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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汇编

2020-03-27 16:4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议程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八、决定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九、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日程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5(星期日)

上午8:30

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会开幕

 

1.听取市人民政府市长余红胜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00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

2.酿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16日(星期一)

上午8:30

各代表团会议:

1.继续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

2.审议关于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

下午3:0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关于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17(星期二)

上午8:30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2.酝酿和讨论各项候选人、人选名单(草案);

3.推选监票人;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00

1.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8日(星期三)

上午8:00

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

 请求的决定(草案);

2.表决关于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3.选举。

下午3:00

第四次全体会议

1.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市委书记林兴禄讲话

4.大会闭幕

           

全体会议地点:市会议中心主会场

分组审议地点:市会议中心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02016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红胜市长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担使命,不负韶华再出发,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2015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余红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2019年,全市生产总值2601.56亿元,增长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41亿元,增长1.6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76亿元,增长0.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3%;外贸出口176.65亿元,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9.22亿元,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42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2元,增长10.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7%。一些重要领域、重点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城市品牌更加凸显。全面打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邀请中央、省上媒体来明开展红色苏区行采访采风、再走长征路等活动;老工业基地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工业投资连续两年同比增长20%以上,2019年达28%,居全省首位,新增“五个一批”项目总数、开工项目数连续两年居全省前三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影响扩大,三明和泰宁、尤溪被确定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县;“满意在三明”品牌更具内涵,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城市管理“五难”等热点难点问题。三明市跻身中国百强品牌城市第40位。

——重点项目支撑有力。计划总投资277亿元的莆炎高速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具备通车条件、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段加快建设,计划总投资166亿元的兴泉铁路三明段、计划总投资84.18亿元的浦梅铁路三明段顺利推进。计划总投资105亿元的三钢集团转型升级项目有10个建成投产,其中总投资18亿元的三钢闽光云商平台2019年销售额突破400亿元;计划总投资35.7亿元的厦钨新能源项目三期、计划总投资31亿元的三化氟化工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17.2亿元的明一乳业乳制品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2.2亿元的翔丰华项目二期、计划总投资10亿元的三农氟化工项目二期等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计划总投资30亿元的科顺新型防水材料一期、计划总投资11亿元的中科再生金属等项目落地开工,与厦门、泉州共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初见成效。百亿龙头企业“金娃娃”培育工作成效良好,三钢集团位列2019中国企业500强第311位、福建制造业百强企业第3位,福建一建集团进入2019福建百强企业和福建服务业百强企业榜单、首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福建金牛水泥进入福建民营企业百强榜单。

——特色改革走在前列。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发文向全国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全国医改推进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探索试行“林票”制度,普惠林业金融持续深化,全省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机制创新做法被国务院扶贫办肯定推广,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得到民政部肯定,全省脱贫攻坚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基础教育“三大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初中“壮腰”工程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福建省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的设区市。

——生态质量全省领先。全市河流健康合格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是全省唯一进入国家“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和“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双榜单城市,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继续居全省前列,6个县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县级城市前十位。明溪跻身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尤溪、泰宁、将乐、建宁上榜2019中国最美县域。

——群众实惠获得更多。三明位列2019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第67位。2019年高考成绩包揽文科、理科、美术专业三个“全省第一”,本一上线率再创新高,中考成绩位列全省前列、城乡差距全省最小。我市人均医疗费用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期评估获优秀等次。营商环境持续改善,31个重点对标项目中有18个全省最优,市直46个部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达81%,全省最短。建成“e三明”政务服务平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办结群众反映事项8.85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8%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年来,我们抓优势促发展,“四篇文章”开创新局面。做实中央苏区文章,用好红色资源,在全市开展“风展红旗如画”红色三明故事宣讲比赛,组织宣讲小分队进京赴省开展宣讲,出版发行《风展红旗如画—红色三明故事》,抓好宁化长征出发地等69个革命旧址的陈列展示、修缮,12个县(市、区)全部列入国家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用好老区苏区政策,全市向上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6.36亿元、比增3.05%,全国医改(三明)培训基地、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等一批项目获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做实老工业基地文章,实施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主导产业行动计划,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制定出台支持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四个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一业一策”政策措施,与三钢、厦钨等99家龙头企业分别签订“一企一策”扶持政策,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2%17.7%,全市新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7家;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制定出台《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和《进一步推进三明市农科院加快创新发展十条措施》,我市特色的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石墨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三明农科院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成效良好,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福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在我市挂牌成立,获评4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市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6家,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5%。做实绿色生态文章,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制定出台《三明市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的意见》,赴厦门、上海开展文旅康养专场招商推介,成功举办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论坛,与北京林业大学、省林业局签署森林康养合作框架协议,绿都四季行持续开展,全市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8.3%26.2%。做实精神文明文章,出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等18个政策文件,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修订发布《三明市市民文明公约》,全国“志愿之城”建设有效推进,沙县、泰宁列入全国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4人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一年来,我们抓攻坚促突破,难题化解取得新成效。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一企一策”推进重点信贷风险化解,全市不良贷款率降到1.27%、为近五年最低,全市贷款余额突破1500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2.0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剩余的31个贫困空壳村、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均已摘帽退出,明溪、宁化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达到摘帽条件,清流、建宁、泰宁、将乐等地相对扶贫试点有效开展,3189名受灾重建贫困户搬入新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率先在全省开展钢铁烧结机脱硝试点,完成国土绿化和森林经营面积222.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8万亩。围绕做实“四篇文章”,着力破解发展难点堵点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四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五个一批”项目攻坚专项行动,列入重点攻坚的343个项目已有273个实现转化,我市及建宁、沙县、泰宁、永安分别获得全省“五个一批”项目正向激励奖励;组织开展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出台《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工作方案》《三明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组建驻外招商联络组,建立专班推进重中之重招商项目工作机制,开展闽西南、珠三角、京津冀、上海等八场专项招商活动,全年新增签约项目1032个、总投资1412亿元;组织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的248.5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转办的200.5件已办结185件,整改完成率92.3%;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行动,全市新增停车泊位5779个、新(改)建公厕159座、整治农贸市场23座、治理背街小巷132条、治理物业管理难小区51个。持续推进“依法和谐征迁”攻坚,市区完成征迁1628亩,一批征迁难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明溪、大田、建宁等县征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460件,一批长时间历史问题得到解决。

一年来,我们抓改革促开放,体制机制释放新活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出台深化提升医改工作18条措施,探索创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改3.0版新经验;创新推出“益林贷”“金林贷”“振兴贷”普惠金融产品,新增林权抵押贷款5.01亿元,全市新型林业经营组织经营面积覆盖面达61%;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7条措施,全市排污权出让成交总额3.84亿元、居全省首位;圆满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整合重组市属国有企业,组建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城市建设发展集团、交通建设发展集团;出台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和深化基础教育“三大机制”改革14条措施,全市已组建“总校制”学校57个,覆盖学校158个,实现县(市、区)和基础教育各学段两个全覆盖,受益学生约8万人。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18个重大协同项目完成投资95.65亿元,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签约项目28个、总投资71亿元,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签约项目6个、总投资21.8亿元,34个签约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产值91亿元、税收4.3亿元。对外开放持续深化,成功举办第15届林博会,积极推动明台交流,主动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复制推广福建自贸区第六批创新成果11项,创新“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服务机制,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50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29.6%

一年来,我们抓龙头促带动,市区经济实现新发展。持续实施《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全力推动市区产业强起来,加强9个专业特色工业园区建设,151个市区经济重点项目有76个开工建设、54个建成或部分建成,完成投资108.4亿元,市区GDP、工业增加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持续提高。全力推动市区环境美起来,2019年度48个、总投资51.19亿元的“城市双修”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沙溪沿河两岸21公里公共自行车道基本形成闭环,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启动建设,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8.26公里/平方公里、提前2年达到省定目标,市区后山10个地质灾害点整治有序推进,实施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推进市区51个拆墙透绿工程和道路、供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劲松路和育才路绿道连接线、市区沙溪两岸河滩地整治、仙人谷植物园、列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等一批项目建成。全力推动市区生活好起来,实施市区教育补短板项目16个、卫生健康项目6个,三明一中复办初中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改造等项目投入使用,闽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启动实施,“周周有戏看”“月月有比赛”深入开展。全力推动市区空间大起来,继续抓好生态新城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生态新城发展若干意见》,启动建设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市委党校迁建等项目,生态新城康养、培训、研学等产业有序推进;贵溪洋、东霞片区加快拓展,荆东片区改造提升规划启动。

一年来,我们抓特色促振兴,城乡建设呈现新面貌。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永安保持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市),清流、建宁、宁化进入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沙县成为全省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县,泰宁入选全国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明溪生物医药、将乐轻合金、尤溪纺织、大田机械铸造等特色产业持续壮大。尤溪洋中镇省级“小城市”改革试点和5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有序推进。着力发展特色农业,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实现产值1550亿元、增长10.7%,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63个,连续21年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连续3年获省政府通报表扬,泰宁获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快发展一批特色乡村,7个县(市)、12个乡镇、110个村纳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启动沙县夏茂镇、将乐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建设;加快实施“一革命五行动”,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垃圾处理常态机制均实现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普及率92.7%,建成“四好”农村路247公里,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1179公里,全省乡村生态振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一年来,我们抓短板促民生,社会事业再上新水平。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42%,较上年提高4.27个百分点,28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1.8%,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提高惠及4.2万人。落实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00万元、受益59万人次。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2057套。实施教育补短板项目70个,新增中小学学位5090个、幼儿园学位6570个,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91.27%,清华、北大等名校录取分布扩展到12个县(市、区)。实施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68个,新增床位360张,委托各类医学院校招收培养不同层次的本土化医学人才260名。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个、农村幸福院80个,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敬老院连锁化公建民营。组建市融媒体中心,全省媒体深度融合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大田后生仔》《遇见绿都三明》等新媒体创作引爆网络,泰宁被列为全省网络剧拍摄基地。精心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万寿岩遗址科研科普基地挂牌成立,沙县水美土堡群、将乐岩仔洞获评第八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三明籍运动员邓薇在举重世锦赛中勇夺3金并打破三项世界纪录,我市运动员在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全国第十届残运会分别获得8金、10金优异成绩,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市运动会,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解信访积案267件,白沙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有力有序有效防抗“5·16”“6·6”等暴雨灾害,创新出台全国首个电梯“梯长制”安全管理地方标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国防建设、双拥优抚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慈善、红十字、残疾人等事业加快发展,科普、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水文、气象、地震、库区移民、对口援疆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来,我们抓作风促效能,政府服务展现新作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深化“五比五晒”,实行分组分类“比晒”、靶向考核,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让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有效提振干部精气神。坚持依法行政,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3件、市政协提案275件。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取消、下放市直部门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事项18项、46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达1173项,占审批和服务事项92.58%,共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获得用水时间等18个对标项目全省最优。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e三明”连接网上便民服务事项94项,开通全程网办事项36项,开通“随手拍”功能,注册用户55万。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21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12条措施,建立融资担保、涉金融案件企业“白名单”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难题514项,落实减税降费19.53亿元,降低企业成本18.5亿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7亿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制定出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规定,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坚决整治市委梳理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负面清单突出问题,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印发的文件、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分别同比减少49%45.7%,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减少70%以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为三明建设发展付出辛勤劳动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向积极发挥作用的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应急救援队伍,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龙头企业较少,大项目还不多;新旧动能转换动力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规模偏小,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不够快,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乡村振兴基础较弱;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仍有不少短板;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少数干部进取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强,一些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今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致力创新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把优势潜力发挥出来,把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激发起来。

全力做实“四篇文章”。进一步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持续开展红色三明故事宣讲,加快红色情景剧、中央苏区纪念馆、红色雕塑、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规划建设,实施革命遗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积极争取改善苏区老区政策支持,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旅游线路、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大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落实落细“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措施,继续支持三钢集团加快成长为千亿企业集团和厦钨新能源、福建一建集团等9家企业加快发展为百亿龙头企业,力争主营收入超10亿元企业达57家;着力推动钢铁和装备制造产业提质增效,加快三钢新增200万吨产能置换、克劳斯玛菲高端注塑机等项目建设,持续引进一批装备制造、模具加工、汽车零部件生产等相关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着力推动石墨产业向高端石墨和石墨烯应用产品链拓展,稀土产业加快突破分离指标瓶颈,氟新材料产业加强市内企业分工协作,争创国家氟新材料创新基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继续抓好抓实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全面落实《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探索人才“编制池”做法,实施“双高”培育工程,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成长培育企业30家以上。进一步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加快推进三明和泰宁、尤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和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策划推出一批特色旅游精品,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完善全民参与全民提升的文明实践机制,在市区探索试行市民文明积分制,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文明实践中心、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三明)展览馆等项目,大力推进全国“志愿之城”建设,推行志愿者礼遇办法、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制度,开展“诚信三明”建设,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内涵。围绕做实“四篇文章”,集中突破一批工作难点堵点,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一批”项目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行动等四个专项工作。

深入开展“五比五晒”。完善实效导向、靶向考核机制,落实考核指标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月调度、季推动、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末位约谈”制度,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强化投资关键作用,创新“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落实领导挂钩“三个十”重大项目等机制,推动项目集中开竣工,实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310个,统筹抓好一批新增长点、投资拉动点和服务业重点项目,持续跟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发电、入明高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谋划,力争全市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500个以上。做实财税金融工作,落实财源培植20条措施,强化项目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年内新增信贷150亿元以上、新增企业发债15亿元以上。发挥消费基础作用,抓好规模以上服务业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环境,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突出真招商招真商,坚持既合算又合规,强化市县联动招商、“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等机制,更好发挥驻外办、驻外商会、沪明乡亲联谊会、招商顾问等作用,持续加强央企、省企、民企、外企对接,推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国通用集团竹天丝等一批合作项目加快落地,力争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1200亿元。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巩固提升医改,坚持全国学三明、三明埋头干,持续推进“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提升以总医院(医共体)为载体的新型区域健康管护组织能力,做实做强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慢病“一体化”管理攻坚战,探索开展疾控综合改革,提升3.0版医改新经验,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医保、价值医药、价值医疗新型服务体系,继续勇当全国医改“排头兵”。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广“按揭贷”“福林贷”等林业普惠性贷款,探索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推进“林票”制度改革,促进林业资源资本化。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关系“两不变一稳定”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土地、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推进绿色金融改革,从“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四位一体进行全面创新,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深化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决策和人事管理等制度,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坚持事业与产业一起发展,用好三明特色改革品牌,争取国家部委、央企、高校在我市设立各类教育培训研学基地,把改革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二)致力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建设高品质。着力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县域城市为骨干、美丽乡村为基础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加快推动市区经济更好发展。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进一步做强市区产业,提升9个专业特色工业园区和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两个共建园区建设水平,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建成投产信息产业园车载模组、台氟科技等项目,加快推进万寿岩-格氏栲创国家4A级景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综合开发、三钢工业旅游景区提升等项目建设,打造市区特色商圈,培育城市“夜经济”。进一步做美市区环境,持续深化“城市双修”,加快推进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麒麟山绿道连接线、餐厨垃圾处置等项目建设,开展23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和37个拆墙透绿工程,完成军分区后山、新亭路等市区东侧后山地灾隐患点治理,新增公共停车泊位900个以上、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个以上,扩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加大市区垃圾分类推进力度。进一步做优市区公共服务,推进沪明小学、三元区新东霞小学等8个市区教育补短板项目今年秋季投入使用,探索推行市区小学积分制入学制度,持续打造市区优质教育高地;加快闽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推进特色专科建设,不断提升市区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周周有戏看”“月月有比赛”等文体活动品牌,丰富市区文体生活。进一步做大市区空间,加大力度推进市区与沙县同城化,持续推进市区与永安一体化,加快北部新城、南部新城开发和徐碧旧村、荆东片区旧城改造提升,统筹抓好洋溪、陈大、莘口、岩前、贡川等市区周边小城镇开发建设;持续把生态新城作为市区未来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生态新城康养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市委党校迁建、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举重训练基地落户。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贯彻落实全市城镇工作会议精神,把城镇当自己家一样治理,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多规合一”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划定“三线”。坚持“原生态、低成本、有特色”发展理念,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实施融水、融山、融城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功能。稳步实施“大城关”战略,加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支持各地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加快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特色小镇,做大做强县域特色经济。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抓好“一革命五行动”,突出“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水利等设施建设,抓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的保护和传承,打造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着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强做优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五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级现代种业产业园,力争新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40个、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面积240万亩;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休闲观光、文化旅游、民宿餐饮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外出农民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创新,打造科技特派员工作升级版,鼓励各类科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着力强化试点先行示范,继续抓好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全面推进沙县夏茂镇、将乐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推动更多乡镇争创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

(三)致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环境更友好的美丽家园。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200.5件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到位,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油烟、污水垃圾、矿山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深化工业、机动车等污染源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三钢、青山纸业、智胜化工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确保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大田高才、宁化肖家流域断面精准治理和池潭水库、街面水库等主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继续实施小流域巩固提升整治项目,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准入,抓好尤溪、大田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亩。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复制、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健全生态文明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继续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环保改革,推进水电站、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生态电价改革,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植树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101.7万亩。

(四)致力开放发展,努力实现对外开放高水平。坚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对外开放大局,开拓闽西南协同发展新空间,赋予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以更大力度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以“五大融合”为抓手,大力推进协同共进。推进产业融合,创新产业协同招商机制,加快厦明经济合作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一区两园”建设,提高山海协作产业园发展水平。推进交通融合,加快推进兴泉、浦梅铁路三明段建设,力争莆炎高速明溪至建宁段年内具备通车条件,深化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浦城经宁化至武平高速公路三明段等前期工作,推进闽中公铁联运物流基地、沙县空港经济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建设闽中物流集散中心,打造连接沿海与内陆地区的重要枢纽。推进市场融合,强化市场联盟,把三明优质农产品、工业品推出去,把协同区的游客引进来,建好协同区“后花园”和“菜篮子”基地。推进生态融合,继续深化清流、宁化、永安与龙岩长汀、连城开展汀江和沙溪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健全完善同龙岩、泉州等地区环保应急响应和联合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信用联合奖惩模式。推进民生融合,深化与厦门开展教育山海协作、共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推动建立闽西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职业教育联盟等,促进协同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我市辐射带动。

以更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大力支持钢铁、工程机械、汽车、纺织、林竹、种业等优势产能产品和龙头企业“走出去”,培育进出口规模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进一步抓好福建自贸区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加快推动三明陆地港与福州、厦门等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做好A类保税物流中心、空港临时口岸等项目前期工作,打造自贸区“外溢效应”重要承接地。全面落实国家放宽市场准入举措和省上有效利用外资20条措施,积极对接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密切与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国外友城交流合作,拓展国际交往新格局,办好第16届林博会,用好三明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吸引更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来明创业、兴业、就业。

(五)致力共享发展,努力实现人民幸福高指数。老百姓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抓牢在手,扎扎实实把短板补齐,把实事办好,让老百姓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继续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和帮扶。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提升小吃产业扶贫、家门口就业扶贫、普惠金融扶贫等经验做法,全面实施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探索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帮扶机制,促进相对贫困群体增收致富,为全国扶贫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经验”。

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要像抓经济一样抓好教育工作,落实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继续深化基础教育“三大机制”创新,巩固提升“总校制”改革,统筹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三大工程,争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扩容等项目建设,新增学位2.8万个,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发挥三明教育学院阵地作用,加强教师、校长、教研员三支队伍建设,加大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力度,继续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三明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争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促进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稳步发展。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推进基层中医馆全覆盖,继续抓好儿科等薄弱学科和消化内科、眼科、骨科等重点学科建设,打造若干全省知名、有影响力的特色专科;实施“3+1”人才培养计划,壮大医院院长、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师和乡村医生队伍。抓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进一步提升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繁荣文艺创作,提升朱子(闽学)文化影响力,抓好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对接落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办好中国世界遗产旅游推广联盟大会,推进“朱子祭典”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市、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持续开展“绿都三明四季行”活动,深入开展流动舞台车百场文化下基层巡演、“半台戏”配送服务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提高便民体育设施覆盖率,注重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做好我市运动员备战东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突出做好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以上。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攻坚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对因病、因残致贫等特殊人群的兜底保障,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用真心用真情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示范点建设,让每位留守儿童自信、从容、有尊严地成长。落实保障房供给政策,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发展租赁住房,做好国有存量房源处置和二手房调控,遏制投机炒房,让老百姓能买得起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加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深入开展“六无村(社区)建设”活动,深化“七五”普法,推进“法治六进”,探索“访调对接”新机制,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抓实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地震、水文、气象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强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提高民族宗教、侨务、对口援疆等工作水平,规范提升村档乡管工作,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加强人防和国防动员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打铁还需自身硬”。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持续坚持“务实、高效、创新、廉洁”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建设效能政府。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把抓落实作为第一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大力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着力在减程序、减费用、减时间上下功夫,做到能简则简、能免则免、能快则快,来一场政务服务“效能革命”。大力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实“e三明”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大力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民营企业创业不容易,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企业家当自己人、把企业事当自己事,争当企业和企业家的“娘家人”“贴心人”,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健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落实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有效破解企业融资、市场、技术等难题,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企业家安心、安身、安业。

(二)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快市区环城山体保护、城乡建设风貌管控等立法调研起草进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支撑。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制度,健全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建设廉洁政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把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结果运用,健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蝇贪”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基层减负工作,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负面清单突出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行为。坚持政府开支做“减法”、民生保障做“加法”,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集中资金办实事、办好事,以政府过紧日子让群众过好日子。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优化二级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关爱关心基层干部28条措施,为广大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担使命,不负韶华再出发,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而努力奋斗。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余红胜

202016日)

 

主席团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出席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二部分P1812行“扩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之后,加上“,加大市区垃圾分类推进力度”。

二、第二部分P201行“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之后,加上“和粮食安全责任制”。

三、第三部分P273行“争当企业的娘家人、贴心人”,改为“争当企业和企业家‘娘家人’‘贴心人’”。

特此报告,请予审定。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表决稿)

20201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2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16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肖长根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上下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执行较好,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新旧动能转换动力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规模偏小,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不够快,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龙头企业较少,大项目不多,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乡村振兴基础较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依然不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仍有不少短板。

二、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较好地把握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实际,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积极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关于执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为顺利完成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做实“四篇文章”,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发挥中央苏区优势,积极争取支持苏区老区发展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红色产业,进一步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发挥老工业基地优势,落实落细“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措施,着力推动钢铁和装备制造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发挥林深水美人长寿优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进一步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发挥文明城市优势,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文明创建重中之重内容,进一步赋予新时代“满意在三明”新内涵。深入开展“五比五晒”活动,持续强化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推动优势互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融水、融山、融城工程,加快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着力做大做强县域特色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力度推进市区与沙县同城化,持续推进与永安一体化,加快北部新城、南部新城开发和徐碧旧村、荆东片区旧城改造提升,抓好市区周边小城镇开发建设,着力做大做强市区产业,进一步加快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改善城乡环境,着力加强大气、水质、土壤生态保护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打造三明生态环境“高颜值”。

(三)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活力。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林权制度、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绿色金融、市属国企、“总校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用好三明特色改革品牌,努力把改革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与厦门、泉州共建厦明经济合作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一区两园”建设,以“五大融合”为抓手,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深化明台交流合作,积极打造自贸区“外溢效应”的重要承接地。

(四)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突出做好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落实保障房供给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三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执行较好,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一)“五比五晒”成效明显。深化开展“五比五晒”竞赛活动,各地各部门聚焦发展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抓发展、抓项目、抓招商。主要经济指标有进位。初步统计,全市生产总值2570亿元左右,增长7.8-8.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41亿元,增长1.6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76亿元,增长0.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外贸出口169.5亿元,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9亿元,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25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78元,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6%项目工作有新亮点。认真落实“一月一协调”等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和完善“三个十”重大项目、“重中之重”项目市领导挂钩服务机制,扎实开展“五个一批”项目攻坚,全市300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57.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全年新增“五个一批”项目2511个,居全省第二位,其中新增开工、投产项目分别居全省第三、第二位;三明市及建宁、沙县、泰宁、永安分别获得全省“五个一批”项目正向激励奖励。招商引资有新成果。出台了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工作方案、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组建驻外招商联络组,组织开展粤港澳、闽西南、“9.8”、闽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上海文旅康养、林博会森林康养等专场招商对接活动,全市共新签约项目1032个,总投资1412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45个、总投资846亿元。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18个重大协同项目完成投资95.65亿元,分别与厦门、泉州合作共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其中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签约项目6个、总投资21.8亿元,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签约项目28个、总投资71亿元。

(二)“四篇文章”优势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做实“四篇文章”,有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风展红旗如画”红色三明品牌全面打响。在全市范围开展红色三明故事演讲比赛,组织宣讲小分队进京赴省宣讲红色故事7579个单位,听讲人数达2.05万人次。苏区政策项目争取有新突破,我市被中组部纳入博士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支持范围;全国医改(三明)培训基地、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等一批项目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支持;12个县(市、区)列入国家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6.36亿元,比增3.05%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协调省上继续执行铁合金和石墨烯产业优惠电价政策,争取省级增产增效、首台套、技改等16项、1.3亿元政策奖励资金,六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46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7家企业新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与三钢、厦钨等99家企业分别签订“一企一策”专项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新增建设项目65个、总投资337.46亿元,99家企业实现产值730亿元、税收39亿元,分别增长12%20%生态产业化扎实推进。“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加快发展,先后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省林业局、中国睡眠研究会签署森林康养合作框架协议。三明和泰宁、尤溪被确定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县,4森林康养和生态休闲基地列为省首批职工疗休养示范基地,大田桃源睡眠小镇被授予中国睡眠康养示范基地。“满意在三明”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实践新文明满意在三明”主题活动,“志愿三明”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投入运行,我市被列为中央文明办工作联系点,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培训基地落户三明,沙县、泰宁列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第二批全国试点县。补齐城市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市管理“五难”治理,实施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推进市区51个拆墙透绿工程和道路、供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更新提升,新增绿化面积8261平方米,全市新增停车泊位 5779个、新(改)建公厕159座、整治农贸市场23座、治理背街小巷132条、治理物业管理难小区51个。

(三)主导产业逐步壮大。实施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主导产业行动计划,培育壮大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四大主导产业。钢铁与装备制造产业方面,出台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实施三钢集团转型升级、三明5D智造谷、双轮化机高等级智能化PX-M 注塑机制造基地建设等一批项目建设,16个钢铁与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76亿元。新材料产业方面,出台支持氟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7条措施,实施厦钨新能源三期、翔丰华二期、三化整体异地搬迁转型氟化工、东莹化工环保型制冷剂生产扩建等项目建设,20个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66亿元。文旅康养产业方面,出台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19条措施,大田桃源最氧睡眠小镇、三元格氏栲等7个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项目加快建设,52个文旅康养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亿元。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方面,出台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6条措施,着力培育发展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特色产业,三明(沙县)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前坪蛋鸡等68个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36亿元。

(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入。“医改”不断巩固提升。出台深化提升医改工作的18条措施,建立心电诊断、远程会诊、临床检验等六大中心并实现互联互通。全国医改推进现场会在三明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在全国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林改”持续深化拓展。推广普惠林业金融产品,“福林贷”发放贷款1448个村、14.5亿元,惠及林农12321户;“益林贷”,发放贷款1270万元,受益林农282户。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1.5万亩,累计8.5万亩、投资总额2亿元。“金改”不断创新推进。创新推广信用贷款和国有项目融资模式,建立企业融资担保“白名单”制度,公布第一批148家企业“白名单”,发挥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增贷作用,148家“白名单”企业新增授信27.31亿元,发放贷款14.51亿元,其中融资担保贷款0.49亿元,纯信用贷款金额1.05亿元。国企改革取得突破。市投资集团、城发集团、交发集团三大集团正式组建并投入运营,新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3户。国有企业债券发行加快推进,市城投集团分别获批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1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政务服务改革纵深推进。创新政务服务“掌上模式”,建成“e三明”政务服务平台,连接网上便民服务事项94项,开通全程网办事项36项,开通“随手拍”功能,注册用户55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办结群众反映事项8.85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8%。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市直46个部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达到全省最短水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幅缩减审批时限。

(五)社会民生保障得到加强。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印发实施《三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十镇百村”建设,7个县(市)、12个乡镇、110个村纳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启动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建设,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尤溪县洋中镇桂峰村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全市129个乡镇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736个行政村均已建立垃圾治理常态机制, 1669个行政村已开展污水治理,全省乡村生态振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明溪县列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将乐县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精准扶贫有序推进。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基础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空壳村、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均已摘帽退出,明溪、宁化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达到摘帽条件。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5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5.44万人、44.39万人、40.83万人和23.1万人,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6.09亿元。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4个,农村幸福院80个。落实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启动平价商店,实施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00万元,受益59万人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75亿元。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和小额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灵活性,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2057人次、临时救助备用金1615万元。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公办幼儿园项目19个、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含中小学扩容项目)51个,完成投资3.61亿元,新增学位11660个。实施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68个,全市新增床位360张。

(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完成投资37.02亿元。全市完成国土绿化20.18万亩、森林抚育159.88万亩、封山育林42.07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3.8万亩,补充耕地0.7万亩。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危险废物隐患排查”等六大专项行动,三明市生态环保智慧监管云平台(一期)上线运行,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全方位监测预警、排查整治。实施水环境治理和水体生态修复,推进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市区水源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等重点项目,全市河流健康合格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是全省唯一进入国家“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和“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双榜单城市。实施121个大气精准减排治理项目,协同治理VOCs、颗粒物等各项污染物,推进三钢超低排放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220烧结机脱硝治理工程,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继续居全省前列,泰宁、将乐、清流、宁化、明溪、大田等6个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名;完成省上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减低目标任务。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明溪县跻身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发扬钉钉子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突出重点攻坚,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经济总量偏小,大项目、税源型项目还不多;经济下行压力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还存在短板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拿出更足的精气神、更强的进取心,出实招、求实效,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决胜之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相应计划安排: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9.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确定上述目标,是保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需要,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需要,是激励全市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需要,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需要。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实“四篇文章”。红色三明继续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进一步加强红色三明的发掘、宣传、弘扬,推动红色故事宣讲“走出去”“走上去”,持续提升三明苏区的影响力。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导向,紧盯中央及省上“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争取一批政策项目获得支持。完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机制,实施革命遗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保护管理,提升一批革命旧址保护级别,重点推进三明市、宁化县中央苏区革命纪念馆改造提升,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工作。工业三明持续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在主导产业培育、工业技改、新兴产业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用电用能优惠等方面,积极争取专项扶持政策,加大“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扶持力度,开展企业入规引导培育,力争全年新签订“一企一策”企业50家以上、新入规企业60家以上,力争主营收入超10亿元企业达57家。同时,加快三钢新增200万吨产能置换、大田新岩水泥5500/天旋窑水泥熟料生产技改等16个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300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绿色三明充分发挥三明“林深水美人长寿”的优势,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持续抓好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生态休闲等,推动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加快将乐龙栖山、三元格氏栲等7个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全市新增2家以上试行运营森林康养基地。文明三明坚持为民惠民、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三明)展览馆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综合治理,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着力提升精神文明“硬实力”。

(二)深入开展“五比五晒”。不断充实丰富“五比五晒”竞赛活动内容,完善并落实好“月调度、季推动、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末位约谈”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考评方案,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情况等重点工作内容列入“五比五晒”考评范围,同时优化考评指标,突出正向激励,营造奋力赶超的浓厚氛围,巩固提升活动成效。健全“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落实市领导挂钩“三个十”项目工作机制,抓好兴泉铁路三明段、莆炎高速明溪至建宁段、明溪科顺新型防水材料、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等310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持续跟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发电、入明高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谋划,力争全市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500个以上。

(三)培育发展四大主导产业。钢铁与装备制造产业围绕龙头带动筑链条,力争实现产1500亿元。重点发挥三钢集团产品优势,引进国家投资集团等央企和泉州等地高端铸造企业入驻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拓展钢材深加工应用链;发挥海西重汽、天华智能、厦工三重等整机企业作用,加强新产品研发,加快落地一批产业链配套企业,重点推进三钢焦炉升级改造、天华智能克劳斯玛菲高端智能注塑机等项目建设。新材料产业突出强链补链,力争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石墨产业重点向核级石墨等领域延伸,加快构建石墨烯应用产品链;稀土新能源材料产业力争突破分离项目关键节点,并利用我市完整的正极、负极、电解液等电池材料优势,积极引进新能源电池龙头企业,推动向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延伸;氟新材料产业加强辖内企业产业分工协作,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往高端化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单打冠军,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重点推进永安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清流新型超纯系列清洗材料生产等项目建设。文旅康养产业围绕“一县一品一特色”差异化发展思路,持续整合文化旅游和健康疗养优势资源,创建一批经济实惠且能提供优质服务的示范基地,稳定来明客源,力争文旅康养产业实现总收入900亿元。同时,加大文旅康养产业项目招商推介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厦门、上海文旅康养专场招商活动已签约项目落地实施,推进沙县康养城、万寿岩—格氏栲创4A级景区、梅列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一期步道)等项目建设。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坚持走特色、生态、优质的发展路子,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力争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重点推进现代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推进建宁国家级种子产业园、农科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推进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优化特色产业发展,推进蜜橘、早熟梨等果品和食用菌栽培基地建设,打造永安“飞桥莴苣”、明溪“淮山”、大田“雪山萝卜”等特色蔬菜产业带以及建宁白莲、宁化河龙贡米、大田高山茶、清流鳗鱼、三元早蜜、沙县蛋鸡、将乐种禽、泰宁有机鱼等农特产品优势区,重点推动大田前坪蛋鸡养殖、明一乳业乳制品加工等项目建设,力争特色现代农业实现产值1700亿元。稳定粮食生产面积240万亩,力争新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40个、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

(四)服务壮大实体经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推进“e三明”建设,优化升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实时共享,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政策帮扶水平。将惠企政策作为支持引导产业发展的有力抓手,更大力度、更有实效地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支持现有企业增强信心。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增产增效奖励等惠企政策,促进龙头企业扩大生产。围绕环保、订单、资金等企业困难,精准指导扶持企业开展改造提升、“手拉手”活动、政银企对接,促进企业复产稳产达产,打开产品销路,实现企业转型、快速发展。实施“双高”培育工程,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成长培育企业30家以上。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创新推出契合三明产业优势和特点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为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产业集群等重点项目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持续评选发布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着力解决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年内新增信贷150亿元以上、新增企业发债15亿元以上。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推进真招商招真商,组建三明市驻外招商联络组,常驻北京、上海、深圳、福州、厦门开展驻点招商。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充分利用“6·18”“9·8”“11·6”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额1200亿元。提升人才支持水平。主动对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和教育、科技、卫生等重要领域的人才现状及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和招聘的精准性,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加快推进省级氟新材料技术中心等产业人才孵化平台建设。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各级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阵地作用,采取名师带徒、企业“冠名班”等方式,培训重点急需技能人才1万人次以上。落实好培养引进实用型人才支持产业企业八条措施,评选10名“三明工匠”,举办全市技能大赛,培育一批重点产业高技能骨干人才。继续保持科技特派员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对脱贫不稳定的4951609人重点对象实行分户建档、另册管理,强化跟踪落实。着力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提高脱贫质量。全面实施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探索贫困村与贫困户“双增收”、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机制、贫困户就业失业保险机制、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帮扶、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融合试点等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植树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101.7万亩。严守234.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三钢、青山纸业、智胜化工等17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力争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高, PM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市区的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 25 微克/立方米,臭氧得到有效遏制。深化河湖长制,继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工作,推动河流水质持续向好,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Ⅱ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山水林田湖草绩效目标,力争小流域断面和重点湖库水质均值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I-Ⅱ类优质水比例稳步提升;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提升我市土壤安全利用率。抓好尤溪、大田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亩。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盯金融风险,重点推进存量不良贷款项目处置,积极化解潜在风险贷款项目,力争不良贷款率进一步压降。推进地方法人机构化险发展,为风险化解腾出更多空间。深化破产案件联动机制,拯救已立案的30家破产重整项目盘活资产。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新兴金融领域整治。

(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持续推动外经贸发展。重点扶持外贸综合服务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内销转出口,新增一批生产型出口企业,力争全市自营出口比重超过25%,培育进出口规模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做好与厦门、泉州更深层次的协同合作,加快厦明经济合作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一区两园”建设,围绕基础设施联通、产业配套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等重点领域,扎实策划生成一批协同发展重大项目。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巩固提升医改,持续推进“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慢性病“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3.0”版新医改经验。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绿色金融改革,巩固提升“总校制”改革,探索推行市区小学积分制入学制度。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推进市属三大集团内部融合发展,重点抓好二级集团组建、资产划转、经营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加强市属企业对外开放合作,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做好各项惠民生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做好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和培训等工作,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以上。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工资薪酬等改革制度,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病、失业和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推进租赁住房工作,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租房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供给短板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统筹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三大工程,争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扩容等项目建设,新增学位2.8万个。加快推进16个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力争沪明小学、三元区新东霞小学等8个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在今年秋季投入使用。着力补齐卫生健康短板,全力推进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慢性病医院、医养中心及医养服务中心等一批重点补短板项目开工建设。启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健康管护组织(总医院)和健康促进机制以及慢病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大养老服务力度,推进建宁县康养中心、大田县闽中康养中心二期、沙县马岩康养中心等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建成,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重点推动阿尔茨海默症康复中心开工建设。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实施远古文化广场、古人类生产生活互动体验园等项目建设,做好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向乡镇延伸补点,加快中央、省、市、县四级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建设。启动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规划编制,推动非遗传习所等建设。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扶持生猪生产。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城区防洪排涝、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公共停车设施、城市道路、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市公园绿地和城市道路等项目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管理“五难”治理提升各项目标任务。新建改造57座乡镇公厕,120座农村公厕,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村容村貌。开展市区23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和37个拆墙透绿工程,新增公共停车泊位900个以上、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个以上,扩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力争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

各位代表,要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目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而不懈奋斗!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0年预算的决议

(表决稿)

20201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20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

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16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肖长根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0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调整预算的决议要求,紧紧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收入保持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三大攻坚战、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管理和财政服务管理效能不断提高。2019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是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后续财源不足,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收入质量不高,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抗风险能力不强;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预算绩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债务存在一定风险,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要求,全力保障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体现了市委的决策部署较好地把握了我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基础上,财政预算遵循“积极稳妥、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总的看,2020年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预算执行的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的意见

全面完成2020年预算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落实财源培植20条措施,建立财源建设长效机制,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政策,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投资力度,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夯实经济发展基础。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税收、土地出让金收入平稳增长。加强对国家政策动向的研究把握,主动对接产业政策和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及省上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遵循收支平衡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好财政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统筹安排好各类财政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着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民生改善、重要领域改革等资金需要。围绕补短板、惠民生,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支持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全力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保障2020年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乡村事业发展。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办好惠民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强化财政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规范全口径预算编制,不断编细编实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及时逐级批复预算,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拨款,增强预算约束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加快国资企改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强化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和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7,60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98.37%,比上年增收1,186万元,增长0.11%。加上转移性收入1,421,4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3,595万元、调入资金604,7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4,6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304万元,收入总计3,788,46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56,077万元,比上年增支161,347万元,增长5.4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4,7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7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3,974万元,支出总计3,631,5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6,89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606,46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84,0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3%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0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27%,比上年增收480万元,增长0.19%。加上转移性收入232,4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331万元、调入资金130,9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4,92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495万元,收入总计754,207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8,665万元,比上年增支43,062万元,增长9.2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5,22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4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183万元,支出总计674,0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0,14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98,439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2,519万元,比上年下降0.5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00,622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1%,比上年增收86,381万元,增长10.61%。加上基金补助收入34,2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336万元、调入资金44,8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8,775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415,73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46,150万元,比上年减支143,139万元,下降14.47%。加上调出资金401,779万元,支出总计1,247,929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67,80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1,171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95.82%,比上年增收20,933万元,增长9.96%。加上基金补助收入5,9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96万元、基金上解收入4,050万元,调入资金27,6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500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342,36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2,560万元,比上年减支90029万元,下降27.9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7,566万元、调出资金64,738万元,支出总计304,864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37,49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41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99.4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30万元,收入总计14,54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24万元,调出资金1,92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14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47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3,9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66%比上年增加35,936万元增长10.96%。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3,7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19%比上年增加542,62万元增长18.12%

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3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28%,比上年减少4,896万元,下降17.3%。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4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41%,比上年增加10,526万元,增长22.42%,当年收支相抵缺口34,088万元,通过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9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9年,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聚焦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大力育财源、促发展、保重点、强改革、提绩效,有力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强化机制保障,聚力做实“四篇文章”。一是争取苏区老区政策资金支持。发挥红色三明品牌优势,挖掘用好红色资源,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6.3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05%。其中:争取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一次性财力补助1.19亿元;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1.08亿元,较上年增加1.15亿元。各县(市、区)原苏区老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标准均提高20-40万元。此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2.04亿元(含外债转贷1.3亿元)。二是推动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统筹2.26亿元,支持实施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主导产业行动计划,落实“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培育装备制造、氟新材料、医药以及特色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支持三钢、毅君机械等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产业园建设,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做优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统筹资金1.76亿元,推进生态产业化,加大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支持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统筹各级专项资金26.18亿元,其中获省上山水林田湖草正向激励资金1.29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筹集7.89亿元,用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安排资金3,155万元,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满意在三明”品牌建设。筹集6.5亿元,打好“城市双修”攻坚战,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城市排水(污水)管网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城乡公厕建设等项目,支持开展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和拆墙透绿工程,让市区环境美起来。

2.服务实体经济,夯实财源建设基础。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机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力度,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免“六税两费”和降低社保费率等,全年共计减税降费19.53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二是强化财源培植措施。出台支持重点企业、培育新兴产业、扶持废钢加工行业发展以及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等20条财源培植措施,推动财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增税收2.8亿元。建立优秀企业家及财税贡献大户表扬机制,对2018年度1家突出贡献企业、10位突出贡献企业家、40家地方财政贡献大户企业给予表扬,树立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支持创新引领发展。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3.01亿元,市本级安排企业发展专项4,250万元,支持企业技改,加快发展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筹措资金3,933万元,支持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兑现福建省一建集团获建筑企业特级资质奖励资金300万元。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安排人才专项经费1,000万元,重点保障《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24条奖励及服务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落户三明,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筹集资金1,480万元,建成“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小微双创工作考评成绩位列全国首批15家示范城市的第3名,获财政部奖补资金3000万元。

3.统筹整合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投入。一是深化“五比五晒”。安排资金1,344.5万元,兑现2018年“五比五晒”奖励,强化正向激励。筹集资金61.8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争取债券资金5.95亿元,保障市区“和谐征迁”顺利推进,支持市区土地收储、棚户区改造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拓展贵溪洋、东霞片区和荆东片区,推动市区空间大起来。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兑现《三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推动新增项目落地。二是保障重点领域改革。全市筹集资金5.6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等,保障深化医改措施落实,持续巩固提升医改成果。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成功组建市投资、城发、交发三大集团和7家二级集团或子公司。支持市直单位机构改革,对18个涉改单位面积1.1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进行整合,做好新旧办公用房交接工作,促进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三是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切实提高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安排支农专项1.31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涉农资金30.9亿元,大力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农房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筹集2,320万元,保障沙县夏茂镇和将乐县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和全市24个示范村创建经费。四是支持精准脱贫攻坚。统筹扶贫资金6.4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87万元,比上年增长11.3%,持续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基本实现脱贫。统筹各级资金4,426万元,支持全市101个建档立卡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推广运行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资金全流程监管。

4.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250.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42%,较上年提高4.27个百分点。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19年县级“三保”支出144.22亿元,确保了“三保”支出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资金16.46亿元,保障市区16个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实施,让适龄学生“有学上,上好学”。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2.17亿元,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筹措1.64亿元,推进公办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8,000万元,支持三明学院硕士点培育。落实正向激励提高教师收入水平,全市落实教师精神文明奖1.26亿元,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待遇。三是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筹集1.9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劳动者技能。安排2.41亿元,连续第15年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23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补助1.74亿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7,92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68万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补助2.04亿元。四是推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从55元提高到69元。落实1.16亿元,支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医疗卫生人才投入力度,让基层人才“引下来、留得住”。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下达1,635万元,支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等。筹集1,117万元,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开放和开展体育竞技活动。六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1.25亿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实施,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提升“平安三明”建设水平。争取应急救灾资金2.46亿元,支持“5·16”“6·6”暴雨灾害的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

5.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运行绩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市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工作措施。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预算管理。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率先推出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率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市县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自评基本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87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实现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我市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方案,提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措施,抓好责任落实。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支持将公路项目形成的政府债务退出隐性债务平台,转化为企业债务,解决莆炎高速后期融资难题。落实化债资金,推动隐性债务和存量债务化解。根据省财政厅通报结果,我市一般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各项指标均低于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五是强化投资评审及政府采购。累计完成104个预、决(结)算项目的评审任务,送审金额共计21.86亿元,审定金额为19.46亿元,审减率为10.99%。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64亿元,中标金额16.6亿元,节约率5.88%;全市网上超市实际采购金额总计1.01亿元。

总的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难度增大,财政支出刚性较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源结构单一,税源性项目较少,缺乏支柱型税源,财政抗风险能力不强;部门预算绩效意识和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六稳”工作部署,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壮大财源,开源节流平衡预算,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加快新三明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根据积极稳妥的原则,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1,726,17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42,104万元,增长2.5%。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为1,099,160万元,比上年增加21,553万元,增长2.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966,207万元、调入资金314,9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862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451,19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1,19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463,83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1,313万元,增长2.5%。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9,160万元,比上年增加5,080万元,增长2.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214,667万元、调入资金56,3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69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561,152万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1,1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为957,89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57,268万元,增长6.3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为697,193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代编数增长41.8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63,52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2,349万元,增长13.9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5,4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0.7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为11,39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代编预算为10,432万元,调出资金96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80户,比上年增加1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9,267万元,安排支出9,26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23,593万元,比上年增加36,238万元,增长9.3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40,764万元,比上年增加29,505万元,增长7.17%

其中: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1,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3万元,下降6.71%。支出预算为58,9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36万元,增长2.50%。收支相抵缺口37,094万元,通过动用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相关大会文件。

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遵循“积极稳妥、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来安排,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和省上统一部署,在上年压减6%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6%按照以上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统筹一般预算资金和基金预算资金,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一般预算安排资金21.17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二是补短板、保民生。筹集资金22.15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8.74亿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6.1亿元,用于教育补短板;安排4,100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3,000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土地基金5.39亿元,用于完善市区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三是促改革、保发展。统筹安排1.07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820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000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总部经济发展8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1,200元,商贸专项48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200元,支持人才聚集。四是防风险、化债务。统筹安排10.2亿元用于消化政府隐性债务和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三、忠诚担当,干事创业,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交卷”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忠诚担当,真抓实干,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更好地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着力做实“四篇文章”。一是支持进一步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抓住国家研究新一轮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政策的有利时机,持续跟踪对接,争取中央及省上给予三明苏区老区更大倾斜和支持。统筹资金,支持革命遗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中央苏区纪念馆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规划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提升红色产业发展水平。二是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落实落细“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以优惠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按约定目标和条款及时足额兑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做优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支持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落实人才集聚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引领发展。三是支持生态产业化深入推进。支持发挥林深水美人长寿优势,有效聚集财政资源,支持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培训教育等产业加快发展,推进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和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四是支持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改造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推动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做好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资金拼盘,改善市区办学条件,做优市区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品质。

(二)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一是进一步落实财源培植20条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建立财源建设长效机制,确保20条措施持续推进落实,为财政增收打好基础。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巩固减税降费成果,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落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理顺联办园区体制机制,加快园区整合发展,提升园区企业发展质量,增强园区财税贡献。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支持升级完善“e三明”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做优营商环境。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落实土地收储出让三年计划,加大市区土地出让力度,稳定市场预期,缓解市区房地产市场供求紧张,满足群众购房需求,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购房者的购买能力,稳定建筑房地产税收。四是涵养消费税税源。主动顺应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政策导向,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前谋划项目、布局业态,鼓励便民消费圈、夜间经济等消费形态的发展,做大做强消费市场,稳步壮大消费税源。

(三)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强化产业、就业等长效帮扶措施,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三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妥善做好存量隐性债务的偿还、展期、债务重组以及置换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确定的消化计划,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针对出台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体系及全口径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体系两套风险考核体系,提早应对,认真测算,确保我市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推进乡村振兴。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支持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二是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扩容等工程,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保障教师队伍工资待遇水平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资金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弥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支缺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退费等。支持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业养老服务床位和设施补助。四是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公立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推进医改向全民健康覆盖。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支持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广泛开展全面健身,做好我市运动员备战东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六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支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支持加快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着力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存量资金优先保障中央、省、市确定的重大政策支出,加大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切实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压缩专项资金项目数量。二是坚持勤俭办事业。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三保”工作责任,持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衔接挂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抓好省委巡视专项资金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联合纪检、审计运用“1+X”专项督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加强专项资金督查,保障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表决稿)

20201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詹积富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新时代新三明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努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詹积富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4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 2项、工作测评2项、视察调研4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26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常委会始终坚持政治机关的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贯彻新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培训班和交流会,推动全市人大系统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8场,组织调研14次,深入检视和整改问题44项,切实推动新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市委的领导,完善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确保常委会工作与市委决策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围绕市委关于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的决策部署,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老区苏区脱贫攻坚、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调研监督12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6项,向市委提交呈阅件8件,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3项,服务和推动我市发挥“四个优势”,加快红色三明、工业三明、绿色三明、文明三明建设。开展市区东侧后山地质灾害隐患专题调研,进一步了解实情并向市委提出相关建议,为做好灾后重建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市政府对调研报告认真研究,将所提建议纳入《三明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暂行办法》,在全市城镇工作会上予以部署。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落实《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完善讨论决定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统一起来,确保市委推荐的干部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三)以坚定的制度自信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担负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大使命。加强人大组织建设。落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社会建设、监察和司法等专门委员会建设,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的职责分工,为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并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13条具体措施,增强人大调研监督、会议活动的实效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组工作,全面开展机关二级绩效考核,激励机关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开展研究宣传。结合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广泛开展征文、专题宣传、创新案例评选等活动,深入宣传人大工作与制度,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围绕“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展课题调研,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全市共有8篇论文在全省人大系统课题调研评选中获奖。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贯彻中发〔201518号、闽委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重视发挥基层人大的首创作用,总结和推广“人大代表在身边”的代表履职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三个好”的乡镇人大工作典型做法的落实,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二、注重务实管用,有序推进地方立法

常委会着力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遵循立法原则,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紧贴实际需要,加强地方立法。贯彻市委立法工作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及时调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实际需要,新增审议项目1项、调研项目2项,加快立法节奏,增加立法供给。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理顺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机制,明确损害园林绿化禁止行为、规范园林绿化养护职责,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供法制保障。提前介入、协调推进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并完成一审。立足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开展市区环城山体保护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调研,组织城乡建设风貌、停车场管理立法前期调研,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

(二)开展法规宣传,督促贯彻执行。坚持立法工作与法规实施协同推进,通过宣传座谈、听取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开展《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营造法规实施的良好氛围。听取审议《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着重从普法宣传、保护机制、研究利用等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连续三年监督《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督促法规实施和相关审议意见落实。实行新制定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法规实施满两年的,要求市政府就法规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三)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优化备案审查流程,落实常委会每年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责任机制,推进备案审查电子报备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规章1件,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

三、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依法有效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一是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推进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市政府强化项目库管理,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督促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管理使用,实现预算支出的全程实时在线监督。二是助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建议市政府以深化“五比五晒”为抓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首次听取审议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市政府加强国企监管,加快市属“三大集团”整合壮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建议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审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园区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园区带动作用。对我市水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建议市政府从打造优势水果公共品牌、推进优势水果标准化生产、创新水果生产营销理念、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着手,做大做强水果产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听取审议水库建设和管理情况报告,从规划建设、管理体制、队伍建设、范围划定与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推动水库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围绕民生保障和改善加强监督。一是推进“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建设。听取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紧盯环保目标任务,着力补齐污染防治短板,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听取审议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合理保护和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业治污减排、城乡水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小流域水环境整治”为主题,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明集中宣传采访活动,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推进民生短板补齐。听取审议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调整优化规划布局,加快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联动开展教师法执法检查,推动市政府深化教师管理改革,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听取审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从工作机制、基础建设、保障水平、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促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三是推进“满意在三明”品牌提升。对《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着力推进城市管理“五难”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市政府创新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针对饮用水安全“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我市城乡供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重点加快三钢、三化片区老旧管网和下洋水厂改造提升,保障人民群众放心用水、安心喝水。

(三)围绕法治三明建设加强监督。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师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宗教事务、福建省城乡供水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文物保护“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开展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法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刑事审判质效。听取审议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5件(人次),全部依程序按规定办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督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服务保障,着力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构建新型服务平台,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作用。 

(一)创新“双联”工作。总结、推广“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搭建线上微信平台,健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听取民意和群众反映诉求的互动交流渠道,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行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加强全市142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和148个“代表网上联络站”规范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行业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组织代表开展“集智聚力助脱贫,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调研、视察扶贫产业项目687个,结对帮扶贫困户4280户,提出建议321件,相关做法在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动态》上刊发,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肯定。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的市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服务代表履职。进一步用好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开展活动、履职登记的信息化水平。组织80名基层代表赴深圳开展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做实‘四篇文章’”“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推动生态产业发展”等主题开展视察、调研,安排代表参加立法规划、监督计划、法规制定等征求意见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年共有5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596人次参与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检查和视察等活动。制定《三明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水平。

(三)强化建议督办。加强代表建议交办、分办、督办等各环节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灵活采用会议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坚持重点督办机制,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以点带面、以质促效,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提升。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243件意见建议已经全部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已经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91.4%,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90.1%、基本满意的占9.9%,一批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通过重点督办关于组建三明教育学院的建议,积极推动将三明电大和市教科所进行整合,组建三明教育学院,构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师资培训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科研服务水平;通过跟踪督办关于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有关建议,推动市政府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基层医务人员津补贴,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离人民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好,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定监督方式落实不够到位,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形式不够丰富,代表主体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与县乡人大的工作联动不够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联系、服务代表和群众。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等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锐意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把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健全完善立法制度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认真抓好立法计划落实,继续审议《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启动《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审议工作,做好《三明市城乡建设风貌管理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三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运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促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有效、规范。

二、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正确依法有效监督,紧扣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测评等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今年,重点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计划、预决算、审计情况监督,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推进我市“两茶”(茶叶、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听取审议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审议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妇女发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等工作情况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以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完善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持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代表活动,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大力推进“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开展主题活动,健全完善线上线下联系平台,畅通代表与群众的双向联系。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继续推行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委室对口督办制度,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重点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回头看”检查,听取部分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积极推进建议办理答复公开,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进一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落实好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活力。

四、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地方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培训,强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拓展工作协同和交流,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初心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表决稿)

20201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丽青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新时代新三明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姚丽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4717件、办结71741件,受理数、结案数分别同比上升13.39%15.46%,结案率96.02%,居全省各地市法院第二名;市法院受理6661件、办结6472件,受理数、结案数分别同比上升8.75%9.73%,结案率97.16%,居全省各中院第二名[i]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持续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市法院执行质效持续位列全省中院第二名。全市法院21个集体、17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ii],市法院获得“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执行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嘉奖,建宁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三元法院莘口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

一、突出“持中守正”的法院职责,全力保障良法善治

宽严相济,助推平安三明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675681人,审结数同比上升23.17%。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22185人,6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18件。审结大田林志堤案[iii]、永安陈明聪案[iv]、三元杨汝忠案[v]、沙县高润泉案[vi]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打财断血”,充分运用判处罚金、退赃退赔、没收财产等措施,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全年判处财产刑总人数148人,判处总金额52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62%199%。出台《关于防范和治理民间借贷案件虚假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全力打击职业放贷,延伸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成效。着力“打伞破网”,审结清流李志昌、宁化张志龙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4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审结16731700人,永安法院审结全市首例“拉拽公交车司机”案[vii]。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509792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662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蔓延,大田法院审结三明辖区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苏清发等人网络开设赌场案[viii]。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84人,重刑率达21.43%。强化审判程序与监察程序依法衔接配合,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144人。坚持宽严相济,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970人,裁定减刑、假释1958人,严格规范按时完成特赦工作任务。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的参考标准》,充分贯彻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清流法院强化刑事被告人人权保护,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59人次,率先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调判结合,助推和谐三明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34889件,同比上升14.46%,调撤率达53.25%。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审结婚姻家庭和扶养继承纠纷案件3479件,幼儿吴某某在游乐场所受伤赔偿案[ix]入选全省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审结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1012件,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审结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1271件。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43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4646件,碧桂园、翡翠城等多家楼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系列案件得到妥善审理。促进公平竞争,审结与公司有关的案件289件。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665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小额诉讼、简易审判、巡回审判等工作,审结涉就业、消费、医疗、教育等案件4403件,服务和改善民生。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军案件9件,一人获评“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府院联动,助推法治三明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办结行政诉讼案件407件、行政非诉案件1086件,同比分别上升17.65%54.9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17%。深化异地与集中相结合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全年异地管辖率为88%。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和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通过工作座谈、执法培训、个案沟通和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提升”。市法院在闽西南司法与行政多元协作座谈会上做经验介绍。

尽锐出战,助推诚信三明建设。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受理执行案件30184件,执结2853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5.85亿元,各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执结涉民生案件3255件,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4300万元,惠及1300余人。法院院长带队一线执行,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组织开展“亮剑八闽”“暖冬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85,形成强大攻势,成功化解天河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x]、香港益进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案[xi]等一批“骨头案”。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司法拘留528人次、罚款65件,判处拒执罪5760人。市法院代表全省法院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做“基本解决执行难”经验介绍,在第十三次苏浙沪鲁闽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议上交流打击拒执罪经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研究》课题中标最高法院课题。下发全市法院指导意见,规范流程节点管理和执行案款分配发放工作。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和“执行+保险”救助制度,向228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提供司法救助638.9万元,发放执行保险救助款130.22万元。

二、强化“助力护航”的法院担当,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守正创新,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年”活动,推动建立“亲”“清”法商关系,审结与民营企业有关的各类纠纷16673件。积极参与全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服务保障三明经济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0405件,标的总额60.47亿元,执结涉金融案件3937件,执行到位12.64亿元。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发布首批5家“白名单”企业,对有发展前景的涉案企业有条件地暂不纳入失信名单,“放水养鱼”促进企业发展。审查万科药业公司破产重整案[xii]等破产案件37件,与市金融监管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意见》,强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市法院在市非公企业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驻点提供司法服务;出台对三钢集团公司司法精准服务和权益保障方案,助推“一企一策”落地落实。梅列法院司法保障“总部经济”发展,妥善化解涉金融企业总部的合同纠纷,助力辖区贷款不良率指标控制在全市最低。明溪法院编印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促进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三元法院与三元经济开发区联合设立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中心,靠前防范化解涉企纠纷;建宁法院、清流法院、沙县法院创新资产处置方式,妥善化解“烂尾”楼盘债务纠纷。

深耕细作,生态司法打造“三明样本”。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推“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建设,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580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环境并重,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194290人,责令交纳修复资金136万元,补种管护林木1190亩。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妥善审理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福维公司固体污染案[xiii]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明、福州等四地法院签署闽江、敖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意见,积极探索环境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和环境执法与生态司法无缝对接机制,设立“沙溪河生态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合力[xiv]。助力生态产业发展,启动“生态司法+金融”试点工作,联合市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三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泰宁法院组建生态旅游审判团队,司法保障生态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首创“生态修复失信令”,督促被告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高标精作,多元司法深化诉源治理。立足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纳入社会治理共同体。尤溪法院探索“调解前置+特邀调解”机制[xv],配强调解员队伍,优化做实调解工作,引导纠纷合理分流;建宁法院坚持多层递进、多元联动,合力推进诉源减量;沙县法院推动诉讼和调解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积极回应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化解信访积案164件,大力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三元法院与市律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邀请律师轮流进驻提供咨询、参与诉前调解。泰宁法院创新民事调解思路,推行“四心四步”调解法[xvi]。将乐法院将擂茶文化引入纠纷调解,形成独具特色的“擂茶调解法”。

三、彰显“善作善成”的法院作为,全力回应司法需求

行稳致远,高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启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行“两对象、三层次、两阶段”必谈工作法[xvii],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除永安法院保留10个内设机构外,其他11家法院内设机构均精简为8个,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4.6%[xviii]。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完成人员分流与中层干部任免,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革后法院工作运行更加高效顺畅,审判执行质效持续保持全省法院前列。三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经验被省法院领导批示推广。

务实有为,高位推动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审结刑事速裁案件1433件、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1441件,三元法院审结全省首例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与市妇联出台《关于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构筑妇女儿童维权长效机制。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创设全省首家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家事法官定期进驻提供司法服务。持续推进青少年司法社工辅助办案工作,21件少年家事案件聘请司法社工完成社会调查。永安法院推动建立涉法困境未成年人联动救助机制,家事与少年庭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新涉侨审判方式,市法院、明溪法院在明溪县沙溪乡设立全省首个“全在线”涉侨互联网巡回审判点[xix]和涉侨法官工作室,审结涉侨案件137件,在线审理涉侨纠纷32件,为身处海外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久久为功,高标建设“一站式”服务。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调整和优化中心设置,实现跨域立案、执行、送达、保全、评估拍卖、诉前调解等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中期评估,诉讼服务“三明标准”视频专题片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展播。标准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分调裁”机制改革工作成效得到最高法院领导充分肯定。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建设互联网法庭和跨域调解室,建成全省中院首家集调解接待、跨域调解、远程提讯为一体的调解速裁中心[xx],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解纷路径永安法院大力推动送达集约化改革[xxi],“辅助+自助送达”经验做法入选福建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四、坚持“固本培元”的法院传承,全力培塑能才善将

推进政治引领,筑牢信仰之基。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血脉、植入灵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基层征集意见建议151条,梳理汇总问题37个,制定整改措施52条,已完成整改27项,确保主题教育不虚不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讲好法院故事,弘扬司法正能量。

推进党建示范,补足精神之钙。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每季度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标兵”评选活动,实现党建与业务两手齐抓。前往古田会议会址追寻革命足迹,组织全市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辩论赛和红色故事宣讲比赛,讲好红色三明故事,传承红色精神。市法院在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原创歌曲《苏区法官》获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三等奖。永安法院“双百双比”党建案例获全省机关体制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

推进人才培塑,厚植履职之本。深化法官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审判专家、业务骨干培养工作。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85.4件,同比上升24.4%。选送350名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挂职锻炼、一线扶贫,提升素质能力。开展庭审观摩评比、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等,强化岗位练兵。倡导并推动“均衡结案”,实行审判质效“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评比、每季一分析”的审判管理模式,对不良指标实时预警提醒,促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宁化法院创新审判管理“125”工作机制[xxii],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了43天。市法院自主研发业绩管理智能评价系统[xxiii],探索破解业绩评价难题。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3项,83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奖项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9篇案例收录《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2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年度优秀案例,一人获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推进崇廉尚德,把稳思想之舵。深入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召开全市法院查办案例通报会和员额法官集体廉政谈话会,落实案件说情登记、勤政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开展常态化司法作风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九条措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开展“三不腐”机制调研,调研文章获全市机关党建重点课题特等奖。清流法院建成融合苏区文化、法院文化、廉政文化的廉政教育基地,组建党风廉政文化宣讲团。拓展审务督查形式,开展案件交叉评查,建立长期未结案件跟踪督办制度,组织评查再审、发回改判案件和久拖未决案件88件,效能问责16人。接受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察督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确保讲政治守规矩。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法院谈话函询27人次;坚持“零容忍”,自查违纪案件67人。

五、永葆“忠诚守责”的法院立场,依法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办复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其中市法院办复3件,及时将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推进发展举措。健全代表定向联络、集中走访、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制度,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动态、寄送《明法苑》《三明法院工作掠影》、订阅《人民法院报》等,方便代表履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联系,全市法院办复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市法院办复4件。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新闻媒体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高度重视并审结抗诉案9件。强化司法公开,全年网络直播庭审13890场,直播数全省法院最多,上网裁判文书62966份,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举办公众开放日87场。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持续发布重大案件、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工作动态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法院官方微博荣膺全国法院“十佳微博”,头条号被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站在新起点,抢抓新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司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执行攻坚任重道远,执行难问题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三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个别法官办案质量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影响司法公信;四是经费不足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法院基建经费存在较大缺口,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挤占办公经费,聘用人员待遇低导致“留人难”现象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法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突出工作重点,为推进三明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纲,持续塑造忠诚本色。出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构建完善“互联网+党建”模式,打造更有深度、更有吸引力的党建阵地。自觉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诚履职,强化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担当。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要,持续聚焦深度融合。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民商事审判再上新台阶,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能作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法治三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高民生司法保障水平。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

三是以主责主业为基,持续守护司法公正。坚定改革决心,加快完善权责明晰、管理科学、高效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强化审判管理,细化办案流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高送达、保全、开庭、结案等各环节效率。加强审判监督,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建立标准化裁判体系。加大对基层监督指导力度,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案例、精品文书,全面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四是以民生民利为重,持续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诉前分流,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健全开放动态透明的司法公开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布局,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便利诉讼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本,持续锤炼职业匠师。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使法院干警思想、理念、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全面提升法官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培养高素质审判人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坚持“零容忍”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开展干警关爱激励行动,注重一线考核干部,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为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表决稿)

20201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瑜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新时代新三明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3980件,同比上升8.04%;其中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713件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件。

  一坚持政治建设统领,主动服务新时代新三明建设

  围绕市委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关注和推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针对当前金融犯罪引发影响稳定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起诉224人。将乐县检察院针对农村信用社乡镇便民服务点管理漏洞,与县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制定《关于加强农信社普惠金融服务点管理防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助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市检察院挂点将乐县漠源乡坑口村,通过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推动精准脱贫;联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全市因案致贫或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3件,发放救助金70.49万元。强化绿色生态司法保护,立足三明“林深水美、宜居宜养”优势,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起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258人,通过发出生态修复令,督促补植林木183亩,缴交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42.7万元。联合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督查58次,排查环境违法问题34项,跟进督促整改。开展闽江源、翠江流域水污染监督活动和东牙溪等水库司法保护,督促取缔非法采砂点13家。持续深化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清流、宁化、长汀、连城县检察院推动落实“两地四县”重点生态区域联防联治;大田县检察院与永春、漳平检察院持续开展晋江、闽江、九龙江支流水源生态保护检察协作。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与配合工作的意见》,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16件,起诉159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建立人才库、编印指导手册、强化调研督导。坚决“破网打伞”,移送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29条。紧盯“打财断血”,开展黑恶犯罪案件财产执行专项检查,监督财产刑执行91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建议工作的通知》,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9件,推动有关行业、部门建章立制。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准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制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六条措施》,编发典型案例选编,设立驻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检察室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与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设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点,联合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举办建筑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切实强化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5人,认真办理涉产权纠纷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案件33件。

二、坚持监督新理念,推进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刑事检察着力“做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切实履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职责。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审查逮捕各类案件13552028人,审查起诉35454914人,检察业务质量评价指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6人,起诉191人;批捕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397人,起诉660人。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370人,不起诉170人。针对“两抢一盗”案件数下降,危险驾驶案件数上升,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办理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的参考标准(试行)》,统一执法尺度。积极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巡回检察室试点工作。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3件;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件,追捕36人,追诉48人;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提出刑事抗诉6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实行监管场所“巡回+派驻”监督模式,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771件,提出从严掌握减刑幅度64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3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3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会同市监察委制定《三明市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850人。

民事检察着力“做强”。秉持精准监督理念,重在办理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强化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63件。其中民事申请监督案件8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提出抗诉23件。监督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案件47件。持续开展民事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件。针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多发问题,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实行全市虚假诉讼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统一协调,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2件,涉案金额7623.54万元。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武某利用循环转账虚构交付借款643万元虚假诉讼案获法院改判。

行政检察着力“做实”。切实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41件。注重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3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沙县检察院针对违规养殖牛蛙造成水体污染问题向农业、生态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县政府牵头开展专项治理,清退违规养殖场地15万余平方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执法不规范、证据衔接不畅等问题开展专项分析,排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案件153件,对未进入审查起诉的50个案件逐案评查,推动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落到实处。加大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力度,共办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监督案件65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在全市开展水土保持费收缴专项监督,尤溪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水利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费1358.76万元。

公益诉讼着力“做好”。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发布4起典型案例。作为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告知函制度试点单位,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发出告知函15196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调查、回访行政执法人员、群众,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4条,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8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推行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三元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案件,邀请区人大、政协、生态等单位代表参加诉前圆桌会议,共同推动涉案近23吨危险废渣得到无害化处置。泰宁县检察院对一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4+1”领域外监督。

三、坚持找差距抓落实,在国家治理中认真履职尽责

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创新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35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2621664人。主动协调市司法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明溪县检察院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同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建立在校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全市13名检察长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妇联制定《关于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组建“红杜鹃”未成年人检察志愿服务队,举办“携手共护校园安全”等主题巡讲110场,14000多名师生和家长接受教育。推动社会化帮教和修复性司法,建立帮教基地52个,观护帮教292人,其中208人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市检察院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校园周边安全联动整治。永安市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才强奸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将心比心办好群众信访。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外部监督等“一站式”服务网络和实体平台。实行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坚持办好“小信件”保障“大民生”,受理群众信访855件,比升22.7%,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开展检察长接待活动314次,接待来访群众236366人。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审查促进“案结事了”做法在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作经验交流。

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案件办理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校园安全防范等方面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42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梅列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文旅、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针对牙科诊所随意排放污水问题,建宁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卫健、环保等部门开展全县医疗诊所专项整治行动。

四、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检察队伍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用活用好三明红色资源,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宣讲团到省检察院开展“风展红旗如画”宣讲活动,邀请宣讲团成员为机关干警讲述红色三明故事。深入沙县富口镇荷山村红色基地现场教学,开展向三钢和身边典型学习。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督导20项重点和专项工作落实,深入基层查阅案件卷宗408册,抽查检察业务数据1518件次,提出问题解决42条。重点整治“干部创业精气神不够”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26条,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建立每月业务态势、每季检察工作分析及党组专题研究会议制度,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612件。实行“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市检察院按照“15+2”模式,编制51人以上的永安市、大田县检察院按照“9+1”、“8+1”模式,编制50人以下的10个基层检察院按照“3+2”模式完成内设机构设置。两级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86个,精简53.5%,着力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同步推进案件管理、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市检察院开展法律文书制作审批专项核查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制。梳理汇编《党支部工作实务规范》,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建立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市检察院“检察主导、多方协作,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实效”做法被评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不折不扣抓好124条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党组、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结合主题教育健全完善内部管理19项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深化检察系统内巡察工作,完成对永安、大田、清流、明溪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的巡察。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失信人员情况及有关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落实总体要求、干好每一天”春季队伍整训,制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实施细则(试行)》,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公诉、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分层分类开展检察教育培训。设立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院校、金融、医疗等领域10名专家学者担任委员。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专题研究。通过“三明检察讲堂”、领导授课、专家辅导、检察官教检察官等载体学习新思想,提高培训实效。

五、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案,建立定向联络机制。通过上门走访、发送检察动态短信、寄送《检察工作通报》、邀请视察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答复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每年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作用。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走进检察、关爱未成年人”“‘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等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和师生代表共473人参加活动,征求意见建议94条。

主动接受履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82件、法律文书3258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通过“e三明”等平台关注民生民意,加强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检察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830篇,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省政法新媒体优秀账号。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25个集体、31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检察理论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141篇,3件案例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步,得益于党委政府、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运用检察监督新理念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力度仍需加大;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与检察事业新要求尚有差距;严抓严管队伍的力度仍有不足,个别检察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担保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推动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政治领域风险,围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着力为三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优化检察监督方式,开展专项监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建议等各项检察工作。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与内设机构相适应的运行模式和风险防控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党建、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办好交办事项和代表建议。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定向联络加强经常性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开展专题视察、检务公开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夯实基层基础,昂扬斗志,奋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62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于卫闽

 

王进足

邓玉飞

叶清松

吕国健

刘万年

刘宝怀

刘润宇

 

池芝发

池明流

纪熙全

苏玉振

李轩源

李振佑

 

杨永生

杨兴忠

杨国昕

 

肖长根

肖明光

吴金容

邱德立

余红胜

余建地

余梦华

张知通

张淑云(女)

陈少华

陈文华

陈仪代

陈立兵

陈兴万

陈红梅(女)

陈建芳(女)

陈俊华

林兴禄

林承日

  (女)

 

郑剑波

胡启灿

祝荣亮

聂清华(女)

徐林森

 

郭亚兴

 

黄月珍(女)

黄圣团

黄建波

龚祖清

蒋先东

谢复兴

谢辉添

詹积富

蔡金明

廖才添

廖小华(女)

廖丽青(女)

 

秘书长: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林兴禄

詹积富

张知通

 

廖小华(女)

陈仪代

肖长根

刘万年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15日上午8:30

 

林兴禄

詹积富

张知通

 

廖小华(女)

陈仪代

肖长根

刘万年

主持人:詹积富

 

第二次全体会议

16日下午3:00

余红胜

黄建波

纪熙全

  (女)

刘宝怀

李轩源

张知通

蒋先东

邓玉飞

 

池芝发

余建地

刘润宇

陈文华

陈兴万

廖才添

邱德立

陈红梅(女)

聂清华(女)

 

 

 

 

 

主持人:张知通

 

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8日上午8:00

 

 

王进足

祝荣亮

肖明光

徐林森

 

吴金容

廖小华(女)

郑剑波

杨永生

吕国健

杨兴忠

 

杨国昕

廖丽青(女)

陈少华

张淑云(女)

胡启灿

李振佑

 

 

 

 

 

主持人:廖小华(女)

 

第四次全体会议

18日下午3:00

 

林兴禄

詹积富

张知通

 

廖小华(女)

陈仪代

肖长根

刘万年

主持人:詹积富

(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熊旭明

蔡金明

罗金水

苏玉振

 

陈红兴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38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不是主席团成员的市政府领导6

林俊德

张元明

张文珍(女)

程鹏鹰

王锡章

陈瑞喜

 

 

 

 

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9

朱昌贤

李茂胜

许清华

曾明生

朱一勤

伍成康

蔡光信

 

  (女)

 

三、市政协党组书记1

黄鹤麟

 

 

 

 

四、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2

叶培雁

张运祥

 

 

 

五、曾担任正厅(师)级的离退休老干部6

兰德明

吕少郎

袁德俊

林纪承

徐锦培

李长生

 

 

 

 

六、是本届代表的市委原常委1

 

 

 

 

 

七、三明军分区领导1

王更新

 

 

 

 

八、驻明部队代表1

章礼信

 

 

 

 

九、市法院、检察院领导2

姚丽青(女)

  (女)

 

 

 

十、市国家安全局领导1

江建强

 

 

 

 

十一、三明学院领导2

兰明尚

潘玉腾

 

 

 

十二、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领导2

王怀毅

 

 

 

 

十三、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领导2

庄伟廉

杨元挺

 

 

 

十四、三钢(集团)公司领导2

黎立璋

曾兴富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202016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任务:

1.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人;

2.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1人;

3.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4人。

补选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补选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被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四、本次会议的选票分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共3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排列。

五、大会选举,须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表示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该另选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和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笔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选举时,收回的每一种选票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八、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时,如果未选出,应在本次大会另行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13,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各推选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本次选举采用人工计票。大会设计票员18名,其中总计票员1名,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计票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会场按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在各自座位区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场清点投票数。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收回的票数,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三、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十四、本办法经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202016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全体会议通过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本办法经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接受王庆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庆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王庆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

陈仪代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职务的

请求的决定(草案)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仪代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接受陈仪代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仪代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正式人选名单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余建地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余建地    王立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蔡金明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张运明

陈红兴

 

廖才添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总监票人

邓秀忠(三元区代表团)

监 票 人:

 

 

 

何光桂

(梅列区代表团)

林秀銮(女)

(永安市代表团)

郑长龙

(明溪县代表团)

白史英(女)

(清流县代表团)

邱建蓉(女)

(宁化县代表团)

丁绍文

(建宁县代表团)

朱新春

(泰宁县代表团)

肖胜刚

(将乐县代表团)

谢荣年

(沙  县代表团)

刘 涛

(尤溪县代表团)

乐永权

(大田县代表团)

 

(军 警代表团)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201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

苏建章

 

 

 

 

计票员:

罗水河

童 菁(女)

陈 磊

邱伟航

陈其晃

 

吴峣冠

黄世丰

林起永

张肇瑞

陈昭青

 

余福旺

谢声勇

何章平

王 佩

刘 敏(女)

 

张 旗

张林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补选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补选结果如下:

副主任:余建地   王立文

秘书长:蔡金明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张运明   陈红兴        廖才添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8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表决通过,余建地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8日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表决议案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除大会选举和表决人选事项由本次大会选举办法和表决人选办法另行规定外,其他议案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2014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201617时。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01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   

 

大会主席团:

1617时本次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1件《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大会秘书处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议案不需要列入大会议程,建议在大会闭幕之后交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外,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10件,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本次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提出议案,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

二、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三、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依法应当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处理的问题。属于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公路设施建设、解决某项专款、要求再审某个案件等事项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四、提出的议案应一事一案,不要一案提几件事。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即议案提出的理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即议案提出的依据,应当合理充分;方案,即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应当具体可行。只提出问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五、提议案时,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专用纸,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附在议案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六、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时,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同时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字迹要端正。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姓名应填写在领衔人栏目。在同一议案中,代表不要重复签名。

七、议案领衔人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时,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议案的内容。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在确认对所联名附议的议案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八、议案应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交由本代表团工作人员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九、代表对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直接送大会秘书处材料组,请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十、议案专用纸首页中除案由、领衔人、提议案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项目由代表填写外,其余项目由议案组工作人员填写。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013

 

 

 

 

 

 

关于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一事一议,即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以便承办单位研究处理,避免某些内容被忽视或遗漏。

四、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案由、提建议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的首页,内容填写在附页上,填写的字迹要端正。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直接附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五、代表或者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特别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承办单位及时同代表联系,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需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的,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附议的代表在确认所附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七、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不应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给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信件,请直接交大会秘书处信访组处理。

八、代表在大会期间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请在大会闭幕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或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013

 

 

 

 

 

 

 

参阅件(一)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九号

20192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0名。

近来,有4名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三元区选出的王珊珊、永安市选出的何阳民、军队选出的王小强、司万雷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珊珊、何阳民、王小强、司万雷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6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228

 

 

参阅件(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十号

2019425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6名。

近来,永安市选出的杜源生、明溪县选出的陈炎标调离本市;大田县选出的周高山辞职被接受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杜源生、陈炎标、周高山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3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425

 

参阅件(三)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十二号

20198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3名。

最近,明溪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补选林新跃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林新跃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4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828

 

参阅件(四)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十三号

201910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34名。

大田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育煌,因调离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陈育煌的代表资格终止。

梅列选出的吴茂生,三元选出的张鸿飞,永安选出的余荔苹,宁化选出的李明,建宁选出的余志伟,泰宁选出的徐红华,大田选出的洪华堂,因工作需要,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梅列区人大常委会、三元区人大常委会、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建宁县人大常委会、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分别接受其辞职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吴茂生、张鸿飞、余荔苹、李明、余志伟、徐红华、洪华堂的代表资格终止。

沙县选出的罗增寿,大田选出的黄建平,因个人原因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沙县人大常委会、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分别接受其辞职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罗增寿、黄建平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4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1030

参阅件(五)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十四号

2019123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24名。

    近来,驻明部队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长水调离本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陈长水的代表资格终止。将乐选出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善存、俞德光,因工作需要,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邓善存、俞德光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1名。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依法选举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名,分别是:梅列区的杨通盛,三元区的杨国昕,永安市的林兴禄、蔡金明,宁化县的赵明,建宁县的王进足,泰宁县的陈红兴,将乐县的廖才添,尤溪县的柯德忠,大田县的刘宝怀、王锡章、张运明,三明军分区的陈雷、郑海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按姓名笔画排列)王进足、王锡章、刘宝怀、杨国昕、杨通盛、张运明、陈红兴、陈雷、林兴禄、郑海滨、赵明、柯德忠、蔡金明、廖才添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5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1231

 

参阅件(六)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洪华堂等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22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洪华堂、张鸿飞因任职年龄原因,李明、余志伟因工作变动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洪华堂、张鸿飞、李明、余志伟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李明、张鸿飞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参阅件(七)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红华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425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红华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参阅件(八)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善存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1030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邓善存辞去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参阅件(九)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杜源生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9123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工作需要,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杜源生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参阅件(十)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191231日)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243件(其中1件为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以内容划分,财政经济方面66件、占27.16%,教科文卫方面56件、占23.05%,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39件、占16.05%,农业农村方面32件、占13.17%,社会建设25件、占10.29%,监察司法方面16件、占6.58%,综合方面8件、占3.29%,侨台民宗方面1件、占0.41%。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办理2件、市人民政府办理230件、党群部门办理8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2件、市人民检察院办理1件。按照规定办理期限,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70件、占28.8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52件、占62.55%,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能解决的(C类件)18件,占7.41%;无法解决的(D类件)3件,占1.23%。从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态度反馈情况看,表示满意的219件、占90.12%,表示基本满意的24件、占9.88%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明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研究代表建议处理意见,确定重点督办建议,研究“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方案,审议市人民政府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市人民政府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分解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各位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抓紧抓细,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座谈,研究办理措施,明确责任人,规范答复要求,层层压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

(二)健全机制,推动落实。一是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各承办单位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建议签收、内部交办、沟通协调、调查研究以及答复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开等工作流程,形成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沟通联系机制。各承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与代表联系沟通机制,采取电话联系、主动上门、实地调研、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商议。三是从严落实绩效考评。市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2019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工作考评,推动市政府及各部门更加重视、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评范围,与承办处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增强了各方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提升实效。市政府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督办建议,坚持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办理,重点建议重点办,认真解决代表所提的问题。如,《关于加快市区老旧社区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列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从规划供水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水质监测等方面综合施策,实施供水管网改造项目24个,已完成市区道路老旧灰口铸铁管改造8.6公里,三钢、三化老旧社区供水管网改造31.55公里、一户一表改造1.5万户,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又如,《关于组建三明教育学院的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常务会研究推动,828日,三明教育学院正式揭牌运行,加快推进“研训管理一体化、师资配备专业化、教学科研现代化、绩效评价科学化”建设,不断提升三明基础教育科研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坚持集中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7月份,根据代表建议内容成立6个督办小组,采取专题调查、走访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4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办。 11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加强对“基本满意件”的跟踪督办,逐一检查建议答复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访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意见情况,促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二)开展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对《关于加大城市精准帮扶工作力度的建议》等8件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坚持领导牵头督办制度,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落实重点督办,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出实效。今年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报告,并逐件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审议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办理意见,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出成效。

(三)抓好“不满意件”督办。各督办单位重点对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开展重点跟踪督办检查,了解掌握“不满意件”办理的基本情况,逐件查摆办理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具体督办意见,落实二次交办,促进代表所提问题有效解决。目前,7件“不满意件”已全部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不够主动,个别代表建议办理超过规定期限,答复代表不够及时。二是一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够高,有的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到位,对代表反映和关心的事项把握不够准确,调研不够深入,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还不够。在代表建议督办过程中,重集中督办,轻代表建议办理期间的跟踪督办,邀请代表现场督办不够深入,建议督办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意识,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的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做文章,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

(二)改进措施,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着力抓好协商、面商工作,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征求意见,实现承办单位、人大代表双方的良性互动,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切实从“办文”转向“办事”,从“答复”转向“落实”,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三)加大力度,推动落实。各督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突出督办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展好“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回头看”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调研、检查强化平时跟踪督办。注重加强与领衔代表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邀请领衔代表参与督办,增强督办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合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附件: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912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233件(占代表建议总数243件的95.9%),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63件,占建议总数的27.0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150件,占建议总数的64.37%;“因受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C类)的有18件,占建议总数的7.7%;“留作参考”(D类)的有2件,占建议总数的0.9%。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209件、“基本满意”的有24件。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抓推进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凝聚了代表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使命担当。办理代表建议是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扎实办好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主动将代表建议吸纳到日常工作当中,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压实办理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424日,余红胜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汇报,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各位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会,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34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99号),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6个县(市、区)政府和51个市直单位,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各承办单位认真制定办理方案,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工作。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办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完善部门间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沟通联系、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完善与领衔代表的联系机制。加强与领衔代表的联系,做到“三前三后”,即调查研究在前、答复在后,掌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沟通在前、答复在后,准确掌握代表的真实意图;问题解决在前、答复在后,与代表就落实所提建议达成共识,提高代表满意率。三是完善答复工作机制。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网上交办,实时跟踪办理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到位、办理答复到位、办理过程记录到位。坚持办后跟踪,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特别是对人大代表表示不满意的答复,要求承办部门当面与代表沟通,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取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争取让代表满意。

(三)加强督查,提高办理成效。为保证建议答复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三色督查单”等形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一是明确答复时限。代表建议办理期间,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跟踪督查3次,督促协办单位在代表建议交办后1个月规定时限内将协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在代表建议交办后3个月规定时限内答复人大代表。至610日,各承办单位全部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二是提高答复质量。对部门的答复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做到“三个相符”,即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相符,答复依据与法律法规相符,答复措施与客观条件相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答复质量。三是完善答复考评。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19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从办理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强化考评,对逾期办理、办理质量不高的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推动各部门更加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

二、强化举措,突出重点增实效

市人大十三届第47次主任会议确定了今年8个重点建议,市政府紧紧围绕这8个建议,坚持重点建议重点办,认真解决代表所提的问题。8件重点督办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5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1118日,余红胜市长对《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批示,要求各位分管副市长再督促落实,对人大常委会会议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2件重点督办建议,要切实加强研究并加大工作力度。

(一)关于加大城市精准帮扶工作力度的建议(0008号,卢美菁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林俊德副市长、陈瑞喜党组成员牵头,市民政局主办,市住建局、医保局、教育局协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精准帮扶工作,余红胜市长多次对城市精准帮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并召开常务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今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城市困难家庭帮扶。一是嫁接农村扶贫政策。医疗保障方面,参照农村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助政策执行;教育方面,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全覆盖的精准资助体系;城乡低保方面,在全面实现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的基础上,20197月起将低保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提高至42%;住房保障方面,优先将城市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其基本住房需求。二是扩大帮扶对象范围。在城市低保对象基础上,扩大到特困人员、孤儿、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支出型贫困家庭。三是建立精准帮扶基金。两区设立精准帮扶专项基金管理、使用社会各界捐赠的帮扶资金,下一步将推动其他各县(市)加快建立帮扶基金。四是抓好典型示范。市政府总结推广两区试点经验,1031日召开全市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城市困难家庭帮扶取得更大成效。

(二)关于加强我市粮食生产的建议(0097号,余梦华等9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林俊德副市长、陈瑞喜党组成员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2018年度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三名(产区第一名),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前三。一是稳定粮食生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11月底,全市已收获粮食面积240.55万亩,产量93.5万吨。二是增加粮食产能。认真实施地力提升工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8亿元;继续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项目,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今年以来建立粮食产能区面积9.8万亩,新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8个。三是提高种粮效益。2019年,全市已建立高档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58个,面积1.76万亩,带动全市推广100万亩以上优质稻;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粮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依法流转土地,扩大粮食生产规模,2019年家庭承包耕地流入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共计80.63万亩。

(三)关于我市精准脱贫工作的几点建议(0098号,余梦华等10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林俊德副市长、陈瑞喜党组成员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落实。一是打好五大重点战役。产业扶贫稳定增收战役方面,全市1.29万户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或就业帮扶项目,占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数的97.5%;就业扶贫务工增收战役方面,全市123个贫困村实施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解决2913个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问题;教育扶贫战役方面,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按标准予以政策性资助,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2019年春季学期以来,全市共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106人,落实帮扶资金共计约420.28万元;健康扶贫战役方面,从201871日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年度个人自付封顶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今年1-11月份全市医疗总费用报销比例90.66%;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方面,2016年以来,全市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889936295人,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5772069人。二是全面推进行业扶贫。今年来,5个结对帮扶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20次带队互访,省领导带领省直单位到三明市挂钩县开展帮扶活动9次,帮扶项目38项,帮扶资金4.14亿元。沿海帮助引进落地企业9家,总投资3.94亿元;全市下派第五批驻村任职干部468名,实现37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全覆盖;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每村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4-5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市有37751名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养老保险费97.74万元。三是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完成2018年全市新识别贫困户1138人;加强扶贫干部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市、县、乡三级共举办各类扶贫干部教育培训21549人次;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制度,全市组织1.37万名各级干部与1.87万户贫困户全覆盖结对帮扶。

(四)关于加快市区老旧社区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0159号,邓善存等13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主办,市财政局、卫健委协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工作,把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列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从规划供水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水质监测等方面综合施策,进一步提升市区供水水质。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城市双修”地下管线普查项目,查明市区供水管网信息,结合市政道路改造、“三供一业”剥离、老旧社区微改造年度计划,分轻重缓急制定供水管网建设计划。今年以来,市区实施供水管网改造项目24个,已完成市区道路老旧灰口铸铁管改造8.6公里,三钢、三化老旧社区供水管网改造31.55公里、一户一表改造1.5万户。二是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对需要财政投入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建设资金,今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安排462万元用于市区供水管网建设,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28.8万元,用于市(县)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和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三供一业”政策,组织财政、国企积极向上争取供水管网改造补助,累计获批资金9130万元,有力保障三钢、三化“三供一业”供水管网改造实施;结合房地产开发、市政道路建设捆绑打包给排水管网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今年以来,共在贵溪洋片区道路、台江片区道路、永嘉天地等项目利用社会资本2300余万元,建成供水管网约7.8公里。三是强化管理,提升水质。在水源地水质实时在线监测的基础上,定期对东牙溪、薯沙溪水质进行常规监测,1-11月市区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100%;在市区设置20个市政水厂末梢水监测点,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测分析,1-11月市区出厂水合格率为99.97%,末梢水合格率为99.19%,水质位居全省前列。东牙溪、薯沙溪水源地保护区内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东牙溪水库取水口到富兴堡、下洋、贵溪洋水厂封闭式输水,避免水质二次污染,保障供水安全。

(五)关于企业技能人才鉴定工作的建议(0166号,潘铭云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市政府张元明副市长牵头,市人社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深化职业资格改革一系列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企业开展技能人才鉴定工作。一是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鉴定。指导企业通过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站、举办技能竞赛、鼓励企业开展自主考评等方式,推进企业开展技能人才鉴定工作。今年,我市继续举办全市电工、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同步开展技能人才鉴定工作。10月初,推荐市公交公司作为省上企业自主评定技能人才试点单位。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指导职业(技工)院校主动对接企业,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企业急需技术技能人才。今年9月,2所市属高级技校招收新生1067人,其中校企合作班招生360人占33.7%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壮大技能人才队伍。927日,印发了《关于培养和引进实用型人才支持产业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从留住、培养、引进、激励等多方面出台实用性人才奖励扶持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六)关于提升市民小区步道质量的建议(0207号,郭颖等11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主办、城管局协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人行步道建设管理工作,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求市城管局、住建局、城发集团等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认真采纳并落实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我市人行道质量和管理水平。一是加大建设养护力度。一方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印发《三明市2019年“城市双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梅岭路街巷整治修复工程、北山路周边道路及环境整治工程等8个市政道路项目,目前已投资1000万元,完成梅岭路人行道改造约8000平方米;另一方面,加大巡查养管力度,市政养管部门累计投入资金约800万元,维护维修市区人行道约9300平方米。二是加强人行道管理。今年5月以来,梅列、三元两区城管部门共移走占道“二手车”、“僵尸车”779辆,人力三轮车55辆、板车25辆,清理占道“僵尸”自行车2675辆。同时,通过设置障碍墩的方式,整治工业中路(白沙小学段)、新市中路(下洋饭店段)等路段机动车上人行道问题,保障市民正常出行。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各级城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e三明”随手拍诉求件处置。据统计,截至1213日,市数字城管平台受理信息采集员上报和“e三明”转办道路类案件共447件,已办理432件,剩余15件正在期限内抓紧处置。

(七)关于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有关建议(0232号,郑雪珍等6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张元明副市长牵头,市卫健委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近年来,市政府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基层医务人员津补贴,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赋予总医院办医自主权。2017年以来,我市整合县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将医保资金、财政投入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等捆绑作为总医院的经费,总医院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统筹使用事业发展基金。二是解决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下乡交通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根据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服务半径、出行方式等情况,制定完善差别化工分标准,对下乡路途远、自行用车的工作人员通过下乡补贴、工分倾斜等方式予以保障。三是优化绩效考核办法。2014年起,改革乡镇卫生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打通编内外人员使用界限,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根据卫生院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经考核后拨付,这部分收入扣除物耗直接成本后,剩余纳入工资总额。同时,设立5000万元专项基金,对基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一体化、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绩效奖励。四是做好基层医卫人才“定向培养”的工作。大力培养本土化卫生人才,支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办好临床医学专业,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急需临床专业人才,2019年共招收定向县级医院本科生77名,培养数量居全省之首(全省招收300名),为乡镇和村定向培养医学生182名。

(八)关于组建三明教育学院的建议(0242号,郭颖等11位代表提出)

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张文珍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三明教育学院组建工作,余红胜市长于65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推动,828日,三明教育学院正式揭牌运行,整合后的三明教育学院设置内设机构11个,核定处级领导职数为正职1名、副职3名,科级领导职数25名,事业编制共98名。目前,三明教育学院正加快融合,将大力推进“研训管理一体化、师资配备专业化、教学科研现代化、绩效评价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主基地”、基础教育科研“主阵地”、基础教育资源“主渠道”、基础教育服务“主力军”、教师继续教育咨询指导“主功能”等作用,构建我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师资培训的新平台、成人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新基地,不断提升三明基础教育科研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分类推进,精准办理提质量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综合分析建议所提问题的针对性,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逐一制定办理方案,分类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63件。这部分建议主要涉及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针对这部分建议,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成效。如,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一条措施》《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营商环境、融资贷款等方面多层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1-11月份,工业企业贷款余额212.08亿元,同比增长13.96%,为近四年来最高,超过贷款平均增速4.27个百分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6亿元,累计排查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3.77亿元,已清偿3.4亿元;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5.48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又如,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针对停车难、如厕难、农贸市场整治难、背街小巷通行难、小区物业管理难等城市管理问题,开展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工作,通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落实精细管理措施,改善市民生活环境。2019年全市计划治理物业缺失小区39个、提升有物业的小区24个,目前已完成整治18个、提升16个。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50件。这部分建议主要涉及养老服务、乡村振兴、基础教育等方面,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为此,市政府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如,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抓住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逐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今年已投入7600多万元,新建1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0个农村幸福院,目前项目均按序时推进。又如,在基础教育方面,为切实缓解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不足的问题,按照程序不减、时限压缩、应急管理的原则,采取政府统筹、国企代建交钥匙的方式,加快沪明小学等16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确保让孩子们有学上、上好学。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D类)有20件。主要涉及高速公路建设、铁路改线设站、医保缴费标准等方面。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受限于政策权限、地方财力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放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增幅的建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省上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和基本医疗消费需求确定的。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20元,已是全国最低缴费标准。又如,在尤溪建设福银高速与厦沙高速连接线的建议,根据市交通运输部门调研论证,认为我市已建成的福银、厦沙和在建的莆炎高速公路,加上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国省道,已基本能满足该路段所在区域的发展和交通需求。同时,鉴于我市及尤溪县的筹资能力所限,目前尚不具备建设该连接线的条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还需进一步加强,“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二是解决实效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调研不够深入,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一些建议办理成效还不够好。三是推进力度不够。个别单位对制定的工作计划推进不够迅速,对办理工作没有及时进行总结和“回头看”,部分措施未落到实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媒体监督,从“办文”转向“办事”,从“答复”转向“落实”,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

 

 

参阅件(十一)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19123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

1.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负责人;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3.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

1.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三明军分区领导;

2.在明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

1.出席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人员;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3.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4.市政府及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

5.市监委委员;

6.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

7.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

8.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9.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五、市直有关单位和在市区的中央、省属部门及省、市属企业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该单位不再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附件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共536人)

20191231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75人)

1.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负责人8人)

    副秘书长:杨永忠、邓  宏、张志坚

    政府办:吴建勇、夏寿南、黄功华、罗松彬、郑德炜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8人)

教育局:陈 

科技局:李荣安

民族宗教局:吴长树

民政局:曾永生

司法局:刘叶爱

人社局:吴成城

自然资源局:林建星

生态环境局:林大茂

住建局:王 

交通运输局:张国球

水利局:章新华

农业农村局:王小坚

文旅局:陈丽珍(女)、廖荣华

卫健委:肖世宣

退役军人局:冯明生

应急局:马玉华(女)

审计局:卢维沙

国资委:吴擢祥

林业局:刘小彦

市场监管局:杨建利

体育局:张清水

统计局:郑建勋

人防办:张元江

医保局:徐志銮

信访局:陈丁权

城管局:周庆裕

金融监管局:郑文理

3.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39人)

国家安全局:江建强

海关:王钦健

无线电管理局:俞潭生

消防支队:郭伪鸿

森林支队:陈广成

盐务局:卢传兴

气象局:林卫华

邮政管理局:叶小菁(女)

通信办:陈 

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林清生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谌志轩

七五五处:洪俊泉

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钟智华

银保监分局:余 

农业发展银行:郭志鹏

农业银行:吴雅雅(女)

中国银行:李积勇

建设银行:王德明

交通银行:朱成材

兴业银行:罗敦颖

邮储银行:侯宗鸿

招商银行:施良锦

海峡银行:吴 

厦门银行:袁亚仁

厦门国际银行:刘 

中国人寿:卢恰发

人寿财险:庄颖颖

太平洋财险:伊小河

电信公司:曾群慧

联通公司:江正群

邮政分公司:黄汉榕

三钢(集团)公司:曾兴富

中石化森美公司:王增宇

中石油三明销售分公司:张晓峰

闽西地质大队:林全胜

省高速公路公司三明分公司:陈郑平

南昌铁路局三明车站:李佳旺

省新华发行集团三明分公司:詹文谦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三明分公司:吴仁煌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16人)

1.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三明军分区领导(1人)

王更新

2.在明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15人)

王林香(女)

王清芳(女)

朱庆添

刘起城

许清华

连小琴(女)

赵秀荣(女)

姚敏蓉(女)

高美建

黄秀泉

黄秀娥(女)

黄俊黉

黄闽榕

  (女)

雷旺金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445人)

1.出席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人员(300人,名单略)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61人)

兰德明

吕少郎

袁德俊

林纪承

徐锦培

李长生

朱瓦水

颜德隆

赵克功

范天云

林玉柱

周兴忠

王春水

张寿标

叶培雁

黄天发

  (女)

刘水生

黄仕煜

张运祥

江桂如(女)

杨振西

曾万钦

  (女)

陆火生

叶彼德

李荣显

邹运恒

郑昱荣

曾金凤(女)

吴根发

刘振郁

吴长彬

陈良椿

柳忠武

阙维林

 

陈若灿

杨国风

严凤英(女)

常秀文

刘邦澍

黄作文

吴俊慰

杨光祺

陈凤珠(女)

林梁儿

陈木星

郑国仁

叶良茂

  (女)

涂振锟

张来水

林传衍

洪明德

陈有极

汪震国

 

阎伟强

江芳俊

李宝兰(女)

 

 

 

 

 

3.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17人)

市委副秘书长:曹荣军、吴钟民

    市委办:罗敏华(女)、陈 真、黄茂升、陈  (女)、黎明文

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张建林

  办:余迭荣

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魏亚鹏

市直机关工委:龚其明

市委巡察办:袁富力

老干部局:伍武林

文明办:张炜琳(女)

  校:赵圣宏

档案馆:李永松

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林善涛

4.市政府及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19人)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李光明

 驻榕办:于加潘

    驻泉办:林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陈力夫

供销社:陈忠杰

地震局:廖上斌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曹春荣

农科院:许旭明

公积金管理中心:廖善谷

数字办:揭自荣

铁路建设发展中心:雷泽炜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雷 

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蒋妙生

疾控中心:朱道斌

卫生监督所:刘源彬

中西医结合医院:温立新

投资集团:李芳洲

交发集团:童 

物资集团:魏 

5.市监委委员(5人)

  连、邹长福、郑碧云、纪熙进、周高锦

6.市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3人)

    市法院:杨泽民

检察院:陈文盛、邱良植

7.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19人)

科协:丁韵芳(女)

侨联:邓 

台联:沈蓉梅(女)

残联:刘闽华

贸促会:陈木旺

计生协会:郑龙华

关工委:林碧莲(女)

红十字会:刘岁美

三明学院:潘玉腾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王怀毅、陶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杨元挺

三明教育学院:邓小和

工贸学校:廖善星

农业学校:林木森

林业学校:黄云鹏

高级技工学校:余辉文

  中:翁东真

  中:黄达辉

8.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4人)

市融媒体中心:王克新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方炜杭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魏承栋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王晶星

9.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17人)

副秘书长:江长虹

派驻纪检组:石  (女)

办公室:肖方柱、张玉赋、朱凤英(女)、李东兴、林茂华

研究室:王祥勇

人代室:李义芳、王 

法工委:张  (女)

监察和司法工委:练明荣

农业与农村工委:陈小玲

财经工委:徐顺猷

教科文卫工委:郭荔华(女)

环城工委:陈成权、王兴平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市法院、检察院负责组织)。

 

 

参阅件(十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1225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法制委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委室的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积极落实地方立法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统一审议职能,提升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一、围绕大局落实规划计划

(一)规划立法项目,服务发展大局。为适应新时代新三明建设需要,落实市委对我市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使立法成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法制委对《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和《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进行调整,报市委审定同意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一是响应市委做好“四篇文章”的决策部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将《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行为条例”)列为2019年正式审议项目。二是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突出问题导向,将《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城山体条例”)《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餐厨垃圾条例”)列入立法规划。三是鉴于刚出台的《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农村垃圾管理已有规范,为保证立法规划的合理性,避免短期内重复立法,将《三明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调整出立法规划。

(二)提前谋划部署,编制立法计划。早谋划、早安排,为确保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突出问题、民生民意和行政管理需要,法制委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协调论证,提出了《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共6件。其中,将《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扬尘污染条例”)、文明行为条例列为2020年继续审议项目;将环城山体条例列为2020年审议项目;将《三明市城乡建设风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建设风貌条例”)《三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居家养老条例”)、餐厨垃圾条例列为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

二、认真履职提升法规质量

法制委将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全体会议四次,先后对两件法规进行了统一审议。其中,《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条例”)经统一审议后,于2019425日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9101日起施行;扬尘污染条例和文明行为条例也分别于201910月、12月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此外,法制委还参与了环城山体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多部法规的审议修改和调研论证几乎齐头并进,是对立法工作能力和素质的重大考验,法制委在法规调研论证、修改和审议工作中,立足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精准聚焦问题症结。在园林绿化条例、扬尘污染条例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法制委迅速组织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调研重点,开展面向相关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的立法调研,密集对接起草部门、市司法局以及初审委室,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凝聚社会共识。两部法规分别聚焦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中的现实、紧迫问题,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二)精干设计框架结构。在法规调研论证、修改和审议工作中,法制委认真研究比对上位法以及之前出台的我市其他地方性法规,严格遵守地方立法“少而精”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拾遗补缺”的功能,对上位法明确规定以及我市其他地方性法规已作规定的不作重复性规定,做到有几条写几条,需要什么就规定什么。园林绿化条例全文三十七条,框架精干,条文简练、明确。

(三)精细设计方案对策。法制委发挥工匠精神、攻坚精神,对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开展深入论证、集中破解,精细设计方案对策,做到制度设计坚守合法性、把握实践性、突出有效性、体现特色性。如在园林绿化条例中,针对临时占用绿地未恢复原状等突出问题,要求临时占用人占用期满应当恢复原状,否则视为擅自占用;要求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应当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并体现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闽学文化等地域文化元素。

三、健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法制委以提高法规质量为目标,紧紧抓住起草、调研、论证、修改等关键环节,理顺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阶段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沟通协调,调动立法积极性,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切实保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同提高立法质量。

(一)注重立法调研。一年来,法制委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更加注重了解实际情况和听取基层意见,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在制定园林绿化条例的过程中,为充分了解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组织法制委委员赴宁化、尤溪等六个县(市、区)实地察看了解具有代表性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听取基层有关部门、社区、企业的意见、建议。在扬尘污染条例一审过程中,赴梅列、永安等地开展调研,深入多处施工工地实地察看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二)注重立法协调。法制委坚持提前介入、立法协调等工作制度。今年来,法制委委员多次参加政府部门的法规起草会议,并在扬尘污染条例、文明行为条例的起草阶段先后参与3场立法联席会议,明确法规的起草方向和重点。对法规修改、审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立法协调,如在修改、审议园林绿化条例及扬尘污染条例的过程中,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专门组织召开由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参加的立法协调会,就管理体制及部门职责划分等问题进行协调确认,确保法规制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研究论证。主动与起草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法规草案的修改内容和主要问题,专门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对立法涉及的重要制度措施和重大利益调整,通过发函咨询立法专家、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加大论证咨询力度,如针对园林绿化条例法律责任设置幅度这一问题,先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

(四)注重制度保障。一是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于立法中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立法争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问题等,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根据市委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健全常委会党组领导立法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常委会党组在立法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三是完善法制委和法工委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调研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健全委员审议意见的反馈机制,提高审议质量。

四、提升能力推进备案审查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法制委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全年共收到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8件、规章1件,未发现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情形,尚未收到要求审查的建议或要求。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一是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派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务培训,推进备案审查电子报备工作。二是调整年度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将年底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调整为次年第一季度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三是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常委会其他(专)工委及其他有关工作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职责对接和工作衔接,进一步密切联系,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及时将自查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报告,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回头看”要求,切实维护好法制统一。

五、加强学习强化履职能力

一年来,法制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切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境界有提升、干事创业讲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将“两个维护”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在业务水平提升上,安排人员参加全国、省人大举办的立法工作培训班和全省立法工作交流座谈会,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提升立法能力;加强理论研究,精心指导法工委课题调研组提高立法理论研究,增强立法理论水平。

过去的一年,法制委克服立法任务重、立法难度大的困难,以提升立法质量为目标,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党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期盼相比,我们的立法工作还有不足,主要是立法项目遴选机制还不够科学、营造政府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立法工作经验仍有待积累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法制委将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服务扬尘污染条例、文明行为条例、环城山体条例等相关法规草案审议修改为工作重心,以继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为工作基石,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继续修改和审议扬尘污染条例,拟于2020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于4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继续审议文明行为条例,拟于20204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于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参与环城山体条例的调研、论证,督促、指导条例的起草工作,力争于202010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配合做好建设风貌条例、居家养老条例、餐厨垃圾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稳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备案审查日常工作,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完善年度备案审查报告制度。二是实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完成县一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部署和使用,并组织相关培训。三是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市人大(专)工委及其他有关工作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质量。

三、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着眼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集中学习、调研考察、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协调沟通、凝聚共识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统一审议中树立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风气。发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精神,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和修改方案,不断提高审议水平和立法质量。

 

 

参阅件(十三)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1216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三明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一年来,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等议案3项,依法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4件,组织或参与开展调研活动11次,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财经方面的议题9项,形成呈阅件3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全口径审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一年来,财经委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理念,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新要求,不断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促进预算绩效的提高,依法依规做好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一)强化审查监督工作新要求。一是认真落实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将《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组织保障及时落实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如审查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着重报告支出的政策目标和内容,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等情况,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会预算初审及上半年预算执行调研期间,财经委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互联网+”在线监督的优势,组织审查人员对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查询,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入分析和利用,有效提升了预算审查的效果。积极学习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经验做法,主动加强与北京用友政务软件、福建财通信息科技等公司沟通对接,加快软件系统开发与运用,切实提升系统的智能化、可视化、便利化水平确保实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三明模板”。同时,积极申请增设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机构和人员编制。三是着力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按照《预算法》新规定,对专项资金的安排要按照政策导向和绩效的要求,先确定要做的工作项目,后安排预算资金,才能确保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发挥应有的效益。财经委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过程中,根据市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存在资金结转结余过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不理想等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的建议》的呈阅件,向市委提出了要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切实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落实预算细化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制度等建议,确保用好用足市本级专项资金。

(二)强化大会期间计划预算审查。一是扎实开展会前初审。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大会预算审查工作方案,明确报送材料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时间安排、材料种类及细化程度等具体事项。成立了预算初审工作组、预算审查专家组和大会财经组,召开预算初审会议,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分析,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送交市财政部门研究处理。二是依法组织审查草案。大会期间,依法将初审意见及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大会全体代表。及时召开计划和预算审查会议,审查计划和预算草案,并广泛收集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向大会主席团形成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三是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大会期间,要求市财政部门将预算草案、报告及相关参阅材料分别采用纸质、电子触摸屏等形式提供大会代表,同时要求发改、财政部门参加财经委会议审议计划、预算时做好解释工作,为大会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创造条件。

(三)强化计划预算执行效果监督。一是监督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20197月,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前,财经委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开展审议,当好参谋助手。二是持续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为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推动整改取得实效,财经委坚持问题导向,连续四年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点监督议题,2019年还专门组织开展调研,有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整改落实,提高了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实效。三是依法审查预算调整方案。财经委于20196月和10月,分别对市人民政府报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二十一次会议审查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依法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供参考。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关于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的决策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我市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着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中央提出做好“六稳”工作,其中稳就业居于首位。就业稳,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有稳定的环境。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企业用工情况,帮助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有效改善就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93月,组织开展了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工作情况调研,指出了基础环境较为薄弱、企业吸引能力不足、子女就学问题有待解决等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改善企业就业条件、重点解决中高级技工子女就学难题等意见和建议,多措并举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着力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坚信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不断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20197月,组织开展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从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畅通融资渠道、改善用工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有重点的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破解民营企业资金瓶颈、保障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等方面,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呈阅件专门向市委提出建议,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三)着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2019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第一年。在2019年开展的“同级审”中要求市审计部门重点审计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内容,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打牢基础。20199月,组织开展了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调研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要求市政府同步提交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财经委对综合报告初稿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反馈意见,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夯实基础。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和审议意见,财经委认真分析,形成呈阅件供市委参考,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

三、突出主体性地位,汇聚各方智慧力量

注重拓宽渠道,着力扩大人大代表和财经委委员参与财经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沟通联系,发挥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人大财经工作上新水平。

(一)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一年来,及时召开财经委委员会全体会议,对重要议题、重点调研报告进行审议讨论。涉及财经议题的调研等监督活动要求财经委委员全程参加,进一步提高委员会的审议质量。在开展调研和监督过程中,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及财经类专题调研等活动,注重倾听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使财经监督工作更能反映民情民意。

(二)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财经类代表建议共69件,其中重点督办1件,代表对办理表示满意60件,基本满意9件。财经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促进建议落到实处,并认真检查有关部门办理情况,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回头看”,通过会议督办等形式,针对重点督办建议和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基本满意和未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深化办理效果。重点督办第166号《关于企业技能人才鉴定工作的建议》,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人才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鉴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等工作,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拓展专业工作力量。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调整和充实了部分预算审查专家人员,共聘请了5名高校学者和从事财经实务工作并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专家,专业涵盖了区域经济、财政、审计、金融等主要专业领域,共同协助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经委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四、适应新时代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财经委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为依法履职、有效履职提供保证。

(一)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财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组织人大财经系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贯彻到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全体组成人员始终坚持以事业为纽带,愉快合作、各展其长,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着力增强履职能力。坚持把提高履职能力作为新时代人大财经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财经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讲党课、说心得、谈体会等方式,着力培育人大财经干部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贯彻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同省人大财经委及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认真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效提高了全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水平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常办〔201935号)精神,切实压缩调研周期,减少调研项目点和调研人数,确保不干扰基层和群众正常工作生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市人大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求真务实谋划部署财经工作,努力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委也清楚的认识到,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需要继续做深做实,经济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有待深入开展,自身专业水平还需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市人大财经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新预算法要求,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认真做好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审查、计划预算执行监督以及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在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研,推动“十四五”规划草案更加科学、完善,为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我市“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三是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围绕做实“四篇文章”,聚焦石墨和石墨烯、稀土、氟化工等禀赋资源,组织开展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培育壮大“产业树”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四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加强人大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继续听取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供服务。

 

 

参阅件(十四)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三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市财政局:

市人大财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对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结合预算专家组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决议,在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下,着力培植财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加快支出进度,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预算调整依法依规,对执行过程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情况能依法报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符合预期。

同时,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 后续财源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

(二) 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预算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要求,较好地把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基础上,收入预算基本保持与国民经济预期目标相协调,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预算草案在完整、规范、细化等方面有所提高。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有些项目预算安排不够扎实。按规定可以发放的奖金补贴建议编入预算,并做到预算编制规范、标准统一、口径一致。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细化,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及总部经济发展专项经费8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11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3600万元等专项资金应进一步细化。

(三)建议三明学院的生均拨款定额标准,按规定的生均1.2万元预算;建议适当提高按工资总额提取教师培训费的比例。

(四)根据《预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2020年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中,上级补助收入与2019年预算安排数相差较大,比减117841万元,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比减59846万元,原因未作说明。

    (五)建议2020年预算安排要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和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并体现绩效成果应用。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不够详尽,未披露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存量、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未对政府性债务存量合理性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以上所提意见,请市财政局依法研究处理。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1231

 

 

 

 

 

 

 

 

参阅件(十五)

 

关于《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对市本级2019年预算

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

初步审查意见》的反馈意见

 

三明市财政局

202012日)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局本着遵循积极稳妥、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编制了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并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经贵会认真细致地审查,对提出8条意见或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对2020年预算草案提出6条意见或建议已吸收体现在年初预算中,如部分专项资金细化,适当提高教师培训费的比例等;对2019年预算执行提出2条意见或建议需待今后工作努力解决。现对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方面

(一)关于“后续财源不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问题。今年以来,因财源结构原因,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尤为明显。我市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制造业增值税占全部增值税的比重超过41.3%,无论是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还是结构性减税,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冲击都比较明显。据初步测算,2019年全市减税15.81亿元,降费3.72亿元,共计19.53亿元,影响地方级收入12.15亿元,占2018年地方级收入的11.29%,其中:影响市本级4.14亿元,占2018年收入的16.32%。同时,受钢材价格下降和铁矿石涨价的影响,三钢(含三钢集团、三钢闽光)实现地方级税收5.7亿元,同比减收2.1亿元,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到我市年初预算收入目标(3%)难以完成。为缓解减税降费实施和三钢减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市委、市政府出台培植财源20条措施,着力在培植市级财源、争取国家政策、省级三个方面推进财源建设。在推进财源建设过程中,通过优化市区经济发展结构,促进财政增收,努力推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二)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情况问题。近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项目建设等各项政策;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市本级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以前年度有了明显的提高,达到95%以上。但受项目推进进度偏慢、预算安排不合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确实存在着部分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发,加快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一是增强预算约束力,落实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将支出责任层层传导,采取发函告知单位上级拨款资金已到达的方式,及时督促单位跟踪项目,不断创新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减少资金滞留,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二是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对年初预算安排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抓紧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对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采取收回本级财政、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2020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方面

(一)关于项目预算安排不够扎实的问题。主要是预留增发一个月精神文明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列入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考虑到单位统筹资金压力大,增发一个月精神文明奖所需资金由财政安排补助,以在职人员档案工资和离退休费计算,预计需0.85亿元;鉴于市本级财力困难的现状,现阶段由财政暂安排新增一个月精神文明奖,原发放一个月精神文明奖维持原资金渠道,仍由单位统筹解决,待今后财力好转再予调整。

(二)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细化的问题。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财政部门按照《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总结以前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细化的基础上,对部分专项资金预算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但由于我市专项资金项目库尚在学习探索之中,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对预算细化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着部分专项资金未细化的情况,我们已根据初审意见,进一步予以补充完善,其中:

1.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及总部经济发展专项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160万元、重大项目协调办前期经费(含社会事业项目前期经费)296万元和农业项目前期经费、会展经费68万元,以及驻外办工作考核奖励经费12万和总部经济264万元)。

2.人才工作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配套奖励专项经费278万元,高层次人才补助经费136万元,总部企业人才激励资金95万元,市派驻企业干部专项经费69万元,大学生村官培训经费62万元,干训经费45万元,人才慰问经费38万元,公务员、市直事业单位招录面试等其他人才经费477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技改项目1600万元,污水管网项目地方债利息400万元,市政工程养管中心污水泵站及网管维护经费250万元,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800万元,以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排三钢、三化污水处理补助经费、固废中心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经费、市区地下管网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项目550万元。

(三)关于安排三明学院生均拨款定额至1.2万元和适当提高教师培训费的比例问题。一是三明学院生均拨款问题。按2019年秋季三明学院学生数13513人测算,应安排财政拨款总额16512.6万元,市级财政已安排各项资金16134.24万元,加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计超过1000万元,合计17134.24万元以上,实际生均拨款达到1.27万元,对于市级财政拨款达不到省定的要求,力求在今后财力好转时逐步解决。二是适当提高按工资总额提取教师培训费的比例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发〔201911号)有关要求,到2020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测算,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市属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已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费,加上安排给三明教育学院的教师培训费专项70万元和名师名校长培养经费专项100万元,已超过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5%

(四)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列入2020年市本级预算较上年减少的问题。在提交人大财经委2020年市本级预算初步审查时,有关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是以截至1210日收到省上补助资金汇总统计的数据。截至1231日已收到的省上补助资金22.18亿元并列入年初预算,扣除财力补助3.27亿元统筹用于平衡预算外,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91亿元,比增1.34亿元,增长7.61%

(五)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要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和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并体现绩效成果应用问题。我局结合2019年“同级审”时提出的问题,已将水资源费征收业务费80万元列入水利局部门预算;已将截至1231日收到省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21.34亿元编入年初预算。同时考虑财政收支困难,统筹历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0.35亿元作为增发一个月精神文明奖资金来源之一。为加快绩效成果的应用,我们初步将2018年部分专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0年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下阶段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关于政府债务情况不够详尽的问题。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近年来,我市加强地方政务债务预算管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没有一个比较明确、规范的版本,且部分债务数据为涉密信息,我局在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方面也在不断探索、规范,编制资料供人大代表参阅,力求反映尽可能详细的情况。2020年我局已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编制参阅材料《2019年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反映市本级政府债务存量、限额及变化情况,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简要分析。

以上意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附注:工作图示及相关说明

 

[i].1:全市法院历年受理案件数示意图         

 

2 全市法院2019年审结案件分类示意图

 

[ii]. 2019年,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建宁法院、“全国巾帼文明岗”永安法院立案庭、“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永安法院少年庭、“全省优秀法庭”三元法院莘口法庭、“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市法院执行局和泰宁法院、“福建省五四奖章集体标兵”市法院立案庭及“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市法院彭贵良、“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与新中国共成长的70位闽籍优秀女性”市法院郭婕、“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沙县法院吴鸿强、“全省优秀法官”将乐法院肖庆亮、“全省优秀法院干警”市法院魏正雄等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iii].大田林志堤案:林志堤等人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催讨债务,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逐渐形成了以林志堤、郑春发为组织者、领导者、14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清流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林志堤有期徒刑十七年,判处郑春发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判处其他被告人两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iv].永安陈明聪案:陈明聪刑满释放后,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暴力讨债、侵占村集体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巨额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以陈明聪为组织者、18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扰乱当地村民自治秩序,侵蚀基层政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永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依法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陈明聪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判处其他被告人一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时任永安市司法局上坪司法所副所长苏忠仁被认定为“保护伞”,依法定罪量刑。

[v].三元杨汝忠案:杨汝忠等12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暴力讨债行为,导致众多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有家不能归、夫妻离婚、经营店铺倒闭,严重破坏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三元法院依法判决杨汝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其余11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在案件审理中,三元法院积极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促成12名被告人全部主动提交认罪认罚申请书,该案成为全省首例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

[vi].沙县高润泉案:高润泉、许永华等7人常年在三明动车北站以威胁手段给外地出租车司机配客,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敲诈勒索,收取配客费70余万元。沙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高润泉有期徒刑九年,其余6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判决有力保障了三明动车北站乘客的正常出行秩序,中央电视台以《高铁站恶势力覆灭记》为题在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栏目播出。

[vii].全市首例“拉拽公交车司机”案:被告人刘立全因与公交司机李某在行车时发生冲突,登上公交车与李某争吵,并试图抢夺李某手中的方向盘,在抢夺方向盘未果的情况下,两次拉拽正在驾驶公交车的李某,导致公交车偏离正常驾驶方向,危及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及该路段的公共交通安全。永安法院以刘立全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viii].苏清发等人网络开设赌场案:2015年以来,苏清发在菲律宾经营赌博网站,并陆续与郭行闻、杨团结等人合作,有组织地从事网站推广、会员发展、接受投注、提供技术支持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赌资流水15亿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抓获涉案人员50人,查扣涉案财物2.5亿元,大田法院已依法审结325人,判决追缴赌资、违法所得和没收涉案房产、车辆等价值1亿余元。

[ix].幼儿吴某某游乐场所受伤赔偿案:2016年,吴某某(事发时不满二周岁)由保姆温某某带至戴某某经营的游乐场所玩耍,期间,在游乐场内奔跑的陈某某(事发时七周岁)将吴某某撞倒在地,事发时,保姆温某某不在现场,陈某某的监护人亦不在场。吴某某被送医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一处十级伤残。吴某某的父母将陈某某及其父母、游乐场经营者戴某某起诉至法院。梅列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某受伤时不满两周岁,还属于幼童,陈某某也仅七周岁,事发时他们的监护人均不在场,游乐场工作人员也没有对陈某某的奔跑行为及时阻止,最终造成了吴某某伤残的严重后果,根据各方过错程度,一审判决陈某某的监护人承担50%的责任,游乐场所经营人戴某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损失由吴某某监护人自负。案件宣判后,陈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市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x].天河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天河建设公司、福建地矿公司向市法院申请执行其与市土地收储中心、三元区政府、三元区城关街道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要求三被执行人共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5590余万元。因该案涉及党政机关,市法院在立案前积极加强与三元区政府的沟通协调,督促其抓紧履行赔偿义务。通过法院协调,申请执行人已于201912月中旬领取工程款及利息5025万元。

[xi].香港益进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益进实业香港公司与被执行人恒盛服饰公司、林某全、第三人赖某芳定作合同纠纷执行案,历时十年,经福州、三明两地三家法院接力执行,均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因此多次信访。2019年,省法院将该案纳入挂牌督办的重点信访执行案件。市法院根据查明的恒盛公司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事实,裁定恒盛公司时任总经理赖某芳在保管查封财产的范围内,赔偿益进公司因查封财产被非法处置造成的损失及相应利息。之后,市法院委托公安机关对赖某芳进行布控、协助拘留,并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迫于压力,赖某芳的亲属代为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赖某芳应承担的赔偿款45万余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益进实业香港公司承诺息诉息访。

[xii].万科药业公司破产重整案:福建万科药业有限公司因投资资金不足,陷入债务危机。201810月,债权人申请对该企业破产重整,市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企业具有重整价值,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市法院综合考量企业的继续生产意愿、维护企业资产、稳定企业员工、促进就业等因素,同意企业继续生产,并积极协调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各方共同寻找投资人参与重整项目。经过多轮会谈、磋商,管理人、债务人与投资方达成重整投资意向,由投资人出资3500万元,整体受让万科公司。20196月,万科药业公司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并获得市法院批准,在市法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人、债务人完成了与新投资人的股权、管理事务等移交工作,新投资人已全面接管万科药业公司的管理、生产工作,万科药业公司避免了破产清算,摆脱困境“涅槃重生”,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也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了多方共赢。该案成为三明市首例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成功实现破产重整的案件。

[xiii].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福维公司固体污染案:2016年至2018年间,福维公司所有的电石渣堆场未经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和竣工验收合格,违法投入生产使用,期间坝体破损,渗滤液溢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电石渣堆场的底部排污口长期违法排放超标废水,污染九龙溪水质。为保护九龙溪流域水环境,社会公益组织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向永安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系三明市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xiv].各地法院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合力举措:建宁法院与江西南丰法院共建闽赣边界绿色司法服务+N机制;三元法院联合闽西南四地基层法院建立“生态审判协同创新基地”;明溪、宁化、永安、大田等法院积极构建环境执法与生态司法无缝对接环保机制。

[xv].尤溪法院“调解前置+特邀调解”机制:尤溪法院在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56”模式的基础上,探索“调解前置+特邀调解”机制,主动对接党政机关、社会群团等主体,完善县、镇、村特邀调解员配置,在法院机关、人民法庭、乡镇、村居分别聘请一定数量的退休法官、离任村(居)干部、行政机关干部组成特邀调解员队伍,对民商事纠纷在立案预登记后,移交诉非衔接中心,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属地原则等因素,分配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减量。2019年,尤溪法院共委派、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2325件,占适宜交办案件的77%;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1080件,成功率46%

[xvi].泰宁法院“四心四步”调解法:“四心”即热心接待稳控情绪,真心告知释法解惑,耐心引导打开心霏,用心化解握手言和。“四步”即聚焦调解方案,甄别案件类型;聚焦争议焦点,寻找症结所在;聚焦线上线下,解开心结法结;聚焦回访延伸,巩固调解效果。

[xvii].“两对象、三层次、两阶段”必谈工作法:“两对象”即中层正职负责人、青年干警两类对象必谈,院领导与中层正职负责人就可能面临的岗位调整、实际困难等深入谈心,鼓励他们让贤并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传帮带”工作;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鼓励他们心怀感恩、胸系全局,将自己的能力、才华充分展现出来,真正做到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三层次”即先后由院长、分管院领导、政治处主任三个层次领导与中层正职负责人谈心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两阶段”即做好改革前后两个阶段的文章,改革前做实做细做通思想工作,改革后继续跟进了解让贤中层领导的思想动态,征询他们岗位选择意向,予以妥善安置,确保队伍持续稳定。

[xviii].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20187月,中央编办和最高法院下发《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根据《通知》要求,永安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为100名以上,可设置10个机构,其余11家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为50名以上不超过100名,可设置8个机构。改革后,12家基层法院均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处(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等8个机构,永安法院在此基础上增设司法警察大队和家事与少年审判庭。

[xix].全省首个涉侨“互联网巡回审判点”:20191031日,全省首个涉侨互联网巡回审判点在明溪县沙溪乡启用,该审判点由市法院与明溪法院共同设立,是集立案、送达、举证质证、调解、开庭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在线”诉讼平台。涉侨案件当事人可在线办理立案、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和空间障碍,为身处海外的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全方位司法服务,有效提升了涉侨纠纷解决效率。

[xx].全省中院首家“调解速裁中心”:近年来,市法院秉承“源头治理、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的理念,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改革工作,建成占地300多平方米、集调解接待、跨域调解、远程提讯为一体的调解速裁中心,实行简单案件由调解速裁(速执)团队集中办理、类型化案件由专业法官审理的“五位一体”新型审判机制,有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该中心系全省中级法院首家“调解速裁中心”。

[xxi].永安法院送达集约化改革:永安法院设立全国首家送达服务超市,实行送达警务化+服务,出台《关于完善案件公告送达服务的规定》,率先开展公告案件微信、支付宝等扫码缴退费便民服务举措。成立送达创新与发展研究会,完成书稿《司法送达新思维新实践》,原创全国首部送达题材MV《送达路上》。2019年完成9981个案件送达,累计送达22269次,平均送达时间1.4天。

[xxii].宁化法院审判管理“125”工作机制:破解1个送达难题,即立案庭收案后,由送达中心统一制作应诉通知、排期开庭并送达,缩短程序流转耗时。建立“案件任务考评”和“分调裁审”2项工作机制,即在考核到人的基础上,建立以结案率为主,同步考核结案数、存案工作量、案件质量的考核机制;落实落细“分调裁审”改革要求,对新收案件采取立案分流与繁简甄别相结合,分轨分流速裁案件和一般案件,根据能否快速调裁,将案件移送至调裁中心或精审团队。跟进“动态管理”“判后答疑”“办案竞赛”“专业法官会议”“阳光司法工作机制”等5项举措,从质效数据、能力素质、办案质量等方面配套相关措施,明确难度系数2.0以上的案件在院领导及四级高级法官中随机分案,定期通报每人每月任务完成情况。

[xxiii].市法院“业绩管理智能评价系统”:市法院积极适应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的新模式,修订完善《各类人员业绩评价办法》,自主研发具备可视化管理和智能化评价功能的人员业绩管理评价智能平台,率先将法官合议、审议、评查、办理信访等案件计入工作量,由系统自动运算解决案件权重折算和工作量计算问题,个人业绩档案“档随人走”,实现法院各类人员管理一目了然、监督里外透明。干警业绩评价更加科学精细,有效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业绩评价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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