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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八、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7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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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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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开幕 1.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陈岳峰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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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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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全体会议后 |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 |
下午3:00 |
各代表团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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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 |
1月8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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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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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枫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斌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下午3:00 |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2.酝酿和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3.推选监票人;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
1月9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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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
各代表团会议 1. 继续酝酿和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候选人到各代表团与代表见面) 2.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六个决议(草案)。 |
下午3:00 |
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2.选举。 |
4:30 |
第四次全体会议 1.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的决议 (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大会闭幕 (1)市委书记李春讲话;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致闭幕词。 |
全体会议地点:市会议中心主会场
代表团审议地点:市会议中心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岳峰代市长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闯出新路、奋勇争先、作出示范、久久为功”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25年1月7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陈岳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全力落实稳经济一揽子增量政策,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初步预计(下同),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13亿元,可比增长2.2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3%;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8%、4.5%;年度节能减排降碳任务顺利完成。
这一年,我们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奋勇前进。“三个不要忘记”25周年主题宣传、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全省纪念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40周年座谈会等活动在我市举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集中开园,三明城市形象标识发布,我市跃居全国地级市品牌指数第35位,“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城市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这一年,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当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等生”。成功承办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连续四年位居“中国绿都”榜首,6个县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10、数量全省第1,建立“晒水、议水、评水”工作机制,实现全域国控断面100%优质水,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30,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十四五”以来最优。
这一年,我们着力聚链成势、向新发力,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发展。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保持两位数增长,总投资88亿元的三钢本部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全面竣工,海斯福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台明铸管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国机械总院海西分院产品获评年度全省唯一的国内首台(套),11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培育国家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2家。
这一年,我们突出改革惠民、系统集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再次肯定三明医改经验,国家卫健委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中央财办《经济要情》刊发三明林改经验,“林票2.0”实现市场化交易,三明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着力扩内需稳增长,经济大盘总体稳定。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实行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全要素保障,组建11个招商专班,市领导带头挂包攻坚重大项目,博悦高技术壁垒药物生产等150个重点项目开工,金杨新能源材料生产等80个重点项目竣工,新设立盈科片仔癀等4支产业基金,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95个、总投资1322.7亿元,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政策性项目290个、资金102亿元。消费活力加速释放,支持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乐购三明”系列活动,带动直接消费20多亿元;持续开展文旅消费提升年活动,环大金湖三大旅游景区完成整合,全市旅游总人数6400万人次、总花费540亿元,分别增长13.5%、15%。我市入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39项,落实减税降费超14亿元,新登记民营经营主体3.97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4%。3家民营企业入围全省企业百强榜单,翔丰华获评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外贸结构不断优化,出台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增长8条措施,实现货源回流超5000万美元,全市20家生产型企业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生产型企业出口占比45%、提高6个百分点。
(二)着力转方式增动能,产业升级量质并举。产业链建设取得新进展,编制完成11条市级特色产业链发展专项规划,推行县域重点产业链“六个一”工作机制,全市策划储备延链补链强链项目425个,11条特色产业链实现产值超5000亿元,沙县、尤溪入选全省县域重点产业链试点县。园区效益取得新提升,深化园区标准化建设、“亩均论英雄”等改革,盘活园区低效用地6716.8亩,以“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3142.2亩,市管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超90%,6个开发区进入全省山区开发区综合考核前10。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出台推进科技创新发展22条措施,成功举办京闽科技合作暨京闽(三明)科技项目对接活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雄安协同创新中心、外籍院士成果转化办公室揭牌成立,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8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3家,10家企业获评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3家企业入选国家5G工厂名录。
(三)着力抢机遇用政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沪明对口合作深度不断拓展,上海安排1.0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口合作项目建设,省级财政1:1配套,上海三明大厦投入使用,泰宁锦江国际度假酒店试运营,5家企业入驻沪明临港产业园,4家企业落户金桥·永安产业协同发展中心,25款产品首次进入上海“百县百品”名录。对口支援广度不断扩大,新增中国民航局、紫荆文化集团、中国银行定点帮扶三元、沙县、尤溪,争取各类专项资金7.5亿元,清流米兰花酒店开业运营,明溪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建宁粮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沙县海峡两岸应急消防综合实训基地、国铁(泰宁)食品产业园等项目进展顺利。泉明山海协作力度不断加强,在省内率先出台山海协作实施方案,我市97所学校和泉州89所学校结对共建,中国机械总院海西分院泉州创新中心成立,山海协作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投入使用,32个项目列入全省第一批新时代山海协作清单、数量全省最多。明台合作交流热度不断上升,举办第六届两岸融合发展论坛、第十九届林博会暨第三届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第二十八届中国(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暨第二届海峡两岸美食嘉年华等活动近80场次,9个项目列入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将乐入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泰宁和尤溪联合镇、明溪龙湖村分别获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集镇、村。
(四)着力勇攻坚求实效,重点改革持续深化。全民健康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上海瑞金医院三明分院挂牌,全生命周期“六病共管”中心揭牌开诊,组建三明市新时代健康研究院,12家健康管理中心、12家疾病管理中心全部投入使用,深化与中山附一医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全国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班、第七届DRG收付费大会在我市举办。“两山”转化路径持续拓宽,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挂牌成立,三明林业碳票方法学在全国团体标准平台发布,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额突破35亿元,7个典型入选中国林改白皮书,全国林改现场会在三明召开,林权不动产登记做法获自然资源部肯定推广。教育综合改革有力推进,市专门学校投入使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获评教育部基础教育实践创新典型案例,我市通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验收,永安“创思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重点推广应用名单。绿色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碳配额约定回购,全国首单林业生物资产票据保险、水土保持碳汇绿色金融贷落地三明,“数碳融合”“福林贷2.0”等金融服务模式全省推广,全市绿色贷款余额325亿元、增长38.8%,居全省前列。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产业投资集团公司、闽投云链供应链公司成立,三钢集团、市城发集团、福建一建集团入围全省百强企业榜单,闽光云商入围全省服务业百强企业榜单,东南设计集团获批全国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五)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城乡品质有效提升。城市环境更为宜居,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一河两岸”公园绿地设施修复和城市文化广场园林绿化提升,建成17个市区口袋公园。实施城市品质提升项目626个、完成投资206.2亿元,开展227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3.44万户,新改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200公里、福道111.79公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市区单元控规全面覆盖。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杂交水稻制种面积、产量均保持全国第一,成功举办中国稻种基地高质量发展会议,19名院士联名发布加快推进三明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高质量发展倡议书,28个村被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福路贷”列入国务院《新时代的中国农村公路发展》白皮书,公路微改造列入全国“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农村“客货邮”融合实现建制村全覆盖,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获优秀等次。沙县获评第二批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泰宁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宁入选全国首批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生态优势持续巩固,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完成植树造林23.58万亩、森林抚育62.92万亩、封山育林19.2万亩。将乐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金湖、闽湖获评全省第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六)着力办实事兜底线,民生福祉有力增进。社会保障持续加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占比近八成,35个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6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3亿元、带动就业近3000人,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综合性零工市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持续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新建示范性长者食堂68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9个,提升改造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0个,我市“三堂融合”做法入选全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典型案例。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开展“百姓大舞台”等文艺惠民活动1700余场次,第三届考亭论坛、第三十届客家文化节等活动在我市举办,推出《血战深坑岭》等红色文艺作品,《跨越35年的“双向奔赴”》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守摊人》入围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万寿岩遗址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大田板灯龙作为春节申遗子项目入选“人类非遗”。全市52所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举办各类体育赛事320余场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加强金融、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市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4个“保交楼”项目顺利完成。持续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信访总量、违法犯罪警情数全省最少。国防动员、退役军人、双拥共建等工作扎实推进,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慈善、残疾人、红十字、生育关怀、关心下一代等事业加快发展,民族宗教、科普、档案、地方志、外事侨务、水文、气象、地震、库区移民、对口援疆援藏等工作实现新进步。
(七)着力转作风重担当,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忠诚为政,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民施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深化“一窗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超3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9.9%;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提升至全国地级市第15名,12345热线中心获评全国政务热线“服务群众优秀单位”。坚持依法行政,组建三明仲裁委,出台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35件,三明法务区投入运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保持100%。坚持廉洁从政,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审计监督、统计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奋斗充满艰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领导下,全市人民勠力同心、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向积极发挥作用的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队伍,向所有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往皆为序章,征程不容懈怠。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大项目好项目接续不足;科技创新、产业结构等仍有短板;城乡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质量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些干部运用改革思维和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以及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作风仍需加强。我们一定正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闯出新路、奋勇争先、作出示范、久久为功”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外贸出口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5%;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上述主要预期目标,既立足三明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也考虑新的政策机遇条件;既符合“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要求,又体现自我加压、争先进位的昂扬斗志,是积极、务实、稳妥的。但实现上述目标,困难不容低估,信心不可动摇,干劲不能松懈。我们要增强信心,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把资源、生态、政策等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把新产业新动能转化为新增长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我们要保持定力,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依托资源起步,超越资源发展,沿着既定的目标蹄疾步稳、砥砺前行,让高质量发展更具特色、更有成色。我们要奋勇争先,自觉增强争优、争先、争效意识,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把提质效作为重点方向,“实”字托底,“干”字当头,狠抓落实,在工作中拼作风、拼干劲、拼担当,比效率、比实绩、比贡献,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台阶。我们要坚守底线,统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态和高水平安全,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守牢高质量发展的底线红线。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创新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牢牢守住实体经济,大力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落实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0家。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6+1”科技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全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科创平台;发挥外籍院士成果转化办公室、三明转化医学研究院等平台作用,深化与北京、上海等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力争在新材料、现代种业等领域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强化人才支撑,完善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基础人才自主培养、各类人才激励使用等机制,探索特色产业链“双招双引”、“一产业一院士一团队”等模式,引进和培育各类高层次人才5000人以上,精准选认科技特派员不少于300人。
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步伐。深化重点产业链提升行动,落实“链长制”,健全“四位一体”重点产业链发展机制,强化产业梳理、技术服务、要素保障等“链式服务”,力争11条市级特色产业链实现产值超6000亿元;巩固提升钢铁与装备制造、高端纺织等传统产业,实施增资扩产项目360个以上,新一轮技改覆盖面超80%;实施福多邦氟新材料等重点项目120个以上,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比重25%。持续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行动,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零地增容”“腾笼换鸟”,强化“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完成园区低效用地处置5000亩以上,全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大力实施智改数转行动,通过提供应用场景和市场支撑,力争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在三明落地转化孵化;完善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功能,加力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装备换芯”“机器换人”“生产换线”,开展企业数字诊断服务200次以上,培育数字化标杆企业5家。
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扩量。聚焦现代物流业发展,扎实推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加快实施永安闽中公铁联运物流园、建宁(闽赣)国际陆港等项目,探索“公转水”“公转铁”等多式联运模式,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新增规上物流企业3家以上,公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6%以上。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建好省大数据交易所三明服务站和中国移动(三明)沙县数据中心,引导重点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推动数据资产入表,让“数据流”变成“价值流”;支持闽光云商、闽投云链等互联网平台发展壮大,培育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10家以上。聚焦金融业发展,支持三明农商银行建设绿色银行,争取更多金融机构在三明设立分支机构、专营机构,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超50家,新增贷款180亿元以上。力争全市新增限上商贸企业超20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100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8%。
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高效。把规模做大,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扛起全省“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责任,保持蛋鸡、果蔬、烟叶等规模全省领先优势;强化科研育种创新能力,做长种子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链条,巩固杂交水稻制种全国第一大市地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4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2万亩、产量95万吨以上,争取“中国稻种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十五五”规划。把特色做足,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做优美人茶、建莲、有机鱼等特色农产品,持续推动农业产业向精深加工拓展,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业态延伸,力争新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把品牌做靓,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招牌,加大“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力度,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以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农特产品展销,让明茶、明果、明蔬等优质农产品找到好销路、卖出好价钱。
(二)深化重点改革,敢闯敢试探新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攻,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形成更多具有三明辨识度的改革成果。
持续深化医改。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医共体”提升为“健共体”,完善“六病共管”体系建设,做实“两师两中心”,促进医防协同、医养结合、医校合作、体卫融合等有效衔接,实现从“管医疗”提升至“管健康”,全力打造健康城市。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与瑞金医院、中山附一医院、广安门医院等高水平医院合作,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夯实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化药价保集成改革,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推广和优化“三明普惠医联保”,探索“健共体”内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深化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改革、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建设,用好医改成果展示厅,提高医改培训推广质效,推动医改持续走前头、作示范。
持续深化林改。系统推进林权登记流转、采伐管理、规模经营等改革,促进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增长”。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算,推进林票提质扩面,拓宽“引资入林”通道;持续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深化林业碳汇“三建两创”行动,拓展“林业碳汇+”应用场景。做大做强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好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积极融入全国要素交易市场,力争交易额突破60亿元。做强竹木产业,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一体推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繁荣。
持续深化教改。推进教育供给改革,适应人口规模及结构变化,探索“托幼一体化”、九年一贯制、教育数字化等举措,总结提升“总校制”、跨区域合作等模式,开工建设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生态新城校区,完成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二期建设,有序扩大教育优质资源。推进产教融合改革,建立人才贯通培养的职教体系,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支持三明学院建设地方一流应用型大学。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建立师资队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专门教育工作制度,加快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改革创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扎实推进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力争绿色贷款增长30%以上。创新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项目,扩大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和融资规模,助力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做大“福林贷”“林权公证贷”等规模,推进建材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落地试行,持续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三)扩大有效需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注重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相互促进,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强化投资拉动。紧盯国家投资导向,加大“两重”等政策研究,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申报,滚动更新重大项目储备库,力争全年储备亿元以上项目超850个、债券项目500个以上,实施省市重点项目超330个、完成年度投资600亿元以上。完善交通设施,加快构建“123交通圈”,抓紧顺昌至连城高速(三明段)、福银高速尤溪支线等前期工作,推进三元至明溪高速、9个国省干线提升工程等建设,开建潮南高速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沙县至南平高速建成通车。完善水利设施,完成全市流域综合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加快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大田下岩水库、沙县马岩水库、宁化石板桥水库等重点项目,争取安砂、三明西两大灌区列入国家规划。完善能源设施,加快推进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等建设,争取尚未进入国家天然气管网规划的6个县和将乐光明抽水蓄能电站列入国家规划。
深挖消费潜力。稳定大宗消费,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好“两新”政策,持续办好“乐购三明”系列活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振家装、汽车等消费;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完善“房票安置”等政策,探索跨区域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直播经济,培育带货达人,线上零售额突破70亿元;加快发展赛事、水美、培训经济,提升将乐、三元水上运动基地,办好国家级、省级系列重点赛事和培训活动;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培育国货“潮品”,打造一批特色消费场景、夜间经济聚集区,提升消费能级。丰富文旅消费,持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推进万寿岩文旅融合、市旅游集散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研学、康养等业态,加快打造沙县小吃、环大金湖等特色IP,力争旅游总人数、总花费分别增长15%、18%以上。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改造重点商贸街巷,发展农村电商,抓好农产品寄递“创牌”工程,深化拓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布局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提高招商质效。抓实以链招商,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领域,动态更新产业链全景图和招商图谱,瞄准行业龙头、关键配套企业,完善目标企业库、招商项目库,力争新签约5亿元以上项目80个,转化率35%以上。用活资本招商,依托市级产业基金,建立“基金团队+招商团队”联动机制,引进培育耐心资本,探索“平台公司+”招商新模式,加大对未来健康、未来能源、未来材料等产业领投力度,“以投带引”落地一批含绿量足、含新量多、含金量高的项目。强化平台招商,优化招商工作机制,依托进博会、投洽会等平台,市、县联动组织开展央企、省企、民企、外企等招商活动10场以上,积极争取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落户三明。
增强民企活力。让民营企业办事更舒心,在服务上提质,落实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广全程代办服务,让企业能够第一时间“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在政务上提速,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加强数据集成共享,打通“数字壁垒”,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让民营企业创业更安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深化柔性执法和“综合查一次”改革,持续推进“麒麟护企”“税商益企”“法商益企”等活动,完善本地优质合规民营企业“白名单”,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让民营企业发展更有信心,持续开展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帮助企业找市场、拓发展,降成本、增效益;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办好“企业家日”活动,营造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四)做实区域协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做好“融”的文章,加快“同”的步伐,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全力打造对口合作典范。深化产业合作,坚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把对口合作落实到具体产业项目上,加快建设沪明临港产业园示范园,发挥金桥·永安产业协同发展中心作用,确保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项目签约入驻、开工建设。积极探索“管委会+公司+基金”模式,推动我市省级经济开发区与上海市开发区结对共建。推进国资国企合作,紧盯上海国资国企产业布局、投资方向、供应链体系等,推动两地国资国企在产业培育、股权投资、科技创新、供需对接等领域深度合作,争取落地国企合作项目5个以上。加强民生合作,深化红色文化、教育、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交流合作,推进长征精神教育基地研学交流中心、沪明情文化街区等建设,提升“明品入沪”质效,加快打造上海市民疗休康养重要目的地。
全力打造对口支援样板。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精心筹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三明工作座谈会,用好联席会商机制,争取更多事项获国家部委、央企支持。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加快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中储粮仓储等项目建设,争取华润电力“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项目落地实施,推动沙县海峡两岸应急消防综合实训基地列入国家规划。积极推进“援县促市”,进一步发挥支援单位信息、人才、技术等优势,力争在应急产业、农产品流通、无人驾驶航空等领域实现突破。
全力打造对口协作标杆。共谋产业协作新高度,推进“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建设,承接产业转移,提升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能级,推动147个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促进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纺织等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配套。共拓互联互通新空间,加快建设田安高速,争取三明-永安-大田-德化输气管道开工建设,做好国道638线大田至永春段、闽江北水南调工程等前期,打造山海共享、高效联通的基础设施网络。共建生态协作新格局,发挥戴云山脉生态保护司法联盟作用,深化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闽湖上游大张溪、后孟溪等跨境支流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助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全力拓展对外交流路径。大力“引进来”,扎实推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发展,用好宁化客家祖地、尤溪海峡两岸朱子文化交流基地等平台,办好沙县小吃节、客家文化节、林博会等活动,密切与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及社团的联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吸引更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来三明创业就业。积极“走出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争创中国(三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挥三明陆地港“出口转关直通”作用,支持外向型企业和优势产能产品开拓新兴市场,全市生产型企业出口增长10%以上。
(五)完善功能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建设各美其美的美好家园。
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做优中心城市布局,一体推进“三沙永”联动发展,有序开发三沙、三永生态旅游区,统筹抓好陈大、东霞、贡川、虬江等片区建设,三沙快速通道二期等项目建成通车,提升“三沙永”组团发展质效。做强中心城市经济,优化三明经开区、三明高新区、永安汽车工业园的产业结构布局,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超35个,壮大市区税源;落细落实支持生态新城加快发展10条措施,加快建设三明中关村科技园,打造区域发展新增长极;大力发展广场经济,做旺欢乐未来城、万达广场、捷龙广场等商圈,升级改造徐碧步行街、沙县小吃文化城等街区,促进市区商气人气集聚。做美中心城市环境,以筹办省运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善提升三元荆西火车站历史文化街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个;实施55个总投资14.6亿元的海绵项目,打造贵溪洋、富兴堡、生态新城、东门古街4个海绵示范片区,确保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用好市、区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品质之城。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大城关”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深化“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引导人口、资源、服务向县城集聚,新改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200公里,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6%。做强县域经济,加快沙县、尤溪省级县域重点产业链试点县建设,支持各县(市、区)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重点产业链,争取更多县(市、区)成为全省试点,培育县域百亿产业链12条以上。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风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庭院800户,改善提升4个传统村落,推动5个乡镇、61个村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打造一批闽台乡建乡创样板。改善人居环境,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新改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110公里、农村公路150公里,实现农村污水治理率60%以上,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强化乡村治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红黑榜、积分制等做法,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塑造乡村文明新风尚。
(六)加快全面绿色转型,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三明。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嘱托,增强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让绿色始终成为三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深化全域污染防治。着力让天更蓝,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油烟、恶臭、扬尘等问题,力争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5%以上。着力让水更清,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重点园区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扎实推进文江溪等流域综合治理,支持尤溪、金溪(泰宁段)争创全国美丽河湖,力争实现全域国省控断面100%优质水。着力让土更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三钢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中心等项目建设,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系统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不折不扣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健全常态长效整改机制。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深化“晒水、议水、评水”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5万亩、植树造林15.12万亩、森林抚育54.5万亩。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工业企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严把项目准入生态关、安全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园区)10家。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节能监察与诊断“双服务”,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推进10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逐步扩大绿电供给。大力推进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碳普惠制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实施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90%,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成为时尚。
(七)增进民生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增收。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城镇新增就业0.82万人以上。完善增收机制,大力发展沙县小吃、特色种养等富民产业,扎实推进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集成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加大社保扩面力度,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早参保、长缴费,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推进非户籍人口纳入低保救助。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开展“银龄行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75%,新增婴幼儿托位数600个以上,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和生育友好型社会。积极支持做好关心下一代、老体协等工作,发展好社会福利、红十字会和残疾人事业。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专项文物调查,推动明溪南山遗址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支持泰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丰富优质文化供给,建立“行走乡村”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策划培育精品赛事,全力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筹备工作。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三明。坚持发展和安全良性互动,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守护好万家灯火、社会安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守238.89万亩耕地保护红线。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争取更多隐性债务置换限额,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推进“保交房”工作。
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安全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道路交通、燃气、消防、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统筹做好防汛防台风、防洪防涝、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工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闭环监管,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筑牢社会治理根基。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等工作,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攻坚化解信访积案,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强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提升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成果。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强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对口援疆援藏等工作。
(九)深化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胸怀“国之大者”,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自觉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化学习型政府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深化法治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府院联动,主动接受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审计、财会和统计监督作用。
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高质量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树立正确政绩观,一切工作务求效率效益效果,要面子更要里子,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深化创新型政府建设。坚持把创新创造作为做好政府工作第一动力,推动政府治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打破惯性思维,摆脱路径依赖,跳出条条框框限制,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传承改革基因,推出更多首创性引领性改革举措,以创新赢得发展主动。
深化廉洁型政府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为基层减负、为干部减压。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而努力奋斗!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陈岳峰
(2025年1月8日)
根据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二部分,第12页第13行:“‘一产业一院士一团队’等模式,”之后,加上“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二、第二部分,第18页倒数第3行:“深化柔性执法”之前,加上“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三、第二部分,第23页第5行:“着力让水更清,”之后,加上“加大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余建地 |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推进“四领一促”工作,全力扩内需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促合作、办实事惠民生,经济持续回稳向好,社会大局安定稳定。同时,发展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科技创新不足,产业结构不优,大项目好项目接续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还有不少弱项。
二、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5年计划报告和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符合我市实际,是积极可行的。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时建议:
(一)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平台提档升级,支持重点产业开展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链一策”推进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精准招引一批补链项目,培育一批“链主”企业,推动特色产业聚链建群。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推动钢铁与装备制造、高端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转数改”、数实融合,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势。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增量行动,培育壮大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未来特色产业前瞻布局行动,培育数据产业、卫星应用、低空经济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着力扩投资促消费,夯实经济增长基础。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紧盯国家投资导向,加强政策研究对接和项目精准储备,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支持。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办好“乐购三明”促销活动,提振家装、家电、汽车等领域消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住房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文化旅游、赛事培训、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提升消费能级。
(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蓄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深化医改、林改、教改、金改等重点领域改革,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样本”。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化营商环境集成创新,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推进国有企业功能性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和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提升效益。深化对口支援工作,争取更多事项获得国家部委、央企支持,积极推进“援县促市”。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泉明山海协作、京明科技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空间,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加快推进三明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两岸文旅、经贸等深度融合。
(四)全力防风险惠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三沙永”融合发展步伐,优化市域空间布局,深化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完善就业促进机制,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布局公共资源,增加“一老一小”服务供给,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弱项。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明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推进“四领一促”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回稳向好,社会大局安定稳定。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初步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今年来逐季向好。农业总体稳定。146个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8.33亿元。全市农业“三品一标”累计认证产品数801个,三明蜜桔、建宁黄花梨等19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3%。工业稳中有进。实施市级重点增资扩产项目440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7.32亿元。38个行业大类中有30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达78.9%。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8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家、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2家,新增省级工业龙头企业9家,专精特新企业53家、创历年最多,新入规工业企业97家,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5.4%。服务业平稳增长。入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上榜中国康养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20强市,10家企业入选2024年度省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名单,新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151家、限上商贸企业299家。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2%。
(二)有效投资提质扩量。聚焦项目工作主战场,一体推进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开辟经济增长动力源。项目建设有质量。集中攻坚福多邦氟新材料等10个重大项目,带动300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75亿元,超年度计划10%,推动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永安抽水蓄能等150个项目开工建设,三钢本部产能置换升级、沙县消防实训基地等80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政策争取有力度。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25个、资金10.35亿元,预算内资金项目135个、资金18.51亿元,专项债券130个、资金73.16亿元。19位“两院”院士联名倡议支持三明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三明-永安-大田-永春输气管道项目列入国家“油气一张网”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有成效。组建特色产业链招商专班,绘制产业链全景图和招商图谱。组织市级招商活动5场(次),引进长川科技新材料、福维高端新材料等亿元以上项目595个、计划投资1322.7亿元;新开工招商项目290个、计划投资458亿元。
(三)区域合作走深走实。抢抓区域合作重要机遇,努力构建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格局。沪明对口合作成效突出。沪明对口合作在全国20对结对城市综合评估中,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成效较为突出。沪明临港产业园孵化中心等24个项目获上海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项目签约仪式、对口合作招商推介会相继举办,签约项目43个、总投资约228亿元,其中1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泰宁锦江国际度假酒店试运营。瑞金医院三明分院揭牌。泉明山海协作顺利开篇。组织开展专场招商、供应链“手拉手”等活动15场,签约147个项目。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24个项目落地、12个项目投产,机科院海西分院泉州创新中心建成2个研发基地。三明97所学校与泉州89所学校结对共建。在泉州设立山海协作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京明科技合作纵深推进。成功举办京闽(三明)科技对接活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雄安协同创新中心、上海离岸孵化器揭牌运营,外籍院士成果转化办公室揭牌成立,共有64名北京专家科技特派员来明服务。
(四)改革创新持续深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努力讲好改革故事。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再次肯定三明医改,国家卫健委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成功承办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中财办评价“全国林改看福建、福建林改看三明”,林票2.0交易品种获批,创新推出全国首批林业“生态票”“竹票”,泰宁县、宁化县获评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组建118个总校,304所中小学校完成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泰宁县、明溪县获评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推进营商环境集成创新。借鉴上海经验,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集成创新方案,实施“一县一品”特色营商环境品牌创建行动,“综合查一次”等4个案例入选省上典型经验。深化“一窗通办”“一网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套餐82项,完成99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造,列入全省统一收件平台建设试点城市。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49件,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出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建设“无证明城市”,升级“信用三明”网站,打造“信用+”应用场景。上线民营企业经济综合服务平台,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4%。
(五)城乡品质不断提升。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城市更新有序实施。三明市级和9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实施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626个、开展227个老旧小区改造,受惠群众3.44万户。建立“上拦中疏下排外挡”防洪排涝总体布局,补齐城市污水处置短板,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超60公里、老旧燃气管道24公里、生活污水管网200公里。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5个乡镇、61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名单。创建3个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将乐县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城乡基础设施持续完善。G235线尤溪段等12个项目建成通车,新改建农村公路304公里,新增国省干线516公里,1656公里旅游公路列入省上规划。泰宁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沙县区获评第二批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六)民生保障更有力度。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就业创业保障增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6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超3000人,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4.3%。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网约式”零工服务平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3亿元。公共服务改善提升。全市民生支出超310.8亿元,增长5.7%,35个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实施教育建设项目126个,新增学位1.3万个,完成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1216间。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新建68个示范性长者食堂、9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阿尔茨海默病康复中心项目竣工验收。社会大局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整改重大事故隐患918个。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连续六年保持前三、全省唯一,“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供应稳定、价格平稳。全市接报违法犯罪警情数下降38.8%,降幅全省设区市最大。电诈警情数、财损数均为全省设区市最少,分别下降40.3%、58.6%。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居全省后列;传统产业占比高,新兴产业规模小,大项目好项目少;民生领域补短板、公共服务促均衡还需深化,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挑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回应群众期盼。
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全力攻项目、强招商、优产业、争政策、促发展,努力将积极因素转为发展实绩,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0%。相应计划安排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0%,出口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0%左右。锚定全年发展目标,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提质扩量,建议全力以赴做好七件事:
(一)全力以赴提能级、促消费。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传统消费提档升级,新型消费发展壮大,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发力扩围“两新”消费。落实中央、省上“两新”政策,拓展5G数码产品、文旅、养老等领域消费,提高家装领域补贴标准,力争更多“两新”资金落地三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简化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便利度。加力提振房地产消费。稳住楼市,探索“共有产权”购房试点,适时回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联销“住房+家装+家电+家具”,提高改善型住宅供地比例,扩围房地产“白名单”,探索区域公积金合作互认,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努力壮大新型消费。保护和促进“三明老字号”发展,打造特色商圈、特色街区消费场景,努力培育国货“潮品”。依托万达、爱琴海等商业综合体,发展首店经济,增强消费集聚效应。加快发展即时零售、直播电商,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创新培育“养老+”业态。培育品牌赛事,打造“山水陆空 运动绿都”户外运动品牌。
(二)全力以赴攻项目、增后劲。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推动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氛围。抓紧重大项目谋划,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动向,聚焦增量政策资金投向、新质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区域合作、文旅消费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前对接新设专项和专项债券项目“自发自审”试点政策,借智借力引进第三方团队开展项目谋划培训和评估指导,力争全年谋划亿元项目850个以上,储备政策性资金项目1100个以上。抓好重点项目攻坚。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领导挂钩攻坚项目工作机制,推动前期项目开工落地、在建项目加码提速、竣工项目达产达效。重点推动闽江北水南调工程等项目前期论证,中州氟新材料等项目动工建设,田安高速、开诚高端精密铸造等项目加快建设,三明闽西南智造E谷产业园、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竣工投产,实施省市重点项目超330个、完成年度投资600亿元以上。抓实项目要素保障。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优化重点项目审批环节帮办代办服务。加大项目用林用地、资金需求等要素保障力度,梳理要素保障需求清单、作战图,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协调会,统筹协调、破解项目要素保障难题,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三)全力以赴育动能、添活力。聚焦经济发展内在需求,持续培育经济发展动能,赋能发展“新活力”。打造数实融合活力引擎。升级建设三明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城运数据、地理空间数据,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实现“观管防治控”市域治理,持续深化公共数据“汇、治、用”,打造全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确保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推进海丝卫星数据运营中心项目,深化“卫星数据+行业应用”,力促卫星零部件制造产业落地三明。举办“红明谷”杯网络安全大赛,加快培育中关村产业园,争创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释放“两山转化”绿色动能。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加快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建立市对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探索建立GEP应用体系,推动调节服务价值(GEP-R)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建设泰宁、宁化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开发CCER碳汇项目。激活民营经济内生动力。落实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健全根治“远洋捕捞式”执法,解决企业问题困难等协调机制,用好民营企业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办好“三明市企业家日”活动,建立民营企业“荣誉榜”机制、向民营企业家问计求策机制、民营企业梯次培育库,民营市场主体增长12%以上。完善民营经济运行监测体系,争取纳入省民营经济监测点试点城市,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创新,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以上。
(四)全力以赴拓赛道、谋转型。聚焦11条特色产业链,把解决行业“内卷式”竞争与产业提质升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步伐,推动三钢优特钢占比提升到75%以上,提升装备制造产业整车整机配套率,新增首台(套)重大装备3项、专精特新企业30家。开展数字化赋能行动,实施一批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5家。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机制,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园区、绿色工厂10个以上。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生产基地,打造从中间体到原料药到制剂的全产业链,延伸医疗器械+大数据+大健康产业体系。氟新材料重点发展氟精细化学品产业分支,延伸氟材料终端产品环节。石墨(烯)重点突破微晶石墨产业化和下游应用。布局发展未来产业。编制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布局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和飞行装备制造项目,开工建设泰宁通用机场,加快宁化、尤溪等通用机场前期。建设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开展基因组选择育种、基因编辑等前沿技术攻关,探索组建三明市种业集团。加快布局通导遥卫星、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应用场景。
(五)全力以赴强合作、重招商。强化沪明对口合作、泉明山海协作、京明科技合作,努力拓宽项目招引路径。强化沪明国资国企招商。坚持“4个+”合作模式,提升与上海临港集团、金桥集团园区共建成效,精准招引产业项目、导入优质企业资源,推广园区共建经验,力争新增共建园区3个以上。推动与上海国企共同设立基金,推行“母基金+子基金+招商”方式,重点引进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项目。深化泉明优势产业招商。紧盯钢铁和装备制造、高端纺织等特色产业,用好用足8个结对县合作机制,举办产业链招商活动和供应链“手拉手”活动。推动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扩容,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摸清泉州有产业转移或合作意愿的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力争全年签约20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供应链采购金额10亿元以上。优化京明科创平台招商。争取更多政策、资金、项目导入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巩固提升上海离岸孵化器、雄安协同创新中心运营实效,精准开展“百企三明行”等招商活动,吸引初创型企业在三明孵化项目,力争新引进科技型企业50家以上。
(六)全力以赴抓改革、求创新。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选准落脚点、找准突破口,努力开拓新路径、取得新成效、作出新示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深化医改行动,推动“医共体”提升为“健共体”。实施“药价保”改革,加快构建“六病共管”体系,建好三明医改展厅。探索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林票2.0挂牌交易,探索三明林业碳票在自愿减排市场等领域的应用。做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扩大林业碳票跨区域交易规模。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优化提升总校制办学,实施初中强校提质行动,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化科技体制创新。推行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开展重点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培育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人才“引育留用”体系,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团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创新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规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证”和“一照多址”等改革措施,推动“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提升。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确保完成园区低效用地处置5000亩以上。
(七)全力以赴防风险、惠民生。紧紧围绕群众期盼,强保障、优服务、守安全,认真书写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答卷”。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城镇新增就业8200人以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妥有序落实延迟退休改革。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优化养老服务,推广“乐龄学堂”模式和智慧养老服务,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城市面貌,实施55个、总投资14.6亿元的海绵项目,新改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200公里,规划储备一批“口袋公园”等城市绿地项目。加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教育补短板项目24个以上。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速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筹备,推动新建及改建体育场馆年内竣工。提防化解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2万亩,产量95万吨以上。统筹防控房地产和金融风险,持续做好“保交房”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坚持主动创安,系统打击涉黑恶、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勇立潮头的志向气魄,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25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余建地 |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调整预算的决议要求,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财源培植,依法组织收入,努力挖掘收入潜力;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统筹财政资金,保障了“三保”和重点支出需要;预算管理和财政服务效能不断提高。2024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是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收增收乏力,土地基金短收严重,“三保”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
二、关于2025年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了市委的决策部署,较好地把握了我市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分析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项因素基础上,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支出预算统筹兼顾,体现了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总的看,2025年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时建议:
(一)着力培植财源,夯实增收基础。密切关注中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抢抓国家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沪明对口合作等机遇,加强政策研究和跟踪对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牢牢守住实体经济,扶持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势。推进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促进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一批含绿量足、含新量多、含金量高的项目,培育税收新增长点。
(二)加强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强化预算统筹,有效盘活财政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更好保障重大决策与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把有限财力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补齐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重点领域改革资金保障,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改革发展新路,激发革命老区内生动力。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全过程监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实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做好绩效目标源头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深化审计监督,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推进审计监督和财会、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共促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四)防范财政风险,筑牢安全底线。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提高专项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质量,做好债券资金安排与项目建设的有效衔接,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好专项债券项目收支平衡方案。确保化债资金使用依法合规,逐步有序压减隐性债务规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落实偿债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管控工作,规范资产运作、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强化库款调度,完善风险处置预案,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努力开拓进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1,278万元,比上年下降0.72%,剔除2023年年初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和2023年年中出台的部分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可比增长2.2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78,6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8,713万元、调入资金628,32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18,45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920万元,收入总计4,961,35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4,160万元,增长10.2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2,5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9,576万元,支出总计4,591,3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70,03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46,435万元,比上年下降3.71%。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771万元,比上年增长3.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6,08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0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359万元、调入资金121,3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0,03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76万元,收入总计1,110,8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166万元,增长10.8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3,9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3,4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293万元,支出总计997,8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3,04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949万元,比上年下降2.3%。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3万元,收入总计17,3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701万元,支出总计16,8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8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6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7,376万元,下降5.9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0,2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0,730万元、调入资金140,7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16,362万元,收入总计2,255,45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2,665万元,增长12.57%。加上基金上解支出507万元、调出资金74,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9,842万元,支出总计1,817,6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37,842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234万元,增长25.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94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9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29万元、调入资金48,8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46,120万元,收入总计436,93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895万元,下降5.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207万元、基金上解支出196万元、调出资金19,6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8,932万元,支出总计416,86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068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8万元、调入资金1,42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500万元,收入总计22,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5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9万元,下降78.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399万元,收入总计37,28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14万元,下降72.49%。加上调出资金14,615万元,支出总计27,1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16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18万元,下降46.4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53万元,增长0.22%。加上调出资金3,265万元,支出总计11,418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2,019万元,增长9.16%。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46,266万元,收入总计1,608,28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5,403万元,增长6.48%。收支相抵,年终结转722,882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0,554万元,增长7.0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05,171万元,收入总计855,725万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06,931万元,增长2.45%。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48,794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24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财政绩效,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1.强化政策发力,推动经济稳中向好。紧抓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机遇,大力落实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减税降费、财政补助等政策,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两重”资金5.34亿元,推动“两重”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提升。积极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的政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8.6亿元,支持交通、医疗卫生、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197个重点项目建设。下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6,350万元,支持企业增资扩产。统筹1,000余万元,支持开展特色产业链等招商活动,推动更多投资项目落地。二是支持激发内需潜能。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争取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3.23亿元,支持工业、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2.57亿元,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兑现省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3,410万元,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落实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投放技改贴息贷款33.03亿元。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安排5,306万元,支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推动“沙溪·水上游三明”项目落地运营,促进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超14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用好中央普惠金融示范区等专项资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采用“政采贷”“福路贷”“福林贷2.0”等模式,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快速兑现。
2.聚力开源节流,推动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培植财源,大力组织收入,全力向上争取支持,强化支出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全力抓好财源培植。研究制定财源培植16条措施,着力支持三钢等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切实稳定和壮大骨干税源。支持市属国企改革,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落实促进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提升的若干措施,支持引进税源型企业,增强园区造血功能。全市税收收入可比增长4.04%。二是大力争取政策资金。全市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205.9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1%。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35.28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14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79亿元,支持全市52个公益项目建设。将乐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实践基地、泰宁金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被省财政厅评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沙县区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三是持续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全市设立“三保”专户,实行专户库款动态监测,全市“三保”支出157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推动财政资金节支增效,全年审结预、决(结)算项目128个,审减2.61亿元,平均审减率8.19%。
3.加强资源统筹,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加强资金调度,落实要素保障,支持对口合作、重点改革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推动区域合作发展。争取沪明对口合作资金及省级1:1配套资金,支持对口合作项目建设。争取泉州市新时代山海协作资金1.96亿元,促进与泉州市优势互补。安排1,316万元,支持举办第六届两岸融合发展论坛、第十九届林博会暨第三届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持续深化明台合作交流。二是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统筹8,400万元,推动全市疾病管理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投入使用,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中期评估“回头看”工作,支持举办全国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班。下达4.08亿元,支持实施林改“三大工程”“六项行动”,促进林改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展。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市财政教育支出78.46亿元,做到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三是推动城乡品质提升。下达1.62亿元,支持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推动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和重要节点花化彩化亮化。下达1.9亿元,支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用好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下达3.46亿元,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我市获评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33个村共获省级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4,950万元,市本级、将乐县、尤溪县、泰宁县共获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成效突出地区奖励资金1,000万元。
4.坚持惠民利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310.77亿元,同比增长5.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下达7,007万元,发放惠企稳岗补贴,支持综合性零工市场建设,促进稳定就业。下达救助补助资金3.21亿元,支持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100元和1,7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4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7元和114元。下达7,809万元,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我市列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统筹1,235万元,支持开展“百姓大舞台”等文艺惠民活动,举办全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40周年座谈会,推动万寿岩遗址保护中心、博物馆等免费开放。下达1,195万元,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安排2,000万元,支持三明学院成功获批3个专业硕士授予点。下达1.52亿元,推动市专门学校、市中心血站技术业务用房投入使用,支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筹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等工作。三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下达1.76亿元,推进平安三明建设,支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攻坚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下达1.16亿元,支持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下达853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微改造”,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支持做好信访、司法、国防动员、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5.突出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定期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决算等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5件,满意率100%。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紧盯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和整体“四环节”,准确设置绩效目标,优化事中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压减绩效评价得分偏低的专项资金。我市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排名全省前列,获奖励资金3,000万元。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用好用足化债政策,积极争取置换隐性债务的债务限额31.8亿元,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降低隐性债务余额。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统筹做好偿债资金安排,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54.89亿元。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四是提升财会监督水平。以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为依托,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监管,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继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建立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制定出台财会监督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快形成监督合力。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得益于市委的科学施策、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有效监督、有力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艰苦奋斗、团结奋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更大挑战,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财政收支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强财源建设,壮大财政实力,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全面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95,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9,366万元,增长3%;代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4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5,122万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30,1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6,556万元,收入总计2,583,095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99,108万元,收支缺口816,013万元,通过调入资金776,5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84万元解决。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6,9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982万元,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129万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6,77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830万元,收入总计524,508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26,853万元,收支缺口202,345万元,通过调入资金202,345万元解决。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3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40万元,增长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76万元,增长3%,扣除上解支出2,540万元后,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0,041万元,增长152%,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3,9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9,761万元、调入资金200,430万元,收入总计1,194,16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1,194,166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122万元,增长231%,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4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8,521万元、调入资金36,164万元,收入总计458,27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458,270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66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66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代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63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60万元,收入总计59,07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59,078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8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23,08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3,324万元,增长0.14%;支出935,395万元,增长5.65%。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8,267万元,下降2.23%;支出529,395万元,增长4.43%。
三、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全力抓好2025年财政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大力推进财源培植。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支持开展“项目大谋划”工作,推动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工作氛围。积极争取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元溪高速、武沙高速、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税费接续。二是支持招商引资。管好用好对口合作、新时代山海协作等资金,支持沪明临港产业园(先行启动区)、国铁食品产业园、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园等建设,促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支持参加进博会、投洽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实施园区标准化改造建设行动,推动税源企业入园,提高财税贡献能力。三是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用好技改专项资金、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等,更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新一轮技改升级。强化要素保障,推动11条市级特色产业链做优做强,支持福多邦氟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推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移动数算中心建设,加快数据资产入表。四是支持消费提档升级。落实中央和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办好“乐购三明”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潜力。支持打造特色消费地标、夜间经济聚集区,推动发展直播、赛事、培训、银发经济。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攻坚行动,推动红色、研学、康养旅游发展,提升消费能级。
(二)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就业支持和社会保障。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财政政策,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探索非户籍人口纳入低保救助。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二是坚持健康优先发展。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三明普惠医联保”推广,支持药价保集成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两师两中心”和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六病共管”体系。三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探索“托幼一体化”、九年一贯制等举措,推动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二期投入使用,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支持三明学院建设地方一流应用型大学。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跨流域、跨区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支持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支持林票提质扩面,促进林业发展。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支持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信贷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五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筹办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举办“百团汇演”等主题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资金保障,支持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和专项文物调查。用好文艺、文化等专项资金,推动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用好财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等,支持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工作,落实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统筹增量与存量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出台或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压减低效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评审项目清单化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项目综合效益。三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上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做好地方附加税、消费税、非税收入改革的承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努力实现体制生财。四是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行动,落实数字财政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强化数据应用,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积极探索数字财政新模式。强化数字赋能,推进信息技术与预算制度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以数聚财、以数理财、以数助管、以数辅政。
(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三保”保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加强“三保”专户管理,保障“三保”支出需要。督促县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三保”管理制度,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要求,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督,深入开展线上监控、线下核查,落实会商沟通、措施配合、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与纪检监察等监督的贯通协同。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继续争取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限额政策支持,积极统筹各类化债资源,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分类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打好基础,为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财政贡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赖碧涛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深化“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赖碧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1项、工作测评2项、视察调研4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讲政治、守规矩,在把牢正确方向中彰显人大担当
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5次,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讲座、代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集中研讨8次、现场教学3场、警示教育2场、读书班1期、专题党课11次,推动人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推动市委部署落实落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跟市委部署及时完善工作计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全面贯彻党委部署。全力推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配合做好省委有关工作检查的迎检工作,确保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县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地见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党委人事意图顺利圆满实现。主动服务市委决策。聚焦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中心城区亮化花化彩化、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4件专报件供市委决策参考,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一批建议意见被市委、市政府吸收用于工作实际、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主动参与竹木产业、文旅康养、现代种业、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链工作,深入调研17次、协调解决问题18项,有力推进特色产业链发展;常态化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5家、重点成长型企业3家、重点项目2个,协调解决实际难题17个,用心用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发展;牵头做好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工作,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持续助力沪明对口合作,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学习考察、座谈交流,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选派机关干部赴上海市挂职锻炼;深入基层开展首季“开门红”、防台防汛等督导检查,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包案整改,努力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行动出成效。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创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显著优势”“八个必须坚持”“四个充分发挥”等核心要义,与时俱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人大履职成果转化机制,全年围绕审议意见、调研报告、代表建议等履职成果共梳理33条事项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有力推动了重点事项落实;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相贯通,督促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促进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工作;建立代表建议“不满意件”督办工作流程,加强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督促“不满意件”加速加压办理;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工作测评、专题询问等工作实效。加强人大组织建设。落实机构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建设,规范代表工委和预算工委设置,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协调推动4个县(市、区)代表服务中心升格,努力解决县级人大“一人委”、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等问题。发挥人大基层工作联系点作用。推动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市区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提质扩面,及时收集和反映建议意见226条,有效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推动海峡两岸交流等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扩大在明华侨和港澳台胞社会参与。制定《华侨和港澳台代表人士列席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办法(试行)》,支持和服务爱国爱乡华侨和港澳台代表人士参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进一步凝心聚力,画好“同心圆”。
二、立良法、促善治,在推进地方立法中展现人大作为
突出务实管用,增加立法供给。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地方立法特色,不断填补立法空白点、补强薄弱点,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立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需求,制定出台《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从“有章可循”走向“有法可依”。首次采用市县组建立法工作专班的形式,组织起草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加强对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保护重点、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等问题的论证分析,并初次审议。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立法调研,督促市政府做实做细电动自行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野生鸟类资源保护等立法调研,夯实立法前期基础。
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努力使地方性法规满载民意、凝聚民智。首次采用修法形式,修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将行之有效的立法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起草、论证、审议、批准等立法各环节工作机制,确保立法程序更加紧密衔接上位法、更加紧贴我市立法实际。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精心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持续完善公职律师参与立法、“双组长”立法工作专班等立法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举措提升立法质效。
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重点开展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清理,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推进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落地见效。一年来,共接收和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市政府8件、市法院1件、县级人大常委会4件。
三、抓监督、重实效,在推动改革发展中作出人大贡献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推动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联动开展财政科技支出情况调研,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推动审计查出的68项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整改问题资金10.05亿元。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有效施策,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开展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推动开展市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着力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用地难”、拖欠账款等急难愁盼问题,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情况调研,针对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耕地保护、提升粮食生产基础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纪念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会议40周年活动,组织开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等6个方面重点整治,推动环卫、交通、园林设施的更新维护,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开展中心城区亮化花化彩化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强规划、善建设、重管理和保资金等建议,推动中心城区“一河两岸、一圈一重山”等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助力我市成功举办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紧盯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运用“视察调研+专题询问+重点建议督办”方式,推动制定可复制工作机制清单,促成三元区芙蓉新村架空线缆全面规整下地、清流县打通老旧小区燃气使用“最后一公里”等事项,进一步增强老旧小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和审议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情况报告,提出加快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完善建管机制等意见,推动我市生态水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组织市、区、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东牙溪和薯沙溪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情况,依托市区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生态补偿、联席会议、执法联动、信息发布等机制完善,实现长治长效,保障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开展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推进情况调研,就提高涉台项目运作质量、探索出台政策措施、提升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影响力等提出建议,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做好试验区工作。
聚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工作,市县联动开展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促成市区4家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提升近5个百分点、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提升近34个百分点。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调研,促推中心城区“积分入学”“多校划片”等招生改革,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标到校招生办法,着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公平可及。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等渠道深入了解情况,邀请教育专家代表全程参与,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聚焦我市人口出生及生育政策情况开展调研,查找分析我市人口出生率较低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跟踪监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完善“大侨务”工作格局、提升涉侨服务质效、加快华侨农场发展。联动开展民间信仰管理情况调研,推进民间信仰管理场所规范管理,促进民间信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文江溪流域治理、市区污水收集、企业超低排放等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双提升”。
致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结合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律法规在本区域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和管控力度,着力防止和减少案件发生,推动全市电诈警情数、财损数分别比降38.9%、57.7%,均为全省设区市最少,有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工作情况调研,督促有关部门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推动建成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规范“送、管、教、转化”等工作程序,全市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6.9%。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推动教育矫正质量提高,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5件(人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优机制、强保障,在联系代表群众中凝聚人大力量
推进“两个联系”持续深化。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持续完善“两个联系”制度,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加常态化,切实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153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48人次,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展、履职方式更加多元。完善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指导各县(市、区)打造一批特色活动室,促进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开展“人大代表走进活动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走进企业,收集建议意见2633条,推动解决招工就业、交通出行、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围绕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24次。精心组织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对民营经济、绿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赴漳州开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文旅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调研。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班2期160人次,组织代表座谈交流、分享履职经验。积极融入新时代山海协作,组织代表赴泉州开展异地教学,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及时、规范、准确做好履职登记(申报)和履职审核,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内容分析,激励代表更好为民代言、为民服务。完善和落实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对2023年度代表履职评价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及62名履职评价优秀的代表进行通报表扬,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坚持“高质量提”“高质量办”两端发力,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沟通协调和统筹督办机制,扎实做好代表建议提出、交办、答复、督办、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机制,扎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活动、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开展6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推动代表建议真正从“纸上”落实到“地上”。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219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完成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5.43%,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90.41%,切实将民生关切变成人大聚焦,把好的建议变为实的举措。如,通过重点督办关于推动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推动全市128个乡镇提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更好满足群众绿色出行需求;跟踪督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三明市区新市北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推动市公安局增设违停抓拍等设施,加强路面交通勤务,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现场督办关于加快算力网络创新发展激活新质生产力的建议,促成中国移动三明分公司拟投资10亿元(已投2.3亿元)建设沙县智算中心,提供数据标注产业化顶层设计规划,成立中国移动上海产业研究院三明分院,为71家本地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数智诊断服务,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五、转作风、提效能,在建设“四个机关”中树立人大形象
抓党建筑牢根本。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和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理论学习、议事决策等制度,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四联四促”为抓手,丰富人大机关“党建+”形式和内容,持续擦亮“监督为民当先锋”党建品牌;大力推进“一支一品”“达标创星”活动,更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用好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制定《关于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抓规范提升质效。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监督法,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按程序办事,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健全人大机关工作机制,实行每次常委会会议主要领导部署重点工作、每半年听取各委室工作汇报,完善重点工作周总结、月督办制度,在系统性谋划、整体性安排、有效性督查中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乡人大干部开展业务培训4期114人次,加强对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扎实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全市有9篇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文章评选中获奖。多维度深化人大新闻宣传,通过举办主题书画展、开设三明日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发挥好人大宣传阵地作用,发布网站、微信信息1300多条,累计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5篇,努力讲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提高机关保障水平,改善机关办公环境,深入开展“创全国文明单位、建一流人大机关”活动,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实地迎检,积极推进平安(综治)单位创建等工作。加大人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进一步充实专业化、年轻化干部,人大工作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工作活力持续增强。
抓联动增强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等19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在三明举办会议活动4场。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强化专委会、工作委与对口党委、政府部门的联系机制,有效提升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全市人大联系联动机制,通过座谈交流、调研指导、联动监督等形式,不断强化与县(市、区)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和推动基层人大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一年来,全市人大系统工作亮点纷呈。三元区聚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开展监督,组织部分代表和企业家异地学习考察,组成“我为企业解难题”督查组,督促解决问题221个。沙县区提档升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联络站,健全完善行业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持续建强管好用活代表活动阵地。永安市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全面开展社会建设观察点工作,推动助老养老、校园周边环境改善、奖教奖学专项基金设立等20余项民生实事得到解决。明溪县健全代表建议“提、交、办、督、评”全链条体系,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促成县一中迁建、总医院门诊综合楼等项目建成投用。清流县开展普高办学监督,综合分析研判人口发展和教育改革趋势,推动政府有序扩大普高学位供给,致力满足群众的教育需求。宁化县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加强任后监督,促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能力提升。建宁县深化“党委点题+人大监督”,开展国有企业班子建设、总医院转诊率等情况专题调研,有效服务中心大局。泰宁县聚焦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连续三年听取申报工作专项报告,积极参与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将乐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的精准度和参与面,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和“民生大事”。尤溪县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监督,开展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大田县推行“活动室+监督点”工作模式,对文江溪流域综合治理情况开展精准监督,推动水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提优。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县乡人大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实施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建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25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有效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奋勇争先。
一、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上要始终同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要始终同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座谈会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行动上要始终同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找准人大工作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要求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二、更加有效服务中心大局。要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认真落实好我市新修订的立法条例,坚持急需先立、务实管用、突出特色,统筹谋划立法项目,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丰富立法形式,积极推进立法和改革有效衔接,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计划出台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初次审议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安排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多元化解纠纷等立法调研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标准和程序,强化衔接联动和协作配合,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要高效能加强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监督法,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所思所盼开展监督,统筹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大力推动监督成果转化落实,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重点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计划、预决算、审计情况监督,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民宿产业发展等情况,持续推进相关特色产业链工作,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更深层次推进改革开放,听取和审议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林长制工作等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我市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助力持续擦亮三明特色改革品牌、扩大高水平开放。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联动监督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更好守护我市青山绿水,助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市县人大联动、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等方式持续推动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专题调研我市筹办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情况,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助力增进民生福祉;围绕推进法治三明建设,积极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和“八五”普法工作,督促抓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注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高水平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进一步丰富讨论决定的内容和方式,围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部署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严格落实各项选举任免程序,探索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加强对人大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三、更加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盘,持续在搭平台、建机制、强保障上下功夫,让代表履职更有劲、更有为、更有感。要把“两个联系”做深。落细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好用好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不断探索具有三明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径,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把代表履职服务做好。常态化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座谈制度,持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发挥好行业代表小组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实效。要把代表建议督办做实。持续开展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情况“回头看”等工作,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代表“不满意件”重新办理、督办机制,力求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要把代表履职管理做细。推动代表履职登记、向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落实,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四、更加有力加强自身建设。要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一支一品”和“达标创星”活动,更高水平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四个机关”,更大力度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要坚持守正创新。传承三明改革创新基因,把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方法贯穿始终,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内容、机制,与时俱进修订完善人大及常委会工作制度,更好顺应时代发展、实践需要、人民期盼。要坚持提质增效。传承三明老区苏区艰苦奋斗精神,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加大履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深化精神文明、平安、效能等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质效,努力营造争优争先争效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凝聚合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意见征求等活动;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对口党委、政府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提升工作协同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持续推动县级代表服务中心分批升格并配齐配强力量,更加注重工作联动为基层减负,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奋勇争先正当时,砥砺前行谱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善作善成,为谱写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枫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408件、办结55763件;其中市法院受理4566件、办结4455件。有53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29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典型、优秀案例,建宁法院获评全省唯一的“全国模范法院”。
一、聚焦“使命与担当”,以高度政治责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做到“在大局中奋进、在大事上作为”
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是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司法的功能不仅是寻求案件事实与法律的对应,更在于实现司法所承载的社会与经济目标。一年来,我们始终保持与市委政治同向、思想同心、行动同步,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履行好法院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目标,护航“四领一促”,确保法治透明、稳定可期。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9674件,有效维护生产、经营和交易秩序。积极参与三明法务区建设,探索设立“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司法服务中心”,推动涉ESG案件“一平台集中管理、一揽子多元解纷、一体化协同治理”。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财产权,妥善审理涉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案件1515件。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法商益企”行动,尤溪法院成立涉企法治协理会商中心,沙县、泰宁法院分别针对相关行业企业编发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防范化解涉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审结房屋买卖、金融借款等案件3761件。加大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力度,依法办理涉恒大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案件,稳妥推进“金河湾”“翠江豪园”“玫瑰佳苑”等问题楼盘处置。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审结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案件48件,释放土地资源4012.6亩,出清房产9.5万平方米,盘活账面资产1.1亿元,高效审结荣昌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助力“客家美食城”、华灿制药、星火实业等一批企业脱困重生。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规范运作,发放援助资金27万元。
司法守护生态文明建设。始终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以司法行动助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审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05件、公益诉讼案件27件,两项生态司法工作写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助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生态司法+碳汇”“生态司法+绿色金融”等工作,36名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4593.1吨。构建湿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市法院和永安法院在龙头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全省湿地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全省首创适用“减量性”生态修复模式审理案件,将乐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矿山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明溪、尤溪法院分别设立“生态修复教育示范点”“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宣教基地”。落实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一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三明、泉州两市三地法院建立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实现工作联动、矛盾联排、纠纷联处。
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努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林权转让等案件111件。审结涉耕地资源保护案件34件,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庭审观摩活动,参加观摩的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了充分肯定。保护农业“芯片”和粮食安全,端稳“百姓饭碗”,深化落实“平台+巡回专庭+服务点”种业振兴保障机制和“闽赣”跨省联动协作机制,开发种业振兴司法智服平台,发布涉种业典型案例,全省首份关于稻种市场规范发展的司法建议书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省委主要领导到建宁检查指导工作时,对种业巡回审判专庭做法予以肯定。助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审慎审理涉台纠纷案件,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在“万寿岩”设立涉台文物保护法官工作站,微视频《“缘”起三明》获“法融两岸”涉台司法系列视频展播活动二等奖。构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机制,在安贞堡设立“古迹保护法官驿站”,泰宁法院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工作获省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持续跟进最高法院对口支援三明和省法院挂钩帮扶清流工作,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新需求新挑战,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审结涉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588件,依法审结假冒“上海”牌硫磺皂注册商标案,“小区业主车位安装充电桩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联动,委派、委托调解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106件,首次对行政部门组织调解的商标侵权纠纷予以司法确认。妥善审理涉外纠纷,成功审结加拿大“露露乐檬”商标权纠纷案。积极推动闽东北协同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助力协同区创新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聚焦“安全与稳定”,以公正司法助力更高水平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讲政治、强法治,保安全、护稳定,抓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社会治理、推动平安三明建设的效能。
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形成有力震慑。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799件,判处罪犯4153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90件364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格落实“醉驾新规”,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813件,比降37.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熊某军等涉黑涉恶案件10件74人。重拳打击毒品、非法集资、医保骗保等犯罪,承办全国部分法院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加大新型信息网络犯罪审判力度,审结跨境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133件258人,其中涉缅北电诈案件16件16人。坚决惩治腐败,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54件57人。首次承办十八大以来指定管辖的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在政法委、公安、检察、卫健、电力、机场等部门支持下顺利开庭,庭审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及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开展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纪念活动,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依法判处未成年犯201人,针对未成年人纹身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监管。参与建设市专门学校,联合市司法局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校内“模拟法庭”。贯彻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依法宣告1名被告人无罪,对1599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66件。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运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政府进一步发挥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安全监管和秩序维护等方面作用。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4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2件。妥善化解民生工程、新型基建、城市建设等领域矛盾纠纷,保障元溪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依法支持拆除省级风景名胜区内违建项目的行政处罚决定。贯彻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变更对某企业违法生产经营杂交水稻种子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建立判前协商机制,以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协调建议函等方式促进自纠,减少行政机关可能败诉案件33件。发挥行政争议多元协调化解中心作用,衔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化解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省法院首位。开展“以庭代训”,组织庭审观摩活动13场次,促进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以“推动-融入-规范-保障”为理念,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基层治理主体共建、规则共遵、机制共治、价值共享。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终端诉讼”转向“前端治理”、从“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从“定分”转向“止争”,推动婚恋家庭纠纷治理协同中心等多个矛盾调处中心实质化运行,源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53件。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治理体系,推进“全链条”衍生案件调处,案件服判息诉率、调解率指标全省法院最优,新收案件数比降5.8%。联合市银监局、市人行升级完善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出台工作指引,建立“调解组织诉前调解+金融案件执前督促”分层解纷模式。健全“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成立44个物业纠纷评理调解室,物业纠纷案件收案量比降23.2%。加强人民调解、特邀调解等培训指导,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积极参与设立市仲裁委员会,推动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持续实施“人民法庭提升计划”,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化“跨域共享法庭”“背包法庭”“异步调审”“擂茶调解”“一城(乡)一法官”等特色做法,形成了“边界枫桥”“侨乡枫桥”“山水枫桥”“舌尖枫桥”“园区枫桥”等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共绘基层治理新“枫”景。用心做实“有信必复”工作,按时答复办理群众来信427件。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化解涉诉信访积案12件,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维稳任务。发挥综合管理类司法建议作用,针对“越南新娘”婚姻管理、集群企业注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08件,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聚焦“民生与民心”,以真挚百姓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做到“正义解‘法结’、情理化‘心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法庭的庄严不在形式,法官的威严不在高台,应该把法庭“背”到老百姓需要它的地方。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如我在诉”“唯公是求”,积极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有力度的司法举措,切实将公正司法落在人民群众所想所需之处,努力让司法服务从“中心”到“心中”、从“家门口”到“心里头”,让司法的温度更加可触可感。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切实办好“小案件”,守好“大民生”。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2795件,其中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1404件。强化欠薪治理,妥善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371件。深化“法院+工会”协作联动,探索新业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在三元莘口法庭建立全省首个市级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加强家事审判,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等案件3602件。严惩侵害残疾人、妇女和“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行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44份,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发出提示1462人次,两个案件入选全省法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三项服务”,加强军地协作、法治共建。重视加强涉侨审判,牵头召开全市涉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设立侨益保护法治讲坛。规范司法救助办理,为57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11.3万元,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巩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努力兑现“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执结案件1700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2.1亿元,执行质效指标保持全省法院前列。在党委领导下,市法院与清流法院联动解决长达八年之久的涉永福化工系列案件债务纠纷,实质化解百余名涉案当事人跨省群体访,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连续三年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行动,执结涉企案件7068件。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集中执行行动106次,执结案件5083件,到位标的额4.6亿元;其中,执结欠薪案件650件,向1472人集中发放劳务报酬3390万元。完善查人找物信息共享机制,累计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6.49万条、查封不动产4513件次。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强制措施,追究拒执刑事责任36人。建立“法庭+执行”工作模式,推动执行案件源头化解。有序推进交叉执行,运用督促、指令、提级、集中、协同等方式执结案件2290件,一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0.8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40万元。
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切实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讲法理、说事理、谈情理,努力向大众展示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伦理与人文关怀。一年来,在互联网发布典型案例136个,网播庭审5740场,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5208份。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与法‘童’行·守护‘未’来”、“‘蒲公英’进企业·‘典’亮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375场次。联合中国女法官协会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发挥199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预防犯罪等工作,举办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296场次。用心讲好三明法治故事,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2470条,市法院官方微博、一点资讯号和两个微视频分别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作品,微电影《“执”心如一》获评全国法院“金法槌奖”。
四、聚焦“公正与效率”,以深化改革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的自我革新。一年来,我们紧跟时代步伐,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狠抓九分落实,推进改革和管理贯通融合,采取务实办法提高审判质效和办案能力,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守正创新中激活司法强劲动能。
深化司法改革。坚持扭住主责、依法履职,以司法改革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到法定职权既不让渡,也不扩张。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权”与“责”、完善“监”与“管”、提升“质”与“效”,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院庭长办案29674件。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管和“阅核制”,纳入阅核案件14240件。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8件次。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强化审级监督,建立健全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跟踪管理制度,审结二审案件1987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72件,做实一审实质解纷、二审有效终审、再审有错必纠。健全法律适用问题发现和分歧解决机制,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推动类案同判、尺度统一,做到问题讲得清清楚楚、案件判得明明白白,努力让“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
优化审判管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对标落实新版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建立常态化司法数据会商机制,实施“区间目标、均值目标、争先目标”管理,审判质量指标全部位于合理区间,8项指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加强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审限变更“庭长、分管院领导、审判管理部门”三级审核机制,审限内结案率达97.5%,居全省法院前列。持续开展积案清理、难案攻坚,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比降72.2%。强化监管考核,将可评价办案指标设权赋分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以管住“案”带动管好“人”、治好“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以评促改、提质增效。三明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在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上交流。
强化数字赋能。坚持从“管理数据”转向“数据管理”,巩固深化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在线调解平台“四位一体”便民司法服务体系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全天候“网上办、掌上办”服务,网上立案13657件、跨域立案78件。完善诉讼费退费机制,实现“主动退”“网上退”。深化“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有效破解“送达难”问题。总结提升“异步审理”机制,推广“跨境·隔空·错时”司法服务,通过“异步审理”平台审理、调解案件8193件。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部署,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推动法院信息化迭代升级。
五、聚焦“严管与厚爱”,以深刻自我革命锻造过硬队伍,做到“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
队伍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按照“五个过硬”“四个忠于”“四个铁一般”要求,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铁军,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永葆绝对忠诚本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抓实政治培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贯彻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宣传“三审三校”制度,抓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狠抓落实。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品牌创建和模范机关建设,“党建赋能,捍卫闽江源头的红色天平”机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政治建设创新举措,入围全国法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砥砺实干担当本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周期培养和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加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年龄梯次结构。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常态化开展法官遴选、等级晋升等工作。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导向,修订完善人员分类业绩评价办法,实现“全员化、全时化、全量化”考核。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开展技能竞赛,一人获评“全省刑事审判业务能手”。探索建立法检两院干部短期互派学习机制,共促提升。抓实理论与实务研究,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两项,78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把三明红色法治文化和三明传统法律思想融入法院文化建设。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一人荣获全省政法系统“最美女法官”称号,15个集体获评“一星级全省青年文明号”。
恪守清正廉洁本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机制,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贯通落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四学”机制,引导干警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三个规定”记录季通报和提醒约谈制度,开展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出台差错问责暂行办法,建立文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抓好审务督察、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对清流、大田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配合党委开展巡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六、聚焦“规范与约束”,以监督之力保障法律之力,做到“既敏于事、又敏于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审判机关宪法定位,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务实高效办复人大代表建议9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和规范法院工作的具体举措。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履职情况,办复政协委员提案12件。创新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若干措施》,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三明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调研交流等活动134场次,协同化解纠纷486件,实现代表委员发挥作用与提升法院工作双向促进。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推进“审巡纪”联动,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件;办理检察建议249件。全面落实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03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2.7%。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律师群体等良性互动,以公开民主提升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繁重办案压力,全市法院干警攻坚克难、奋勇拼搏,争优争先争效,把公平正义的追求记录在厚厚的案卷中,把司法为民的情怀镌刻在庄严的审判台上,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涌现出了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支撑和服务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要求的司法能力还不够强、举措还不够精准。二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融入社会治理的成效还需巩固深化。三是推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创新还有差距,老百姓的司法体验感还需提升。四是队伍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司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仍需加大力度,个别干警干事劲头不足、作风不实、行为失范,影响了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坚持干字当头,履职尽责,守正创新,谋新篇、开新局,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要一以贯之讲政治,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铸忠诚上奋勇争先。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党性自觉。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宣传阵地,推进法院融媒体中心实质化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履行司法职责使命。
二要一以贯之谋发展,挺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在善作为上奋勇争先。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主线,对标对表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决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惩犯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围绕“勇当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加大对关键技术、新兴领域、特色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司法服务中心”作用,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争做山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依法保障医改、林改、教改、金融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围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等生”,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生态司法+碳汇”“减量性”生态修复等司法举措。
三要一以贯之保民生,“如我在诉”维护公平正义,在暖民心上奋勇争先。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宗旨,紧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止“程序空转”,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高效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营造和谐包容的氛围。深化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机制,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资源整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相关群体专门矫治、安置帮教、管理救助等工作,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关注“司法移民”新动向,推进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等建设,加强实质性化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数助治理”,发挥司法建议促推社会治理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持续深化涉军、涉少、涉侨、涉台等审判机制,促进军民融合、两岸融合发展。
四要一以贯之抓改革,守正创新促进提质增效,在激活力上奋勇争先。始终把改革作为动力,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锚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总体目标,狠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九分落实”。从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等方面探索革新,推动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和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全面推进法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落实最高法院“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部署,优化执行权配置。改进审判管理,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五要一以贯之明纪律,严管厚爱淬炼过硬队伍,在树正气上奋勇争先。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引导干警做到“唯公、唯勤、唯慎、唯实、唯清”。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突出党建示范引领。加大干部工作力度,建立青年干警成长档案,出台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规划。深化推进青年干警创新行动,推动司法品牌集群发展。完善职业保障制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落实市委“构筑优秀文化展示的新窗口”要求,挖掘三明红色法治文化和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丰富内涵,打造特色“明法文化”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三个规定”落实,紧盯顽瘴痼疾,开展精准化“靶向”监督、专项整治,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沙溪潺潺,精神依旧;时代变迁,初心不忘。三明既有深厚历史积淀,又极具创新活力。“从来多古意,可以赋新诗”,风劲好扬帆,奋进正当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以司法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向公众展示法律的庄严与公正,努力让百姓感受司法的力量与温暖,努力推动全社会更加坚定法治的信仰与追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三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时代新篇作出法院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董斌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锻造过硬检察队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主动融入市委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各类案件10834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事)例31件,21个集体、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84人,起诉4109人。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批捕2人,起诉46人。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批捕133人,起诉130人。对两起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案,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检察意见,获法院采纳,一审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批捕221人,起诉379人,涉案总金额104亿余元。积极参与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打击整治,对最高检交办的“7.17专项行动”案件均提前介入,已批捕98人,起诉86人。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衔接协作机制,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人,起诉35人;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起诉65人。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欧阳某红等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主犯从严从快予以批捕,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促使多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共8700余万元。
多维发力促进轻罪治理。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坚持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51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6人。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一时间对全市在办“醉驾”案件进行排查研究,对定罪量刑标准发生变化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1件,决定不起诉83人。持续落实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案工作指引》,统一司法尺度,树立司法权威,实现治罪与治理双重目标。全年受理审查起诉“帮信”犯罪179人,同比下降62%,不批捕50人、不起诉5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一审认罪服判率均达95%以上。推进“醉驾”“帮信”轻罪治理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深化信访反向审视,针对群众反映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犯罪信息查询平台管理,对符合条件的857条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促进罪错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
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审前过滤把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13人、不起诉116人。加强对关键证据的调查核实,自行补充侦查74件。大田县检察院在办理廖某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围绕案件疑点补充客观证据,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43件、撤案550件;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捕43人、追诉21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6件。沙县区检察院在办理鲍某伟等人开设赌场案中,全面梳理电子证据,查明全案犯罪事实,依法追诉15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件,法院全部采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件。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监督的陈某飙制造毒品案再审检察建议,获评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再审类检察建议。深化刑事执行监督,探索“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34件,提出监督意见28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02件;纠正社矫对象脱管漏管29人,收监执行22人,监督监狱立案罪犯再犯罪案件2件2人。巡回检察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
二、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坚定不移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促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三明建设。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6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8件,同期法院再审改判42件(含积存)。强化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5件;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协同破解“执行难”,提出检察建议175件,法院全部采纳。沙县区检察院对一起申请监督26年前民事执行案提出检察建议,促推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发放执行款81万元,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提出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涉及金额962万余元。永安市检察院对一起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签订长期虚假房屋租赁合同规避强制执行案,通过检察建议促推法院督促被执行人交付案涉房产,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司法惩戒,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同步监督6件;提出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46件,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82件,提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461件,法院、行政机关均全部采纳。清流县检察院办理的某旅游公司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不起诉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47件,已有326人受到行政处罚。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5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建宁县检察院针对相关部门未及时办理征地建房用地审批手续,致使66户涉236名拆迁村民被行政处罚,依法监督推动不予执行处罚决定并办理用地审批,化解持续数年的矛盾纠纷。
三、巩固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坚定不移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部署要求,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同步优化数量、质量、结构,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稳中求进”拓展办案领域。准确把握公益诉讼定位,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95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其中,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3件,开展蹉商135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1件到期未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形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刚性”落地。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1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8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共向违法行为人追偿赔偿金2515万余元。
“联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注重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构建“人大+检察”“政协+检察”等协同联动机制,实现“1+1>2”的效果。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中发现的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深入10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实地调查,委托检测餐饮具98批次686套,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制发检察建议24件,开展磋商4件,促推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66件,并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整治后,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自清洗消毒合格率大幅提升。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和市检察院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予以充分肯定。该项工作被新华社宣传报道,浏览量达136万余次。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紧跟上级重点部署,紧密结合区域实际,以品牌创建引领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耕地司法保护,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基层检察院加强对农田项目建设、建后管护、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2件,推动形成“建管用”长效机制。泰宁县检察院“府检联动”激活千年古城保护“一盘棋”,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该县作为全国8个受邀代表之一,在最高检与住建部联合举办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座谈会上作交流。将乐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召开圆桌会议推进问题整改,共同守护“夕阳红”,被最高检作为典型事例在全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大会上作介绍。
四、充分发挥反腐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职务犯罪检察、检察侦查履职成效,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监检协作力惩职务犯罪。认真落实监检协作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79件,决定逮捕62人、起诉7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有罪判决率均100%。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承办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由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担任办案组组长和公诉人,依法对某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某根受贿2.07亿余元案提起公诉,最高检组织天津、河南等6个省(直辖市)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到庭观摩,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办案质效得到国家监委、最高检充分肯定。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整治,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对某中管企业行受贿系列案提起公诉,涉案总金额2.3亿余元,1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问题,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业治理。
检察侦查剑指司法腐败。深刻把握检察侦查“三个重要”职能定位,与省检察院同步设立专门侦查机构,落实检察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件12人,起诉后法院已审结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检察侦查工作质效保持全省前列。积极稳妥激活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2件5人,立案人数占全省立案总人数83%。2024年1月成立专案组,首次启用机动侦查权,一举查办刑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及被监管对象敲诈勒索、徇私舞弊减刑、滥用职权系列案,并将涉嫌受贿犯罪线索移送监委立案查处,实现贪渎犯罪一起查。市检察院高质效办理检察侦查案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
五、抓紧抓实“两个专项”行动,坚定不移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推进“检察护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结合“麒麟”系列品牌建设,制定“麒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护企”团队,创新“3+N”工作模式,每月到一个县(市、区)开展巡回活动,并在中关村科技园设立三明法务区检察中心,在33家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点”,开发“明检护企”小程序,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与风险指引等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7人。保护企业创新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1人,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10件。明溪县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从民事纠纷案中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立案监督案;该院办理的柯某宏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严惩企业“蛀虫”,起诉企业内部职务犯罪35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998万余元。三元区检察院办理的三明某分公司总经理黄某祖涉嫌职务侵占立案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7件、终止侦查4件。用好法律监督与执法监督、法治督察贯通衔接机制,对全市7个领域1123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针对执法不规范案件制发检察建议82件,并形成专项报告,合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加大涉企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120件,涉及金额7497万余元。“检察护企”工作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检察院《推行“三个前移”彰显“检察护企”实效》入选省发改委发布的10个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经验做法。
做实“检护民生”,提升司法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制定“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556件,回复率100%。针对刑事判决书未送达被害人问题开展类案分析并上报省检察院,促推省级层面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支持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起诉479件,帮助追讨欠薪、赔偿款等共2000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9件,为因案致贫群众发放救助金124万余元。宁化县检察院办理的189名业主与某物业服务公司物业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受众66.49万人次;针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难问题,连续三年跟踪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于2024年9月投入使用,已招收严管班学生51名;落实全市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每年一查”,教职员工违法犯罪逐年下降。“麒麟未士”巡回工作机制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29人,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碳汇5000余吨,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永安、清流、建宁、尤溪、大田等地检察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对湿地、山脉、河流等生态保护,做法成效被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企业废气污染问题,市、区两级检察院连续两年跟踪监督治理,目前已投入2000余万元完成治理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周边空气质量。构筑公共安全屏障,聚焦物流运输、烟花爆竹、天燃气等重点领域开展“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6件;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治风险路段101处,相关路段交通事故发生数下降87%,受伤、死亡人数分别下降97%和86%,该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六、持续落实严管厚爱要求,坚定不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管党治党筑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省检察院政治督察。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活动,打造“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服务品牌。市检察院1个业务部门被省总工会评为“福建省五一先锋号”,1个党支部获评省级“‘六好’示范党支部”。
党纪教育守底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用好三明特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主题党日等活动,建立健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三不腐”。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遵循司法规律,突出主责主业,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一体抓实确权、控权、明责、追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
提升素能激活力。深化落实人才强检战略,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山海协作”,与泉州等地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中签约,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业务交流、人才培育等活动;举办检察法律论辩赛,24家结对子检察院组建12支代表队参赛,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山海协作”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认真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工作,与新疆、西藏检察机关开展业务交流5场次,拨付援助资金80万元,《共享“麒麟未士”品牌经验助推未检工作互融互鉴》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推进检法干部互学互鉴,全市互派检察官、法官交流学习10人次。加强履职能力培训,举办北京、三明两地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交流会及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干部、新录用检察人员等培训班,组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3名干警被评为“业务能手”。坚持正向引领,激励担当作为。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不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全市两级检察院提任领导班子成员11人、中层正副职39人,晋升检察官等级26人、干警职级40人,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接受监督促规范。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对市人大代表审议报告时提出的43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逐人回复。落实代表委员定向联络机制,坚持每周短信通报检察动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观摩庭审、调研座谈等活动381人次。协助最高检、最高法、农业农村部在宁化县开展销售伪劣产品案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参与,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配合省检察院做好泉州、莆田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叉视察三明检察工作,实地察看“检察护企”、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文物和文化遗产检察保护等工作,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案件公开听证314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8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334人次,检察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558篇,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市监委、市法院配合与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还需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检察人员监督办案能力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还有差距,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持续提升;三是检察改革有待深化,特别是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后,如何健全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亟待研究解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扭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目标不放松,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深学笃行中擦亮政治忠诚底色。认真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广学践行,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管好守住建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发展中践行检察初心使命。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严防极端案件发生;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重大恶性犯罪,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助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合中央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监督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聚焦民生领域各项改革,切实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助力解决就业、养老、社保、食品、医药卫生等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三、深化检察改革,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把“三个善于”理念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系统思维、优化履职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在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强化综合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整体质效。深化数字赋能,用好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变,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严管厚爱中夯实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边界和履职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健全优化检察管理机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以高质效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以及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业务竞赛等活动,培养“一线全科检察官”,提升履职办案能力。以市县两级检察院党建联建、“一院一品”品牌创建等为抓手,破解基层检察发展难题。持续落实从优待检政策,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检察初心坚如磐石,为民司法永无止境。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全力推动三明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三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时代新篇贡献检察力量!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67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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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韵芳(女) |
于卫闽 |
王立文 |
王胜文 |
卢小青(女) |
吕国健 |
刘持标 |
刘 鑫 |
江长虹 |
池芝发 |
池明流 |
许丽华(女) |
苏迎平 |
李连祥 |
李 春(女) |
杨兴忠 |
杨国昕 |
肖明光 |
吴江潮 |
吴茂生 |
吴国顺 |
吴金容 |
吴钟民 |
邱宇辉 |
何天仁 |
余建地 |
张玉赋 |
张冬松 |
张林顺 |
张昌平 |
张知通 |
张 铃(女) |
陈华伟 |
陈红兴 |
陈红梅(女) |
陈丽英(女) |
陈岳峰 |
陈晓翔 |
陈谊声 |
陈 羲 |
林月云(女) |
林发壮 |
林建星 |
林承日 |
林翠玲(女) |
周庆裕 |
郑季武 |
郑隆松 |
胡 帅 |
侯典荟 |
洪鲁宾 |
聂清华(女) |
徐 铮 |
郭海阳 |
黄圣团 |
黄冠华 |
傅天宝 |
童桂贤(女) |
温欣传 |
温 毅 |
谢辉添 |
赖 荣 |
赖碧涛 |
詹积富 |
蔡金明 |
廖冬平 |
廖丽青(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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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余建地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李 春(女) |
赖碧涛 |
余建地 |
王立文 |
张知通 |
廖丽青(女) |
蔡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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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7日上午9:00)
李 春(女) |
赖碧涛 |
余建地 |
王立文 |
张知通 |
廖丽青(女) |
蔡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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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赖碧涛
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8日上午9:00)
陈岳峰 |
黄冠华 |
吴国顺 |
郑隆松 |
陈丽英(女) |
郭海阳 |
刘 鑫 |
詹积富 |
余建地 |
李连祥 |
周庆裕 |
温 毅 |
陈华伟 |
王胜文 |
张昌平 |
池芝发 |
廖冬平 |
陈红梅(女) |
聂清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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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余建地
第三次全体会议
(1月9日下午3:00)
赖碧涛 |
杨兴忠 |
吕国健 |
杨国昕 |
侯典荟 |
胡 帅 |
徐 铮 |
吴金容 |
何天仁 |
傅天宝 |
吴钟民 |
温欣传 |
陈 羲 |
吴茂生 |
陈晓翔 |
丁韵芳(女) |
刘持标 |
童桂贤(女) |
林发壮 |
洪鲁宾 |
主持人:赖碧涛
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月9日下午4:30)
李 春(女) |
赖碧涛 |
余建地 |
王立文 |
张知通 |
廖丽青(女) |
蔡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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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赖碧涛
(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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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明 |
苏迎平 |
陈谊声 |
杨永忠 |
林建星 |
陈红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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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40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不是主席团成员的市政府领导6人
张元明 |
林 菁(女) |
廖金辉 |
柳建忠 |
钟 科 |
吴健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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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政协领导9人
宋志强 |
蒋先东 |
罗金水 |
许清华 |
曾明生 |
陈 欣 |
张春华 |
张炜琳(女) |
黄月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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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1人
叶培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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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曾担任正厅(师)级的离退休老干部8人
兰德明 |
李轩源 |
吕少郎 |
袁德俊 |
朱昌贤 |
林纪承 |
徐锦培 |
李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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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明军分区领导1人
沈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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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本届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2人
肖长根 |
刘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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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本届代表的市政府原领导2人
程鹏鹰 |
郑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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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驻明部队代表1人
吕尔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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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市法院、检察院领导2人
陈 枫 |
董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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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我市的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1人
赖锦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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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三明学院领导2人
陈列平 |
张君诚 |
十二、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领导2人
张松富 |
向红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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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人
李建兴 |
孙学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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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三钢领导1人
程凯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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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 举 办 法
(2025年1月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任务:
(1)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
(2)补选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5人;
四、补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五、补选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被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六、本次会议的选票分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选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共4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排列。
七、大会选举,须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选举。
八、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表示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该另选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和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笔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选举时,收回的每一种选票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补选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时,如果未选出,应在本次大会另行选举。
十一、大会设监票人1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各推选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本次选举采用人工计票。大会设计票员18名,其中总计票员1名,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计票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会场按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在各自座位区依次投票。
十三、投票结束后,当场清点投票数。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收回的票数,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四、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十六、本办法经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接受蔡金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蔡金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陈岳峰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周庆裕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苏迎平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 佩 郑洪钦 郭荔华(女) 黄春明 蔡建明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
陈章明(尤溪县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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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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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惠(女) |
(三元区代表团) |
邓宝玉(女) |
(沙县区代表团) |
涂述灵 |
(永安市代表团) |
林曦碧(女) |
(明溪县代表团) |
白史英(女) |
(清流县代表团) |
黄荣明 |
(宁化县代表团) |
黄 姗(女) |
(建宁县代表团) |
张 铮 |
(泰宁县代表团) |
肖胜刚 |
(将乐县代表团) |
郑丁炫 |
(大田县代表团) |
董 果 |
(军 警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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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 |
吴其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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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员: |
温 娟(女) |
陈 昊 |
林兴然 |
罗春坋 |
罗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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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晖 |
唐名谦 |
余福旺 |
吴 升 |
吴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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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斌 |
张林昊 |
陈其晃 |
王秋婕(女) |
林凯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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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肇瑞 |
冯燕春(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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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补选陈岳峰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9日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补选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5人。
副主任:周庆裕
秘书长:苏迎平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王 佩 郑洪钦 郭荔华(女) 黄春明 蔡建明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9日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表决议案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均采用按电子表决器表决方式(表决系统出现故障时,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5年1月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2时。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5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 余建地
截止1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未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
到目前为止,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02件,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本次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提出议案,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
二、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三、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依法应当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处理的问题。属于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公路设施建设、解决某项专款、要求再审某个案件等事项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四、提出的议案应一事一案,不要一案提几件事。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即议案提出的理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即议案提出的依据,应当合理充分;方案,即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应当具体可行。只提出问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五、提议案时,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专用纸,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附在议案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六、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时,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同时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字迹要端正。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姓名应填写在领衔人栏目。在同一议案中,代表不要重复签名。
七、议案领衔人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时,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议案的内容。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在确认对所联名附议的议案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八、议案应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交由本代表团工作人员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九、代表对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直接送大会秘书处材料组,请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十、议案专用纸首页中除案由、领衔人、提议案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项目由代表填写外,其余项目由议案组工作人员填写。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1月4日
关于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一事一议,即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以便承办单位研究处理,避免某些内容被忽视或遗漏。
四、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案由、提建议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的首页,内容填写在附页上,填写的字迹要端正。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直接附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五、代表或者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特别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承办单位及时同代表联系,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需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的,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附议的代表在确认所附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七、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不应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给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信件,请直接交大会秘书处信访组处理。
八、代表在大会期间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请在大会闭幕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或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1月4日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三元代表团 |
团长:温 毅 |
副团长:林翠玲 肖世龙 |
沙县代表团 |
团长:陈晓翔 |
副团长:吴江潮 |
永安代表团 |
团长:傅天宝 |
副团长:廖艳希 |
明溪代表团 |
团长:陈华伟 |
副团长:谌良福 张文静 |
清流代表团 |
团长:吴钟民 |
副团长:张仕权 莫彩华 |
宁化代表团 |
团长:王胜文 |
副团长:廖祥初 |
建宁代表团 |
团长:温欣传 |
副团长:黄立辉 伍小兰 |
泰宁代表团 |
团长:张昌平 |
副团长:江太生 王怀斌 |
将乐代表团 |
团长:陈 羲 |
副团长:方 红 缑泽昆 |
尤溪代表团 |
团长:周庆裕 |
副团长:陈章明 邱烈泉 |
大田代表团 |
团长:吴茂生 |
副团长:陈剑生 熊建云 |
军警代表团 |
团长:李连祥 |
副团长:王 亮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分组名单
(代表337人,列席人员24人)
三元代表团(代表38人,列席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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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温 毅 |
|
林翠玲 肖世龙 |
代 表: |
|
王建民 |
三元区徐碧街道洋山畲族村村委会副主任 |
叶德福 |
闽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兰明英(女) |
三明市蓝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 薇(女) |
三明市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
孙文钰 |
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李 宏(女) |
三元区白沙小学校长 |
李衍坤 |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城南村村委会副主任 |
杨兴忠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 |
杨通盛 |
中共三元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
肖世龙 |
中共三元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
吴亚琴(女) |
三元区列东街道高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吴连光 |
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吴金容 |
中共三明市委原巡视员 |
余英然 |
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董事长 |
张功国 |
福建兄弟智慧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
张知通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张碧华(女) |
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维检事业部运保车间主任助理 |
陈一龙 |
中共三元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陈红梅(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教育学院副院长 |
陈志谋 |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 |
陈绍惠(女) |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慢科副科长 |
林月云(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
林翠玲(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施卫勇 |
福建畅联电子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
聂 津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总经理 |
夏祖奎 |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徐 健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
高锦海 |
福建三元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 |
黄 海(女) |
福建一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梁 俏 |
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程凯群 |
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傅黎明 |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专员 |
曾小洁(女) |
三元区林业局高级工程师 |
温立新 |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 |
温 毅 |
中共三元区委书记 |
谢辉添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
蔡建明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
廖金辉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列 席: |
|
朱庆添 |
三明市天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林金龙 |
中共三明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常务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
姚敏蓉(女) |
三明市第一医院产科主任 |
高美建 |
福建明海鑫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廖才添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长级) |
林 飏 |
三明安德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翁锦栋 |
三明学院贸易经济系教授 |
沙县代表团(代表33人,列席1人) |
|
召集人: |
陈晓翔 |
|
吴江潮 |
代 表: |
|
孔鹏飞 |
中共沙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邓宝玉(女) |
沙县区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
叶美霞(女) |
沙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
邢丹鸿 |
沙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
朱励陵 |
沙县区高砂镇顺发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
刘 鑫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江瑜平 |
中共沙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
杨 胜 |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
肖 鹏 |
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吴小金(女) |
沙县区虬江街道办事处村建站工作人员 |
吴水英(女) |
沙县区第一中学校长 |
吴光焕 |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生产部经理 |
吴江潮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沙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吴健成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何绍斌 |
沙县区林业局产业股负责人 |
张冬松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
张昌松 |
沙县区夏茂镇俞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张清宝 |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陈 杰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生产主管 |
陈晓翔 |
中共沙县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
林小河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林发壮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花卉研究所所长 |
林承东 |
福建省华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林保灯(女) |
沙县区小吃产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办公室主任 |
林辉辉 |
沙县区南阳乡综治办、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
林 旗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局长 |
罗秀贞(女) |
沙县区总医院副院长、重症医学科主任 |
郑季武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台胞)工委主任,九三学社三明市委会副主委(兼职) |
钟绍文 |
福建沙县香特莉饼屋总经理 |
洪鲁宾 |
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 |
郭海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秘书长 |
曾土儿 |
三明正元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蔡金明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级巡视员 |
列 席: |
|
万小英(女) |
沙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县区总医院党委书记 |
永安代表团(代表36人,列席4人 ) |
|
召集人: |
傅天宝 |
|
廖艳希 |
代 表: |
|
邓春爱(女) |
永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高级农艺师 |
卢小青(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专职副主任委员 |
刘美清(女) |
永安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
许光园(女) |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片区党委书记,小陶镇五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苏闽杰 |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制造部电气技术岗工人 |
杨武盖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
吴隽颖(女) |
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 |
张玉赋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
张仕滨 |
永安市绿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
张松富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
陈岳峰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
陈胜尧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
陈谊声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三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陈 斌 |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局长 |
范丁宝 |
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主任 |
林 栋 |
福建省永安监狱监狱长 |
林洪良 |
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安分中心高级工 |
林锦盛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销售中心总经理 |
罗治林 |
永安市贡川镇龙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郑剑波 |
三明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
钟先礼 |
永安市农商银行董事长 |
钟家富 |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
俞 艳(女) |
福建和其昌竹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
郭永强 |
三明市第二医院(永安总医院)介入科主任 |
涂述灵 |
永安市洪田镇党委书记 |
龚祖清 |
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盟三明市委会副主委(兼职) |
章文龙 |
中共永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粘忠毅 |
永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傅天宝 |
中共永安市委书记 |
赖启兰(女) |
永安市环境卫生所环卫工人 |
赖 荣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
赖碧涛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蔡友志 |
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 |
廖冬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市第二医院(永安总医院)院长 |
廖艳希(女) |
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戴陈凌 |
中共永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
列 席: |
|
王清芳(女) |
永安市燕西街道新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吕 锜 |
大帝(福建永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超然(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洪晋南 |
晋江茂顺达织造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
傅学仁 |
福建台明铸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明溪代表团(代表20人,列席3人 ) |
|
召集人: |
陈华伟 |
|
谌良福 张文静 |
代 表: |
|
王 勇 |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
王彩萍(女) |
明溪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
许丽华(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兼) |
邱晓辉 |
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环总监 |
宋志强 |
三明市政协主席 |
张文静(女) |
中共明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陈华伟 |
中共明溪县委书记 |
林 丽(女) |
明溪县雪峰镇紫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
林曦碧(女) |
明溪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
罗东梅(女) |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紫云管理所所长 |
罗 玮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一级调研员 |
罗建文 |
明溪县城关乡罗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胡 帅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
钟 科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钟章生 |
明溪县总医院外一科主任 |
黄日福 |
中共明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谌良福 |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曾春根 |
福建省敢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明溪县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主席,匈牙利商会顾问 |
曾荣华 |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赖锦隆 |
福建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
列 席: |
|
黄旺兴 |
明溪县惠农植保合作社理事长 |
王明星 |
意大利王氏沙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意大利ORLON GROUP SRI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李 勇 |
意大利ALR沙发集团董事长、意大利ORION STORE百货北部总经理 |
清流代表团(代表20人,列席1人 ) |
|
召集人: |
吴钟民 |
|
张仕权 莫彩华 |
代 表: |
|
王建琴(女) |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
白史英(女) |
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工会主席 |
池芝发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
李军明 |
清流县总医院副院长 |
肖明光 |
中共三明市委副厅级干部 |
吴国顺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
吴钟民 |
中共清流县委书记 |
余建地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张元明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张仕权 |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陈 彪 |
福建陈彪律师事务所主任 |
林建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二级巡视员 |
官汉聪 |
清流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
胡沈华(女) |
中共清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莫彩华 |
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徐有科 |
清流县双缘安养院院长 |
徐能武 |
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
郭荔华(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
黄文华 |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高级工程师 |
黄雪香(女) |
清流县龙津镇凤翔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
列 席: |
|
兰爱珍(女) |
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
宁化代表团(代表34人,列席2人 ) |
|
召集人: |
王胜文 |
|
廖祥初 |
代 表: |
|
于卫闽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马 宁 |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
王胜文 |
中共宁化县委书记 |
叶茂海 |
宁化县泉上华侨农场职工 |
兰建中 |
中共宁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吕洁春(女)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化县供电公司安监部副主任 |
刘万年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祁金赋 |
宁化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总经理 |
巫权老 |
宁化县城南镇茜坑村村民 |
李 春(女) |
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
李瑞美 |
福建长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
吴太明 |
宁化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宁化第一中学党总支书记 |
吴东香(女) |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吴芬芳(女) |
三明福特科光电有限公司胶合涂墨品质主管兼胶合生产组组长 |
邱宇辉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 |
邱明华 |
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主任 |
余水娥(女) |
宁化县中沙乡石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张 玲(女) |
宁化县翠江镇北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
张 莹(女) |
宁化县畜牧站副站长 |
陈红兴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二级巡视员 |
陈清华 |
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村党支部委员 |
陈碧武 |
三明市烟草公司宁化分公司烟叶办副主任 |
周凤丽(女) |
中共宁化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钟春燕(女) |
宁化县总医院检验科主任 |
夏祖发 |
宁化第六中学教务处主任 |
钱丽新(女) |
宁化县水利局工管股股长 |
黄荣明 |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程鹏鹰 |
三明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一级巡视员 |
傅漫洲 |
宁化信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谢永琳(女) |
宁化县林业局造林绿化股股长 |
赖文山 |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高峰畲族村村民 |
雷 伟 |
宁化县财政局局长 |
雷富发 |
宁化县方田乡党委书记 |
廖祥初 |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列 席: |
|
吴永秀(女) |
宁化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高级会计师 |
蓝建平 |
华纶(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建宁代表团(代表21人,列席1人) |
|
召集人: |
温欣传 |
|
黄立辉 伍小兰 |
代 表: |
|
艾述蓉(女) |
建宁县杂交水稻制种专业户,蓉丰种子专业合作社监事长 |
叶少春(女) |
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乐训权 |
建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站长 |
伍小兰(女) |
中共建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伍凯频 |
中共建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刘小彦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二级巡视员 |
许少燕(女) |
建宁县慈善总会秘书长 |
李英兰(女) |
建宁县第一中学教师 |
李明维 |
三明海关关长 |
余水明 |
建宁县森林资源服务站站长 |
张 铃(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副主任 |
陈宏鑫 |
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
林 菁(女)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三明市委会主委 |
周丽萍(女) |
建宁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
郑隆松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聂清华(女) |
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村民 |
徐 铮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黄立辉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黄圣团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副主任(兼) |
黄 姗(女)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宁县供电公司调控运行班值长 |
温欣传 |
中共建宁县委书记 |
列 席: |
|
尤碧云(女) |
福建三明玖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泰宁代表团(代表20人,列席1人 ) |
|
召集人: |
张昌平 |
|
江太生 王怀斌 |
代 表: |
|
于 淼(女) |
泰宁县导游服务中心讲解员 |
王怀斌 |
中共泰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王 佩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 |
毛清标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主任,县文化馆副馆长 |
叶运瑞 |
泰宁县大龙乡角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江太生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李伟玉(女) |
泰宁县杉城镇城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
肖九旺 |
泰宁县第一中学校长 |
肖小莉(女)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县分公司集传中心主任 |
肖长根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邹细胜 |
泰宁县大田乡料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张昌平 |
中共泰宁县委书记 |
张 铮 |
泰宁县梅口乡党委书记 |
陈列平 |
三明学院党委书记 |
林承日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主任 |
林 蔚 |
三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
罗水河 |
中共泰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周春梅(女) |
泰宁县总医院妇产科主任 |
柳建忠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
彭堂良 |
福建宇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列 席: |
|
梁求玉(女) |
泰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
将乐代表团(代表23人,列席1人 ) |
|
召集人: |
陈 羲 |
|
方 红 缑泽昆 |
代 表: |
|
丁韵芳(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
王 双 |
中共将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王立文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方 红(女) |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江长虹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 |
杨永忠 |
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
杨芳萍(女) |
将乐县林业执法大队高级工程师 |
肖红缨(女) |
将乐县融媒体中心工程师 |
肖远霖 |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职工 |
肖胜刚 |
将乐县经济作物中心研究员 |
吴利华 |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张林顺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将乐县高唐镇党委宣传委员 |
陈丽英(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陈 枫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陈 羲 |
中共将乐县委书记 |
范松荣 |
将乐县黄潭镇祖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林 峰 |
将乐县长兴电子有限公司职工 |
聂立雄 |
将乐县总医院党委书记 |
郭 强 |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缑泽昆 |
中共将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雷小玲(女) |
福建省吉瑞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冬瓜种植科技特派员,裕龙农业合作社理事长 |
廖清英(女) |
将乐县第四中学教师 |
薛学钦 |
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 |
列 席: |
|
黄闽榕 |
玉华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玉华宾馆总经理 |
尤溪代表团(代表43人,列席1人 ) |
|
召集人: |
周庆裕 |
|
陈章明 邱烈泉 |
代 表: |
|
刘晓明(女) |
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
池金屏 |
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科技部经理 |
杨国昕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肖小燕(女) |
尤溪县蒙台梭利早期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
肖永年 |
三明市永耀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肖 峰 |
尤溪百营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技术人员 |
吴晓航 |
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
邱 欣 |
中共尤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邱烈泉 |
中共尤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张 强 |
尤溪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陈俊广 |
尤溪县水利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股长 |
陈 健 |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陈章明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陈 燕(女) |
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
林 祁 |
尤溪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
林秀娟(女) |
尤溪县沈熹茶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
林荣星 |
尤溪县西城镇湆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
林梅珍(女) |
尤溪县联合镇综治办干事,吉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
欧 棣 |
尤溪县洋中镇党委书记 |
罗 云(女) |
尤溪县实验幼儿园教研室主任 |
罗少棠(女) |
尤溪县工信局局长 |
周庆裕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中共尤溪县委书记 |
郑国良 |
尤溪永丰茂纸业有限公司卫生纸机车间一号机班组长 |
郑洪钦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胡风星(女) |
尤溪县医院妇产科主任 |
胡艳婷(女) |
尤溪县城关镇南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
柯丽婷(女) |
三明学院教职工 |
俞立烜 |
尤溪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高级工程师 |
姜立荣 |
尤溪第一中学校长 |
耿 直 |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行长 |
高佳颖(女) |
尤溪县融媒体中心专技人员(播音) |
郭先飞 |
三明亿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尤溪项目部五级职员 |
黄冠华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揭卫华 |
中共三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
董 斌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蒋际君 |
尤溪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
童桂贤(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
谢娟娟(女) |
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村民 |
雷泉明 |
中共尤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蔡尊彬 |
尤溪县洋中镇梅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
蔡 濠 |
尤溪县新阳镇党委书记 |
廖优深 |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
廖丽青(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列 席: |
|
赵秀荣(女) |
尤溪县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
大田代表团(代表37人,列席1人) |
|
召集人: |
吴茂生 |
|
陈剑生 熊建云 |
代 表: |
|
王雪强 |
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田起杨 |
大田县广平镇党委书记 |
吕国健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福建省第十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昌都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
刘持标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
刘娉婷(女) |
大田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
江秀华(女) |
大田县实验小学教师 |
池明流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
苏迎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
杜肆贰 |
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
巫振桂 |
大田县石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职员 |
李序扶 |
大田县均溪镇党委书记(副处长级) |
连荣诗 |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
肖桂兰(女) |
大田县劳动就业中心主任 |
吴文盘 |
大田县广联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吴同永 |
大田县永岩家庭农场场长 |
吴茂生 |
中共大田县委书记 |
何天仁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闽光集团董事长 |
陈如双 |
大田县武陵乡党委书记 |
陈春华(女) |
大田县太华镇西埔村村民 |
陈剑生 |
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陈晓艳(女) |
大田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
陈联双 |
大田县茶业发展促进中心高级农艺师 |
陈鹏飞 |
大田县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
陈 磊 |
中共大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林进城 |
大田县建设镇绿宝雪蔗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
林良叔 |
大田县吴山镇阳春村村民,县养猪协会会长 |
林启双 |
大田县乡下人茶叶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
郑丁炫 |
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郑花榕(女) |
三明建华纺织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
涂东山 |
大田县环境卫生中心清扫保洁队队长 |
涂辉燕(女) |
大田县总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护士长 |
黄春明 |
共青团三明市委书记 |
曹玉华(女) |
福建兴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科工程师 |
章赞德 |
大田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
童作光 |
中共大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詹积富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熊建云 |
中共大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列 席: |
|
张香春(女) |
三明市茗友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军警代表团(代表12人,列席1人) |
|
召集人: |
李连祥 |
|
吕尔参 |
代 表: |
|
王 |
武警部队福建省总队三明支队上校政治委员 |
付振江 |
三元区人武部中校副部长 |
吕尔参 |
中国人民解放军96714部队大校部队长 |
许陈虎 |
中国人民解放军73296部队上校主任 |
纪俊鸿 |
沙县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
李连祥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军分区大校副司令员 |
李 勇 |
武警部队福建省总队三明支队中校参谋长 |
范海雄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518部队上校政治委员 |
林翔辉 |
三明军分区动员处参谋 |
侯典荟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三明军分区大校政治委员 |
黄翠萍(女) |
福建省军区三明离职干部休养所门诊部护师 |
董 果 |
中国人民解放军94742部队管线一队少校政治教导员 |
列 席: |
|
沈彩平 |
三明军分区大校司令员 |
参阅文件(一)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三号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刘润宇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润宇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沙县区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宽、明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赵明调离本市。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谢复兴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林坚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宽、赵明、谢复兴、林坚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5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参阅文件(二)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五号
尤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郑洪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郑洪钦的代表资格有效。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林大茂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林大茂的代表资格终止;由永安市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建棋、明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军强调离本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建棋、王军强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陈建棋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3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参阅文件(三)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七号
永安市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彩洪调离本市。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余学云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彩洪、余学云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1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参阅文件(四)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八号
永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陈岳峰、陈斌、林栋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元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补选程凯群、蔡建明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沙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孔鹏飞、林旗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补选胡帅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清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郭荔华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伍凯频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泰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江太生、王佩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陈丽英、王双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尤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邱烈泉、耿直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武警三明支队第一届军人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李勇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陈岳峰、陈斌、林栋、程凯群、蔡建明、孔鹏飞、林旗、胡帅、郭荔华、伍凯频、江太生、王佩、陈丽英、王双、邱烈泉、耿直、李勇的代表资格有效。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黎立璋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沙县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水英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建芳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巫铠攸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郭颖、黄志远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廖才添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武警三明支队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王家杰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永安市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兴湖、清流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彭海斌、将乐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宝怀,调离本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黎立璋、张水英、李兴湖、彭海斌、陈建芳、巫铠攸、郭颖、黄志远、刘宝怀、廖才添、王家杰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7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参阅文件(五)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李春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岗位调整,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春辞去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参阅文件(六)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陈岳峰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陈岳峰代理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参阅文件(七)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赵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因工作变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其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参阅文件(八)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坚、谢复兴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到龄退休,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坚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谢复兴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参阅文件(九)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颖、林蔚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郭颖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岗位调整,接受林蔚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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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建芳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陈建芳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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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玮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接受罗玮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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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提出建议219件,其中,财政经济类48件、占21.92%,教科文卫类42件、占19.18%,农业农村类36件、占16.44%,环境与城乡建设类41件、占18.72%,社会建设类21件、占9.59%,综合类17件、占7.76%,监察司法类12件、占5.48%;侨台民宗类2件、占0.91%。以承办单位划分,市政府办理205件,党群部门办理11件,市法院办理1件,其他相关单位2件。按照规定办理期限,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87件,占39.73%;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122件,占55.71%;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能解决的(C类)9件,占4.11%;无法解决的(D类)1件,占0.45%。其中,6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结果A类3件,B类3件。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98件,表示基本满意的21件。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明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研究代表建议处理意见,确定重点督办建议,研究“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方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领办重点督办建议制度,建议办理期间,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现场研究办理方案、提出办理要求、明确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均实行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办理的责任制。
(二)完善办理机制。市政府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对逾期办理、办理质量不高的承办单位予以扣分,推动各部门更加重视、高效优质地办理建议。各承办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与代表联系沟通机制,采取电话联系、主动上门、实地调研、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评范围,与承办科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增强了各方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办理实效。市政府办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年度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三次以《督查与反馈》形式通报相关承办单位办理进度、落实情况等问题,推动市直有关部门从“办文”转向“办事”、“答复”转向“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如,《关于推动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市政府通过重点办理,加强农村电力网络和充电设施建设,并于10月底全市128个乡镇提前完成“乡乡全覆盖”目标,作为全省第四个地市实现全覆盖,更好满足群众绿色出行需求;又如,《关于进一步优化三明市区新市北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市公安局采取增设违停抓拍等设施,加强路面交通勤务,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
三、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开展集中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7月份,按照对口督办原则,成立4个督办小组,组长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副组长为相关专委、工委负责人,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组成,通过采取专题调研、走访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进行全面督办。11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答复承诺事项是否真正落实、建议所提问题是否得到切实解决、是否有“B类”转为“A类”等情况,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被满意”向“落实型”转变,使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对《关于推动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建议。从代表建议交办开始,常委会领导就开始介入,牵头开展领衔督办建议的调研、论证、座谈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重点建议进展情况。今年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6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情况逐件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审议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办理意见,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出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代表建议“不满意件”督办工作流程,各督办小组加强与承办单位、领衔代表之间的沟通协调,认真分析研判“不满意件”的内容和承办单位答复意见,逐件查摆问题所在,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具体督办意见,督促“不满意件”加速加压办理。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建议工作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工作仍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具体承办过程中,一些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答复还不够精准,对提出的建议核心实质把握不够,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针对性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从三个方面推进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进一步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引导代表走进部门活动,组织代表深入调研视察,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立健全代表团审核把关制度,严把选题关、内容关、政策关、格式关、质量关,切实改进代表建议提出质量。二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精准度,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的“办前先沟通、办中勤沟通、办后再沟通”和对重点建议的研究部署,严把答复内容,确保办理质量,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切实推动建议办理高质量。三是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采取事前督办、上门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切实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代表满意。
附件: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现将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如下: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四领一促”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这些建议内容详实、数据客观,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真实、客观反映群众呼声和期盼。今年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共承办代表建议20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复。从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情况看,185件满意,20件基本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工作责任。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位部署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3月2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务实工作举措、强化督查考评、提升办理质效”的明确要求。各位市政府分管领导对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政府工作的实际举措。市政府办公室统筹交办,将代表建议及时分解落实到涉及的11个县(市、区)政府和73个市直单位。各级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员、办理期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件代表建议得到及时、高质量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二)严格办理要求,提升办理成效。下发《关于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4〕6号),明确办理标准、办理程序、沟通联系、督促检查等事项,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严把答复内容。紧扣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准、实、新”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答复,退回承办部门修改完善或重新办理,保证答复内容准确详实、实事求是,提高答复的针对性。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承办单位加强“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办前”准确了解建议的初衷、目的和要求;“办中”积极反馈办理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吸纳代表意见;“办后”反馈办理结果,推动建议办理与代表全过程、常态化沟通。三是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答复意见,方便广大代表查询代表建议办理各类信息。对不能公开的答复意见,主动函复代表,如实说明客观原因,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做到代表建议办理过程全透明。
(三)强化督查考评,确保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采取“双渠道督查”和定期通报的方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承办单位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定期督查。先后3次以《督查与反馈》形式通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未按规定格式行文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办理单位提升办复标准,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二是加强考核。继续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对逾期办理、办理质量不高的承办单位予以扣分,推动各部门如期高质量完成答复工作。三是跟踪整改。及时跟踪代表满意情况,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督促部门开展“二次办理”,推动5件代表建议从“不满意”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突出重点示范,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6件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逐件审阅、签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有3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B类)的有3件。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8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重点建议,请分管副市长牵头研究推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进一步提高建议落实率。市政府秘书长要求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尤其是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建议进行再研究、再落实,找差距、补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推进措施,不断提升建议办理的实效性。市政府办采取书面督查、电话督办、单位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下发通知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答复承诺事项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所提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并重点抓好“B”类等建议的跟踪落实工作。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三明市区新市北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第0011号,曾小洁代表提出)。该建议由柳建忠副市长牵头,市公安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改善出行环境。对新市北路及其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及时更新、增设交通标志16处,修剪遮挡视线、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行道树31处,施划标志标线522.5平方米,新增曝闪灯4处,东新一路至五路更换新型高光效节能LED路灯133盏。二是强化路面管控。组建“交警铁骑队”,实行执勤岗点分级分类管理;健全“1、3、5分钟”快速排堵机制,一旦发现拥堵、交通事故等情况,迅速开展疏堵保畅工作。加大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查处市区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案件227起。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借助“两微一抖”等新型网络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156余起,发布安全提示微文453余篇。建立“客运交安微学群”“货运企业交安微学群”等运输企业微信群,做好“点对点”交通安全提示。赴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及宣教活动50余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关于推动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014号,王建民代表提出)。该建议由杨国昕常务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加快乡镇充电设施建设。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128个乡镇提前实现了“乡乡全覆盖”目标(省上要求2025年底),作为全省第四个地市(其它三个地市为:宁德、厦门、漳州)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运营管理。构建市级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充电运营商基础设施、服务信息互联互通。目前,平台已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34家、充电站224个,充电桩1573个、充电枪1971把。三是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预留电力容量和管线通道。今年计划改造农网10kV线路35条,新建、改造供电台区230个,目前已改造线路35条、供电台区230个,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可靠率和电力保障水平。
(三)关于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第0040号,吴亚琴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张元明副市长牵头,市人社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推动企业规范用工。深入顺丰速运、滴滴、美团等重点企业开展规范管理用工专题宣讲,推动快递、物流、网约车、外卖行业与劳动者续签集体用工合同。出台《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建立权益保障机制。构建“一站式”维权服务平台,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处置机制,探索形成“133”新就业形态用工协同治理工作模式。目前已受理新就业形态各类案件39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60.4万元。三是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重点围绕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企业制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排查用人单位1206户、涉及劳动者6.7万人,及时化解欠薪隐患问题201个,涉及劳动者1364人、金额1331万元。四是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7万人次,其中共有1951人次取得育婴员、保育师、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出职业培训补贴174.785万元。
(四)关于推进三明市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45号,叶美霞代表提出),该建议由时任市政府党组成员郑剑波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高规格谋划种业产业发展。将现代种业列入全市11条特色产业链之一,制定出台现代种业产业链发展规划、“延链补链强链”若干措施等文件。7月份,召开三明市推进中国稻种基地高质量发展会议,14名“两院”院士参会,助力推动我市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制种面积37.5万亩、产量7800万公斤,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稳居全国第一大市。二是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持续实施种业企业培优政策,推动种业龙头先正达集团入驻建宁,支持科荟种业、六三种业、华谷高科等链主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已培育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家,省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2家。今年以来新培育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企业2家,目前全市共有10家,居全省首位。三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制种田、种子加工仓储、种业基地现代化等建设。2024年全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1万亩,目前已完成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17.75万亩,完成率110%。全市现已建成种子区域服务站20个、种子加工生产线17条,种子加工能力达98%以上,精加工包装能力达3000万公斤以上。四是加快新品种选育。持续加大科研育种扶持力度,搭建科研育种服务平台,推进科企联合育种攻关。今年以来,全市43个水稻新品种(组合)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2015年以来全市已累计选育388个水稻新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
(五)关于做优做细我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议(第0115号,陈建芳等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廖金辉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独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系统谋划。制定《2024年三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三明市区老旧小区微改造技术导则》等措施,对全市所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明确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规范、有效。二是推进设施建设。2024年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3.95亿元,做到满足居民安全需求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应改尽改。目前,2024年涉及3.4万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预计新增街角公园20个,规整新增停车位640个,老年活动场所12个,儿童游乐场所16个。三是坚持长效管理。出台《三明市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已推动成立业委会或自管会29个,加强改造小区的后续管理。同时,部署开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回头看”,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及质量安全方面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241个,已完成整改231个。
(六)关于进一步推动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152号,聂清华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张元明副市长牵头,市文旅局独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制定《三明市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意见》,把民宿发展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各县(市、区)结合各地旅游资源、产业基础和地方文化,因地制宜发展民宿产业。同时,建立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为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已联合备案21家民宿。二是鼓励品牌创建。出台《三明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康养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民宿的,给予资金奖励。目前我市旅游民宿共有1家国家乙级(阅山水舍),2家国家丙级(状元铭、莲海玉家),正在指导花筑奢●晟镜、景阳艺术民宿、龙栖山居等3家申报国家乙级民宿。三是搭建合作平台。2024年4月,举办沪闽文旅康养产业现场交流对接会暨三明市沪明民宿交流协会成立大会,搭建沪明民宿交流合作平台。开发沪明文旅康养民宿数智化服务平台,促进两地民宿行业在品牌培育、招商引资、产业融合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推动我市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分类统筹推进,扩大建议转化成效。把代表建议办理与推进特色产业链发展、对口合作、重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办好一件,解决一片”“办成一件,受益一片”,尽量让办理成果放大、扩面、增效,推动政府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80件。主要涉及各产业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成效。如,推进中药种植新力量发展方面,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有中药材类种植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约290家,5家中药材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获评省级示范社,全市中草药种植面积约13.3万亩、产量5.3万吨。如,依托沪明合作提升教学水平方面,全市已有12个教育行政部门、87所学校与上海对口部门及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上海跟岗学习,已累计培训47批1020人次。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B类)有116件。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农业农村、环境与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提升等方面内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政府各部门将所提建议纳入工作计划,逐步采取措施解决。如,在撂荒耕地合理利用和管护方面,目前已完成“无法复耕复种”图斑复核举证,积极稳妥推进复耕复种,提前完成省上下达的35%以上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整治任务。如,在提升市区夜景工程方面,2024年以来,利用现有夜景维护资金,完成梅列大桥、滨江新城、三水小区、江滨豪园等楼宇老化夜景设施整体提升改造。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维修公园、跨河桥梁、“一河两岸”公建楼宇等损坏的夜景设施,确保了夜景设施整体完好。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需待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C、D类)的有9件。主要涉及提高退休人员易地安家费、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出台支持购买本土企业产品政策等方面。这部分建议受相关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推动我市“一老一小”人群免费接种三价流感疫苗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居民自愿接种,流感疫苗目前仍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目前,我市个别县已开展对部分重点人群实施免费流感疫苗(肺炎疫苗)接种试点工作,但各县(市、区)财力不均,全面推行“一老一小”人群免费接种三价流感疫苗政策存在一定困难。如,关于出台支持购买本土企业产品政策的建议,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不得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等行为。目前只能通过引导方式,鼓励企业采购本地产品。同时,推动企业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信息互动、精准对接,帮助拓展市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承办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及时、整改措施不够到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二是部分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联办力度不够,个别协办单位的答复意见不规范、不准确,导致主办单位答复不全面、不到位。三是一些建议因涉及体制、政策等因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办理工作短时间还难以突破。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增强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通过办理一件人大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切实把好建议、好思路、好意见转化为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参阅文件(十三)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24年12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全程列席会议
(一)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副主任;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市法院副院长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五)在明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六)三明军分区领导;
(七)受邀华侨和港澳台代表。
二、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一)十一届市政协委员;
(二)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三)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四)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五)在明高校负责人;
(六)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七)群团组织负责人。
三、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市直有关单位和在市区的中央、省属部门及省、市属企业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该单位不再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 席 人 员 名 单
(共550人)
(2024年12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全程列席会议(71人)
(一)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副主任(9人)
副秘书长:洪 彬 黄兰春 罗松彬 金轶人
政 府 办:吴美佳 林 衍(女) 韦海燕(女) 陈长武 陈小龙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9人)
教育局:刘若嘉
科技局:李荣安
工信局:郑文理
民宗局:姚文辉
民政局:邓秀广
司法局:郑仁武
财政局:苏世斌
自然资源局:陈力夫 吴义丰
生态环境局:王 冬
住建局:王 争
交通运输局:吴文明
水利局:施明光
农业农村局:李光明
商务局:谢锦山
文旅局:杨永生
卫健委:王盛雄
退役军人局:冯明生
应急局:黄功华
审计局:卢维沙
国资委:严士通
林业局:陈 平
市场监管局:肖世宣
体育局:肖建宁
统计局:郑建勋
国动办:曹祥勇
医保局:徐志銮
信访局:罗天明
城管局:朱建平
(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人)
黄斌江 谭细华
(四)市法院副院长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7人)
市法院:白 威 陈 晶 张建章
检察院:叶建朝 张春明 卢新桦 陈福东
(五)在明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15人)
万小英(女) |
王清芳(女) |
兰爱珍(女) |
吕 锜 |
朱庆添 |
吴永秀(女) |
张香春(女) |
林金龙 |
赵秀荣(女) |
姚敏蓉(女) |
高美建 |
黄旺兴 |
黄闽榕 |
梁求玉(女) |
廖才添 |
(六)军分区领导(1人)
沈彩平
(七)受邀华侨和港澳台代表(8人)
李 勇 |
王明星 |
林 飏 |
蓝建平 |
洪晋南 |
傅学仁 |
翁锦栋 |
尤碧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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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429人)
(一)十一届市政协委员(300人,名单略)
(二)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71人)
兰德明 |
李轩源 |
吕少郎 |
袁德俊 |
朱昌贤 |
林纪承 |
徐锦培 |
李长生 |
赵克功 |
范天云 |
王春水 |
叶培雁 |
黄天发 |
周 申(女) |
刘水生 |
黄仕煜 |
江桂如(女) |
曾万钦 |
江 琳(女) |
陆火生 |
叶彼德 |
李荣显 |
邹运恒 |
郑昱荣 |
曾金凤(女) |
吴根发 |
刘振郁 |
吴长彬 |
陈良椿 |
柳忠武 |
阙维林 |
赵 峰 |
陈若灿 |
杨国风 |
严凤英(女) |
常秀文 |
刘邦澍 |
黄作文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陈凤珠(女) |
林梁儿 |
陈木星 |
郑国仁 |
叶良茂 |
丁 瑜(女) |
涂振锟 |
张来水 |
林传衍 |
洪明德 |
陈有极 |
汪震国 |
王 政 |
阎伟强 |
江芳俊 |
李宝兰(女) |
王 刚 |
陈仪代 |
王 庆 |
伍成康 |
蔡光信 |
纪熙全 |
朱一勤 |
廖小华(女) |
李茂胜 |
包 萍(女) |
詹学齐 |
王怀毅 |
谢家芹 |
林俊德 |
陶 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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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18人)
市委副秘书长:陈銄 涂进万
市 委 办:许朝真 江振忠 陈 武 李文华 刘一果
社会工作部:刘远隆
网信办:张建林
编 办:许家源
台 办:朱昶凯
市直机关工委:杨金笔
市委巡察办:黄家发
老干部局:陈 继(女)
文明办:黄丽鸿(女)
党 校:赵圣宏
档案馆:曹荣军
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伍旭东
(四)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15人)
国家安全局:郑江兴
邮政管理局:叶小菁(女)
通信发展办:陈 松
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管礼建
农业发展银行:于 宾
工商银行:周善君
农业银行:刘荣洪
建设银行:刘 兴
交通银行:郑树根
邮储银行:黄晓健
招商银行:陈 颖
光大银行:黄文进
中信银行:姚文武
中国电信:韩圣竹
中国联通:江正群
(五)在明高校负责人(4人)
三明学院:张君诚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向红亮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李建兴 孙学耕
(六)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16人)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吴建勇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蔡兴山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智伟
供销社:伍 民
地震局:廖上斌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曹春荣
农科院:蔡新民
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卢燕琴(女)
投资集团:李芳洲 薛 军
城发集团:邓万明
交发集团:许明端 庄赞鹏
福建一建集团:黄国钢 郑礼群
三明机场集团:黄世明
(七)群团组织负责人(5人)
科协:乐仁昌
残联:张翠雄
贸促会:邓 宏
计生协会:陈荣得
市红十字会:许文盛
三、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50人)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参阅文件(十四)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现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法制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加强政治引领,把握立法政治方向
把牢人大政治机关定位,在立法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和地方实际相结合,贯彻落实到具体立法工作中,转化为良法善治的有力举措,展现在立法中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今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理条例列为明年立法调研项目,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过程中,明确规定地方立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从制度上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在立法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以及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等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三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市委和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与推进立法工作,立足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立法领域,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以及野生鸟类资源保护、电动自行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的立法调研工作,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中心工作同步、与人民群众同心,增强立法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法规审议质量
全年共召开法制委全体会议6次,制定法规2件、修改法规1件,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奠定良好基础。
(一)修法为新时代立法立规定矩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及时启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修改工作。条例修改决定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新时代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市多年开展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新修改的条例丰富了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完善了立法起草、论证、审议、修改以及报批等程序,细化了备案审查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我市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立法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立足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需要,继续推进《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24年5月29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统筹协调、规划管控、建设管控、设施运行维护等制度作出具体制度设计,以法治手段解决海绵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部门职责边界不清、规划建设管控机制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到位等问题,以法治力量带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跑出“加速度”。
(三)立法守护传承历史文脉
以泰宁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组织开展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保护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立法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次组织赴泰宁县进行立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交流座谈、研究论证,明确泰宁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厘清各有关部门保护管理职责,并从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的角度设定了保护措施。条例草案于2024年10月3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根据初次审议意见,法制委正组织开展条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
(四)有序安排下一年度立法工作
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通过发布公告、通知等形式,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深入基层,针对重点项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迫切性进行调研;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拟列入立法计划草案的项目进行沟通协调,取得共识。立法计划草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共安排6个立法项目,其中继续审议项目1件,即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初次审议项目1件,即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备项目1件,即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项目3件,分别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理条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
三、持续完善立法机制,夯实立法工作基础
持续推动完善立法机制,拓宽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立法的渠道,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一)探索工作专班立法新形式,凝聚立法合力
在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中,首次尝试由市县两级共同组建立法工作专班的形式开展地方立法。立法工作专班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以及泰宁县相关业务部门组成。专班工作按照起草、审议两个阶段分工负责,在起草阶段,泰宁县有关部门是立法主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介入,把握好起草方向;在审议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主角,泰宁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审议、论证、修改工作。在立法工作专班模式下,市县两级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分工不分家,有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顺利推进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
(二)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延伸立法触角
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更好的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永安燕南街道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了以政法单位骨干、律师、教师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立法专家库,并在所辖的村(居)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点和联络员,大大延伸了立法工作触角,扩大了立法民意的采集范围。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托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了物业管理、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多个省市两级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听取到了更多“接地气”的诉求和“原汁原味”的声音,使立法更好体现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
(三)拓展立法建议征集新渠道,提升立法质量
持续推动完善“线上+线下”意见建议反馈平台,提供多种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线上充分利用“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三明市人大网、三明日报、“e三明”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线下向上争取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指导和省上各领域专家立法建议;向下指导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基层建议。同时,积极拓展立法建议征集新渠道新方式,在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起草过程中,充分利用我市乡村振兴148法治服务站法律服务功能,向暑期驻站服务的中国政法大学、福州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征集修改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持续强化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备案审查相关工作。一是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要求,注重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联系,督促提醒报备单位依法报备、及时报备。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接收和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市政府8件、市法院1件、县级人大常委会4件,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涉及市场公平竞争、不公正对待企业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三是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按照省人大关于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的工作要求,收集梳理市县乡三级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的用户信息315个,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线上培训,为备案审查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做好服务保障。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尽责水平
牢牢把握人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高站位、实举措、重实干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打牢履职基础。一是注重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在制定每一件法规时,都注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立法方向不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等方式,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要求,增加立法工作能力。三是注重理论研究。深入总结和梳理我市地方立法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其转化为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业务负责同志撰写的《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与贯通》、《地方立法特色的实践与探索》等文章分别在省市课题调研中获奖。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法制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实际工作成效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立法工作的历史使命,为三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规制定和宣传
统筹做好法规案审议工作,继续审议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有序推进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和长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的立法调研工作。把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宣传、解读和阐释,增进群众理解,促进部门运用,使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主张、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规规定。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健全完善意见征求反馈机制,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有序参与。坚持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形式,推动立法工作实现新发展。
三、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抓实抓细报备、审查、纠错关键环节,强化主动审查、突出审查刚性,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的实施,根据部署和要求,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清理。
参阅文件(十五)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18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主动融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积极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落实,取得新的成效。一年来,初步审查议案草案5项,开展专项监督6项,开展专题调研1项,办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0件,督办代表建议48件。
一、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一)加强计划审查和执行监督。代表大会期间,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计划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服务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计划报告和草案。7月,组织开展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调研,跟踪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深入调研特色产业链建设、重大项目进展、重点领域改革、区域协作发展等情况,针对我市经济稳定向好基础不够牢固,工业经济增长承压,投资消费出口拉动不足,个别指标完成情况不及序时进度等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有效施策;强化产业支撑,夯实发展基础;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后劲等意见建议,促进年度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助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精神,推动我市《关于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三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的落实,5月,组织开展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调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我市民营经济总量规模小、企业发展信心不足、惠企政策落地有差距、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提出持续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提升要素服务保障水平、打造快捷便利发展环境等意见建议,推动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并接入涉企服务事项1.5万余项,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中标难”“用地难”等实际困难,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三)助力培育科技创新势能。围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7月,市县联动开展财政科技支出情况调研,深入了解我市财政科技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针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创新发展支撑不够有力等问题,提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财政科技支出;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源联动,构建多元科技投入体系;强化资金监管,推动科技资金提质增效;加强人才引育,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意见建议,推动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水平,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紧扣拓展改革任务,强化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
(一)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审查2024年预算草案。代表大会前,召开预算草案解读说明会、初审会议,听取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意见建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等方面提出5条初步审查意见。大会期间,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风险防范等提出审查意见。审查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5月,组织开展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调研,结合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提高资金绩效、加强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等建议。审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对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常委会批准调整方案草案的建议。监督预算执行情况。7月,组织开展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聚焦财政收支重点目标、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提出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提供参考。
(二)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在全面关注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基础上,9月,重点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深入了解投资集团、城发集团、交发集团、福建一建集团等国有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国有资产负债和资产负债率控制,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工作。针对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资本运行质效不高,风险管控需要加强等问题,提出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更好兼顾管好与放活;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国资运行质效;防范资产运营风险,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切实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研,提出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审计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等意见建议,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防护体系。截止12月底,68个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62个,整改率91.2%。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拨付76218.5万元、收缴非税收入4993.52万元、盘活财政资金2436.8万元、消化支出挂账11400万元,国有企业追回涉诉涉案资金5437.3万元。
三、突出代表主体地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深化代表联系服务工作。落实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财政经济领域代表的沟通联系,采取走访、座谈、邀请参加活动等方式,听取代表对财经委工作的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参与财经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提供有力支撑。一年来,邀请财政经济领域人大代表20余人次参加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调研等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大会期间将预算草案、报告及相关参阅材料分别采用纸质、电子触摸屏等形式提供代表,为代表审议各项报告提供保障。
(二)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加强与代表建议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梳理研究代表建议内容,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对23件涉及营商环境的代表建议进行集中督办,邀请代表和承办单位现场督办重点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检查,跟踪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事项落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48件财政经济类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代表满意率达100%。其中,重点督办关于推动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推动全市128个乡镇提前实现充电桩建设全覆盖,更好满足群众绿色出行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工作。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畅通联系点反映意见建议渠道,实现意见建议收集、交办、办理、反馈全闭环管理,通过邀请联系点的代表参加活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更好发挥联系点反映民意、建言献策、协助监督的积极作用。一年来,收集联系点意见建议55条,推动协调解决汇华工业集中区企业技改用地、惠企政策兑现等问题,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围绕履职水平提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自觉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干部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
(二)加强上下沟通联系。主动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委的汇报衔接,积极配合省人大财经委来明开展预算执行监督、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及推进新型工业化情况等调研,认真做好《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草案)》等征求意见工作,受委托组织开展《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密切同对口联系部门和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加强业务交流,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作风,改进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自觉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一年来,市人大财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研不够深入,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创新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强化预算审查监督,为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财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大财经工作职责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主动担当作为
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加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2025年计划审查和执行情况监督。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2025年预算审查和执行情况监督,开展2024年市本级决算、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初审工作,推进2024年决算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预算法、监督法及人大业务知识学习,钻研人大财经工作新要求新情况,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健全经济工作监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改进调研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主动与省人大财经委对接联系,加强同对口联系部门、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协作,促进业务交流,凝聚工作合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参阅文件(十六) |
三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三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全面落实市委推动“红色领航、生态领向、产业领跑、改革领先,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民生热点,依法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监督,推动增进民生福祉
(一)督促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实施。4月,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创新监督工作方式,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和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等渠道深入了解情况,邀请教育专家代表全程参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支持保障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到位、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家校社协同共育力度还需强化等问题,提出增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重点群体救助帮扶、提升专业队伍素质等具体建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加快市专门学校建设,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助推消防综合救援能力建设。4月,开展三明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情况调研,实地察看了沙县基地CFBT室内烟火特性训练中心、水域救援基地内场训练设施、多功能训练馆绳索训练区等项目,重点了解沙县基地的整体规划布局、项目最新进展、对外交流合作以及未来发展目标等情况,现场观摩了烟火、水域、绳索等训练项目的实操科目展示,督促相关部门要聚焦建设国际一流消防训练基地的远大目标,推进沙县基地各项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实战化救援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持续监督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9月,在去年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再次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跟踪检查。10月,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在持续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照护水平不高、专业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等养老服务短板,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完成9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68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等养老方面的民生实事项目。
二、深化社区观察点工作,增强社会治理效能
(一)推动观察成果转化。全市11个社区观察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家庭教育促进、社区矫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内容,通过实地调研、居民夜谈会、入户走访、志愿服务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共收集问题和建议95条,15条意见建议写进相关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予以采用,整理5期《社区观察信息》送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推动大田县住宅小区陡坡加装防护栏、永安市新安社区配建长者食堂、宁化县北山社区老年人城乡居民医保线上缴费操作不便利等10多个基层反映问题的解决。
(二)推动观察点向村级延伸。11月,开展全市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推进工作调研,通过实地察看、经验分享、座谈交流等方式,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加强社区观察点建设。永安市人大社会委确定在大湖镇岭干村、贡川镇龙大村、燕北街道西坑村以及燕南街道建南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建宁县人大社会委在濉溪镇复兴社区、里心镇里心社区、溪口镇渠村村设立3个观察点。明溪县人大社会委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观察点,实现乡镇全覆盖。宁化县人大社会委在泉上镇谢新村、石壁镇江家村、水茜镇杨城村设立乡村(社区)观察点。
(三)推动扩大工作影响力。持续推动社区观察点的设立运行,进一步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健全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重要制度载体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基层问题的治理解决,进一步取得了人大监督的实际成效。在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上作了典型发言,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我市设立社区观察点的做法,建议全省范围内推广。山东省临沂市、安徽省宣城市等地人大来明考察学习。
三、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主动服务代表履职。落实“双联”工作制度,通过下基层调研、代表视察活动、参加社区观察点活动等途径,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走访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倾听民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主动邀请行业代表20多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抓实代表建议督办。积极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社会建设类代表建议督办责任,扎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活动、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经过督办,21件社会建设类代表建议反馈满意率达100%。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对《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开展重点督办,通过现场督办,提出加强科学分析研判、落实具体权益保障、加强维权服务、提升新业态劳动者群体素质等4条督办意见,促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和相关工作的改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为满意。
四、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助力提升履职实效
(一)加强纵向联系。加强与省人大社会委工作联系,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做好8月全国人大来明开展医疗保障立法调研,4月、10月省人大来明开展未年人保护立法调研、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和医疗保障工作调研等工作服务保障。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社会委指导和联系,互通情况,不断提升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水平。
(二)深化横向沟通。积极参加市民政局儿童慈善关爱、救助机构“开放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音乐节和市妇联家庭教育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增进沟通了解,为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做好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安徽省宣城市人大等来明学习考察服务保障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扩大工作影响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提出的“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和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的要求,积极参加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和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学习,系统地学习社会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升社会委履职能力和水平。课题调研文章《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地方人大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及跟踪监督的思考》和通讯《筑牢人民安全屏障,助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文章和人大新闻评选中分获三等奖。
(三)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履行人大社会委工作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要求,落实重点工作周总结、月督办制度,通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工作计划、社区观察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社会委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委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社会建设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系统研究不够深入、履职能力和水平还需提升、社区观察点观察成果转化有待强化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建设重要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紧扣职能定位,积极主动作为,依法有效履职,助推我市社会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深学笃行提高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社会委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在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从市委和人大工作大局出发谋划和推动工作,立足社会委职能定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社会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做好《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初步审查工作,运用“小切口”立法,不断提升法治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三、着力强化社会领域重点工作监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重点工作,推动解决制约民生保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围绕就业民生热点,开展执法检查。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根据省人大社会委明年工作安排,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就业政策,靶向发力援企稳岗,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助推赛事筹办。聚焦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加快发展,围绕省运会经费使用、竞赛场馆设施提升改造建设、竞赛安保、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筹办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助力2026年省运会在明成功举办。
四、着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紧盯民生实事解决,深化观察工作。全面推开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工作,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培育典型、挖掘亮点,持续提升社区观察点工作实效,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二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履职。积极做好代表履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相关代表建议调研,经常性走访联系基层代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拓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途径,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五、着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和履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大社会委履职水平。深化加强工作联动,做好服务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人大社会委的指导和支持,配合做好全国、省人大社会委会来明开展立法、监督调研各项工作,外地人大社会委来明考察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交流,密切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参阅文件(十七)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工作。一是坚定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以学促知、以知促行,推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决策、监督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准确落实。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今年来组织对18名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
二、突出群众关切,增强监督实效
(一)全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聚焦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刑事犯罪中的占比居高不下,给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于5月中旬,先后深入永安市、宁化县,对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加大打击治理力度,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案件发生,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之后至今,全市电诈警情发案数同比下降40.62%,警情万人数全省最少;群众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55.07%,财损数全省最少;全市涉诈滞留境外对象教育劝返率达90.1%,劝返率提升7个百分点。
(二)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针对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日益攀升、重复犯罪持续凸显、低龄犯罪占比较大等特点,围绕如何发挥治理合力,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等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工作情况调研。9月4日向市委呈报了《关于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工作建议的报告》,得到市委李兴湖书记批示,强调要强化部门联动,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专门教育等,多元共治,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调研之后至今,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4.1%,涉案未成年人数同比下降22.1%。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10月24日,由廖丽青副主任带队深入市第十六中学(专门学校)调研,重点了解教学和管理的运行情况,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
(三)多元助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刑罚执行工作中教育改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教育改造质量不高,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性欠缺等突出问题,于9月中旬,先后深入尤溪县、清流县,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有效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之后至今,永安、宁化、尤溪、建宁、大田加快社矫中心升级改造,基本完成社矫中心标准化建设;主管部门对调研发现的部分县(市、区)对经常性外出审批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并进一步指导全市对所有经常性外出社矫对象完成实地走访。
(四)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常委会听取我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推动检察机关加大对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市区四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明显提升,2024年第三季度,合格率为95.83%、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合格率为96.95%,与启动调查时的合格率相比分别提升5个百分点、34个百分点。11月12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工作,廖丽青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再次对市区四家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效、防止反弹。
三、密切联系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走访联系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支持代表深度参与监督工作,今年共邀请省、市人大代表11人次参与监察司法工作的各项检查、调研活动,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法定职权。
(二)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12件监察司法类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督办调研,督促承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所有建议均已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均为满意。8月初,对重点督办的第0011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三明市区新市北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督办,新市北路新建违停抓拍33套,不按规定掉头2套;东新一路至二路路段,增设4处警示爆闪灯;对相应道路进行整修;在虎头山路口建设信号灯,计划今年春节前建设完成,切实改善提升新市北路作为市区重要主干道之一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加强工作协同,积极开展内外交流
(一)加强与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的联系。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到我市开展工作监督、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增强上下联动效果。今年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征求《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立法意见工作。
(二)加强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的联系。重视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沟通联系,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工作意见等形式,增进全市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坚持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前都征求对口联系单位的意见建议。常态化走访对口联系单位,就相关工作进行交流研究,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打好基础。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一)深化思想建设。始终把讲政治作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第一要求,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党性素养。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加强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加强与省人大沟通交流,自觉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注重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撰写《提高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实效的路径探析》获得市人大课题调研优秀奖。
(三)推进作风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严格规范一言一行,管住小节,守住本分,切实做到慎初慎独、慎始慎微。
一年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清醒看到,监察和司法委履职水平和成效与新时代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方式方法有待继续探索创新,监督工作还需做深做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自身专业水平还需提升等,这些问题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国、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选准监察和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省委、市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能力和履职质效的监督,提升“两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激发司法能动作用。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行政审判是党在司法领域联系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将重点了解掌握两级法院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情况,促进法院进一步更新行政审判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工作质效,同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消除违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现象,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审慎稳妥开展人大监察工作,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四是提升代表工作质量。继续加强与市人大代表日常联系,创新代表参与立法和监督活动的有效形式,扩大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充分发挥人大监察和司法类行业代表小组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中依法履职。五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思想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做到心存敬畏、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监察和司法干部队伍。
参阅文件(十八)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对三明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
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市财政局:
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和《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对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结合预算专家组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决议,着力培植财源,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收入组织;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同时,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后续财源不足,财源结构单一,且收入质量不高,市本级税性比从2021年65.48%下降到2024年58.27%。
(二)除土地基金挂账外,近年来债务利息支出挂账较多。
二、关于2025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2025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较好地把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但预算编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提出改进预算编制的建议: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方面。近年来,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基金收入完成情况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2025年土地基金预算收入仍安排29.6亿元,建议财政部门编实2025年土地基金预算,并结合我市存量房地产市场情况,说明实现收入目标的具体措施。
(二)2025年市本级预算编制中“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3.75亿元,上缴上级支出6.01亿元”,请结合2023年市本级决算,说明差距原因。
(三)对已经形成常态化的工作(运营)经费应列入部门预算。如行政服务中心运营经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应用维护费、强制检验计量工作经费等。
(四)非税收入编制不完整,部分由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未全额编入部门预算,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租收入、市殡葬服务中心殡葬收费收入等,根据预算编制有关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将按规定取得的各类收入在部门预算中全额如实反映。
(五)建议市财政局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改革,请说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度清算制度及实施情况。
以上所提意见,请市财政局依法研究处理。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