞄准案件关键节点与具体环节,出台《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施细则》《执行人员责任清单及问责办法》《执行案款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等53份规范性文件,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规程办事、靠纪律管人的长效机制。建立“一案一方法”执行制度,对疑难案件逐案制定路线图和执行预案,推动难案化解。强化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对重点案件、关键节点、短板指标实行专人跟踪催办制度,实现案件流程全程监控预警。在执行团队创新成立党小组,每月评比执行能手,强化执行队伍建设。
四、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为民司法
打造高效服务。全市法院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简审、繁案精审”的案件繁简分流裁判模式,由81名法官和107名辅助人员组成48个速裁团队,审结各类案件27688件,20%的员额法官快速审结同期72%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20天。构建全市法院查送一体的集约送达模式,探索“公证+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破解送达难“瓶颈”。尤溪法院建立分级联动、多元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1156’模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最高法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提升标准服务。精心打造以诉讼服务标准体系为引领、以标准化专业技术为支撑的诉讼服务标准化“三明模式”,制定涵盖通用基础标准、岗位工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四大部分的207项标准,对诉讼服务岗位职责权限、服务要求、工作内容等用标准形式予以固定,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诉讼服务事项全面优化。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以来,当天立案率达99%,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评价满意率达99%。市中院编制的《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纳入福建省地方标准并发布实施,市中院成为全国首家提供标准化司法服务的中级法院。标准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法院推广。
创新科技服务。坚持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审判执行,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引入人工智能,提升便民服务,市中院、三元法院、宁化法院新建24小时自助司法服务区,配置智能导诉机器人和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司法便民全天候“ATM”模式。建设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服务法官办案,积极推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运用,实现智能阅卷、类案判决推送、文书辅助生成等功能,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提高审判质效,市中院、明溪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试点法院;市中院广泛运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清流法院启用“云上法庭”,以科技运用保障和提升庭审效率。在全省中院率先建成司法警务执行指挥中心,提升警务和执法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推进阳光服务。强化司法公开,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9345件,直播数居全省法院第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法律文书49660份,可公开的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开。将乐法院接受最高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在全国96家受评基层法院中位列第四名。强化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全国50余家媒体参与、1500万网友在线观看,中央电视台对三明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市中院司法宣传工作受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官方微博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微博账号”,新媒体账号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十佳”新媒体账号。
五、从严治院,锻造忠诚过硬队伍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元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落实“一岗双责”。以党建带“三建”,市中院成立全市首家机关妇联;与三钢集团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促进机关党建水平提升。
精细管理促能力提升。狠抓案件质效管理,每周通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循因施策,确保高效均衡结案。实施“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工程,持续开展执法办案竞赛活动,促进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155.4件。市中院出台《各类人员业绩评价办法》,自主开发业绩考评管理系统,实行各类人员绩效分类量化考评。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与多所法律院校共建,举办各类培训7期,培训1123人次;在市、县组织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选升、晋升高级法官66名。注重开展调查研究,92篇学术论文获国家级奖项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市中院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改革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受邀参加最高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征求意见座谈会。加大关爱干警和老干部工作力度,激励广大干警拼搏奉献、干事创业;培养清新高雅的法院文化,建宁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反腐倡廉树清风正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动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录。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任职回避、干预过问案件登记等监督制度,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强化审务督查,对案件实行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对司法巡查、重点案件查办、线索移送过程中发现的案件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监督。综合运用内务纪律巡查、专项督查、联动司法巡查、监督执纪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司法作风检查,排查问题61个,均已整到位,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问题。
六、接受监督,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全市法院及时办复代表建议12件,其中市中院办复4件,均获满意评价。市中院制定《关于加强接受市人大监督的实施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家事审判工作。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大要案庭审、见证执行,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动态、寄送《明法苑》、订阅《人民法院报》等,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省法院先后组织33名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项视察三明法院司法改革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市法院办复委员提案9件,其中市中院办复2件;完善联络沟通机制,邀请市政协常委、委员视察法院,坚持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法院工作。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高度重视抗诉案件审理,审结12件;对检察机关提出异议的97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一年来,各位代表、委员既为解决法院的困难鼓与呼,也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诚恳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发展和司法事业的进步。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时存在畏难情绪,做群众工作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尚有不足;二是部分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办理周期偏长,审判执行质效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的手段方法还不多,执行不规范行为仍有发生,正确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不力”的观念还有待广泛接受和认同;四是司法改革后相关配套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尤其是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精简后的职级职数、人员安置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理顺。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奋力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
一要以更高站位保障大局。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加大司法保障精准脱贫工作力度,特别注意涉“两贫”案件和涉及老幼妇孺、留守人员等特定群体的纠纷。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构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完善林业生态司法保护“一院一品”创新机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涉黑涉恶案例指导机制,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得到公正高效审判。
二要以更优品质服务人民。依法审理好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急最盼的问题。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支持困难当事人依法维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解决涉诉信访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要以更高质效执法办案。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多元化解等工作,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正义。持续开展“审判质量年”系列活动,推动“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工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案业绩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审判质效和公信权威。完善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提升法院发展新动能。
四要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五要以更严标准建设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四大基本属性”。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持续走前头。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苦练执法办案本领,培养和造就更多办案快手、能手。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筑牢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防线。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决定,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守护公正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瑜代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打造过硬队伍,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 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最高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省委、市委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新三明建设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八条措施,主动担当作为,增强服务实效。坚持打击犯罪、维护稳定、防控风险、堵漏建制并重,创新金融检察工作机制,开展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探索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检察监督机制,推进河长制检察联络室、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等工作,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坚持服务乡村振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相结合,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批捕金融类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47人;批捕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66人,起诉268人,补植树木993亩,发出生态修复令34份。泰宁县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份生态修复“护河令”。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向莆铁路沿线“青山挂白”专项检察监督,推动铁路沿线市县全面整治。《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专题报道我市生态检察工作经验成效。
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细化落实服务保障措施。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53人,起诉225人。办理的陈群英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入选最高检察院《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办理涉及企业犯罪案件“六条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良好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11条标准》和省检察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的十二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意见》,提高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查,出台《服务企业八条措施》和《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办法》,开展百家企业法律需求大调研,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作,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扫黑除恶治乱、破网打伞追责,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64件1819人,起诉2762件3740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9人,起诉15件119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4件4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刑事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坚持打击和治理并重,加强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推动社会治安乱点重点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元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城南村林某等人涉恶案件推动社会乱点整治,服务三明南部新城建设。清流县检察院办理全市首起公职人员充当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大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两级检察院全部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办案协调衔接,遵循“提前介入、快速办理、同步审查、强化监督、宣传教育”五步走模式,提起公诉张志龙受贿、徇私枉法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34件41人。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竣工验收等领域监管缺位、扶贫工程款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申请审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完善监管机制,追回违规使用扶贫款618万余元。
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围绕全国和省两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活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推行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在重点乡镇(街道、厂矿)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联络点,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尤溪县检察院深化“三零三全”工作法,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服务群众零距离。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一年来,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948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98次,办理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0件。2018年8月,市检察院在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等部门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大会交流发言。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联合11部门制定《三明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针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正确教育孩子预防违法犯罪宣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面。建宁县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学校加强法治教育,沙县检察院强化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明溪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保护侨胞侨属侨企权益“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主动监督、类案监督、系统化监督相结合,共监督立案31件,监督撤案14件,追捕70人,追诉405人,纠正违法22件,纠正漏捕68人、漏诉37人,公开审查逮捕听证11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相关案件30件32人。尤溪县检察院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有3件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例。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6件,法院已改判11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6份,提出强制医疗申请6人。市检察院抗诉一起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被法院采纳改判。有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公诉庭”、“优秀公诉庭”。市检察院“立体化”诉讼监督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36件,同比上升56%;提请、提出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改判6件;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监督案件16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9件,位列全省第一,涉案金额798万元。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有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有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举行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暨“走近检察·关注公益诉讼”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一年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6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在公益诉讼中,与监察委员会、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问题疫苗”、打击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走私、全市网络配餐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设立全省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基金账户。大田县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全国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4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十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和《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发出检察建议书6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08件,出席减刑假释案件庭审226件,提出不予减刑、假释检察意见172件,采纳率100%。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对重大案件和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7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1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函)175份,有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四、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开展案件结案和线索清理,做好涉案财物上缴和移交工作,按时完成职能、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工作。全市共划转编制215个,转隶144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办案通报办法”,完成68名员额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落实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完善司法责任考核机制,实行错案追究和办案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察院要求,推行员额检察官直接办案、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定期通报办案情况,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31件。全面推行检察长出庭公诉和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出庭公诉21场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2场次。
加强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2)和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指导方案,制定全市智慧检务工程规划,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检察服务中心、全省检察工作网建设,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依法纠正和防止3件错案发生。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和“践行新思想、打造新品牌、展示新作为”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和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市检察院以“党建+”模式打造“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和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建立领导干部和业务专家上讲台制度。建立检校协作人才培养机制,定期与市委党校开展专题培训合作,与三明学院合办法律事务创新实验班。坚持和推广依托业务竞赛开展全员练兵的人才培养和素质培训模式。加强素能网络培训,注重传帮带和先进典型培育。提高办案能力,严把质量关,对3066个案件进行评查。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专题会议,连续19年开展旨在提升干警素能的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检务督察活动,深化“四风”整治,拓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司法活动规范化监督,紧盯检察官办案风险和廉政风险,开展检察环节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久拖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对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系统内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基层检察机关延伸。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育检强素质树形象”工程建设,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五届全员健身运动会、纪念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比赛、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展。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学习传统文化和主题征文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检察品牌建设,永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三明市检察院、清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检察理论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23篇,省级刊物采用101篇。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市委对检察工作领导,市检察院党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要工作、重大情况和改革举措,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听取指示和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走访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每周发送检察动态短信、每月寄送《检察工作通报》、召开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主题视察活动等形式,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强与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作用。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5027件,法律文书信息2930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宣传和发布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3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我市检察系统连续两届蝉联设区市文明行业单位称号,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重视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仍有一些检察干警法律监督理念跟不上新时代法治发展的需要,重刑事监督轻民事行政监督问题依然存在;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差距;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还未落地落实,智慧检务建设、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用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持续推动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新监督理念,强化检察监督,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要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新要求,加强生态检察、民生检察、巡回检察、网上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民生民利、服务绿色发展上下功夫,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三要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和公益诉讼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规范文明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四要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加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职业保障制度,推动配套政策尽快落实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要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增强“八种本领”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激励广大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忠诚履职、尽责担当,锐意进取、勇于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65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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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卫闽 |
王 刚 |
王 庆 |
邓玉飞 |
邓善存 |
叶清松 |
吕国健 |
刘万年 |
刘润宇 |
刘 鑫 |
池芝发 |
池明流 |
纪熙全 |
苏玉振 |
杜源生 |
李轩源 |
李 明 |
李振佑 |
李 腾 |
杨永生 |
杨兴忠 |
杨 胜 |
肖长根 |
肖明光 |
吴金容 |
邱德立 |
余红胜 |
余志伟 |
余建地 |
余梦华 |
张知通 |
张鸿飞 |
张淑云(女) |
陈少华 |
陈文华 |
陈仪代 |
陈立兵 |
陈兴万 |
陈红梅(女) |
陈炎标 |
陈建芳(女) |
林承日 |
林 斌(女) |
罗 玮 |
郑剑波 |
胡启灿 |
洪华堂 |
祝荣亮 |
聂清华(女) |
徐红华(女) |
徐林森 |
徐 铮 |
郭亚兴 |
郭 颖 |
黄月珍(女) |
****** |
黄建波 |
龚祖清 |
蒋先东 |
谢复兴 |
谢辉添 |
詹积富 |
廖小华(女) |
廖卫国 |
廖丽青(女) |
秘书长:王 庆 |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杜源生 |
徐 铮 |
詹积富 |
张知通 |
王 庆 |
廖小华(女) |
陈仪代 |
肖长根 |
刘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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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8日上午8:30)
杜源生 |
徐 铮 |
詹积富 |
张知通 |
王 庆 |
廖小华(女) |
陈仪代 |
肖长根 |
刘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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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徐 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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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9日下午3:00)
余红胜 |
王 刚 |
祝荣亮 |
肖明光 |
林 斌(女) |
李轩源 |
张知通 |
蒋先东 |
邓玉飞 |
杨永生 |
池芝发 |
杨兴忠 |
李 腾 |
廖卫国 |
陈兴万 |
廖丽青(女) |
陈红梅(女) |
胡启灿 |
聂清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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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张知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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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月11日上午8:30)
****** |
黄建波 |
陈炎标 |
纪熙全 |
徐林森 |
刘 鑫 |
吴金容 |
王 庆 |
郑剑波 |
杨 胜 |
余建地 |
吕国健 |
刘润宇 |
陈文华 |
余志伟 |
陈少华 |
邱德立 |
张淑云(女) |
李振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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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 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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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月11日上午11:00)
杜源生 |
徐 铮 |
詹积富 |
张知通 |
王 庆 |
廖小华(女) |
陈仪代 |
肖长根 |
刘万年 |
|
主持人:詹积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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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陈仪代 熊旭明 罗金水 苏玉振 李 明 洪华堂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37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不是市委常委的市政府领导6人
林俊德 |
张元明 |
张文珍(女) |
程鹏鹰 |
陈育煌 |
陈瑞喜 |
二、市政协领导9人
朱昌贤 |
李茂胜 |
许清华 |
曾明生 |
朱一勤 |
伍成康 |
蔡光信 |
陈 欣 |
包 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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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2人
叶培雁 |
张运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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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曾担任正厅(师)级的离退休老干部6人
兰德明 |
吕少郎 |
袁德俊 |
林纪承 |
徐锦培 |
李长生 |
五、三明军分区领导2人
王更新 |
陈龙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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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驻明部队代表1人
章礼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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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法院、检察院领导2人
姚丽青(女)陈 瑜(女)
八、市国家安全局领导1人
江建强
九、三明学院领导2人
兰明尚 |
刘 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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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领导2人
王怀毅 |
陶 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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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领导2人
庄伟廉 杨元挺
十二、三钢领导2人
黎立璋 |
曾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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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9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任务:
(1)选举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
(2)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
(3)补选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人;
(4)补选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5)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人。
补选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四、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数为3人,进行差额选举;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由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3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五、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采用举手方式表决,须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填写登记表并签名。
六、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代表联合提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须在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提名方为有效。
本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10时。
提名者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前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七、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各代表团监票人担任,大会秘书处派工作人员协助。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名笔画排列。代表对预选候选人,赞成的,划“○”;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应当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进行预选。收回的预选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预选选票,预选有效;收回的预选选票多于发出的预选选票预选无效,应重新预选。
各代表团预选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大会秘书处组织大会计票人员,在指定的地点统一进行计票。预选结果由大会秘书处汇总,监票人签名后,报告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八、本次会议的选票分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票”“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共5张;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排列,经过预选的按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九、大会选举,须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选举。
十、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表示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该另选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和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笔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选举时,收回的每一种选票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二、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代表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在本次大会上另行选举。
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时,如果未选出,应在本次大会另行选举。
十三、大会设监票人1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各推选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本次选举采用人工计票。大会设计票员24名,其中总计票员1名,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计票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四、会场按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在各自座位区依次投票。
十五、投票结束后,当场清点投票数。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收回的票数,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六、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十八、本办法经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设立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2019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分别对每个专门委员会整个名单合并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接受徐铮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工作变动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铮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正式人选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廖小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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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 |
黄月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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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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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伟 |
洪丽清(女) |
龚祖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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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正式人选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刘万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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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 |
谢辉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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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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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菊春(女) |
胡启灿 |
廖丽青(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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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詹积富
三明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祝荣亮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陈 瑜(女)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邓玉飞 陈俊华 黄圣团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序:
祝荣亮 童作光 詹积富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
邓秀忠(三元区代表团) |
|
|
监票人: |
|
|
|
何光桂 |
(梅列区代表团) |
林秀銮(女) |
(永安市代表团) |
郑长龙 |
(明溪县代表团) |
白史英(女) |
(清流县代表团) |
张翠雄 |
(宁化县代表团) |
丁绍文 |
(建宁县代表团) |
朱新春 |
(泰宁县代表团) |
肖胜刚 |
(将乐县代表团) |
谢荣年 |
(沙 县代表团) |
刘 涛 |
(尤溪县代表团) |
乐永权 |
(大田县代表团) |
黄立臣 |
(军 警代表团) |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 |
赵 明 |
|
|
|
|
计票员: |
苏建章 |
罗水河 |
罗世森 |
童 菁 |
陈秋芳 |
|
陈 磊 |
邱伟航 |
陈其晃 |
吴峣冠 |
罗春坋 |
|
罗 丹 |
陈子章 |
张肇瑞 |
张良庆 |
廖世昌 |
|
谢声勇 |
余福旺 |
王 佩 |
陈明朗 |
郑李翔 |
|
张 旗 |
刘 敏 |
张林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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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选举詹积富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选举祝荣亮为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选举陈瑜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四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选举(按姓名笔画排列)邓玉飞、陈俊华、黄圣团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五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表决通过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廖小华(女)
副主任委员:黄月珍(女)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余志伟 洪丽清(女) 龚祖清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六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表决通过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刘万年
副主任委员:谢辉添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刘菊春(女) 胡启灿 廖丽青(女)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七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选举(按姓名笔画排列)祝荣亮、詹积富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报经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公告)。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11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表决议案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除大会选举和表决人选事项由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和表决人选办法另行规定外,其他议案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1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9日17时。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9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 王 庆
到1月9日17时本次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未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17件,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本次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提出议案,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
二、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三、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依法应当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处理的问题。属于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公路设施建设、解决某项专款、要求再审某个案件等事项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四、提出的议案应一事一案,不要一案提几件事。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即议案提出的理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即议案提出的依据,应当合理充分;方案,即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应当具体可行。只提出问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五、提议案时,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专用纸,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附在议案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六、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时,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同时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字迹要端正。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姓名应填写在领衔人栏目。在同一议案中,代表不要重复签名。
七、议案领衔人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时,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议案的内容。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在确认对所联名附议的议案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八、议案应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交由本代表团工作人员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九、代表对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直接送大会秘书处材料组,请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十、议案专用纸首页中除案由、领衔人、提议案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项目由代表填写外,其余项目由议案组工作人员填写。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6日
关于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一事一议,即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以便承办单位研究处理,避免某些内容被忽视或遗漏。
四、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案由、提建议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的首页,内容填写在附页上,填写的字迹要端正。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直接附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五、代表或者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特别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承办单位及时同代表联系,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需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的,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附议的代表在确认所附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七、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不应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给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信件,请直接交大会秘书处信访组处理。
八、代表在大会期间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请在大会闭幕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或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6日
参阅件(一)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6月2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0名。
近来,有4名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永安市选出的黄金平、建宁县选出的肖华鑫、军队选出的叶智勇、李云祥。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黄金平、肖华鑫、叶智勇、李云祥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6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参阅件(二)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6名。
近段时间以来,有2名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分别为三元区选出的郑清华、清流县选出的游宇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郑清华、游宇飞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4名。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补选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分别是:永安市的温欣传、清流县的祝荣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按姓名笔画排列)祝荣亮、温欣传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6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参阅件(三)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9年1月3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6名。
近来,尤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时贵调离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张时贵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5名。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依法选举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分别是:三元区的詹积富、永安市的黄圣团、清流县的陈瑜、建宁县的陈俊华、三明军分区的徐林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按姓名笔画排列)陈俊华、陈瑜、徐林森、黄圣团、詹积富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0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参阅件(四)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游宇飞辞去三明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游宇飞工作变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游宇飞辞去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参阅件(五)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祝荣亮代理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8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祝荣亮代理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参阅件(六)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时贵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工作变动,决定接受张时贵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参阅件(七)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瑜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瑜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阅件(八)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18年11月29日)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259件(其中3件为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以内容划分,财政经济方面63件、占24.32%,教科文卫方面61件、占23.55%,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50件、占19.31%,农业农村方面47件、占18.15%,内务司法方面24件、占9.26%,综合方面12件、占4.63%,法制方面1件、占0.39%,侨台民宗方面1件、占0.39%。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办理3件、市人民政府办理244件、党群部门办理8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4件。按照规定办理期限,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68件、占26.2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67件、占64.48%,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能解决的(C类件)21件,占8.11%;无法解决的(D类件)3件,占1.16%。从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态度反馈情况看,表示满意的220件、占84.94%,表示基本满意的39件、占15.06%。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领导重视,办理工作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多次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征求基层代表的意见,研究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明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确定重点督办建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人事代表工作室具体负责代表建议工作,推进交办、督办、反馈和落实等具体事项。各相关工作委室根据对口督办机制,及时指导和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力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法定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代表建议办理的部署、推进工作,逐件审阅、签批重点督办建议,并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议,提出办理工作具体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及时高效。市政府各位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协调、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在接到办理任务后,都能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研究办理办法,层层落实办理责任。比如,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把建议办理工作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吸纳合理化建议,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得到提升
一是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各承办单位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建议签收、内部交办、沟通协调、调查研究以及答复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开等工作流程,形成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强化沟通联系机制。各承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与代表联系沟通机制,采取电话联系、主动上门、实地调研、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商议。如,市林业局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定期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度,力求代表所提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加强代表建议办中沟通协调,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跟进序时进度、及时跟踪反馈。
三是从严落实绩效考评。市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工作考评,市政府及各部门更加重视、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评范围,与承办处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增强了各方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得到增强
各承办单位把强化调研作为建议办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分析梳理,准确把握代表所提问题的真实想法。绝大部分承办单位能注重把建议办理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办前分析、办中沟通、办后跟踪的要求,针对建议所提问题,不回避、不绕路,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了本部门相关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开展集中督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7月份,根据代表建议内容成立6个督办小组,采取专题调查、走访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59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办,推动6件“不满意件”整改转化。11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加强对“基本满意件”的跟踪督办,逐一检查建议答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访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意见情况,促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落实和解决,3件“基本满意件”转为“满意件”。
(二)开展重点督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对“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等8件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继续坚持领导牵头督办制度,通过开展专题调查、落实重点督办,今年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报告,并逐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6件“满意”,2件“基本满意”,并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布。截止目前,8件重点督办建议中,3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三)推进建议成果转化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建议督办工作和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邀请代表参加有关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认真吸收代表建议的合理内容。如,常委会在《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充分吸收了代表建议相关内容,提高了法规质量。常委会开展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执法检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题询问,以及《义务教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等,都与重点督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增强监督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按照常委会领导提出的“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改进办理工作过程”和“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更多实效”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注重代表建议质量和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室要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切实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认识,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做文章,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
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着力抓好协商、面商工作,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征求意见,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有效推进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答复,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三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促使代表建议取得实效。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分类研判,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涉及面广的问题,加大滚动持续办理力度,紧扣实效性,把高效、务实的要求落实到办理工作的实际行动上,努力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
附件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244件(占代表建议总数259件的94.2%),其中:会议期间交办的241件代表建议在6月10日前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闭会后交办的3件代表建议按时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64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160件,“因受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C类)的有18件,“留作参考”(D类)的有2件。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207件、“基本满意”的有37件。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代表建议所提事项,既有市委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也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凝聚了人大代表的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使命担当。市政府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办理工作。余红胜市长亲自抓代表建议办理的部署、推进工作,在市“两会”期间,余市长与人大代表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代表们为推进三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3月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确定了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完善新行政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等8件为重点督办建议后,余市长逐件审阅、签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8月9日,余市长主持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会议,听取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力求把每件建议都办好办实、办出成效,形成“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方面问题、突破一个领域”的良好局面。各位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协调、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办理措施,确保了办理工作“层层有人管、环环有人抓”。
(二)认真交办,压实办理工作责任。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8〕22号),将市人大代表建议交由6个县(市、区)和38个市直单位办理,明确了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各承办单位压实办理责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抓好落实,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4月25日,市政府办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市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8〕31号),对8件重点督办建议逐一明确牵头市政府领导、主办部门和具体要求,落实“双渠道双责任督办”工作,提高了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以此带动了其他建议的办理落实。8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的深化、转化。
(三)完善机制,强化办理工作合力。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凝聚办理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沟通。健全完善了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的定期沟通联系,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密切配合、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人大代表在办前协商、办中交流、办后跟踪,通过互动,及时了解人大代表的要求,提高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强化考评。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下发《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工作考评,推动了各部门更加重视、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
(四)严格督查,着力规范办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三色督查单”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4次跟踪督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在督办过程中,注重把好“两个关”,一是时限关。交办一个月后,对协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29个协办单位全部在规定时限内(4月10日前)将协办意见提交给了主办单位。之后,将督查的重点放在办理答复方面,分别于5月10日、5月28日、6月10日开展督查,先后刊出4期《督查与反馈》,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至6月10日,各承办单位全部完成了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二是质量关。将办理答复的行文格式、解决问题等情况纳入督查范围,通报了10个单位答复函中存在“多种行文格式、会议届次提法不规范”和“答复意见没有直面问题、直奔主题”等问题,先后将16件答复函退回承办单位重办。经过严格把关,今年建议办理更为规范,答复函质量有新提高。
二、突出重点,盯紧抓实,提升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质量
市政府坚持重点督办建议重点办,认真解决代表所提的问题。目前,8件重点督办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5件。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6件、“基本满意”的有2件。
(一)关于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0002号,叶明安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梅列区、三元区政府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为统筹解决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消纳问题,市政府在梅列区斑竹溪、三元区槐林和黄坑选址建设3座弃土场。截至目前,槐林弃土场一期项目已可以实施弃土,弃土容量约150万方;斑竹溪弃土场完成203亩生态公益林报批和一期基础设施施工招投标,近期进场施工,年内可实现部分弃土。同时,从立法层面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拟定《三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已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关于加强完善新行政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0016号,林来发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城投公司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作,按照“抓重点、强弱项”的要求,着力推进路网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目前,江滨路延伸段至行政服务中心(G205)道路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总承包(EPC)招投标,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公共自行车道三期建设工程(市博物馆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段)已完成防洪工程生态土堤方案优化设计,准备进场施工;“城投·新都汇”酒店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定于2019年1月对外营业。
(三)关于改善三明市碧桂园公交运输能力的建议(0022号,卢美菁等2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黄建波常务副市长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改善贵溪洋片区公交出行整体方案。碧桂园公交首末站已于9月底交付市公交公司使用,市公交公司于10月初将28路、59路两条公交线路延伸至碧桂园小区公交首末站始发,并根据碧桂园小区道路状况,优化了17路、28路、56路和59路等4条公交线路在小区路网内的走向,实现了对小区建成入住区域的覆盖。为进一步完善碧桂园小区公交基础设施,小区开发商和市公交公司正加快建设小区6对公交停靠站。
(四)关于实施乡村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0044号,谢辉添等7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黄建波常务副市长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强化人物财方面的保障,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落实分级管理职责,组建了县、乡两级路长办和乡村道专管员队伍。二是加大养护投入。2018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省级承担50%,市、县财政合计承担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差别化补助,配套资金从2017年的718万元提高至今年的3000万元。三是加快项目建设。今年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335公里,提前并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225公里任务。
(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重点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0087号,巫扬辉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时任副市长肖华鑫牵头,市农业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坚持规划先行、产业带动、美化环境、夯实基础,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一是注重规划引领。《三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已完成初稿,全市86%的行政村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加快产业发展。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加快推动58个农业赶超项目、283个年度农业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81.2亿元、占年度投资总额的85.5%。依托一区三园建设,实施农业园区项目198个、完成投资132.5亿元。三是改善农村环境。重点推进“一革命五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深入开展生态水环境“五项攻坚”,已完成年度攻坚任务的95%,主要流域水质Ⅰ~Ⅲ类比例为100%,居全省前列。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全市1736个行政村村两委换届选举于10月中旬全部完成。近年来共选派468名干部到贫困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驻村任职,选派1036名干部驻村蹲点,制定了关心关爱基层干部28条措施,设立1000万元市级关心关爱专项资金,促进基层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六)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0122号,邱先国等4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环保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我市129个乡镇全部完成了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1736个行政村已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并建立常态机制。120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06个行政村开展污水治理,完成三格化粪池改造10.15万户。二是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累计整治半拉子房461幢,拆除临时搭盖建筑63529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61678平方米。新增省级住宅试点小区5个,有74个村镇住宅小区获得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称号。三是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共拆除生猪养殖场1416家,目前保留的44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升级改造,已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七)关于解决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0174号,郭颖等4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公安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基本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万达广场前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结合6月26日市人大刘万年副主任现场调研提出的要求,在深入分析拥堵原因的基础上从近期、中期、远期三个方面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治堵工作。一是打造周边循环交通体系。规划二路已竣工通车,规划五路和八路项目完成综合验收,规划三路和四路快速通道北侧段争取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实施工程措施治堵。完成万达广场环岛路口、新市北路与东乾路口红绿灯杆件基础混泥土浇筑,以及摩托车、自行车专用停车位施划,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治堵项目。三是大型车辆过境问题取得突破。经过多方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同意将快速通道一期(沙县水南至贵溪洋段)列入省级养护范围,已具备通行大型车辆的条件,通行后,车辆经绕行生态新城道路即可接上205国道。快速通道二期正在抓紧建设中,计划于2020年完工。四是做好远期规划建设。拟聘请国内城市道路规划专业水准较高的机构,帮助做好长期规划工作,加快推进斑竹溪大桥建设,切实解决过境交通干扰。
(八)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建议(0231号,范文华等2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张文珍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把培养教师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补齐教育短板。一是及时出台方案。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方案》,从2018年起将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纳入三明学院年度招生总规模,今年依托三明学院定向培养小学教师143名、幼儿教师42名。二是提高培养质量。制定小学和幼儿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加强师德教育,着力培养高质量的小学和幼教师资。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按规定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同时,在就业、推荐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300元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此外,对符合规定的乡村教师在交流、工作调动、聘任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在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助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三、统筹安排,分类推进,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综合分析建议所提问题的针对性,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逐一制定办理方案,分类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64件。主要涉及精准脱贫、环境保护和治理、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关注程度高。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组织攻坚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如,在精准脱贫方面,全力实施《三明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行动计划》,在全省率先完善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发生的属于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自付300元封顶,极大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拓展提升“348”精准扶贫工作新机制,实施精准扶贫“五项工程”和“三大行动”,推行“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模式,全市434个贫困村、8109户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53016千瓦,项目建成后平均每村年可获得村财收入4-5万元,贫困户可获得收入3000元。探索村集体与贫困户“双增收”机制,全市139个村开展扶贫资金量化折股试点,1196户贫困户、3450名贫困人口享有股权收益,试点村平均每个村分红2.1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分红310元,较好地解决了贫困户、贫困村持续稳定增收的难题。又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过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全市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百姓更有环保获得感。截至10月底,实现了“3个第一”和“3个100%”: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7%,达标率居全省第一;6个县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前10名,数量居全省第一;110个小流域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6.36%,居全省第一。全市10个国控断面水质100%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8个省控断面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59件。主要涉及金融风险防范、特色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区管理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所提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施策、持续跟进。为此,市政府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如,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制定出台《三明市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2018-2020)行动计划》,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欠“三大攻坚”行动,全市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实现“双降”,不良余额由去年最高67.49亿元降至今年10月底的29.65亿元,不良率由去年最高5.42%降至今年10月2.18%,若还原国开行在三明的贷款171.46亿元,实际不良率为1.93%。全市不良率控制在省上防控任务的2.7%以下。今年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9.08亿元,风险暴露匹配度为124.97%。又如,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实施100个、年度投资10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全域旅游、金融、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业态加快发展,闽中快递物流集散中心等一批项目建成使用,成为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依托“一县一电商园区”平台,以“互联网+”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全覆盖,近年来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28.6%。永安等3县(市)成为全省首批“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春舞枝花卉在德交所上市,阿里巴巴村淘、赶街网三明运营中心等项目落地。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D类)有20件。主要涉及保障房政策调整、高速公路、铁路线路调整、税费减免等方面。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受限于当前政策规定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调整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建议,一方面,我市轮候家庭远多于可配租房源,若将房产上市后的限制由五年放宽至三年,人多房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已购房改房、集资房等保障房的对象将房产上市或离婚析产,再次申请保障房,是侵占未享受过政策性购房对象申请保障房合法权益的行为,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又如,关于在沙县境内规范化使用无人机和科技体育航空航天模型的建议,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规定,在沙县境内开展无人机航拍和校园科技体育航空航天模型训练,必须由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组织或企业会同三明沙县机场划设合规的隔离空域,对空域内的运行安全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因此,建议所提事项一时难以落实。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配合还须加强,有的协办单位不够主动、自觉,办理的合力有待增强;二是办理质量还须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调研不够深入,采取的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推进不够有力,致使一些建议办理成效不够好;三是有的答复函不够规范,还存在行文格式错误等现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认真办理建议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责所在,我们将在中共三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使建议办理工作在加快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发挥更大作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参阅件(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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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19年1月3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
1.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负责人;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3.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
1.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三明军分区领导;
2.在明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
1.出席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人员;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3.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4.市政府及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
5.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
6.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
7.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8.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五、市直有关单位和在市区的中央、省属部门及省、市属企业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该单位不再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附件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共536人)
2019年1月3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73人)
1.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负责人(10人)
副秘书长:杨永忠、陈荣得、邓 宏、张志坚
政府办:王 冬、肖世宣、吴建勇、夏寿南、黄功华、罗松彬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9人)
教育局:陈 兴
科技局:李荣安
民族宗教局:吴长树
民政局:曾永生
司法局:刘叶爱
人社局:吴成城
自然资源局:林建星
生态环境局:吴成球
住建局:林大茂
交通运输局:张国球
水利局:章新华
农业农村局:王小坚
文旅局:陈丽珍(女)、廖荣华
卫健委:蔡金明
退役军人局:冯明生
应急局:马玉华(女)
审计局:卢维沙
国资委:吴擢祥
林业局:刘小彦
市场监管局:单新民、杨建利
体育局:张清水
统计局:郑建勋
人防办:张元江
医保局:徐志銮
信访局:陈丁权
城管局:周庆裕
金融监管局:郑文理
3.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34人)
国家安全局:江建强
无线电管理局:俞潭生
盐务局:卢传兴
气象局:林卫华
邮政管理局:叶小菁(女)
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林清生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谌志轩
七五五处:洪俊泉
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钟智华
银监分局:余 里
农业发展银行:郭志鹏
农业银行:吴雅雅(女)
建设银行:王德明
交通银行:朱成材
兴业银行:罗敦颖
邮储银行:侯宗鸿
招商银行:范益亮
海峡银行:卢建民
厦门银行:袁亚仁
厦门国际银行:刘 杰
中国人寿:卢恰发
人寿财险:庄颖颖
太平洋保险:伊小河
电信公司:曾群慧
联通公司:江正群
三钢(集团):曾兴富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郑惠民
中石化股份福建三明石油分公司:邹循标
中石油三明销售分公司:张晓峰
闽西地质大队:林全胜
省高速公路公司三明分公司:陈郑平
南昌铁路局三明车站:李佳旺
省新华发行集团三明分公司:詹文谦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三明分公司:吴仁煌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17人)
1.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三明军分区领导(1人)
王更新
2.在明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16人)
王林香(女) |
王清芳(女) |
朱庆添 |
刘起城 |
刘 健 |
许清华 |
连小琴(女) |
赵秀荣(女) |
姚敏蓉(女) |
高美建 |
黄秀泉 |
黄秀娥(女) |
黄俊黉 |
黄闽榕 |
曾 铮(女) |
雷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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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446人)
1.出席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人员(300人,名单略)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63人)
兰德明 |
吕少郎 |
林纪承 |
徐锦培 |
李长生 |
曹秀芬(女) |
朱瓦水 |
颜德隆 |
赵克功 |
邹鲁生 |
范天云 |
林玉柱 |
周兴忠 |
王春水 |
张寿标 |
叶培雁 |
黄天发 |
周 申(女) |
刘水生 |
黄仕煜 |
张运祥 |
江桂如(女) |
杨振西 |
曾万钦 |
江 琳(女) |
陆火生 |
苏承铭 |
叶彼德 |
李荣显 |
邹运恒 |
郑昱荣 |
曾金凤(女) |
吴根发 |
刘振郁 |
吴长彬 |
陈良椿 |
柳忠武 |
阙维林 |
赵 峰 |
陈若灿 |
杨国风 |
严凤英(女) |
常秀文 |
刘邦澍 |
黄作文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陈凤珠(女) |
林梁儿 |
陈木星 |
郑国仁 |
叶良茂 |
丁 瑜(女) |
涂振锟 |
张来水 |
林传衍 |
洪明德 |
陈有极 |
汪震国 |
王 政 |
阎伟强 |
江芳俊 |
李宝兰(女) |
3.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20人)
市委副秘书长:曹荣军、吴钟民
市委办:罗敏华(女)、陈 真、黄茂升、陈 继(女)、黎明文、陈谊声、廖才添
政法委:肖文波
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张建林
编 办:余迭荣
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魏亚鹏
市直机关工委:龚其明
市委巡察办:袁富力
老干部局:伍武林
文明办:张炜琳(女)
党 校:赵圣宏
档案馆:李永松
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林善涛
4.市政府及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20人)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李光明
驻榕办:于加潘
驻泉办:林 滨
海西工贸区:王盛雄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陈力夫
供销社:陈忠杰
地震局:廖上斌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曹春荣
农科院:许旭明
公积金管理中心:廖善谷
数字办:揭自荣
铁办:雷泽炜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雷 冰
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蒋妙生
中西医结合医院:温立新
疾控中心:朱道斌
卫生监督所:刘源彬
国投公司:李芳洲
物资集团:魏 顼
交建集团:童 浩
5.市法院、检察院负责人(4人)
市法院:罗继民、杨泽民
检察院:张 弘、陈文盛
6.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17人)
科协:林小霞(女)
侨联:邓 江
台联:沈蓉梅(女)
残联:刘闽华
贸促会:陈木旺
计生协会:苏泉福
关工委:林碧莲(女)
红十字会:刘岁美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王怀毅、陶 榕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杨元挺
电 大:邓小和
工贸学校:廖善星
农 校:林木森
技 校:余辉文
一 中:翁东真
二 中:刘若嘉
7.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4人)
三明广播电视台:王克新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项裕兴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魏承栋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王晶星
8.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18人)
副秘书长:江长虹
派驻纪检组:石 坚(女)
办公室:肖方柱、张玉赋、朱凤英(女)、李东兴、林茂华
研究室:王祥勇
人代室:李义芳、王 佩
法工委:张 铃(女)
内司工委:练明荣
农业农村工委:陈小玲
财经工委:徐顺猷
教科文卫工委:郭荔华(女)
环城工委:林新跃、王兴平
侨台工委:王小涛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市法院、检察院负责组织)。
参阅件(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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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法制委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委室的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统一审议工作,努力提高法规审议质量,顺利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
一、突出地方特色,扎实推进地方立法
(一)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在确定立法计划上,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以及每年通过一部、审议一部的立法目标,聚焦突出问题、民生民意、管理需要等事项立法。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协调论证,草拟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报市委审定同意后,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共3件。其中,为巩固和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条例》)作为继续审议项目;为顺应全国人大关于加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要求,为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将《三明市城市扬尘防治管理条例》作为正式审议项目;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将《三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作为调研项目。
(二)重点审议地方法规。今年,先后对《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水库水源条例》)、《园林绿化条例》等法规进行了认真审议。《水库水源条例》于2018年6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通过,于7月2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园林绿化条例》于2018年10月通过常委会一审,目前已进入二审阶段。在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法制委坚持把立法质量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审议质效。一是加强立法调研。为制定符合水库水源地实情的法规,组织深入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水源保护区3次,认真了解水库水源保护范围、污染源头和当地生产生活方式等情况;为理清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机制,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全面了解外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模式,力争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接地气、真管用。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以委托省人大论证、发函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160余条,其中设置合理水位、明确生态补偿主体、提高竹笋加工工艺等高质量意见建议被吸收、转化为《水库水源条例》的具体条款。三是依法审议法规。认真履行统一审议职责,在逐条审议的基础上,反复审议和修改《水库水源条例》中的禁止行为、合理水位、职责划定等“关键条款”,增强了可操作性;深入研究《园林绿化条例》中的绿地率、管理保护责任人等争议较多的问题,提出更为可行的条文修改建议。
(三)着力推动法规实施。加强普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法规获批后,及时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组织印制条例单行本,在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市人大网站等平台刊载宣传和解读文章,并受邀为市环保局、城管局等市直部门以及三元、永安、沙县等地部门授课,解读相关地方性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二是监督法规执行。积极参与我市首部实体法规《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就责任落实、配套制度建设、市容整治等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实地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达到了“检查执法、检验立法、推动用法”的目的。三是推动立项评估。积极参加《三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立项评估论证,就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服务模式、服务机制、医养融合、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等立法可行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认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处于积极探索推动过程中,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决定暂不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二、加强制度建设,凝聚立法工作合力
(一)规范审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在已建立初步审议论证工作机制基础上,结合立法工作实际,继续探索、总结审议经验,为提升审议质量提供依据和遵循。制定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审议工作原则、审议重点核心内容,力求提升审议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了法制委学习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法制委的立法专业素质;规范了审议程序、会议召开规则、意见处理方式,避免出现因重大分歧导致审议搁置,推动法规审议论证工作更加规范。
(二)加强沟通协调。理顺立法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阶段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调动立法积极性,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提高立法质量。一是注重提前介入。今年来,法制委高度重视法规起草工作,法制委委员多次参加政府部门的法规起草会议,并在起草阶段召开5场立法联席会议,明确起草方向和重点。二是注重会同研究。主动与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法规草案的修改内容和主要问题,专门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和分歧的重点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同时,加强与一审工作委室的衔接配合,做好一、二审法规交接工作。三是注重实施保障。梳理地方性法规在实施前需要提前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针对水库水源保护和管理的基础性准备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呈阅件报市委研究,市委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有效推动了条例的颁布实施。
(三)扩大民主参与。立法是集智聚力的过程,各方参与是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推动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更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法制委着力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在提请审议前,在《三明日报》和市人大网站上全文刊登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使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同时,简化参与方式,群众、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网站留言、微信、邮件等便捷方式,参与立法,实现意见建议“直通车”。此外,及时公布采纳的意见建议,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参与立法的获得感、成就感。
三、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备审和其他工作
(一)着力推动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一是增强审查力度。继续开展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定的专项自查和清理,认真审查市政府报备的42件规范性文件和1件规章,未发现不合法问题。二是完善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常委会统一领导、法制委统筹协调、各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三是提升审查能力。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密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对接覆盖全国、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操作便捷的备案审查电子信息平台,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智能化。
(二)配合做好立法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和协助外地市人大常委会的学习考察,全年接待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4次19人次;接待河北沧州市、安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学习考察2批12人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立法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等意见建议50余条。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指导办理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立法保护的建议》和《关于提请制定<三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形成报告向代表反馈,及时回应市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年来,法制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队伍、提升工作水平。主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时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立法工作,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新思想大学习活动,有针对性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了人大“两个机关”的工作定位和党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审议制定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在提高立法水平方面。积极选派人员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加强实践锻炼,积累立法经验;组织立法干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和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提升立法能力;精心指导法工委课题调研组开展立法理论研究,增强立法工作理论水平,指导撰写了3篇以立法为主要内容的论文,其中1篇论文获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课题调研三等奖,增强了立法干部理论研究的热情。
过去的一年,法制委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推动立法工作与新时代党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立法项目遴选机制还不够科学,法规制度设计还不够精细管用,深入基层调研、扩大开门立法还有待加强。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法制委将继续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加强和改进统一审议工作,努力提高法规审议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扎实开展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安排,继续审议《园林绿化条例》,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特色、可操作的修改意见稿,拟于2019年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于4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并于7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争取在年内公布实施;参与《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的调研、论证,督促、指导条例的起草工作,力争于2019年10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配合做好《三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和《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的实施监督工作。
二、持续推动备案审查
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方法,加大重点审查力度。建立法规电子报备工作机制,将过往规范性文件电子化,尽快对接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健全备案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建立健全市县备案审查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加强对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站位,主动对接中心工作,强化党的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统一审议全过程。注重立法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沟通协调、集体研究、寻求共识的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统一审议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在统一审议中树立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风气,发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参阅件(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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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三明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新思想,坚定正确政治站位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大财经工作,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人大财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组织财经委委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系统学习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准确把握各类国有资产及其管理特点和要求,增强监督能力和本领。按照中央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列入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起草《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代拟稿)》,及时向常委会党组和市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呈送市委审议,并于12月底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落实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新《预算法》出台后,财经委于2015年开始依法拓展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针对支出预算和政策进行了实质性审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财经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程序方法等规定,在巩固完善现有程序和方法基础上,组织财经委委员、预算初审工作组和预算审查专家组,继续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持续加强与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动政府提高支出预算的质量和政策拓展落实的力度,积极推动改进完善预算、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有效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财经委组织专门学习小组赴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学习经验做法,制定出台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配备台式电脑8台、超短距离投影仪1台、复印打印一体机1台等联网设备,于11月1日正式成立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实现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做到市级268家预算单位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出使用都可以即时查看,实现了人大对财政预算支出实时在线全过程监督。
二、落实审查新要求,依法监督计划预算
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理念,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流程和方法,依法依规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强化大会期间计划预算审查。一是扎实开展会前初审。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大会预算审查工作方案,明确报送材料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时间安排、材料种类及细化程度等具体事项。成立了预算初审工作组、预算审查专家组和大会财经组,召开预算初审会议,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分析,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送交市财政部门研究处理。二是依法组织审查草案。大会期间,依法将初审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大会全体代表。及时召开计划和预算审查会议,审查计划和预算草案,并广泛收集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向大会主席团形成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三是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大会期间,要求市财政部门将预算草案、报告及相关参阅材料分别采用纸质、电子触摸屏等形式提供大会代表,同时要求发改、财政部门参加财经委会议审议计划、预算时做好解释工作,为大会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创造条件。
(二)强化全口径预算审查。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防范化解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财经委于4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同步开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调研,并于9月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作进一步调研,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隐形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加快不规范举债整改,防范和化解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今年6月召开的常委会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首次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的当年度,于11月组织常委会调研组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认识、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树立审计监督权威等4个方面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情况报告后,对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落实,提高了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实效。三是加强决算审查监督。往年,财经委对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审的过程中,为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只提供初步审查报告。今年,根据新《预算法》要求,财经委结合预算专家组和财经委委员的反馈意见,在市本级决算草案形成初步审查报告的基础上,向常委会依法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切实发挥了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职能。
(三)强化规划与计划预算执行效果监督。一是监督“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为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由财经委牵头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并将常委会调研组分成“农业农村组”、“社会事业组”、“城市建设组”、“工交财贸组”等4个调研小组,分别围绕“十三五”规划中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情况,科技、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情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工业、交通和服务业发展情况等4个重点方面内容进行专题调研,财经委综合各调研小组的调研情况,撰写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提供服务。二是监督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7月,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前,财经委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开展审议,当好参谋助手。三是及时审查预算调整方案。根据预算法规定,财经委分别于2018年6月和11月,分别对市人民政府报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十四次会议审查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做好前期准备。
三、展现监督新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改革攻坚的重点领域,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我市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推动新兴产业优化升级。近年来,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以新材料、生物医药及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为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8年3月,财经委组织开展了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从规划引领、项目推进、扶持龙头、鼓励创新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我市新兴产业优化升级。同时,有重点的针对加快推进核电项目、石墨和石墨烯以及稀土产业园项目等事项,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呈阅件专门向市委提出建议,助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推动传统产业技改提升。为加快我市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7月,财经委组织开展了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情况调研,指出了投入力度不够、技改层次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保障能力不强等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加强支持政策落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夯实技术创新基础、推进项目组织实施,积极引导传统企业增资扩产,推进传统产业技改提升。
(三)推动安全法规贯彻实施。2018年11月,财经委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解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切实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四、强化责任新担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着力扩大人大代表和财经委委员参与财经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沟通联系,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一)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财经类代表建议共64件,其中重点督办2件,代表对办理表示满意54件,基本满意10件。财经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促进建议落到实处,并认真检查有关部门办理情况,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回头看”,通过会议督办等形式,针对重点督办建议和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基本满意件进行重点督办,深化办理效果。如第16号建议,目前城投公司正在江滨路(G205)国道延伸段进行改造扩建,将在新行政服务中心附近建设快捷酒店、饭店和停车场,并在周边规划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设置停车场及加油站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有效满足群众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需求。
(二)有效发挥财经委委员和代表作用。一年来,我委及时召开财经委委员会全体会议,对重要议题、重点调研报告进行审议讨论。涉及财经议题的调研和视察,全部邀请财经委委员参加,进一步提高委员会的审议质量。在开展调研和监督过程中,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及财经类专题调研等活动,注重倾听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助力。
五、注重履职新形象,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和提高专业能力、培养专业精神相贯通,立足履职,着眼实效,不断加强财经委自身建设。
(一)强化政治素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财经委全体组成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贯彻到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全体组成人员以事业为纽带,愉快合作、各展其长,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读书班、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同省人大财经委及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认真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大财经工作专题座谈会,组织召开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组织我市各县(市、区)人大财经系统干部赴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参加第十三期干部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全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水平。
(三)强化作风转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市人大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改进调研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履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委也清楚的认识到,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有待全面推进,经济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有待深入开展,自身专业水平还需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财经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新预算法要求,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认真做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审查、计划预算执行监督以及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二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三是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继续听取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供服务。
参阅件(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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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三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市财政局:
市人大财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对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结合预算专家组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决议,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根据市财政部门预计,全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可以完成调整预算数;能够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加快支出进度,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源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偏弱,财税增收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二)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预算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要求,较好地把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基础上,收入预算保持与国民经济预期目标相协调,支出预算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更加切合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支持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整合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更加规范、完整、细化,编制说明更加详尽。
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规定,支出预算草案中部分专项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如土地基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专项6800万元、城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均未明确具体支出项目。
(二)对已经形成单位正常运行性质的专项资金,应列入部门预算。如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运维经费、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评审费用等。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不够详尽。
(四)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中部分应该预留的奖励性资金未见安排。
(五)消化历年政府性基金超支挂账力度不够。
(六)未按要求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送交市人大财经委,影响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工作。
以上所提意见,请市财政局依法研究处理。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参阅件(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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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对市本级2018年
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
初步审查意见》的反馈意见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市财政局编制了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四本预算”),并报你委进行初步审查。现对你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关于“税源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偏弱,财税增收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加快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第三产业,促进了市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市本级财政收入总体保持着持续增长势头。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36亿元,增长19.95%,税收收入比重为77.75%,连续三年回升。由于高科技产业和新兴第三产业培育尚需时间,市区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倚重钢铁、化工、机械制造等重工业,以及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等传统第三产业的格局短期内将继续维持。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收入质量问题和税源培植的重要性,下阶段,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精神,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加强财源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进程,落实《三明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工作指引》,积极推进市国投公司、城投集团、交建集团、福建一建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培植市属重点、骨干税源。二是积极培育百亿龙头企业,制定了《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三明市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八条扶持措施》,重点培育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加快发展,做大经济总量、培育新兴财源。三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统筹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设立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等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四是着力延长三钢产业链条,落实加快三钢17个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企业措施,促进市区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壮大市区支柱税源,涵养和培植市区财源。 五是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信随着市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市本级收入质量预计可持续向好。
(二)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预算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市本级专项支出预算主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来安排,以及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来列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资金统筹使用、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预算安排不合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确实存在着部分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近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市本级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以前年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为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对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的专项进行了压缩安排。今后,我们将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发,加快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一是增强预算约束力,落实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对年初预算安排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抓紧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对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采取收回本级财政、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近年来,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已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初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实现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范围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逐步提高。市本级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和资金从2013年61个4,581万元增加到2018年465个11.65亿元,实现了项目资金(除涉密外)绩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绩效监控项目和资金从2013年零增加到2018年的465个11.65亿元,实现了年初有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预算绩效监控评估的全覆盖;项目绩效评价从2013年8个4,924万元增加到2018年324个9.89亿元,同时,对文化专项、科技专项、旅游专项、水资源费支出、排污费支出、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及总部经济发展专项等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绩效重点评价。但受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和思想观念的影响,我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好,还处在打基础、树观念阶段,预算绩效评价质量还不够高、应用不足,部门全面绩效管理的理念还没有全面树立。下阶段,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引导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快出台《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预算和绩效“双监控”,建立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2018年,先后召开了2次常务会、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市财政局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列为局里的工作重点,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切实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全力抓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从严从紧抓好不规范举债融资清理和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市级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二是定了《三明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三明市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关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三明市隐性债务化债工作计划》,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加快构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落实限额管理,将年度的地方债务使用、还本付息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四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推进不规范举债融资整改工作。五是加强预算约束,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市委政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全国金融会议及中发〔2018〕27号等文件要求,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虽然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管理力量、管理方式还有待加强;二是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的考核体系还不健全;三是个别县(市、区)到期应偿还政府债务过于集中,偿债压力加大。下阶段,我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发〔2018〕27号、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力量、完善考核体系,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我市财政经济状况合理举债,着力降低债务率,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依法依规举债,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统筹各类资金,按照制定的《三明市隐性债务化债工作计划》,确保5-10年内消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地方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有效抑制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上马建设,积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现我市财政健康良性运行。
二、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一)关于支出预算草案中部分专项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问题。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财政部门按照《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总结以前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细化的基础上,对部分专项预算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但由于我市专项资金项目库尚未建立,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对预算细化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确实存在着部分专项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情况,我们将根据市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意见,进一步予以补充完善,其中:
1.基金预算中安排城市建设维护专项6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支出150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维修支出2700万元,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700万元,其他城建专项900万元。
2.城市公共交通专项2000万元,加上两区配套1000万元,共3000万元,主要用于:1.公交车辆更新支出1000万元,2.公交专项更新贴息支出500万元,3.政策性亏损补助1300万元,4.翁墩公交枢纽站建设200万元。
(二)关于部分已形成单位正常运行性质的专项未列入部门预算问题。为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市财政局在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时,对专项支出进行了认真梳理,2017-2018年已将劳模津贴、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等累计37个已明确使用部门的正常运行性质专项从预算大盘子专项改列部门预算专项。现继续在大盘子中安排的专项支出,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专项经费涉及到多个部门使用,有的还需配套安排县级支出,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农业产业化专项等;二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有明确执行年限的专项经费,如文化产业专项、旅游发展专项等;三是安排阶段性工作的专项支出,如经济普查专项、扫黑除恶专项等。根据市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意见,我局对大盘子专项进行了再次梳理,将电子政务计算运平台运维经费1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评审费用320万元改从部门预算列支。
(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不够详尽问题。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近年来,我市加强地方政务债务预算管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没有一个比较明确、规范的版本,且部分债务数据为涉密信息,我局在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也在不断探索、规范,编制资料供人大代表参阅,力求反映尽可能详细的情况。2019年,我局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近期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编制参阅材料《2018年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反映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差信息。
(四)关于部分应该预留的奖励性资金未见安排问题。根据“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支出安排原则,我局在安排2019年支出预算时,按照目前掌握的需要在2019年兑现的工资性、奖励性项目和标准,预留了需兑现资金。考虑到市本级2018年创城奖尚未发放,在安排2019年预留资金时减少安排了该项资金。根据市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意见,从保障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及奖励性工资的正常支出,避免在预算执行中出现支出缺口的角度出发,对预留的奖励性资金进行了相应调整。
(五)关于消化历年政府性基金超支挂账力度不够问题。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超支挂账问题。早些年,在库款相对充足的情况下,调度资金用于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了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但由于部分年份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了国有土地的正常出让,土地出让金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形成土地基金支出挂账,截至2013年末,市本级土地基金支出挂账104,509万元。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本级土地基金支出挂账问题,责成和督促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加大消化力度,对超收的土地基金收入原则上安排用于消化挂账。2018年年初预算中安排消化挂账1,000万元;预算调整时增加消化挂账1000万元;在年终时,用超收收入及清理未支出项目资金用于消化挂账,截至2018年末,市本级土地基金支出挂账74079万元,当年消化挂账5043万元,累计消化挂账30430万元。根据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精神,2019年,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同时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市本级面临着巨大的支出压力。一是市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投入将加大,民生项目需要持续推进,需要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二是在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的背景下,201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会低幅增长,而工资性、补短板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缺口逐年扩大,需要从土地基金中统筹安排用于平衡一般预算;三是要全面落实中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统筹各类资金,特别是土地基金收入用于落实隐性债务消化计划。综合考虑上述因素,2019年市本级土地出让支出预算拟先安排1000万元用于消化挂账,实际执行过程中视超收节支情况增列消化挂账支出。今后,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排查地块存在的问题,继续推进“和谐征迁”,根据土地市场情况,有序投放土地,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平稳增长,同时严把支出关,筹集更多的资金争取早日消化历年挂账。
(六)关于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问题。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需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三十日前送交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送交时间较迟,影响了市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由于预算收支草案的编制,需要认真领会、把握和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来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踪上级关于财政收支政策的变化,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准确分析、预测、判断本级财政的各项增减收和增减支因素,形成比较科学、合理、可行的预算收支草案。由于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基本在12月召开,而地方的人大会议又大多在1月初召开,对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形成较大的制约,客观上影响了本级预算草案的及时提交,影响了本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审查。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预算草案编制前期工作,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给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作初步审查。
三明市财政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