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6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九、决定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十、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
1月14日(星期三) |
||
|
上午 9:0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
|
|
|
大会开幕 1.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岳峰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4.审查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
|
|
||
|
|
||
|
全体会议后 |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2.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 (草案)。 |
|
|
下午3:00 |
各代表团会议 |
|
|
|
继续审议市政府工作、计划、预算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 |
|
|
1月15日(星期四) |
||
|
上午9:0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枫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曦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表决关于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
|
|
全体会议后 |
各代表团会议 1.审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2.酝酿和讨论候选人和人选名单(草案); 3.推选监票人;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
|
|
下午2:30 |
各代表团会议 1.继续酝酿和讨论候选人和人选名单(草案); 2.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市政府、“十五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七个决议(草案)。 |
|
|
1月16日(星期五) |
||
|
上午9:00 |
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2.表决关于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3.选举。 |
|
|
10:30 |
第四次全体会议 1.当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①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②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③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④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⑤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⑥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⑦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大会闭幕 ①市委书记讲话; 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致闭幕词。 |
|
全体会议地点:市会议中心主会场
代表团审议地点:市会议中心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岳峰市长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5年的工作成效及“十四五”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2026年政府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26年1月14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岳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25年,很不平凡、极为不易,是承压奋进、砥砺前行的一年。面对结构性和周期性矛盾叠加、长期性和短期性问题交织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系统谋划、主动担当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初步预计(下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2亿元,增长2.5%;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2%、5.0%;年度节能减排降碳任务顺利完成。
一年来,我们在产业转型上取得新突破。初步构建了“454”现代化产业体系,组建氟新材料、现代种业、生物医药、竹木4个由院士领衔的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同济大学、黄河实验室、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在三明设立科创平台,氟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两位数增长,10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三钢闽光入选全国首批卓越级智能工厂,中机总院海西分院连续4年获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六三种业获评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A证企业。
一年来,我们在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成功获批“四大慢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入选首批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城市,中央新闻发布会肯定三明医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国家部委绩效评价优秀。国家林草局赋予三明6条先行先试政策。被列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案例。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外办出台21条措施支持三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营商环境首次进入全省优良等次、市场主体满意度全省第一。
一年来,我们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取得新突破。总投资164.4亿元的潮南高速一期开工建设,沙南高速建成通车,新增10个沪明共建产业园、4个泉明山海协作特色小微产业园,海绵城市获国家部委绩效评价A档,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获优秀等次,将乐村庄撤并试点工作获全省推广。
一年来,我们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取得新突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全省第一,6个县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十、数量全省第一;小流域断面水质全优,10个县实现全域优质水,首次进入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第一档成效显著城市,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平安三率”全省第一,获评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连续四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一年来,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稳住经济大盘,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经济发展稳健向好。初步预计,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开票金额增长4.2%、全省第3位,工业企业利润连续22个月实现正增长,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长8.6%、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投资后劲稳步增强。高质量谋划项目,深入开展“项目大谋划”工作,1017个项目纳入省亿元以上谋划项目库、总投资4130.9亿元,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120.5亿元、增长21.1%。高标准招引项目,搭建“投资三明”APP,坚持全市招商“一盘棋”,组建4个片区驻点招商工作组,健全项目线索流转、利益分成机制,新签约智聚芯联裸眼3D模组等亿元以上项目554个、总投资1421亿元,中铁建竹基零碳科技产业园、阳竹科技等15个单体投资超10亿元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高效率攻坚项目,开展项目调研服务行动,35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654亿元。消费潜力持续激发。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升级,开展“乐购三明・旺市大集”系列活动,带动消费超31亿元。打好“共有产权+契税减免+家装补贴”政策组合拳,商品房销售网签面积实现转正、增幅居全省前列。出台文旅消费提质升级10条措施,策划“在三明过年·来客家迎福”等特色活动,开行每日一班到上海虹桥、广州白云航线,开通机场、动车站至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旅游总人数、总花费分别增长10%、12%。市场活力有效释放。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落实减税降费超13亿元。常态化开展“亲清夜话·政企恳谈”等活动,帮助协调解决事项64个。民营市场主体超33万家,民营企业贷款增长7.5%,7家民营企业入围全省企业百强榜单,普诺维机械公司成为全市首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提升产业质效,发展动能更加充足。科技创新提速加力。出台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14条措施,23项成果获省级科技专项支持,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7.3%、创五年新高。科创平台持续建强,推动中机总院海西分院开展新一轮共建,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科创主体加快培育,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7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1家。产业发展蹄疾步稳。强化链式服务,出台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28条措施,举办“四链”融合对接活动超百场,三元获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清流、尤溪入选全省产业特色县。加快“智改数转”,技改覆盖面达86.8%,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4.6%,3家企业获评国家5G工厂,15家企业获评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布局前沿赛道,海峡两岸(三明)交通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基地顺利落地。园区承载力不断增强。深化“标准地”改革,处置低效土地超5000亩,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园区主导产业占比提高到87%。三明高新区、经开区跻身全省开发区综合评价前三十,分别位列南三龙地区第一、第二,明溪、将乐经开区获评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化工园区全部通过省级复核认定。
(三)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活力更加强劲。医改扩面提质。组建市医改研究会、市中医院,三明医改展览厅建成投用,发布《三明医改百问》《三明医改十年实践》,中医“治未病”实现县域全覆盖,三明采购联盟获准接入国家招采子系统,列入国家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试点,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林改巩固提升。创新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新增两山生态产品交易公司11家,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额突破69亿元,4项经验被国家部委推广,林票改革列入全省“一市一试点”,林票2.0获评全省金融创新一类项目,市本级和沙县、永安、宁化入选省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教改深化拓展。专门教育、总校制工作经验分别在全国、全省交流,入选全省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地区,5所学校获评全国科学教育实验校。三元、清流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绿色金融改革走深走实。生物多样性金融、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在三明落地,全市绿色贷款余额417.5亿元、增长31.6%。养老服务改革先行先试。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有序推进,“探索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模式”获批全国农村改革实验任务。
(四)拓展交流协作,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对口支援扎实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三明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建宁纳入中粮集团供应链等16个事项获得支持,明溪中药配方颗粒产研一体化等项目落地建设,争取各类资金4.4亿元。沪明合作持续深化。密切产业合作,沪明临港产业园等共建园区新引进项目25个、总投资88.9亿元,第七届中国福建(永安)石墨烯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在上海举办。深化国资国企合作,与上海国投组建规模20亿元的沿沪明宁医疗产业投资基金,上海园林集团三明分公司挂牌成立。增进社会事业合作,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高中部开班招生,沪明两地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实现互认。京明合作成效显著。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完成产值超10亿元,新引进科技型企业54家,极飞科技等一批好项目落地,园区面积由0.33平方公里拓展至2.6平方公里,获授福建省低空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两岸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基地,启动新一轮合作共建。山海协作日益密切。产业协同共进,举办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22场次,40个产业协作项目纳入全省山海协作年度清单、数量全省最多。园区合作共赢,共建“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挂牌运营泉明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新引进企业25家。民生事业共享,新增19所结对学校,举办山海协作专场招聘会10场、提供岗位超1.1万个,60余款三明农特产品入驻泉州集中采购平台。明台交流取得实效。出台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等措施,9家沙县小吃品牌店在台集中开业。18个项目列入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清单,新增3家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举办“两岸同歌·复兴共跑”各民族纪念台湾光复80周年等活动72场次。
(五)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更加均衡。中心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三沙永”组团更紧密,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建成通车,闽江沙溪口至沙县明光桥航道实现适航,三明医科院生态新城校区开工建设。城市环境更优美,改造老旧小区78个、惠及1.34万户,建成口袋公园15个、大众茶馆2家,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提升12.7个百分点。城市韧性更充足,新改建市区排涝站4座,完成海绵城市项目50个,市区新增可透水地面55万平方米、占比提升至41.1%。县域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新改建城区供水和雨污管网339.7公里、福道100公里、国省道221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240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3244个,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80座。建宁、将乐入选全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抓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2.3万亩,举办中国稻种基地高质量发展会议,杂交水稻制种面积、产量均稳居全国第一。发展特色农业,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5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4个。加力乡村建设,新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126.5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98.8%。尤溪“交快融合”入选全国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六)补齐民生短板,发展成果更加普惠。民生实事办好办实。3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9224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00万元;新建养老机构8家,新增养老床位850张;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沙县、大田入选全省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全省首创文化特派员制度,出台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开展“我和我的三明·街角遇见‘她’”等文艺惠民活动1970余场次。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召开万寿岩遗址考古发现25周年座谈会,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976处、总量全省前三。积极发展体育事业,游泳馆等20个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赛事场馆设施加快建设,举办各类体育赛事300余场次,三明籍运动员在第十五届全运会上摘得2金1银2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守牢安全底线,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10.3%,连续四年双下降,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肯定。加强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全市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抓实社会治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扎实推进“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关心下一代、生育关怀、慈善、红十字、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等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统计、退役军人、国防动员、科普、水文、气象、地震、库区移民、党史方志、档案、对口援疆援藏等工作实现新提升。
过去一年,我们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政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建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五项机制”,有效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出台全省首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规章,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制度,行政复议合法率10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保持100%,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强,创新建立政务效能联合督查机制,“一码通办”实现市县全覆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86.7%、居全省前列,省对市绩效考评获优秀等次。
各位代表!2025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顺利实现。“十四五”时期是三明发展迎来重大机遇并取得重要发展成就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三明考察,作出新的重要嘱托,党中央赋予三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这五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12.5万元,11条市级、2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向新向优。累计实施1573个省市重点项目,55个单体投资超10亿元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新增市场主体20.6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300家、实现翻一番,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1家、实现翻两番。荣登中国百强城市榜单,“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城市品牌指数居全国第32位、较2021年前进6位。
这五年,我们坚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区域协作硕果累累。9家中央国家机关及单位对口支援三明,沪明对口合作、京明科技合作、泉明新时代山海协作扎实推进,第八批、第九批对口援疆工作稳步开展,获批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圆满完成第一轮共建目标,上海每年安排1亿元以上对口合作资金,省上给予1:1配套,沪明临港产业园等21个共建园区落地。与瑞金医院、广安门医院、中山一院等高水平医院开展合作共建。上海三明大厦、泰宁锦江国际度假酒店、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等投入使用,沪明对口合作在全国革命老区对口合作评估中被认定为综合成效较为突出。
这五年,我们坚持立破并举、纵深推进,改革成果亮点纷呈。实施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98项。三明医改经验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并转化为全国实践,被认定为全国唯一的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59岁,分别高于全国1.59岁、全省1.09岁。全国首创林票、林业碳票,建成全省最大林业要素交易市场。教改、绿色金融改革、养老服务改革等成效明显,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
这五年,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优势持续提升。成功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承办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获评全省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11.7%,空气质量全省前十的县数量保持最多。国省控断面优质水比例98.2%、比全省高14.7个百分点,2024年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三十。森林覆盖率77.1%、保持全省第二,森林蓄积量增加到2.1亿立方米、全省第一,连续五届居“中国绿都”榜首。
这五年,我们坚持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7.8%。顺利完成新三元区、沙县区行政区划调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扩展到79.7平方公里。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基本完成改造。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7775户,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三明段建成通车,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县通快铁。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
这五年,我们坚持倾力投入、优先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近八成。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13万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8.02万个,学前教育普惠率、公办率连续五年保持全省前三,市专门学校建成投用,三明学院获评硕士点。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7.27张、每千人养老床位39.5张、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8个,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集中开园。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连续三届获全国综治“长安杯”,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全市上下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有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向中央国家机关、央企和省直对口支援单位、对口合作和山海协作城市,向积极发挥作用的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队伍,向所有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政府工作:必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总纲领、总遵循,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以实际工作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践行初心、担当为民,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把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变成政府要干快干的事,实事求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把每件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才能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接续奋斗、狠抓落实,始终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保持战略定力,不贪一时之功、不图表面之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稳中求进、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每项工作真正落细落实落到位,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宏伟的目标就能一步一步变成美好的现实。必须奋勇争先、再上台阶,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全国全省大局中谋划、考量和推动,找准定位、把握方位、提升地位,以革命老区的骨气、老工业基地的底气、改革创新的锐气,全力争优争先争效,就一定能够不断开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重大项目接续仍需加强,枢纽地位有待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还要加快,科技创新短板仍较突出,民生保障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容忽视,少数政府工作人员担当作为不够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靶向攻坚,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加以解决。
二、“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攻坚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根据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制定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政府组织编制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新篇章这一主线,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这一使命,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这一任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努力在加快产业转型上求突破,在深化改革开放上求突破,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求突破,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求突破,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主要目标是:聚焦经济发展更高质量、改革开放更高层次、社会文明更高水平、人民生活更高品质、美丽三明更高颜值、社会治理更高效能,全力打造两岸融合新枢纽、产业升级新高地、全域文旅新地标、改革领跑新典范、共富共美新样板,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到2030年,全市综合实力、创新实力和治理能力实现大幅跃升,形成一批现代化建设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为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三明方案”、贡献“三明力量”。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斗谱写新篇。未来五年,我们要进一步让三明的枢纽优起来、产业强起来、人气旺起来、城市活起来、乡村兴起来、干部动起来,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更具特色、更有成色。我们要构建“454”产业格局。瞄准“专精特新”产业方向,做强生物医药、数据服务、应急装备、低空经济四大先导产业,做大钢铁与装备制造、竹木、现代农业与食品、文旅康养、数字经济五大支柱产业,做优氟新材料、新型碳材料(石墨和石墨烯)、高端纺织、现代种业四大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具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我们要搭建科技创新“四梁八柱”。树牢“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理念,坚持需求牵引、场景应用和市场支撑,构建以科技底座为核心、科创空间布局为载体、“科技-产业-金融-人才”协同融合发展的创新生态。我们要推进特色改革迭代升级。按照事业与产业联动发展的思路,持续深化医改、林改、养老服务等特色改革,积极探索国资国企、营商环境、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改革,系统谋划区域性、差异化改革路径,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我们要促进对口合作聚焦提质。按照互利共赢理念,以产业合作为重点,明确每个层级的合作方向、任务目标,精准施策、聚力攻坚,主动嵌入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高端产业链分工,形成一批标志性的大项目、好成果、新亮点。我们要推动共同富裕全面提速。坚持把缩小城乡、地区、收入“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统筹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区域布局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城乡发展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我们要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
三、2026年政府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提质增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外贸出口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0%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目标。
三明的发展急不得、更慢不得,实现良好开局目标,我们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充分发挥对口合作、资源禀赋、特色改革等比较优势,持续在“整合、挖掘、提升、赋能”上发力,全力以赴拼经济、千方百计谋创新、坚持不懈促改革,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我们要只争朝夕、积极进取,坚持“实”字为要、“干”字当头、“严”字托底,以“十个一批”为重要抓手,抢抓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能多干就多干一些,奋力闯出一片新天地。我们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传统产业“提质焕新”,加速新兴产业“建链成群”,加力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我们要统筹兼顾、守牢底线,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在推进科技创新上闯出新路,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我们将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夯实创新根基,用好地区科学基金相关政策,让三明成为英才汇聚、活力迸发的科创热土。
打造高能级科技底座。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外籍院士成果转化办、同济大学三明研究院等创新策源能力,支持三明学院、中机总院海西分院、翔丰华公司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等载体,培育各类创新平台10个以上。整合科创资源。持续深化京明科技合作,聚焦三明中关村科技园提档升级,科学谋划新一轮目标任务,争取产值、税收倍增。加强与上海、北京及省内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推动市内公共平台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加快创新要素流动对接,落地合作成果30个以上。创新应用场景。加快海峡两岸(三明)交通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基地等平台建设,发布智能制造、新材料、智慧交通等领域场景应用需求不少于20个。
培育高层次科创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全覆盖两提升”行动,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科创企业综合金融保障,培育企业技术中心10家、工业设计中心1家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健全“企业市场出题、高校院所解题、政企协同破题”机制,立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100项。加强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行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9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3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家以上。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坚持靶向引才。建立明籍在外人才联系服务机制,深化“四季看变化、院士三明行”等活动,拓展钢铁与装备制造等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市级试点,选聘产业智库专家100名以上。坚持精心育才。加快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与实训基地,拓宽非公系列职称评审通道,持续优化校企合作,培养高层次、实用型、技能型人才6000人以上。坚持暖心留才。加快“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人才认定标准,完善本地毕业生留明政策,持续优化“营青环境”,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明、留明就业创业,加快打造青年人才向往的“青春追梦之城”。
(二)在扩大有效需求上精准发力,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我们将充分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和投资关键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投资于物、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提高投资质量效益,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持续开展“项目大谋划”工作。紧盯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建立“近期可报、中期可推、远期可储”三张项目清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论证制度,全年储备亿元以上项目、政策性资金项目均超750个。深入推进项目调研服务行动。用好项目攻坚机制,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深化安砂水库改扩建等工程前期,积极争取昌(福)厦高铁等重大项目列规,推动中机总院海西分院超精密工业母机产业化基地等项目按期开工,加快潮南高速等项目建设,实施省市重点项目380个、完成投资690亿元以上。坚持大招商招好商。用好“投资三明”APP,健全“六大招商机制”,全面开展特色产业链重点环节“揭榜挂帅”,提升“一把手”、片区驻外、园区、产业链等四类招商活动质效,签约亿元以上项目超250个,开工转化率55%以上。
全力挖掘消费潜力。顺应消费新趋势,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着力让消费热起来、经济暖起来。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两新”政策,打好“消费券+定向补贴+场景优惠”组合拳,推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多措并举优化商品消费供给。改造提升列东街、捷龙广场、沙县东门古街等特色街区,推动传统百货转型升级为新型商业综合体,培育“情绪消费”“宠物消费”“社区+”融合消费等新业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共有产权房”等政策工具箱,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做旺文旅经济。实施清流龙津峡渔旅体育融合等一批精品项目,加快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全面对接上海、广州和省内客源市场,深化与锦江集团、岭南集团合作,办好“三明过年·马上有福”等主题活动,大力发展“首发经济”“赛事经济”“票根经济”,旅游总人数、总花费分别增长11%、13%以上。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服务好现有企业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践行“四通四到”机制,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大大方方和企业家交朋友。深化市领导挂钩联系市属商(协)会和重点民企机制,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扎实开展“亲清夜话·政企恳谈”“三明市企业家日”等活动,搭建多层次、多元化、无障碍的政企沟通载体,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实实在在帮企业排忧解难。用好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当民营企业家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关心、靠前服务;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助企纾困和防范拖欠企业账款等机制,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坚决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全力化解处置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在三明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真真切切为企业减轻负担。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常态化开展“我在基层走流程”活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建设“无证明城市”;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机制,推行柔性执法,探索差异化信用监管模式,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三)在促进转型升级上久久为功,着力构建山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我们将持续推动产业向“高”攀登、向“智”发力、向“绿”而行,加快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省市新增长点项目150个,培育省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新增规上企业60家以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推广“小快轻准”数字化转型案例,培育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6个,创建先进级智能制造工厂5家以上,实施省级重点技改项目260个,新一轮技改覆盖面超35%。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重点企业倍增行动,加快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实施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30个以上,力争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的25%以上。提升园区发展质效。加快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示范,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与公共服务配套,盘活园区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4000亩以上。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50家以上。做优枢纽经济。深化国家物流枢纽、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加快实施沙县公铁水空联运物流园等枢纽项目,推进长深高速垄东服务区功能提升、福银高速泰宁服务区后通道开口,沙县港区青州作业区开港运营,促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在三明汇聚增值。做大数字经济。以数字化全面赋能千行百业,筑牢数字空间基座,夯实卫星地面接收站、中国移动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新城数据产业基地,探索构建涉及医改、林改、钢铁、综合交通等垂直大模型或智能体,新增50家企业纳入省数据培育库。做强低空经济。聚焦“3+3+N”发展路径,构建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加快建设泰宁、宁化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深度挖掘一批“无人机+”特色标杆应用场景,推广“一网统飞”公共服务模式,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加快打造生态新城低空产业集聚区。
优化提升特色现代农业。用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推动农业向绿色、高端、生态、有机方向转变,全力打响“绿都明品”公用品牌,新增绿色、有机认证产品60个以上。抓牢“米袋子”。坚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239万亩以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43万亩,产量96万吨以上。全力提升“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水平,整合稻种资源,加快推动“稻种大市”向“稻种强市”迈进。端好“果盘子”。优化精品果业生产布局,“三明早熟蜜桔”“建宁黄桃”“尤溪金柑”等名优水果种植面积突破86.5万亩、产量121万吨。推动茶产业差异化、精深化发展,重点培育“大田美人茶”“尤溪红茶”“泰宁岩茶”“沙县红边茶”等品牌,完成茶叶种植面积36.8万亩、产量6.2万吨。拎好“菜篮子”。做好“一颗菜”“一根笋”“一朵菇”“一桶油”,确保蔬菜、鲜笋、珍稀食用菌产量分别超222万吨、85万吨、34万吨,力争油茶林面积突破100万亩。
(四)在对外开放合作上深化拓展,全力打造区域协作典范标杆。我们将借梯登高、借船出海,进一步拓宽区域协作领域,创新区域协作方式,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更大作为。
更高水平推动对口支援。加强谋划对接。筹备好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三明工作座谈会,推动出台新一轮对口支援实施方案,争取更多事项获国家部委、央企帮助,以及省直挂钩帮扶部门配套支持。夯实项目支撑。滚动更新对口支援项目库,加快清流华润电力“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建宁中储粮仓储二期等项目建设,争取宁化安全应急科技产业孵化城等一批项目尽快落地。着力“援县促市”。充分发挥支援单位优势及挂职干部作用,聚焦低空经济、应急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稳步推进“援县促市”事项落实,持续拓展支援范围和成效。
更宽领域开展对口合作。强化共建园区合作。持续提升沪明临港产业园、金桥(永安)产业园、嘉明生物医药产业园等12个共建园区水平,加快建设电子化学品联合研究中心、大田(浦东)装备制造研究中心等项目,每个园区落地产业项目5个以上。积极对接先导产业。运营好上海科技成果三明转化中心,主动嵌入上海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链分工,积极探索“上海模型+三明数据”等模式,主动承接上海大数据模型和数据标注业务,加速博悦高技术壁垒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等项目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合作。落实新一轮沪明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抓紧实施沪明情文化街区、沪明应急装备产业数字赋能基地等重点项目,共同推动将乐光明抽水蓄能电站列规、“以竹代塑”产品入沪,促进各领域深度融合。
更大力度实施山海协作。深化产业协作。加快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第二供水厂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飞地”首动区落地项目3个以上,“科创飞地”孵化转化项目2个以上,共建园区新引进产业项目30个以上。促进设施联通。加快田安高速、国道G638线大田至永春段、德化-大田-永安-三明支线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建设,加强三明陆地港、永安闽中公铁物流基地与泉州港、泉州陆地港的联运衔接。推动民生共享。持续深化教育、医疗、文旅以及人才等领域合作,开展师生互访学习、跟岗交流等活动300场次以上,推动两地文旅线路、产品、市场全面对接。
更深层次推进明台交流。着力以产促融。提档升级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大力引进推广台湾“五新”成果,积极申报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推动明台特色优势产业协同发展。着力以惠促融。持续完善台胞在明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制度,鼓励支持参与乡村治理、养老服务等基层治理实践,让更多台胞在三明落地生根。着力以通促融。深化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用好沙县小吃文化城、宁化客家祖地等平台,精心筹办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美食嘉年华等交流活动,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三明贡献。
更大格局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对接“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外资外贸转型发展,挖掘“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潜力,全市生产型企业出口增长10%以上、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发挥外侨资源优势,密切与港澳、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打好新时代“侨牌”。
(五)在全面深化改革上作出示范,持续擦亮三明改革金字招牌。我们将传承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做好“事业+产业”文章,让“改革饭”越吃越香。
巩固拓展样板改革。聚焦医改、林改等保持全国领先的举措,找准小切口,以更大力度纵深推进,探索更多“三明经验”。健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推动出台健康影响评估暂行规定,积极争创首批全国健康城市。加快“健共体”建设,实施“四大慢病”重大专项,提升村(居)健康治理水平,构建一体化、全周期健康管理新模式。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与高水平医院合作,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提升“药、价、保”集成改革效能。强化数字赋能,建好全民健康数字平台,推进影像云、个人健康云建设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探索医疗AI技术辅助诊断运用场景。推进森林“四库”联动发展。接续答好林改“四问”,做大做活“两票一平台”,建成全国首个林业碳票登记交易系统,争取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纳入全国生态产品交易体系、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完善国有林场“多元经营+生态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建设。提速生态价值实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三明GEP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构建与GEP核算结果挂钩的生态价值金融服务体系,挖掘林权、水权等生态价值,让青山绿水有“价”更有“市”。
持续提升特色改革。聚焦教育、养老、绿色金融等具有一定基础的领域,突出系统集成,紧盯改革重点,提升改革实效,增强改革影响力。把握教育改革新形势。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和政策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师资配置、办学模式,深化“五育并举”等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探索设立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办好专门教育。回应养老改革新期盼。全面推广“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提升养老金融服务力度,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赋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绿色金融改革新要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推出“生态信用贷”“生态抵质押贷”等绿色金融产品,绿色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
积极探索试点改革。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部署,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争取形成更多“首创性”的改革成果。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农房盘活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村庄撤并等改革举措。提升国资国企效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专业化整合重组,完善现代化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分类考核评价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资本、数据、技术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积极探索地方财源培植新路径。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方法贯穿工作始终,以改革之力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六)在城乡融合发展上下大功夫,走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之路。我们将强化市级统筹,加力资源整合,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以城市发展带动县域提升,以县域繁荣促进乡村振兴,探索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做强城市引擎。提升城市综合能级。加快“三沙永”融合发展步伐,理顺沙县撤县设区5年过渡期后管理机制,推动三元南北片区均衡发展,疏解城关、列东等老城区人口,高品质开发建设生态新城、陈大等新区,加强三明经开区、高新区、生态工贸区、埔岭汽车工业园等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全力以赴做大做强市区经济,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完成海绵城市示范创建任务,加快建设完整社区,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充电桩300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0个,用好“金角银边”,打造一批口袋公园、大众茶馆等便民休憩场所,让城市更加温情、温馨、温暖。增强城市治理效能。加快构建“城市大脑+精细服务”模式,完善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立地下管网“一张图”管理体系。完善城市管理协同联动机制,抓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深化“小区治理”三年行动,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壮大县域支撑。做强主导产业。持续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立跨区域产业协作机制,开展“四链”融合对接活动80场以上,支持沙县、永安和尤溪申报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将乐、明溪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县域重点产业链占规模工业比重70%以上。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养老资源优质共享,实现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聚集县城人气。深化“大城关”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打造区域副中心,按县城标准重点打造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完善产、城、人、交通联动机制,促进县城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
夯实乡村根基。让农民口袋鼓起来。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训农民3000人以上。持续拓宽农产品销路,大力发展电商直播带货,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打造“快递+特色产业”新模式,把农村的“土货”变成“抢手货”。让农村环境美起来。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推动5个乡镇、61个行政村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对象,打造1680户(个、片)“五个美丽”乡村样板,新改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65公里、农村公路135公里。让乡村人才兴起来。持续选聘“银龄人才”服务乡村,深化“科技特派员”“人才回引”等机制,引育更多“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让人才与乡村“双向奔赴”。
(七)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前列,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我们将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嘱托,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加快美丽三明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确保天更蓝。加快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全面完成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深化锅炉污染整治,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9.5%以上,空气质量全省前十的县超6个。确保水更清。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巩固提升“委员河长”“晒水、议水、评水”工作机制,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治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提高到76%以上,实现全域国省控断面优质水比例100%。确保土更净。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行动,稳步推动新污染物治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以上。
加力生态治理。坚决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17项任务及信访件整改销号,稳步推进文江溪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林长制。构建“林长+”高效协同治理格局,持续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完成植树造林12.3万亩、森林抚育38万亩以上。强化保护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2万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治理300亩。
加快绿色转型。深化节能降碳行动。扎实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园区)10家,实施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8个。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风光电、新型储能等绿色能源,推进7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打造将乐常口“零碳乡村”等一批零碳应用样板。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加快“电动三明”建设,绿色建筑占比保持100%,基本建成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让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八)在增进民生福祉上用心用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扎实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补齐民生短板,优化公共服务,交出一份有温度有厚度的“民生答卷”。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就业促进机制。紧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7500人以上,完成职业技能培训9200人次以上。织密民生保障网。加大对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帮扶力度,深化治理欠薪工作,实施企业保险精准扩面行动,实现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参保。健全养老托育体系。抓实育儿补贴等政策落地,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开展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综合项目试点,完善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新增养老床位900张以上,切实提升老年友好型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水平。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加强文化保护传承。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工业文化、抗战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提升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保护利用水平,支持泰宁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明溪南山遗址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丰富公共文化供给。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创作质量提升、乡村文化产品供给等工程,持续深化“远山三人行”等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办好体育赛事。高标准办好省运会和省老健会,举办皮划艇马拉松亚锦赛等赛事活动220场次以上。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完善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防地方债务和金融领域风险,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闭环体系,切实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全力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电诈犯罪打击治理力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舆情处置协同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全面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人心齐、泰山移。我们将强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发展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气象水文、防震减灾、档案方志等事业,支持关心下一代、老龄、慈善、志愿服务等工作,做好国防动员、退役军人、双拥优抚、对口援疆援藏等服务保障,进一步凝聚全市上下团结奋斗、奋勇争先的磅礴力量。
(九)在加强自身建设上锐意进取,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水平。新征程新使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下,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勇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坚定不移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铸就忠诚之魂。强化政治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深化。严守纪律规矩,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要强化落实之效。谋发展要追求实绩,制定实事求是的目标,追求实实在在的增长,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作决策要掌握实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做到情况掌握、措施落实、问题解决在一线。抓工作要倡导实干,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成果和民生福祉。我们将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强化正向激励,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要筑牢法治之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深入实施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完善行政复议机制,畅通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要坚守清廉之本。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好涉及政府职能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节用裕民、厉行节约,把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兜牢“三保”底线,以政府“紧日子”换取人民“好日子”。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唯有实干;征途如虹,唯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岳峰
根据出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部分,第9页倒数第6行:“出台全省首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规章”之后,增加“、人工防雹安全管理规章”。
二、第三部分,第30页倒数第5行:“加快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后,加上“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体现了《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制定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集中了各方的智慧和力量,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是一部符合三明实际、体现人民期盼、引领未来发展的行动纲领,是今后五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遵循。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强化发展规划统领作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嘱托、接续奋斗,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1月14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苏世斌 |
|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此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大会期间,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十四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三明考察时的重要嘱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砥砺前行、攻坚克难,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特色改革实现突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人民生活更有品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符合《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制定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体现了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出的三明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兼顾现实需要和发展可能,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安排总体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锚定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明篇章的关键五年。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内需主导战略,构建供需循环发展格局。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与投资、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坚定实施消费提振行动,推动大宗消费与新型消费协同发展,拓展首发经济、演艺经济、文旅经济等新增长点。注重“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协同发力,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二)强化创新驱动引领,推动产业集群提质增效。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454”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促进“四链融合”。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实现产业能级整体跃升。
(三)深化改革开放攻坚,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深化医改、林改等特色改革,拓展改革综合效应。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沪明对口合作、京明科技合作、泉明协同发展,推动合作成果落地见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共同富裕。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坚持生态优先导向,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畅通“两山”转化通道,打造绿色发展三明样板。
(五)强化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确保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平安三明、法治三明,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六)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健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的规划体系,突出市级发展规划战略性、约束性功能。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强土地、资金、政策保障。健全规划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制度,严格维护规划权威,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压实实施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1月14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苏世斌 |
|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四个突破”要求,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全市经济发展基础持续巩固、有效投资持续扩大、实体经济潜能持续释放、区域融合发展持续深化、特色改革步伐持续加快、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顶压前行、总体平稳。同时,我市正处在结构调整关键期、转型升级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经济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层次偏低、龙头企业偏少、居民消费不足、民生领域短板、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年度主要预期目标充分考虑了中央和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相适应,与我市发展基础、发展潜力相匹配,工作措施扎实有力,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时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筑牢发展根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统筹发展与安全,把握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要求。依托产业基础、生态资源、区域合作等比较优势,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增强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全力拼经济、促发展,在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中展现三明担当。
(二)强化创新驱动,构建现代产业。聚焦“45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赋能民营经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保持县域制造业合理比重,支持县域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在2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上精耕细作,培育壮大氟新材料、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具有三明辨识度的产业竞争新优势。
(三)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区域活力。坚持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内化转化三明医改理念作风,拓展各领域改革综合效应,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泉明山海协作、京明科技合作发展,推动产业协作、民生协作向纵深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
(四)畅通经济循环,夯实内需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债券投资于人力度,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优化供给结构,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挖掘生活服务消费潜能,推动家政、托育、医养结合等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坚决守牢粮食安全、生产安全、经济安全等底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经济社会呈现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6%,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2%、5.0%,年度节能减排降碳任务顺利完成。
(一)经济发展基础持续巩固。农业生产保持稳定。落实粮食播种面积243万亩,完成蔬菜产量222万吨,生猪存栏124万头,家禽存栏1483万羽,肉蛋奶产量35万吨,渔业产量12万吨。14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举办中国稻种基地高质量发展会议,大田屏山乡等3个乡镇获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工业支撑作用明显。举办“四链”融合对接活动超百场,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中铁建竹基零碳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实施,石墨和石墨烯、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实现两位数增长,新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国家5G工厂3家,三元区工程装备零部件产业集群获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尤溪、清流入选全省十大产业特色县。服务业提质增效。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开展“乐购三明”系列活动,带动消费31亿元。打好“共有产权+契税减免+家装补贴”政策组合拳,商品房网签面积实现转正、增幅居全省前列。开通上海虹桥-三明、广州白云-三明等航线,出台核心景区免票等优惠措施,成立市文旅经济产学研联盟,旅游总人数超6900万人、旅游总花费600亿元。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01家、限上商贸企业351家。入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科创能力纵深拓展。出台《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试行)》,组建氟新材料、现代种业等产业特聘团,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三明水稻试验基地、黄河实验室三明工作站、宁波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三明分中心正式揭牌,中机总院海西分院连续四年获得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7.3%、全省第一,新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1家。
(二)有效益投资持续扩大。“项目大谋划”成果显著。建立项目服务推进机制,紧扣国家、省上政策导向,谋划一批永安福维新材料、三明西大型灌区建设工程等重大引领性项目,推动潮南高速、闽中绿都国家储备林建设等177个项目落地开工,带动253个项目获112.9亿元政策性资金支持,项目数、争取资金额度历年最多。项目建设纵深推进。实行“一个项目一张表”管理,开展项目调研服务行动、项目问题“点单配送”服务,协调解决问题35个,推动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田安高速等项目用地获批,德化-大田-永安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取得突破,353个省市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654亿元、超年计划5个百分点,三元瑞赛可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等19个有发展难题的重点项目全部完成攻坚任务,三钢智能制造及产能提升改造建设等85个项目建成投用。项目招引成效明显。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流转工作机制,建立市智能招商平台,构建数字化招商“一张图”,组建片区驻点招商工作组,全市签约亿元以上项目554个,总投资1421亿元。宁化行洛坑钨矿5G智慧矿山建设、智聚芯联裸眼3D模等315个项目开工、开工转化率50.8%。
(三)实体经济潜能持续释放。民营经济更有活力。出台民营经济发展政策39条举措,制定服务民营经济指南,兑现各类奖补资金超8.9亿元,推动新增民营市场主体3.31万户,民营企业贷款增长7.5%,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0.6%,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家民营企业入围全省企业百强榜单。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出台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8个项目列入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15家企业获评省“独角兽”“瞪羚”企业,9项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入选省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优秀案例。市时空数据底座、海丝卫星地面接收站等项目落地开工,“三明市网络靶场”成功揭牌,沙县区入选省数据产业集聚区。低空经济加速布局。开展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试点,“福建省低空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两岸大湾区低空产业示范基地”在生态新城正式授牌,泰宁、宁化通用机场取得突破。全省首条系留照明无人机及智能机库智能化生产线开工建设,华源通航、正年富低空物流配送等项目落地,发展低空经济的探索受到省政府肯定。绿色经济蓄势快跑。三明入选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成GEP核算试算。搭建“一网全交”生态交易系统,拓展上海民营企业跨区消纳林业碳票模式,入选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示范城市、全省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宁县纳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三明作为唯一地级市在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成效。
(四)区域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对口支援有新成效。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等16个事项获中央机关及有关单位支持,争取各类资金4.4亿元,华润电力“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建菊产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华润希望乡村等项目落地实施,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对口合作有新拓展。顺利举办沪明对口合作第三次联席会议,新增10个结对县区共建产业园,粉体功能化处理中试等一批项目落地建设,组建沿沪宁明数智医疗产业基金,上海选派3名处级干部来明挂职,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三明分中心、东华纺织—尤溪研究院揭牌,同济大学三明研究院签约落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三明中学高中部启用。山海协作有新提升。泉明两地共同制定飞地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特色小微产业园落地项目23个。建立山海协作项目库,签约协作项目182个,开工131个。40个项目列入全省山海协作项目清单,数量全省最多。2个科技合作项目获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立项。城乡融合有新面貌。完成50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在国家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中获评A档。实施大田、永安省级城市更新样板项目,开展老旧小区改造1.34万户,新建改造城乡污水管网306.5公里,三明港首个500吨级内河货运码头建成,三沙生态旅游大道等项目通车。5个乡镇、61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重点镇(村),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客货邮融合服务实现建制村全覆盖。新改建农村公路223公里,将乐村庄撤并试点经验获省委肯定。
(五)特色改革步伐持续加快。医改向深迈进。中共中央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肯定三明医改。国家卫健委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发布《三明医改百问》《三明医改十年实践》,三明医改展览厅建成投用。财政保障薪酬范围扩大至公立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超过50%,实现历史性突破。成功申报“四大慢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入选国家医保局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先行地区。林改蹄疾步稳。深化全域森林可持续、全民股份合作等改革,成立林改研究会,推广尤溪林权登记十二条措施、“54321”工作法,开展林地延包试点,成功争取国家林草局支持先行先试措施,按面积采伐和跨县林权纠纷等4个案例被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推广。林票2.0获批省唯一金融创新成果一类项目。教改扩面提质。新增“幼小”“小初”衔接试点市级实验区2个、试点校19所,基础教育阶段“总校制”办学受益学生达79%,做法全省推广。全面完成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成立市现代种业产教联合体,永安市中小学“创思教育”由教育部牵头在全国推广。三元区、清流县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营商环境更加便利。出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举措22条,开展“亲清夜话∙政企恳谈”活动,建立营商环境“三大员”机制,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模式,“全程网办”事项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完成“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设立三明仲裁委,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上升至全国地级市第69位。我市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六)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33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海绵口袋公园15个。102个中小学改扩建、修缮等项目全部开工,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1万个。推进8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8个。市区大气优良天数比例99.4%,全省第一。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举办“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等文化惠民演出1798场。举办各类赛事活动257场次,20个省运会场馆加速建设。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稳步提高低保户、残疾人、孤儿保障标准,实施临时救助10279人次2180.9万元。完成76个乐龄学堂、3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沙县、大田入选“一老一小”综合试点。延长失业保险费率减免期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8000万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22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超3000人。经济安全守住守牢。耕地保护工作评价连续9年位居全省前列。落实粮食储备15.72万吨、食用油1020吨;煤电油气和粮油副食等基础产品和服务稳定供应。开展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834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保持较低水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排名全省前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正处于结构调整关键期、转型升级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仍然不优,原始创新能力依然不强,产业层次偏低,龙头企业偏少,居民扩大消费能力不足、意愿不强,大宗商品消费恢复较慢,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民生领域短板较多,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我们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加以解决。
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衔接之年,做好2026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个突破”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努力将积极因素转为发展实绩,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4.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最好结果。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0%;外贸出口增长3.0%;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0%左右;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新提升”:
(一)扩投资促消费,在激发内需潜力上实现新提升。坚持供需两端联动发力,统筹投资、消费,挖掘经济增长新潜力。
综合施策稳定投资增长。深入实施“项目大谋划”,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聚焦国家政策红利窗口期,突出特色产业链等优势领域谋划项目,扎实做好前期,确保全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政策性资金项目均750个以上,争取政策性资金100亿元以上。提速重点项目建设,制定重大项目序时“横道图”,推动昌(福)厦高铁、三永快速通道、G528将乐段等项目列规入网,加快泰宁金湖航道、沙县机场改扩建、宁化石板桥水库等项目前期,推进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福多邦氟新材料产业建设等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元溪高速、宁化凯尔迈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成投用,力争实施省市重点项目380个、完成投资690亿元以上。加强项目服务保障,持续开展项目调研服务行动,健全项目服务推进机制,用好项目问题“点单配送”服务模式,提高人、地、钱等要素配置效率,盘活存量指标、清理闲置指标,确保项目落得下、建得好。
出实招出新招提振消费。坚持惠民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构建“普惠+定向”消费券发放体系,举办“乐购三明”系列活动等各类促销活动100场以上,擦亮“三明老字号”“明味”品牌,带动明品销售。优化“共有产权房”政策,做好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服务保障。激活文旅消费,实施文旅产品“焕新”工程,大力发展演艺赛事、国风国潮、网络微短剧、周末微度假等新业态,推出“消费+文旅”权益包,持续深耕长三角、珠三角、福厦泉游客市场,力争游客接待突破7600万人次。创新消费场景,积极引入品牌首店、连锁头部企业,挖掘家政、医美、康养等基础性服务消费潜力,探索打造信用街区、信用商圈,实施电商网络零售额“倍增计划”,力争培育本地直播基地3个,网络零售额破百亿。打造三元徐碧等3条夜间经济街区,提质发展县域商业,释放农村消费潜能。
多措并举做强招商引擎。加强产业链招商,实施“招商突破攻坚”行动,动态更新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闽西南开展靶向招商,力争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超250个。创新招商方式,探索资本招商,设立招商基金,建立“项目—基金”“项目—园区”快速对接机制,实现“以投带引”。构建数字化招商平台,推动“数字招商”。提升项目转化率,建立“重落地、重转化”的招商评价体系,配备“项目管家”,力争签约项目转化率55%以上。
(二)培育新质生产力,在厚植产业优势上实现新提升。聚焦“45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协同跃升,打造具有三明辨识度的产业竞争新优势。
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力争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3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以上。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全面梳理重点产业链发展的创新需求,系统整合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团队、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孵化器等创新资源,持续深化京闽(三明)科技合作,构建面向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科技底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路径,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覆盖面达40%,年技术合同登记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实施重点企业倍增行动,建立“一企一策”培育机制,力争新增规上企业60家以上、实施增资扩产项目360个以上、完成投资230亿元以上。推进传统产业“智改数转”,力争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1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6个以上。推动园区提质发展,进一步理顺市管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通过“腾笼换鸟”转让一批、做好服务开工一批等措施,提高产业集聚度和园区亩均效益。
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加快建设生态新城数据产业基地,争取纳入省数据企业培育库企业50家、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15家以上,引导上海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龙头企业在三明布局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数据服务业务。推动数实融合,积极融入全省算力一张网,推动中国移动三明智算中心建成投用,创新探索“AI+三明特色改革”,开发医改、林改垂类大模型,探索数智林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打造三明特色改革数字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样板。发展卫星应用产业,加快卫星地面接收站、测运控中心、时空数据底座等项目建设,积极拓展卫星遥感在环境监测治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物流货运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加快发展低空产业。筑牢基础层,按照“场景牵引、产业导入、服务先行”的发展路径,出台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加快泰宁、宁化、将乐通用机场建设,布局多个起降场地和运营基地。做强制造层,着力提升航空研发制造能力,推进无人机整机集成制造发展,壮大低空飞行器新材料制造企业,争取设立无人机适航审定检测机构分部、无人飞行器检验检测中心,争创全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无人机试飞基地。拓展应用层,做强我市“低空+应急”“低空+农林”等应用场景,开展无人机“飞手”培训,打造全省低空应用场景标杆。
(三)坚持协同联动,在推动区域融合上实现新提升。发挥比较优势,深化沪明、泉明、明台等合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中拓宽发展边界。
推动沪明合作往深走。深化园区共建,完善优化共建园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加快沪明临港产业园和11个区县共建园区建设,力争每个园区落地产业项目5个以上。深化重点领域合作,发挥同济大学三明研究院、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作用,共建生物医药研发、电子化学品联合研究中心,加快实施沪明情文化街区、沪明应急装备产业数字赋能基地等一批对口合作重点项目,优化上海职工入明疗休养政策,推动竹产品入沪、将乐光明抽水蓄能电站列规,持续深化两地在红色文化、乡村振兴、公共服务、绿色低碳等领域合作。
推进泉明协作向实拓。聚焦产业合作,“产业飞地”合资公司组建运营,推动泉三园招引落地项目3个以上,新增用地面积350亩以上。深化4个小微产业园与泉州行业协会联动合作,力争引进项目10个以上。建设“科创飞地”,加快海西分院研发成果转化基地项目建设,用好三明市(泉州)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推进金刚石单点车、矿物质床身、高精度气浮功能部件等研发,年内落地转化项目2个以上。深化民生合作,建立两地教育信息化高效合作机制,加强在公立医院改革、“治未病”、大健康等方面的深度交流,加快推进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国道G638线大田至永春段等交通项目建设。
厚植明台交流润民心。加快乡村融合,深化拓展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依托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沙县小吃交流基地合作基础,跟进服务重点台资项目,力争引进台企20家以上。系牢情感纽带,办好客家祖地祭祖大典、朱子诞辰祭典等两岸品牌活动,常态化举办族谱对接、寻根谒祖、宗亲联谊、信俗文化等活动,推动更多“首来族”向“常来族”转化。优化惠台政策,探索组建两岸融合发展智库,建设海峡两岸交通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支持台湾青年参与生态环保、乡建乡创、志愿服务等基层实践,扩大明台青年“朋友圈”和“事业圈”。
深化城乡融合促振兴。推进中心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列东片区、城关片区、徐碧片区、凤岗片区品质提升,推动陈大片区、东霞片区、虬江片区、生态新城开发建设,完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加快54个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新建充电设施3000个。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新改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65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30公里,实施普通公路微改造50处以上,S308尤溪段、G205沙县段、S308将乐段建成通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将乐县村庄撤并试点,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40个以上,做大优质粮食、精品果茶、绿色蔬菜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入选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名单,争取将乐、沙县、明溪等县列入国家制种大县名单。
(四)深化改革开放,在激发动力活力上实现新提升。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持续突破重点改革。推动三明医改迭代升级,出台健康影响评估暂行规定,实施“四大慢病”重大专项,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在财政投入、编制管理、服务价格、薪酬制度与综合监管等重点环节发力,建好全民健康数字平台,推进影像云、健康云、医保综合价值试点。深化林业综合改革,推行股权折资量化、“均股不均山、均利不均林”等机制,开展林地延包30年试点,推动“场村企农”联营、集体规模联营,抓好国家林草局先行先试政策落实,建设全国首个林业碳票登记管理系统。探索特色改革,持续深化教育、养老、国资国企、绿色金融、农村改革,打造更多三明示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更活,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行动,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更优,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广“帮代办”线上服务,深化营商环境“三大员”机制,开展“营商环境神秘体验者”活动,让群众、企业办事更舒心。保障更实,深入开展“麒麟护企”“税商益企”“法商益企”等专项行动,拓展柔性执法领域,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增强企业经营信心。
持续壮大民营经济。为企减轻负担,健全“综合查一次”监管机制,探索跨层级“系统一次查”执法合作机制,持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健全防范拖欠企业账款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企精准服务,优化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等功能,用好“企业需求码”,动态管理“三张清单”,办好“亲清夜话·政企恳谈”“我为企业解难题”等活动,优化用地、人才、金融等要素供给,加快融资难融资贵、涉法涉诉等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解决。营造尊商环境,用好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形式,讲好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活故事。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办好“企业家日”活动,努力营造宜商兴业良好氛围。
持续加强对外开放。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渠道,培育跨境电商企业20家以上。建强开放枢纽,持续优化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体系,强化与厦门港、江阴港等沿海港口及南昌国际陆港、赣州国际陆港等内陆枢纽的联动,加快推动闽中公铁联运物流园、建宁(闽赣)国际陆港等项目建设,开通“建宁—江西抚州”跨境物流专线,打造闽赣边贸核心节点。拓展海外销售渠道,积极参与非美地区展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展会,挖掘东盟、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潜力。
(五)推动绿色发展,在筑牢生态屏障上实现新提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建设美丽三明。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中央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要求,加强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等投向项目谋划储备,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绿电管理平台,力争新创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园区)10家,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8个。加快绿色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新型储能项目,探索绿电直联、工业产品“绿证”发放等工作。加快能源低碳转型步伐,统筹风、光、水、生物质等开发利用。
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流程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确保市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上下达目标。加快“美丽河湖”建设,深化文江溪、九龙溪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全域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100%。
探索“两山”转化渠道。探索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体系建设,建立GEP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综合保护补偿等国家试点建设,扩大生态权益类生态产品交易规模,争取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纳入全国生态产品交易所体系。探索开展EOD模式创新,以胡坊镇EOD项目为样板,实现生态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共赢。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探索跨区域碳汇交易,引导更多资金进入低碳领域。
(六)办好惠民实事,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加快发展文体事业。坚持文化惠民,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三明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等项目建设,推动革命文物旧址群、考古遗址公园融入文旅线路,鼓励非遗项目进景区、进街区。丰富群众生活,提升“绿都三明 尽享非遗”“周末戏相逢”“四季村晚”“街艺福见”等品牌活动,深化“我和我的三明·街角遇见‘她’”街头文化IP,打造一批“文化+民宿”“场景+消费”等新型文旅融合空间。抓好赛事活动,丰富全民健身设施供给,深化“一县一品”赛事培育,全力办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
着力提升社保水平。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0.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16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市第一医院、永安总医院、尤溪县总医院3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实施初中强校提质行动,扩大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将乐一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等高中扩容项目建设。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开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综合项目试点,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大对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等困难人群帮扶力度。
兜牢安全生产底线。守牢粮食安全,抓好中储粮建宁粮油储备及粮食加工产业园、良丰机械等项目建设,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稳供保价,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分别达243万亩、96万吨以上。守紧生产安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自然灾害综合防御工作,完善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守住系统风险,有力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确保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严厉打击电诈等违法犯罪,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全方位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26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
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1月14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苏世斌 |
|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6年预算草案。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审查会议,综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调整预算的决议,坚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挖掘收入潜力,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促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2025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基层“三保”和偿债支出压力较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不够有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关于2026年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地把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财政保障。在综合分析影响财政收支各项因素基础上,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支出预算遵循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编制原则,贯彻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总的看,2026年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预算执行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时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增强保障能力。强化对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对接研究,加大上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做深做实体制生财文章,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把握中央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及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机遇,加强政策对接和资金保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重点企业倍增行动,做大做强县域重点产业链。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落实“项目大谋划”,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需求,积极探索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实现方式。持续落实消费提振专项行动,继续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释放消费潜力。健全招商引资机制,坚持大招商招好商,强化政策助企帮扶和税源培育监测,加快培育优质税源。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就业水平,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强化社会保障,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帮扶力度。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医疗卫生资金,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健康社区建设水平。
(三)规范预算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行预算项目评审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加强非税收入绩效管理、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以及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厉行节约,从严审核“三公”经费,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新增暂付款项,规范预算调剂管理。落实“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覆盖,强化库款调度,加强专户管理和预算执行管控,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四)强化风险防范,筑牢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持续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加强政府债券投后管理,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持续落实化债方案,统筹化债资源,加快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加强防风险和促发展政策协同,运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盘活闲置土地,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关注库款保障水平,健全完善风险防范预案,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向新向优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241万元,同比增长2.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67,9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7,839万元、调入资金607,1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9,60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327万元,收入总计4,655,0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4,394万元,同比下降4.2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8,7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5,438万元,支出总计4,252,3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02,76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71,092万元,同比增长1.50%。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371万元,同比下降3.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5,91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1,588万元、调入资金144,60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919万元,收入总计863,7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718万元,同比下降13.5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1,3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84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7,909万元,支出总计771,7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92,01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9,479万元,同比下降1.77%。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3万元,同比下降32.6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9万元,收入总计11,3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8万元,同比下降46.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55万元,支出总计9,5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82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757万元,同比下降52.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2,426万元,同比下降8.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6,8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9,290万元、调入资金186,6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80,603万元,收入总计2,605,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63,576万元,同比增长30.95%。加上基金上解支出507万元、调出资金138,1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6,480万元,支出总计2,118,7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87,082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920万元,同比增长48.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51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210万元、调入资金46,92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96,719万元,收入总计667,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4,037万元,同比增长75.2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869万元、基金上解支出261万元、调出资金61,7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3,236万元,支出总计642,18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5,811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16万元、调入资金1,8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625万元,收入总计19,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57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34万元,同比增长36.8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60万元,收入总计45,4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42万元,同比下降31.74%。加上调出资金25,686万元,支出总计34,2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24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88万元,同比增长102.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19万元,同比下降4.1%。加上调出资金15,269万元,支出总计23,088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1,020万元,同比增长3.5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27,745万元,收入总计1,728,7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0,532万元,同比增长6.24%。收支相抵,年终结转788,233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7,881万元,同比增长0.9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50,984万元,收入总计908,86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27,399万元,同比增长4.06%。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81,466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25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持续加力、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以强化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1.强化政策协同,筑牢经济底盘。靠前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增强投资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5.63亿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稳定投资增量。积极争取潮南高速采用省市合作模式共建,将获省级投资资金21.61亿元。下达2,144万元,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10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加快打造高能级科技底座,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助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7.3%。全市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2.39亿元,同比增长10.73%,保障218个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释放消费潜力。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资金4.68亿元,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资金2.87亿元,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建设。中机总院海西分院连续4年获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消费领域信贷投入力度。争取土地收储专项债券18.58亿元,其中:盘活闲置存量土地9.22亿元、新增土地收储9.36亿元。支持“共有产权+契税减免+家装补贴”等政策,推动实现沪明两地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互认。统筹1,100万元,支持增开我市与北京、上海、福州、深圳等地动车线路,下达航线培育、机场运营等补助资金1.68亿元,支持三明沙县机场培育航线6条,促进客流增长,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三是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惠企政策有效供给,下达各类惠企奖补资金5.69亿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支持企业梯度培育,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等涉企优惠政策,全市落实减税降费超13亿元。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推广不见面开标与无纸化投标,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政府营商环境首次进入全省优良等次。加强政策引导、正向激励,推动融资担保业务降费、扩面、增量,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659亿元,同比增长5.37%,超全省平均水平1.94个百分点。
2.统筹开源节流,保障平稳运行。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强化收入组织,推进财源建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挖潜增效抓收入。支持田安高速、元溪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税费接续。统筹7.12亿元,支持三明高新区、三明经济开发区、生态新城发展,落实园区标准化改造建设行动,推动税源企业入园,提高财税贡献能力。三明高新区、三明经济开发区位居全省开发区综合评价前30名。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清流经济开发区位居全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考评前列。统筹2,399万元,推动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保持增长。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用好调整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政策,实现体制生财。二是争取资金强保障。全市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210.55亿元,同比增长2.25%。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57亿元,保障58个公益性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补助资金1.44亿元,推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惠民工程。入选全省唯一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亿元。争取“十五五”时期继续安排1亿元省级资金,支持我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获省级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资金6,654万元。三是优化结构控支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市直部门预算总体按6%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2,042万元。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落实“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覆盖,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市“三保”支出167亿元。实行库款精细化管理,累计向上争取调度库款198.92亿元,并向县(市、区)调度173.19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出台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行预、决(结)算项目评审清单化动态管理,全年审结项目108个,审减4.82亿元,平均审减率10.2%。
3.聚焦深度融合,推进协调发展。牢记重要嘱托,把握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机遇,加强政策资金保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深化区域协作促发展。争取各类资金4.4亿元,深化对口支援,加快推进华润希望乡村、中储粮建宁仓储等项目建设。继续争取沪明对口合作资金及省级1:1配套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三明市同济大学再生医学院等12个项目建设。继续争取泉州市安排1.96亿元,加快推进飞地园区建设,持续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下达两岸融合发展专项经费、闽台民间交流项目补助等资金1,684万元,支持海峡两岸交流,成功举办第四届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沙县区获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二是深化城乡融合促发展。统筹19.79亿元,推动沙南高速、三沙生态旅游大道建成通车,元溪高速、闽江沙溪口至台江航道整治等工程加快建设。下达7.39亿元,支持城市危旧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发放租赁补贴,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大田县入选城市更新省级样板。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建宁县-将乐县成功入选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下达1.4亿元,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明溪县入选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获补助资金1,000万元。三是推动乡村振兴促发展。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03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获评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支持农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5个乡镇、61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29个村入选财政奖补产业振兴村。泰宁县成功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尤溪县入选全国“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永安市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重点县。四是推动文体繁荣促发展。统筹1.5亿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全国文物普查,推动万寿岩遗址博物馆建设,文明三明城市宣传片拍摄等,落实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我市连续四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获评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支持举办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宁化县革命烈士纪念园入选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下达1.6亿元,支持筹办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加快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改造提升,推动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等免费开放。统筹1.84亿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市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4.加力“投资于人”,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困难残疾人、孤儿等重点群体和医保、低保等重点领域补助标准,以有温度、见实效的举措,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294.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7.31%。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县级综合性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服务点建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2.87亿元。拨付各类惠企稳岗奖补资金3,947万元,惠及企业4,699家次。发放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123万元,惠及4,300人。落实技能培训提质增效、“万名学子强技能”等行动,支持开展大规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与就业竞争力。及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8,000万元,新增贷款量位居全省前列。支持举办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带动新增就业。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分担机制,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统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需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力度。支持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按每孩每年3,600元的标准,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幅度增长。下达3,830万元,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我市“五联五保”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支持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现全市户籍人口4项基本殡葬服务全覆盖。下达1.43亿元,落实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群体各项待遇,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三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筹集2.5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制度,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落实基本医保待遇,筹集16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实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筹集1.3亿元,支持举办全国、全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班,组建市医改研究会,成立市中医院,推动三明医改展览厅建成投用,实现中医“治未病”县域全覆盖,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9.23亿元,同比增长5.66%。四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教育资源提质增效,全市教育支出78.71亿元,实现两个“只增不减”。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公办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下达3.6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元区、清流县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实行正向激励机制,安排激励资金8,000万元,支持优教优酬、多教多酬,全市高考本科上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提标政策,强化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深化市校合作,统筹2,100万元,支持三明学院“双一流”建设,三明学院首届硕士研究生招生顺利完成。五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下达5.5亿元,支持林改持续深化,推动“两票一中心”迭代升级,我市林票改革列入全省“一市一试点”专项改革,市本级和沙县区、永安市、宁化县入选全省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下达1.4亿元,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落实“投、建、管、运”一体化机制,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开展耕地保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我市入选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省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省对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5.注重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以财政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理财增效能。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法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决算等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2件,依法接受监督。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改进财政工作。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与整改,覆盖面100%。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探索实行预算项目评审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我市入选全省首批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城市。二是优化绩效提质量。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整体各环节数据的关联控制、提取运用、横向对比与分析,提升绩效管理效能,加快构建智慧高效、互联共享的绩效管理体系。我市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A、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用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环节管理流程,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三是规范举债防风险。落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及时核算债券项目专项收入,归集还本付息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47.63亿元,缓解政府债券到期偿债压力。全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快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全市化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我市债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债务风险有效缓释、总体可控。四是强化监督守底线。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指导乡镇(街道)修订内控制度,强化预算、资金、资产全流程管理。持续探索数字化监督,用好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精准核查,实现“数据赋能、精准治腐”。持续深化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动态监管财政补贴行为,规范招商引资补贴政策,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5年财税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画上句号。过去五年,是全市财税部门勠力同心、砥砺奋进的五年,也是我市财政改革持续深化、财政效能不断提升的五年。
这五年,我们着力培植财源,以更加有力的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稳步提高财政实力。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到580.08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11倍,年均增长1.56%。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较大支出强度,有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1800.2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21倍,年均增长2.66%。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91.46亿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和扩大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五年,我们抢抓政策机遇,以更加高效的对接向上争取支持。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62.8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93.89亿元,年均增长3.36%。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05.2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55.71亿元,年均增长10.03%。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累计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补助资金8.23亿元,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我市获评全省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这五年,我们聚焦重点领域,以更加给力的投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统筹26.37亿元,支持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成功申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0亿元,我市被列为全国首个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统筹33.29亿元,支持林改向生态产品价值拓展,推动“林票2.0”全国首发。我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统筹383.38亿元,支持教育综合改革,我市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市本级、沙县区、永安市相继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这五年,我们致力共同富裕,以更加鲜明的导向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民生支出累计达到1429.4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38.29亿元,年均增长1.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近八成。累计筹集74.41亿元,支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将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至年人均600元,较省定标准上涨50%,推动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700元,上涨4.48%。累计筹集43.05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上涨11.76%,我市列入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
这五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加系统的改革提升财政效能。在全省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实施以零为基点的零基预算编制模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开展县级层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工作规程等,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实现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争取提高市县财力分档补助比例政策支持,我市全域财力分档补助列入第一档或第二档。进一步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结合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推动三元区实行统一的税收分成体制,沙县区保持县级财政体制五年过渡期不变,实现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金库独立运行。
“十四五”发展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滑,基层“三保”和偿债支出压力较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不够有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今后还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强财源建设,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壮大财政实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202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代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1,27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0,029万元,同比增长2.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21,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9,106万元,收入总计2,861,726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96,811万元,收支缺口835,085万元,通过调入资金804,2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92万元解决。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08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709万元,同比增长2.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0,50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8,9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7,819万元,收入总计651,357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70,887万元,收支缺口219,530万元,通过调入资金219,530万元解决。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1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10万元,同比增长2.5%。扣除上解支出1,680万元后,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5,541万元,同比增长163%。加上基金补助收入7,72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1,851万元、调入资金199,579万元,收入总计1,284,69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1,284,698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6,600万元,同比增长105%。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8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3,533万元、调入资金54,081万元,收入总计446,04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446,045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99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1,99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代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778万元,同比增长27.8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247万元,收入总计56,02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56,025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33万元,同比下降52.21%。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总计11,03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4,188万元,同比增长4.31%。安排支出总计986,599万元,同比增长4.9%。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6,472万元,同比增长1.54%。安排支出总计545,593万元,同比增长3.45%。
三、凝心聚力、精准施策,全力抓好2026年财政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抓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聚焦经济发展,稳增长壮财源。一是强化产业扶持。支持构建“454”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重点企业倍增行动,积极争取省级重点技改项目,扩大规上企业技改覆盖面,推动氟新材料、新型碳材料(石墨和石墨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壮大。持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打造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为核心、产业创新生态为载体的科技底座。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发展技术瓶颈。大力支持枢纽经济、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发展。二是扩大有效需求。持续落实“项目大谋划”工作,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安砂水库改扩建及渔溪、渠源中型水库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推动海西分院超精密工业母机产业化基地、永安福维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投资止跌回稳。持续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打造特色街区、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消费场景,探索“演出+”“体育+”“户外+”等消费模式,着力挖掘消费潜力。持续落实“共有产权房”等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支持实施文旅体育精品项目。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对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三是争取政策资金。继续把握中央支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十五五”规划,用好“近期可报、中期可推、远期可储”三张项目清单,针对性策划储备项目,提高申报成功率。四是加快财源培植。继续支持大招商招好商,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线索流转工作机制,促进更多税源型企业、项目落地,加快推动潮南高速、沙县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财源增长点。加快推动税源监测分析信息化平台本地化建设,强化政策助企帮扶和税源培育监测,把握“一站式”惠企政策申享平台政策扩围机遇,加快培育优质税源。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增值税法,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提升增值税改革成效。
(二)聚焦区域协调,扬优势促发展。一是深化区域协调联动。争取省上延续沪明对口合作资金1:1配套政策,支持沪明临港产业园、沪明情文化街区等建设,推动沪明产业深度融合。用好山海协作资金,推动“科创飞地”三明市(泉州)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挂牌运营,支持田安高速、国道G638线大田至永春段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加快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争取新一轮对口支援政策落地。持续深化与京沪等地科技合作,推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提档升级。落实援藏、援疆等对口援助工作。二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支持生态新城、陈大等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加快推动“三沙永”融合发展。用好海绵城市补助资金,加快完成海绵城市示范创建任务,积极争取城市更新等政策资金,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落实“小区治理”三年行动,支持完善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持“大城关”建设,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十四五”与“十五五”时期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政策衔接,持续保障“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统筹农业农村相关资金,推动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创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镇村、省级财政奖补产业振兴村。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强化兜底保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投入保障,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林业碳票登记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鼓励引导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提升森林经营效益。支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价值”。
(三)聚焦社会保障,惠民生增福祉。一是持续提升社保和就业水平。坚持民生为大,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财政政策,统筹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帮扶力度。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开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综合项目试点。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支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统筹医疗卫生领域相关资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促进医改扩面增效。支持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健康社区建设水平。支持全民健康数字平台建设和AI技术辅助诊断运用场景探索。三是持续提升公共教育水平。实行同人口结构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好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支持教育评价、“总校制”改革,推动公办普通高中晋级创建,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探索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模式。四是持续提升社会事业水平。统筹安排文化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实施新时代文艺创作质量提升、文化惠民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等工程,探索“文旅+”“+文旅”新业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办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支持打击电诈等犯罪,加快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
(四)聚焦科学管理,抓改革促提升。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推进项目预算评审试点。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结束和终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做好全年预算收入组织工作,有序推进非税收入绩效管理、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接受各界监督。二是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厉行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和装修,降低行政办公经费支出,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控新增暂付款,规范预算调剂管理,坚决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共享资产。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压实基层“三保”保障责任,加强专户管理和预算执行管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做准事前绩效目标,做优事中评价体系,做实事后评价报告,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级联动机制,加快财政绩效评价网状体系建设,推进部门整体运行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强化债务管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债务增量政策,持续加强政府债券投后管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的作用。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支持,减轻偿债压力。持续落实化债方案,统筹化债资源,加快存量政府债务化解。落实债务整体绩效评价,推进永安市全口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平台试点,提升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五是强化监督管理。聚焦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补助资金,开展全程监控、精准监督,保障民生资金安全。持续探索数字监督模式,推动财会监督覆盖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加强会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监管,整顿政府采购秩序,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牢记嘱托、砥砺前行,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财政贡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赖碧涛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着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赖碧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依法履行职权、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6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1项、工作测评2项、视察调研3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讲座、代表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系统领会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我市人大工作之中。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举办读书班、研讨交流等各类学习活动10次,查找并整改问题13个,班子成员领办为民办实事项目18个,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带动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集中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意见要求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完善和落实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对重要人事安排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依法进行任免。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紧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问题整改,依法作出《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由常委会领导分组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联动调研,并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建议督办等方式,推动解决跨县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难题、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展水质信息公开渠道,有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专报件3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多项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转化为具体政策举措。认真落实市委挂钩联系林改和竹木产业、文旅康养、现代种业等特色产业链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常态化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项目调研服务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派员赴上海挂职,协调引进上海园林集团在三明设立分公司,推动沪明国资国企在城市更新、水利水务、碳汇交易等领域合作,促进沪明两地产业和文化融合。
(三)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具有三明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径。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组织制定《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提升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市级已启动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前期工作,10个县级、96个乡镇人大已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助推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与民意民愿深度融合。推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县级全覆盖。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市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座谈会,指导和推动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强化“两官”任后监督,促进“两官”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2025年,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对71名法官、44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取得了较好效果。提升基层联系点工作质效。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等人大工作基层联系点提质扩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推动解决私设停车岗收费、养蜂扰民、小区边坡防护隐患等群众身边一批具体问题,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相关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扩大在明华侨和港澳台胞社会参与。支持和服务爱国爱乡华侨和港澳台代表人士参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邀请部分侨台代表人士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一步画好“同心圆”。
二、突出务实管用,以特色立法促进法治三明建设
(一)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定出台我市首部专门为县级城市打造的地方性法规——《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历史城区风貌保护、业态规划以及历史文化传承利用等工作进行规范,以法治手段护航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首次在基层治理领域开展立法,围绕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法规,重点对农村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完善、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规范,并对农村消防工作中的创新做法予以固化,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法治保障,目前该法规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通过,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年度立法计划,新增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项目,强化民生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健全完善立法机制。注重向上借力,健全“全程论证+省级指导”工作机制,强化法规报批论证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简报》刊发。注重向下扎根,构建“线上+线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体民意收集网,设立新一批11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全市县域全覆盖,并推动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升格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注重向内聚力,在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中,首次采用市县两级共同组建立法工作专班模式,高效凝聚立法工作合力。持续完善立法项目建议公开征集机制,科学编制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三)持续强化备案审查。坚持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关、审查关和纠正关。加强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开展依申请审查,完善联合审查机制。持续推进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用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2025年共接收和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市政府14件、县级人大常委会9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
三、紧扣中心大局,以有效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市本级决算和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促进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强化绩效管理,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重要作用。审议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提高国有企业经营质效和抗风险能力,助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大。首次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依法举债、规范用债、严格管债,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责任。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跟踪督促审计查出的63个问题整改,目前整改率91%,推动下达、拨付财政资金4.7亿元,统筹盘活资金2.49亿元。
(二)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就规划体系衔接协调、目标设定科学性和项目支撑可行性等提出建议,推动“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契合高质量发展和三明实际。紧盯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围绕扩大内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提出建议,确保经济大盘稳定和安全底线牢固。联动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账款回收、权益保护等方面痛点难点,助力打造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专题调研,针对优化涉外营商环境、用好侨务资源、拓宽合作领域、扩容国际友城朋友圈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对外开放水平向更高质量迈进。围绕盘活市区闲置资产、激发大众消费,联合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就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改造夜市经济、打造大众“茶”特色休闲生态圈、优化广场功能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提升城市品质、释放消费潜力。
(三)持续助力城乡融合发展。联动开展《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环城山体保护专规编制完成,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山体周边监管执法,消除风险隐患,以法治凝聚合力,让城市生态屏障更加稳固。调研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针对群众关切的施工与通行矛盾提出建议意见,推动海绵工程和防洪工程优化施工,减少围挡时间、压缩占道范围,实现工程建设和道路通行“两不误”、文明施工和民生保障“双统筹”。开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提出打造融合样板、深化交流合作、出台特色政策措施等方面建议,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岸融合“三明经验”。听取和审议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资金执行率、推进智慧林业建设等关键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制定“三明市森林督查135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水平。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提出加强服务主体培育、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运行机制保障等建议,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开展民宿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围绕品牌塑造、要素保障、文旅融合等关键环节提出建议,推动重点民宿集群周边的道路、停车、旅游厕所、污水处理等项目优先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库,助力乡村振兴。
(四)不断推进民生保障和改善。联动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落实水源地保护工作措施,2025年全市1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比例从90%提高到96.7%,让三明人民喝上更优质、更放心、更安全的水。围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联动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就业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全市培育“永安笋竹人家”等17家劳务品牌,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38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26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71人。跟踪监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建立教师交流刚性机制、优化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聘后管理办法,逐步撤并14所学生数在200人以下的乡村初中学校,2025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达78.71亿元,同比增长1.66%。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大气、水、土壤三个方面,督促加快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三明建设。开展省运会筹办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场馆建设进度、赛事服务、参赛选手竞技水平、市场开发能力等方面提出建议,助力赛事顺利筹备,推动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发展。联动开展文物工作情况调研,督促依法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文物修缮“三防”工程建设,推动文化遗产长效保护和活化利用。
(五)积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结合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督促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律法规在本区域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法院更新审判理念、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司法公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抓实专项整治和具体实事,推动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禁毒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完成5个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档升级,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提升至100%,毒品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0.23%,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保持98%以上。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51件(人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履职保障,以优质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提升代表联系工作成效。持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等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常态化参与常委会重要工作。坚持一年一主题工作思路,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开展“聚焦‘四个突破’——代表履职在行动,三明发展再提速”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一年来,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177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48人次;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走进企业,收集意见建议2157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在行动、代表在身边。
(二)提升代表履职服务质效。举办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1期、参训45人次,组织基层省人大代表参加2期学习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服务保障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和宁德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省人大代表来明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我市的省人大代表赴宁德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清流建宁开展集中视察,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市人大代表异地集中视察工作。完成福建数字人大平台代表信息录入,推进履职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代表积极作为、勤勉尽责。完善和落实代表履职评价机制,连续2年对基层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对年度代表履职评价工作表现突出的3个先进单位及履职评价优秀的59名代表进行通报表扬;对个别参加履职活动较少导致履职评价分值较低的基层市人大代表,及时函告代表所在选举单位进行提醒、督促,推动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三)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按照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加强代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促进信息对称,提高代表建议针对性和可行性。深化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全程督办机制,组织开展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工作、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对6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205件建议,均已全部办理并按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3%,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195件、基本满意的10件,满意率100%,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如,重点督办《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推动制定“一校一策、分类推进”方案,全市已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230余处、优化公交线路17条、设置“护学岗”63个,切实守护学生上下学安全;跟踪督办《关于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力度的建议》,推动全市新开业运营和在建长者食堂(助餐点)15个、发放老人就餐补贴92.59万元、提供老人助餐服务48.97万人次,促进全市养老助餐点科学合理布局,逐步实现可持续经营;现场督办《关于合理管控市区共享单车投放的建议》,推动主管部门明确共享单车停车泊位区域及数量,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强制登记上牌、人脸识别、佩戴头盔,促进车辆规范管理、人员骑行安全。
五、加强自身建设,以严实作风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党建引领强定力。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做优做实“党建+”文章,拓展“四联四促”等载体实效,持续培育“监督为民当先锋”特色党建品牌,深入实施“一支一品”和党支部“达标创星”工程,持续开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青年说”青年理论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深度融入依法履职全过程,推动创建工作与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形成以创建促履职、以履职带创建的良性互动格局,成功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好用好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作风建设机制,落细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吃喝、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二)机制保障增动力。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按程序推进。优化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坚持常委会会议重点工作部署机制,完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负责、各委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重点任务跟踪调度、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精准落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积极选聘、调入年轻干部,交流输出优秀干部到市直部门任职,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内生动力。加大履职能力培训力度,分层分类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乡人大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4期107人次,提升依法履职专业化水平。强化理论支撑,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智库作用,围绕“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大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全市共有10篇课题调研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评选中获奖。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聚焦回顾立法十周年、专题询问等特色亮点工作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报道,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网站信息1139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15篇,《察民情 聚民智 惠民生——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创新设立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宣传报道作品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二等奖、2件作品获得省人大新闻奖三等奖。着力推进办公数字化,推广使用闽政务、福建数字人大、市统一协同办公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提高办文、办事效率。
(三)协同联动激活力。增强系统观念,强化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凝聚人大工作整体合力。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自觉接受指导监督,高质量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等23次,全力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在三明举办各类会议、培训班7场。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加强专委会、工作委与对口部门常态化沟通,完善意见建议办理反馈闭环,提升工作协同实效。用好人大履职成果转化机制,将审议意见、调研报告、代表建议中的重要事项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推动重要事项得到有效办理。深化全市人大系统工作联动,通过联合调研、协同监督、经验交流、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做法。一年来,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成效明显、亮点纷呈。三元区作出《关于奋力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决定》,并向各级代表发出倡议书,助推“四个共富”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沙县区深化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一提前两落实”工作机制,实现一次办结且代表反馈均满意,推动解决一批民生问题。永安市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筹措寄宿制学校奖教奖学金,推动制定本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定,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明溪县聚焦城区总体规划设计、城市更新改造,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督办重点建议、集中视察等方式,推动老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清流县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并联审批与容缺受理、保障用地用能要素供给,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宁化县持续关注农村饮用水安全,采取“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模式,推动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建宁县聚焦传统农业数字化改造、农业生产设施利用等领域开展县乡联动监督,着力推动“国企联村”,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与村民村财增收。泰宁县构建“人大代表+网格履职”模式,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全覆盖社区网格,助力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将乐县推进代表履职阵地建设,设立城区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开展“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活动”,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尤溪县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作用,积极参与举办朱子文化宣传周等活动,促进侨胞台胞交流交往。大田县紧盯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部门履职情况,综合运用“联动+评估+审议+询问”多维监督模式,推动流域环境持续改善。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县乡人大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性法规宣传有待加强,推动法规实施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闭环机制有待完善,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有待增强,主体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强化,工作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建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有效行使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推动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在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一、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学铸魂、筑牢根基,深入抓好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持续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严格对标对表,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牢人大职能定位,找准人大使命任务和履职重点,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到全市大局之中去思考和谋划,努力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主动服务大局,持续增强依法履职实效。务实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和改革有效衔接,推进“小切口”立法,突出急用先立,指导和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广泛征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安排审议三明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规定草案,将三明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理条例列为预备项目,安排停车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立法调研。深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强化衔接联动和协作配合,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所思所盼开展监督,统筹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重点围绕推进经济平稳运行和产业转型发展,做好计划、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的报告,联动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幸福河湖建设、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的报告,跟踪检查《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职业教育发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城市更新工作、全市民族工作等情况。围绕推进法治三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持续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围绕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严格落实选举任免各项程序,持续推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按照要求组织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三、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深化“两个联系”工作,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好用好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着力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服务水平,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细化代表履职服务,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座谈,充分发挥行业代表小组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及时梳理交办本次大会代表建议,扎实开展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办理情况“回头看”等工作,加强代表“不满意件”重新办理、督办工作,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着力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优化代表履职管理,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持续开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工作,注重科学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四、注重强基固本,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强党建促提升,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标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水平,全力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抓整改补短板,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转作风提效能,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加大履职成果转化力度,深化精神文明、平安、效能等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质效,努力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重协同聚合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党委、政府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蓝图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成就新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实干争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实效,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作出的决议决定(13项)
1.关于接受郑洪钦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3.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4.关于接受吴国顺辞去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5.关于黄晓峰代理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6.关于修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
7.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8.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10月);
9.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12月);
10.关于接受廖丽青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11.关于接受董斌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12.关于王曦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13.关于接受余建地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二、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5项)
1.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
2.制定出台《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3.对《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一审、二审并表决通过;
4.听取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5.接收和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市政府14件、县级人大常委会9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
三、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
1.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
5.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6.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7.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8.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9.市人民政府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11.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12.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13.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14.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相关承办单位)。
四、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4项)
1.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开展执法检查(3项)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
3.关于《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六、开展专题询问(1项)
1.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七、开展工作测评(2项)
1.开展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
2.开展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
八、开展视察、调研(36项)
1.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调研;
2.民宿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3.筹备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情况调研;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5.竹木产业链工作调研;
6.禁毒工作情况调研;
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
8.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调研;
9.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
10.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工作落实情况调研;
11.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调研;
12.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13.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前的调研、立法调研共23项。
九、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
1.决定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2人次;
2.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2人次;
3.任免监察人员4人次;
4.任免审判、检察人员31人次;
5.决定接受辞职5人次,决定代理2人次。
十、受委托及配合全国、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项工作调研(23次)
1.医疗保障立法调研;
2.“十五五”规划和扩大消费需求专题调研;
3.《〈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和《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4.《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及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5.《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改草案)》立法调研;
6.《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7.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
8.侨台民宗工作调研;
9.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调研;
10.侨台外事宗教工作调研;
11.国资和债务监督工作情况调研;
12.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调研;
13.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调研;
1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
15.文物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情况调研;
16.“十五五”规划编制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调研;
17.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18.乡村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19.预算审查工作前期调研;
20.新时代侨务工作调研;
21.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22.省十四届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23.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枫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为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人民司法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一年来,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职能作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962件,办结59663件、结案率96.29%,其中市法院受理4321件、办结4220件,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致力于从司法上明晰各类主体产权边界,引导平等对话协商解决争议,促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32971件。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财产权,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审结涉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案件2648件,妥善化解涉国产芯片制造企业纠纷。依法追究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转移风险等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审慎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系列案件,审结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及职务侵占等案件13件,追赃挽损601.27万元。注意改进涉企司法服务,积极开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行动,重视解决在明投资兴业者涉法困难问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对52家被执行企业适用“履行宽限期”,对28家企业适用“活封活扣”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省政府《今日要讯》刊发了此经验做法。发挥“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司法服务中心”作用,开展“法商益企”行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该中心建设入选全省2025年第一批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案例。注重防范化解涉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审结房屋买卖、金融借款等案件5461件。加大对网贷等涉金融纠纷“司法移民”案件甄别力度,严防诉权滥用。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行为,维护企业正常融资秩序。扎实抓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项目和事项历史遗留问题涉法事项专项攻坚。深化落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及时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57件,助推海华物资、旭日纺织等20余家“僵尸企业”迅速出清,帮助裕丰化工等一批企业摆脱困境。
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积极践行“两山”理念,致力于从司法上引导环保政策实施,规范经营和消费行为,服务保障三明绿色发展。依法审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27件,7项工作入选第二届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优秀成果,“动植物保护令”工作机制在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动态》刊发,“减量性”生态修复模式被写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助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广“生态司法+碳汇”、生态技术调查官等审判机制,适用认购碳汇案件22件26人,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2853.2吨,两起滥伐林木案入选全省法院适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典型案例。创新推出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一定程度填补了生态修复法律操作层面的空白。深化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永安、明溪、建宁、将乐、泰宁五地法院与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5+5”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法治赋能城乡融合发展。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城乡融合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致力于从司法上护航农业发展、守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权益。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林权转让等案件126件,助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惩涉农领域犯罪,“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守护历史遗存,妥善解决大田“第二集美学村”征迁补偿纠纷,综合采取多元执行措施推动泰宁古城21处涉案房产及时处置,实现古迹修缮利用与个人产权利益保护共赢。设立一批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司法服务点,保障沙县小吃、竹木、鲜切花等富民产业发展。保护农业“芯片”和粮食安全,发布种子合同示范文本和结算表,规范稻种市场发展。支持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审慎审理涉台纠纷案件,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清流法院护航台农产业发展“三步工作法”入选全省法院“涉台民商事审判精品工程”精品机制。
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新质生产力显著特点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致力于从司法上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完善多方协同机制,强化鼓励科技创新的司法导向。审结涉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540件,依法保护鸿星尔克、李宁、飞科等驰名商标品牌,积极帮助协调三明知名民企商标使用争议问题。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持续推动闽东北协同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将乐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发布《2022-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设立知识产权法治教育中心,引导全社会增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公正司法,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安宁。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665件,判处罪犯3960人,其中公益诉讼案件16件。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66件78人,依法办理了“杀子骗保案”“伪造车祸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20人,审结郑某煊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件。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360件,涉案金额1685万元,其中涉缅北电诈案件69件262人,“地下六合彩”赌博犯罪129件184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88件93人。在政法委、公安、检察、卫健、电力、机场等部门鼎力支持下,对十八大以来首次承办的指定管辖中管干部殷美根受贿案作出公开宣判,庭审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及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严惩性侵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困境儿童”全程司法救助等特色制度,审结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42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疑罪从无,依法对1675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严格刑事强制措施法律程序,制定取保候审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保证人计划书”制度。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02件。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5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12件,“建宁县某局申请非诉执行案”入选全省法检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优秀案例。支持城市发展建设,总结运用“明产权、重程序、零诉讼”经验做法,妥善化解拆迁补偿、老旧小区改造等行政纠纷。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协调行政机关对15件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减罚,避免“小过担大责”。发挥行政争议多元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15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座谈会,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异常增长预警机制,向行政机关发送协调建议函、风险提示函等24份。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协调化解工作,行政机关败诉率比降2.24个百分点。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建立委托化解、跨域协同化解等机制。加强“以案释法”“以庭代训”,为行政执法部门授课8场次,邀请260余名执法人员观摩庭审,促进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贯通融合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提出“救济性司法、协商性司法、预防性司法”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治理体系和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抓前端治未病。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11家基层法院全面完成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累计开展先行调解7642件,指导调解1441件。积极构建“法院+综治中心”联动联调机制,推行“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做法,高效化解物业纠纷等2587件。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入驻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增至332家,宁化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法院。参与市仲裁委建设,推动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升级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并入驻三明法务区,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审执融合”一站式调处,成功调解272件、司法确认214件,调解成功金额8521.5万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实施“人民法庭提升计划”,三元莘口法庭、泰宁金湖法庭列入全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首批培树对象。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涉诉信访突出矛盾化解攻坚行动,化解涉诉信访难案积案,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维稳任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做好“有信必复”工作,按时答复群众来信660件。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福建、省委巡视三明期间交办的涉诉信访事项。坚持办案即治理,针对工程行业用工、不动产登记、国有企业监管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42份,力求“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全力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服务举措,“如我在诉”践行司法为民,用严格公正司法守护老百姓“稳稳的幸福”。
倾力保障民生福祉。审慎行使审判权,坚持“小案不小办”,既追求把案判“公”,更力争把案办“暖”,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6831件,其中涉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5406件。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工作,稳妥推进“金禧汇”等问题楼盘处置,清流法院盘活烂尾十余年的“光明城市广场”项目,264户业主顺利办理产权证,圆了“安居梦”。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全面推广和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依法维护平等就业和劳动权利,畅通“绿色通道”,妥善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58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司法服务,设立“网约车云上法庭”,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依法规制“知假买假”行为,对销售过期饮料的某食杂店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加强家事审判,重视维护妇女、“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等案件3098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70份。建立“法院+社工”工作机制,引入扬帆社工、火箭救援队等专业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弘扬三明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人防工程和军事设施保护合作机制,司法拥军工作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重视加强涉侨审判,维护侨胞侨眷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救助办理,为49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19.7万元。
全力攻坚执行难题。久久为功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执结案件1715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6.84亿元,执行质效指标保持全省法院前列。积极推进省能化集团权属企业相关案件执行工作,追回执行款5371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扎实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集中执行89次,执结案件1632件,到位标的额2.88亿元,其中执结欠薪案件1160件,追讨农民工等劳动者“辛苦钱”“血汗钱”2799.53万元。推行“失信预警”和“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为32家企业和894名个人修复信用。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以拒执罪判处49人。深化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工作,运用督促、指令、提级、集中、协同等方式执结案件428件,妥善解决某商会与某矿业公司合作建房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狠抓立行立改,组织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执行案款全年滚动发放率超98%。坚持清理治理并举,制定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若干措施,强化案款全流程监管。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8.4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421万元。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聚焦“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氛围。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组织开展宪法、生态环境法、家庭教育法等“法治宣传周”活动。发挥183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犯罪预防等工作,配合开展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举办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408场次,“红领巾法治课堂”获评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优秀创新案例。讲好三明法治故事,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麒麟探法”栏目,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2100余条,“宠物猫天价医疗案”等5个案例在省电视台《热案大家谈》栏目播出,短视频《人间至味》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
四、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聚焦“公正与效率”,加强“六五改革纲要”的实施,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
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狠抓改革任务“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力求取得“十分成效”。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院庭长办案30328件。落实案件阅核、“四类案件”监督等制度,加强重点案件监管,纳入阅核案件34532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集体会诊”作用,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23件。加强审级监督,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办理,办结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54件。健全法律适用问题发现和分歧解决机制,用好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推动类案同判、尺度统一。
持续优化审判管理。坚持把管住“案”作为管好“人”、治好“院”的落点,持续实施“区间目标、均值目标、争先目标”管理,16项审判质量指标全部位于或优于合理区间,8项指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其中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位列各地市法院第一。强化质量把关,抓好“立审执破”全流程管理,对“案-件比”超1:4案件开展逐案分析会商,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和案件衍生,减轻当事人诉累。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随案评查739件,专项评查456件,重点评查67件,配合市委政法委、检察院评查了一批涉企民事执行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持续开展积案清理、难案攻坚,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比降42.86%,平均结案时间优于全省均值。
持续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诉讼服务现代化转型,提升诉讼便利度。深化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在线调解平台“四位一体”便民司法服务体系建设,网上立案11632件。持续推广“异步审理”平台应用,审理、调解案件5146件,“跨境·隔空·错时”异步调审机制获评全省法院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大创新实践成果。深化运用“共享法庭”模式,加强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等服务。全力推进“一张网”建设,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发挥智能审务督察平台作用,在线督察庭审现场、立案窗口、安检等重点区域35次,有效规范司法行为。
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于自我革命,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一体融合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抓实政治轮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为契机,加强循迹溯源,深化理论认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办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暨新闻舆论业务培训班,抓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市法院天平号、微博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深化党建引领,开设“明法先锋党建讲堂”,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打造党建赋能种业司法新范式”获评全省法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举办干警读书班、明法青“廉”说等活动,将乐、宁化、尤溪等法院以建设文化展厅、学术研究等方式,深入挖掘杨时、朱熹、伊秉绶等古代先贤的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研究成果在《法史学刊》刊载。
锤炼过硬本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队伍蹲点调研,构建“用、育、护”机制,树立“表现+贡献+年限”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实干实效和一线考核,选任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优化两级法院班子结构。强化人才培养,两级法院互派挂职锻炼干部7人,市法院首次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4人。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分层分类组织业务培训23批次。突出实战锻炼,组织庭审比武、文书评比、案件评选等活动,举办民事法官技能竞赛,一人获评“福建省金牌工匠”,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增至9人。抓实理论与实务研究,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三项,88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狠抓规范管理。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针对担当作为、文风会风、服务群众等领域发现的问题,结合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和审务督察成果,切实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后半篇文章”,促推规范管理。持续落实“零差错”机制,加强对文书差错、工作差错问题的督察问责,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明溪、建宁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发挥“清风”系统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作用,加强干警日常监督和“八小时以外”监督。注重以案为鉴,定期开展观摩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廉政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廉洁底线。
六、认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全力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一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定位,始终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将“真心听取意见、真诚交往对待、真正解决问题”贯穿接受监督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交办事项,接受专项审议和执法检查,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时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反馈”,办复代表建议件5件,及时办理反馈代表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168条,把代表“金点子”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金钥匙”。落实“一对一”结对联络机制,持续发挥“三明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视察调研等活动112场次,组织13名省市人大代表深入三元、建宁、泰宁和将乐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专题调研活动,实现代表发挥作用与法院工作提升的双向促进。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办复政协委员提案7件。配合市政协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落实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机制,围绕“审巡纪”联动开展专题会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自觉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9次,审结抗诉案件1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9件;办理检察建议190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64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办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48场次,在互联网发布典型案例133个,网播庭审6191场,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2072份,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高强度办案压力和复杂的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干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两大司法核心目标,知重负重、担责尽责,以实干书写法治情怀,以公正守护社会安宁,以温情传递司法温度,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使命担当。全市法院有18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3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服务举措、工作机制与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定分止争、释法说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还需加强。三是在支持解纷力量发展、推进解纷资源整合、助力综治中心机制完善和矛盾纠纷预防治理等方面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仍需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明方向、明责任、明使命,以历史主动精神强化履职担当,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政治性。勇争强化理论武装之先,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条例》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突出党建示范引领。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保障性。勇争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之先,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紧扣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助力构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六大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严惩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落实“四个求突破”要求,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进一步发挥ESG司法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法商益企”行动。规范涉企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相关遗留问题,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助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建设,运用司法手段平等有效保障个体权利、严格约束规范公共权力,助力打造“近悦远来”营商沃土。依法保障医改、林改、教改、金改等重点领域改革,助力三明GEP体系建设,推广“减量性”生态修复和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促进生态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强乡村振兴、城市发展的司法保障,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持续跟进最高法院对口支援三明和省法院挂钩帮扶清流工作,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要坚持人民至上,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人民性。勇争践行党的宗旨之先,突出“服务惠民、文化润民、安全为民”,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办好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做实定分止争。巩固执行案款清理攻坚成果,深化“立审执”协同、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机制,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强化司法的救济性、协商性、预防性功能,全力支持和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党委领导下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做好有信必复、信访终结等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数助治理”,发挥司法建议促推社会治理作用。持续深化涉军、涉少、涉侨、涉台等审判机制,促进军民融合、两岸融合发展。加强涉AI技术应用等新型法律研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挖掘三明红色法治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内涵,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战略性。勇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之先,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以改革思维解难题、开放思维攻难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诉讼、执行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执行制约监督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和司法公开机制,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改革。健全审判质效评价体系,加强“全流程监督”和“全条线管理”。总结推广“异步庭审”模式,持续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用好“一张网”,“数字赋能”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创新与创优齐抓,创新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典型经验。
五要坚持严管厚爱,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规范性。勇争锻造过硬作风之先,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为目标,坚持“实”字为要、“干”字当头、“严”字托底。抓好队伍梯次建设和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完善司法人员能力培养和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激发争优争先争效的昂扬斗志。进一步强基固本,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干警履职保障。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庭审和诉讼服务负面清单》的落实,贯通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围绕“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凯歌而行,不以山海为远;乘势而上,不以日月为限。“安身须是且安民”“道义争担敢息肩”。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真抓实干担使命,奋勇争先求突破,努力打造平安福地、法治高地,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法院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曦代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为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各类案件9754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事)例47件,经验做法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13次,获省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38个。
一、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42人、提起公诉3921人,有力惩治犯罪、安定人心,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建设。
坚决严惩严重犯罪。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紧盯影响国家政治安全风险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80人,起诉96人。对超过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和影响依然存在的陈年命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2人。市检察院对一起以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围绕疑点补充关键证据,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练某进行精准有力指控,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起诉涉恶犯罪21人,改变涉恶定性4人。建宁县检察院办理的熊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福建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10起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24人,起诉22人。市检察院在办理邓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将邓某贩卖毒品的认定数量从60.2克追加至1120.01克,后邓某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协同惩治职务犯罪。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提升惩治腐败的法治合力。依法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1件,对案件定性、证据调查等提出意见建议251条,均被采纳;决定逮捕职务犯罪78人,起诉10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0人。积极参与招投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起诉相关领域职务犯罪34人。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受贿案中,深挖串通投标犯罪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促成该案犯罪嫌疑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594万元。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3件,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沙县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国有公司受贿系列案中,针对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推该公司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1项,开展警示教育23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489人次。
依法查办司法腐败。深刻领悟检察侦查“三个重要”职能定位,市检察院设立专门侦查机构,组建全市检察侦查人才库,巩固深化监检协作、检警配合“双托底”运行机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相关职务犯罪5件5人,移送监委立案调查3件3人,以侦查办案促廉洁司法。坚持查案与纠错并重,通过侦查办案追诉漏罪2件3人,纠正“假立功”案件2件,以监督纠错促公正司法。检察侦查工作连续三年保持高质效,经验做法多次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交流。
加强多发易发犯罪治理。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等规定,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起诉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常见多发犯罪1080人,同比下降24.16%。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深化网络空间安全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013人,同比下降13.34%。其中,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90人,涉案总金额3878万余元,同比下降88.96%;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开设赌场、赌博犯罪34人,涉案总金额1.17亿余元,同比下降60.61%。
二、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关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麒麟为企”专项活动,将依法平等长久保护要求落到实处。落实中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走访职能部门15家、企业63家,监督撤案4件,决定不起诉2件,变更强制措施3人,对某侦查机关违法重复冻结企业账户资金35万元予以监督纠正。用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对2022年以来全市办结的449件涉企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制发检察建议99件,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探索建立防范“小过重罚”机制,与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探讨疑难复杂案件29件,促推依法减轻处罚21件、不予处罚5件,减免罚款272万元。
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持续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推行“一案四查”工作机制,打好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人,2名干警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明溪县检察院办理的雷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评福建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加强地方特色商标保护,护航本土产业发展。宁化县检察院针对“客家祖地”注册商标使用率低的情况,通过磋商等方式,推动加大该商标在客家文化节等活动中的宣传使用力度,有效提升商标知晓度和影响力。沙县区检察院与小吃管委会等部门建立“沙县小吃”集体商标协同保护机制,协调处理商标异地侵权纠纷46次,助力小吃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7人、起诉123人,向违法行为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治理费617万余元。清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跨省运输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中,通过侦查实验确定排污路径和范围,促成被告人诉前全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325万余元。开展检察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活动,以沙溪、文江溪等三明重要水系污染防治为重点,制发检察建议61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65.6吨、处置危险废物39.3吨;聚焦机动车维修拆解领域污染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件,促推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约谈机动车维修企业6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推动200多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市检察院与沙县区检察院连续三年跟踪监督,推动政企协同整治废气污染顽瘴痼疾,解决群众数十年困扰,技改后企业产能效益持续向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办案故事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三、践行司法为民,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364件。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信访案件,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54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11个基层检察院均派员常驻各地综治中心,协同化解矛盾纠纷50件。宁化县检察院《“综治+检察”以检察职能“微入口”赋能基层治理新格局》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常态化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针对服刑罪犯漏罪未及时侦查并移送起诉、数罪并罚适用不统一问题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同类问题反向审视,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强化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对因案致贫的案件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9件,发放救助金113.61万元,并协调落实社会救济等措施,助力兜牢民生底线。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支持起诉122件,帮助追讨薪资、补偿费等193.2万元。开展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参保”专项监督,梳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387个,针对部分项目未参保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件,推动20个工程项目368名农民工参保。开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25家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补办社会保险269人次。尤溪县检察院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获评“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麒麟未士”品牌建设,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28.2%。围绕预防性侵害、防拐防骗等主题研发普法课程,开展法治宣传158场次,受众4.65万人,6节法治课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在专门学校设立“麒麟未士”工作室和观护矫治教育基地,跟踪监督专门教育矫治工作,相关做法被最高检专刊采用。持续关注监护缺位、教育不当等问题,结合办案发出督促监护令7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6次。永安市检察院在办理潘某盗窃案中全方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入选最高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高度重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问题,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卫健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工作机制的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充分发挥“麒麟未士”团队一体化履职优势,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托管机构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市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实现“办理一案、整治一域、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泰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中,推动职能部门开展托管机构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获评福建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司法保护。聚焦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44件,其中督促职能部门查处不规范经营的网络餐饮、药店18家。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针对违规发放养老金、不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国有财产流失问题开展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4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回国有财产48.66万元。加强对公共安全领域监督,针对群众关注的乡村道路、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9件,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制发检察建议15件。宁化县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的饮用水问题,与县人大开展联动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向上争取资金3650万元,惠及45个村饮水工程改建,并促推完善保障机制,让群众饮上“放心水”。
四、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和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审查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不批捕574人,不起诉588人。尤溪县检察院对陈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建议行政机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弘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被最高检作为案例交流刊发。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0件,撤案86件;追加逮捕39人,追加起诉14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59件。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协同公安机关排查案件102件,已清理101件。泰宁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某盗窃撤案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案例交流刊发。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题调研,提升监督质效。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均被采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件,已被采纳8件。落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全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实质性审查“减假暂”案件958件,提出监督意见136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09件;督促收监违反规定的监外执行对象20人,监督立案被监管人员在监管场所内又犯罪案件5件。经验做法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并被最高检专刊转发。市检察院与永安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巡回检察精准监督“假立功”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第一批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0件,提请、提出抗诉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对71件正确裁判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8件。大田县检察院办理的法院违法驳回当事人追加共同被告申请监督案,被最高检作为案例交流刊发。深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3件,协同破解“执行难”。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提出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涉案金额1418.55万元。尤溪县检察院对一起虚假诉讼案提出再审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依法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启动执行回转程序,推动原告返还执行款16万元,依法维护被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提出监督意见3件。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针对行政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1件,针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8件,提出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81件。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经验做法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不起诉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88件,防止“当罚不罚”。清流县检察院办理的瞿某、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总结十年公益诉讼成果,抓实法定领域办案,提升工作精准性和规范性。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77件,民事公益诉讼24件。坚持把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司法效果。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9件,开展磋商113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98.67%。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共向违法行为人追偿各类赔偿金718万余元。三元区检察院对某行政机关经检察建议后仍怠于履职,导致200余平方米林地被长期占用的情况,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的方式推进整改。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鲜明的履职特征。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深化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通过读书班、警示教育、专题调研、工作提示等方式,一体推进“学查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引领打造“麒麟未士在行动”项目,被省委社会工作部等十九个部门评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坚持文化润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3个单位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宣传文化先进单位”。
与时俱进推进检察改革。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部署要求,在全省率先制定相关实施意见,配套建立“3+1+3”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履职—反馈—奖惩—促进”良性闭环。该实施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以高水平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刑事检察平均办案时长与去年相比缩短13天,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质效显著提升,提请、提出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比上升36.36%;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数量同比上升51.6%。坚持管人与管案相结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对办案不规范等问题,批评教育8人次。推动举报澄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澄清不实举报7名,为清白者正名,为干事者撑腰,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从严从实锤炼专业队伍。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老带新”,深化“山海协作”,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业务竞赛、案例讲述等活动,有效提升队伍业务素能。举办听庭评议77件,获评省级以上优秀示范庭3件。选派6名选手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暨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全部获奖。检察理论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40篇,同比上升25%。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选任高阶段检察官助理51名,并针对性加强独立办案能力培养,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检察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被最高检专刊转发。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筑牢司法公信根基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71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回复。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认真听取意见,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每周短信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430人次,协助省检察院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交叉视察龙岩检察工作。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实行线上线下“双联动”,打造“全天候”律师接待窗口,提供阅卷等服务1575次。将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保障律师知情权、发表意见权案,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325人次,组织案件公开听证425件。对相对不起诉和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做到“应听尽听”,听证率同比上升43.6%。讲好三明检察故事,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205篇。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评“福建省优秀检察新媒体账号”。三元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各位代表,三明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市法院配合与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结合检察办案推进社会深层次治理存在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有差距;三是检察管理需要进一步改进优化,司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是队伍素质能力存在短板,复合型人才短缺,数字赋能不够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新篇章这一主线,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这一使命,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这一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助力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把准检察方向,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持续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好“三个善于”要求,提升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党管检察制度,深化“党旗红 检察蓝”党建服务品牌建设,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强化检察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极端恶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推动犯罪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以“麒麟为企”品牌建设为抓手,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健全完善防范“小过重罚”机制,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对三明新兴产业、地理标志产品等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落实闽江流域、环戴云山等跨区域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协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深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推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深层次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协同健全常态化惩治和预防机制。夯实行政诉讼监督基础,统筹做好行政违法监督、行刑“双向衔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公益诉讼”部署,扎实推进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实践支撑。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要求,加强检察侦查办案机制和专业化建设,巩固提升检察侦查工作质效,依法惩治司法腐败,增强法律监督刚性。
四、坚守检察初心,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效,建立工作机制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衔接联动,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贯彻落实《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化“麒麟未士”品牌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跟踪服务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工作,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着力办好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案件,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五、加强检察管理,夯实发展根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好“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落实“3+1+3”工作机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制定的“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质化开展追责惩戒。扎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长效,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业务竞赛等活动,做好检察官逐级遴选、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培养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等工作,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诚履职、乘势而上、挺膺担当,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会议安排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
第一次会议 |
|
|
时 间: |
1月13日(星期二)下午预备会议后 |
|
地 点: |
市会议中心三层圆形会议厅 |
|
主持人: |
赖碧涛 |
|
议 程: |
1.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大会主席团会议安排(草案); 4.表决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5.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6.决定大会表决议案办法; 7.决定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 8.决定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9.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10.表决关于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
|
第二次会议 |
|
|
时 间: |
1月14日(星期三)下午4:40 |
|
地 点: |
市会议中心三层圆形会议厅 |
|
主持人: |
李 春 |
|
议 程:
|
1.听取和审议大会财经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大会财经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大会财经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4.听取关于代表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情况的报告,提请大会表决; 5.听取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的说明,表决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6.听取关于候选人和人选的情况介绍,审议候选人和人选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
|
第三次会议 |
|
|
时 间: |
1月15日(星期四)上午11:30 |
|
地 点: |
市会议中心三层圆形会议厅 |
|
主持人: |
赖碧涛 |
|
议 程: |
1.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报告; 2.表决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3.表决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4.表决关于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5.表决关于三明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6.表决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7.表决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8.表决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
|
第四次会议 |
|
|
时 间: |
1月15日(星期四)下午4:15 |
|
地 点: |
市会议中心三层圆形会议厅 |
|
主持人: |
李 春 |
|
议 程: |
1.听取关于代表审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将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2.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和人选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确定各项正式候选人和人选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 3.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4.确定总计票员、计票员名单; 5.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审议七个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表决通过七个决议(草案)修正稿,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6.听取和审议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并进行表决。 |
|
注:主席团召开会议时,请不是大会主席团成员的大会副秘书长列席。 |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
主席团(66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
||||
|
丁韵芳(女) |
于卫闽 |
王立文 |
王 佩 |
王胜文 |
|
王盛雄 |
卢小青(女) |
刘 旭 |
刘持标 |
刘 鑫 |
|
江长虹 |
池明流 |
许丽华(女) |
苏迎平 |
李 春(女) |
|
杨 刚 |
杨兴忠 |
杨国昕 |
肖世龙 |
吴江潮 |
|
吴茂生 |
吴金容 |
吴钟民 |
邱宇辉 |
何天仁 |
|
张玉赋 |
张冬松 |
张林顺 |
张昌平 |
张知通 |
|
张炜琳(女) |
张 铃(女) |
陈华伟 |
陈红梅(女) |
陈丽英(女) |
|
陈岳峰 |
陈晓翔 |
陈谊声 |
陈 羲 |
林月云(女) |
|
林发壮 |
林承日 |
林翠玲(女) |
周庆裕 |
郑季武 |
|
郑隆松 |
胡 帅 |
洪鲁宾 |
聂清华(女) |
徐 铮 |
|
郭海阳 |
郭荔华(女) |
黄圣团 |
黄冠华 |
黄晓峰 |
|
傅天宝 |
童桂贤(女) |
温欣传 |
温 毅 |
谢辉添 |
|
赖 荣 |
赖碧涛 |
詹积富 |
蔡建明 |
廖冬平 |
|
廖丽青(女) |
|
|
|
|
|
秘书长:王立文 |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
李 春(女) |
赖碧涛 |
杨兴忠 |
王立文 |
张知通 |
|
廖丽青(女) |
周庆裕 |
苏迎平 |
|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14日上午9:00)
|
李 春(女) |
赖碧涛 |
杨兴忠 |
王立文 |
张知通 |
|
廖丽青(女) |
周庆裕 |
苏迎平 |
|
|
主持人:赖碧涛
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15日上午9:00)
|
陈岳峰 |
杨国昕 |
黄晓峰 |
郭海阳 |
张炜琳(女) |
|
刘 鑫 |
詹积富 |
廖丽青(女) |
刘 旭 |
温 毅 |
|
陈晓翔 |
傅天宝 |
陈华伟 |
吴钟民 |
王胜文 |
|
廖冬平 |
陈红梅(女) |
洪鲁宾 |
聂清华(女) |
|
主持人:廖丽青(女)
第三次全体会议
(1月16日上午9:00)
|
黄冠华 |
郑隆松 |
陈丽英(女) |
胡 帅 |
杨 刚 |
|
徐 铮 |
吴金容 |
王立文 |
何天仁 |
温欣传 |
|
张昌平 |
陈 羲 |
肖世龙 |
吴茂生 |
丁韵芳(女) |
|
刘持标 |
童桂贤(女) |
林发壮 |
|
|
主持人:王立文
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月16日上午10:30)
|
李 春(女) |
赖碧涛 |
杨兴忠 |
王立文 |
张知通 |
|
廖丽青(女) |
周庆裕 |
苏迎平 |
|
|
主持人:杨兴忠
(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排就座)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
苏迎平 |
陈谊声 |
王 冬 |
林 蔚 |
罗天明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42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不是主席团成员的市政府领导6人
|
张元明 |
林 菁(女) |
廖金辉 |
钟 科 |
吴健成 |
|
游文杰 |
|
|
|
|
二、市政协领导9人
|
陈云水 |
蒋先东 |
罗金水 |
许清华 |
曾明生 |
|
陈 欣 |
张春华 |
黄月珍(女) |
涂林瑢(女) |
|
三、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1人
|
叶培雁 |
|
|
|
|
四、曾担任正厅(师)级的离退休老干部8人
|
兰德明 |
李轩源 |
吕少郎 |
袁德俊 |
朱昌贤 |
|
林纪承 |
徐锦培 |
李长生 |
|
|
五、三明军分区领导1人
|
沈彩平 |
|
|
|
|
六、是本届代表的市委原常委1人
|
肖明光 |
|
|
|
七、是本届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3人
|
余建地 |
肖长根 |
刘万年 |
|
八、是本届代表的市政府原领导2人
|
程鹏鹰 |
郑剑波 |
|
|
九、驻明部队代表1人
|
沈奇国 |
|
|
|
十、市法院、检察院领导2人
|
陈 枫 |
王 曦(女) |
|
|
十一、在我市的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1人
|
赖锦隆 |
|
|
|
|
十二、三明学院领导2人
|
陈列平 |
张君诚 |
十三、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领导2人
|
张松富 |
向红亮 |
|
|
|
十四、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人
|
李建兴 |
孙学耕 |
|
|
|
十五、三钢集团领导1人
|
程凯群 |
|
|
|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选 举 办 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任务:
(1)补选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
(2)补选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
(3)补选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人;
(4)补选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5)补选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6人。
四、补选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被提名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五、本次会议的选票分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共5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排列。
六、大会选举,须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也可以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应在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该另选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和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笔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写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选举时,收回的每一种选票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补选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如果未选出,应在本次大会另行选举。
十、大会设监票人1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各推选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本次选举采用人工计票。大会设计票员20名,其中总计票员1名,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计票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会场按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在各自座位区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场清点投票数。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收回的票数,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三、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十五、本办法经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全体会议通过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采用电子表决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本办法经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接受赖碧涛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和年龄原因,接受赖碧涛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杨兴忠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王盛雄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刘 旭 苏世斌 杨永忠 吴晓文 林 蔚 罗天明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正式人选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周庆裕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黄晓峰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王 曦(女)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
总监票人: |
吴江潮(沙县区代表团) |
||
|
监票人: |
|
|
|
|
陈绍惠(女) |
(三元区代表团) |
涂述灵 |
(永安市代表团) |
|
林曦碧(女) |
(明溪县代表团) |
黄雪香(女) |
(清流县代表团) |
|
黄荣明 |
(宁化县代表团) |
黄 姗(女) |
(建宁县代表团) |
|
张 铮 |
(泰宁县代表团) |
肖胜刚 |
(将乐县代表团) |
|
高佳颖(女) |
(尤溪县代表团) |
郑丁炫 |
(大田县代表团) |
|
孔令军 |
(军 警代表团) |
|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
总计票员: |
陈秋芳(女) |
|
|
|
|
|
计票员: |
罗春坋 |
冯燕春(女) |
王秋婕(女) |
王怀斌 |
宋宝银 |
|
|
吴光忠 |
郑秀萍(女) |
陈其晃 |
邹志明 |
郑 晖 |
|
|
范承宇 |
陈 昊 |
童珑姗(女) |
吴慧敏(女) |
曹晓玲(女) |
|
|
肖相佐 |
林 凯 |
廖明航 |
彭方艺(女) |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表决议案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均采用按电子表决器表决方式(表决系统出现故障时,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6年1月13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12时。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6年1月15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长 王立文
截止1月15日12时,大会秘书处未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
到目前为止,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05件,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本次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提出议案,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
二、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案。
三、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依法应当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处理的问题。属于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公路设施建设、解决某项专款、要求再审某个案件等事项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四、提出的议案应一事一案,不要一案提几件事。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即议案提出的理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即议案提出的依据,应当合理充分;方案,即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应当具体可行。只提出问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五、提议案时,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专用纸,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附在议案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六、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时,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同时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字迹要端正。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姓名应填写在领衔人栏目。在同一议案中,代表不要重复签名。
七、议案领衔人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时,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议案的内容。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在确认对所联名附议的议案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八、议案应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交由本代表团工作人员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九、代表对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直接送大会秘书处材料组,请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十、议案专用纸首页中除案由、领衔人、提议案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项目由代表填写外,其余项目由议案组工作人员填写。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6年1月11日
关于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注重质量。代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一事一议,即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以便承办单位研究处理,避免某些内容被忽视或遗漏。
四、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案由、提建议人姓名、代表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的首页,内容填写在附页上,填写的字迹要端正。事先打印好的材料(用A4纸)可以直接附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首页之后,但不要粘贴。
五、代表或者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特别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便承办单位及时同代表联系,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需请其他代表联名附议的,应当让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了解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附议的代表在确认所附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本人意愿后再签名。
七、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不应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人民群众请代表转交给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信件,请直接交大会秘书处信访组处理。
八、代表在大会期间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请在大会闭幕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或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6年1月11日
|
参阅文件(一)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九号
军警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连祥、吕尔参、许陈虎、董果,调离本市。宁化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祁金赋,迁出本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连祥、吕尔参、许陈虎、董果、祁金赋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连祥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2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
参阅文件(二)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二十一号
沙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苏世斌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苏世斌的代表资格有效。
沙县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蔡金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明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宋志强,调离三明。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池芝发、林建星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泰宁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柳建忠,调离三明。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春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蔡金明、宋志强、池芝发、林建星、柳建忠、黄春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池芝发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林建星、黄春明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7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
参阅文件(三)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二十二号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张仕权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仕权的代表资格终止。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池金屏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大田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吕国健,调离三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池金屏、吕国健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4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
参阅文件(四)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二十三号
三元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补选洪彬、肖茂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沙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吴晓峰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永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选朱昶凯、黄晓玲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陈云水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清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选黄晓峰、王冬、林堆玉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罗天明、谢锦山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补选冯彰云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泰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选游文杰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尤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选王曦、吴佐明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选张炜琳、吴晓文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选王盛雄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明部队补选杨刚、刘旭、沈奇国、雷德力、孔令军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洪彬、肖茂、吴晓峰、朱昶凯、黄晓玲、陈云水、黄晓峰、王冬、林堆玉、罗天明、谢锦山、冯彰云、游文杰、王曦、吴佐明、张炜琳、吴晓文、王盛雄、杨刚、刘旭、沈奇国、雷德力、孔令军的代表资格有效。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通盛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戴陈凌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罗玮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胡沈华、王建琴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红兴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小彦、周丽萍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章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清流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国顺,尤溪县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董斌,军警选出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侯典荟,调离三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通盛、戴陈凌、罗玮、吴国顺、胡沈华、王建琴、陈红兴、刘小彦、周丽萍、董斌、陈章明、侯典荟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陈红兴的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5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
参阅文件(五)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郑洪钦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调整,接受郑洪钦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参阅文件(六)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吴国顺辞去三明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7月2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变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国顺辞去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参阅文件(七)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黄晓峰代理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7月2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黄晓峰代理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
参阅文件(八)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廖丽青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分工调整,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廖丽青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参阅文件(九)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董斌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岗位调整,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董斌辞去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参阅文件(十)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王曦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3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王曦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参阅文件(十一)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余建地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接受余建地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及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参阅文件(十二)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5年12月31日)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05件,其中,市政府办理191件,党群部门办理12件,市法院办理2件。涵盖财政经济类66件、占32.20%,教科文卫类45件、占21.95%,农业农村类27件、占13.17%,环境与城乡建设类24件、占11.71%,社会建设类20件、占9.76%,综合类12件、占5.85%,监察司法类10件、占4.88%;侨台民宗类1件、占0.47%。所有建议均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从办理情况看,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82件,占40%;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109件,占53.17%;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暂不能解决的(C类)11件,占5.37%;无法解决的(D类)3件,占1.46%。其中,6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结果A类4件,B类2件。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95件,代表表示基本满意10件。
二、建议办理的主要情况
(一)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严格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任会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制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得以持续推进、不断完善。
(二)办理流程更趋规范。各承办单位思想重视,能够认真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办理责任,明确时限进度,细化工作规程,优化办理流程,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代表联系沟通机制。同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评范围,办理情况与承办科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挂钩,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建议办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了新的提升。
(三)督查力度得到增强。市政府主要领导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亲自部署推动,要求严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办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交办—督办—问效”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动态跟踪、现场复核等方式,加强跟踪协调和检查指导,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台账,先后三次以《督查与反馈》形式通报相关承办单位办理进度、提出工作建议。针对代表反馈的基本满意事项,督促承办单位主动对接相关代表,进一步了解意图,汇报整改措施和工作进展,推动建议办理从书面答复向实际成效转化。
三、建议督办的主要情况
(一)全程督办抓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代表建议办工作的全程跟踪督办,按照不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建议办理督办工作。3月份,按照对口督办原则,明确督办单位,组成4个督办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通过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对代表建议进行全面跟踪督办;7月份,开展代表建议集中督办,重点督办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形成《审议意见》;11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再落实,核查建议答复承诺事项的实际落实情况,防止和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二)重点督办增质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带领督办小组深入项目实地、有关县(市、区)集中开展重点督办调研,实地察看推进情况,现场听取有关承办单位情况汇报,通过和承办单位“督、办”联动,与代表同商共议,协调沟通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以“关键少数”带动“整体提升”,督办质效进一步提高,有力推动重点督办建议落实到位、办出成效。
(三)个别督办促提升。有针对性地选取4个当年建议办理数量较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承办单位在常委会上分别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着重了解建议承办单位的承诺事项落实情况,推动承办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担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同代表沟通联系,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四、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办理质量有待提升,对一些涉及范围广,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部门之间往往各自为战,没有就落实建议形成整体合力,导致建议办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沟通协商不够充分,部分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仍停留在程序性告知层面,办前、办中、办后缺乏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特别是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与代表沟通解释不够充分,导致承办部门与代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出现偏差。三是跟踪督办仍需加强,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代表建议占比(53.17%)较大,“有答复、没下文”现象仍然存在,对建议办理的后续跟踪和“回头看”机制不够完善,部门承诺事项未能如期落实,缺乏行之有效的闭环管理。
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规定,紧扣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战略部署,从三个方面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要强化协作,推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对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涉及跨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市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题会,牵头明确任务目标,推动建议办理部门凝聚共识、各司其职,并纳入督查范围,推动形成有效合力。二要加强沟通,推动建议办理凝聚共识。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与代表深入沟通交流,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会商研判、调研座谈等方式,形成良性互动,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建议办理落地可行。三要精准督办,推动建议办理落地有声。各督办委室要加强工作协同,密切与代表配合,制定重点督办、专项督办方案,特别是对B类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推动承办单位完善承诺事项兑现落实机制,督促承办单位定期反馈办理结果,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附件: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附件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现将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聚焦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建议205件。这些建议以事实情况、相关数据反映群众诉求,内容涵盖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代表们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今年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共承办代表建议191件,承办率93.2%。191件建议均已按期办结、办复,并一次性答复取得全部“满意”或“基本满意”反馈,其中181件获得满意评价,10件获得基本满意评价,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始终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压实责任链条,凝聚办理合力。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在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58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强调“要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办理工作”。市政府建立市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机制,6件重点建议由5位市领导分别牵头办理。市政府办优化建议交办流程,通过组织部门会商等形式,精准确定11个县(市、区)和72个市直部门的承办责任。各承办单位实行“主要领导牵头部署、分管领导协调推进、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对每件建议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时限明确。市政府督查室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强跟踪协调和检查指导,推动建议办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下发《关于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5〕4号),明确办理标准、办理程序、沟通联系、督促检查等事项,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严把答复质量。按照直面问题、精准作答、简洁精炼要求,强化对答复文件内容的审核。对答复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的一律退回修改,确保答复内容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沟通联系。推动承办单位加强“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办前”准确了解建议的初衷、目的和要求;“办中”积极反馈办理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吸纳代表意见;“办后”反馈办理结果,进一步提升代表的满意度。三是推行阳光办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答复意见,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议,邀请代表参与现场督办和成果验收;对不能公开的答复意见,主动函复代表,如实说明客观原因,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实现办理过程透明化、可视化。
(三)强化督查考评,推动成果转化。市政府办公室坚持目标导向、实效导向,建立“交办—督办—问效”全链条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动态跟踪、现场复核等方式,推动建议办理从书面答复向实际成效转化。一是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按时高效答复。建立人大建议办理台账,根据主办、协办答复时间节点发送建议办理答复工作提醒2次,确保所有建议按时办结。先后3次以《督查与反馈》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答复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承办单位提升办复质效。二是动态跟踪整改,提升办理满意度。针对代表反馈的基本满意事项,督促承办单位主动对接相关代表,进一步了解意图,汇报整改措施和工作进展,推动2件〔《关于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周边道路安全问题的建议》(0001号)、《关于推动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0042号)〕基本满意建议转化为满意。三是紧盯承诺事项,推动成果转化。开展人大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对照答复内容逐项梳理承诺办理事项,切实抓好答复承诺事项的推动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时开展书面督查和现场复核,推动建议由“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聚焦重点突破,带动建议办理质量整体提升。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通过办好重点建议,实现“办理一项建议、提升一个领域”的带动效应。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6件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逐件审阅、签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根据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第0014号,刘薇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国昕牵头,市发改委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的培育与扶持。印发《三明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三元区、沙县区配套出台相关优惠措施。同时,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上限上规”企业补助等各类政策措施,在规划引领、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助力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二是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机制。引导制造业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变,梳理服务型制造发展路径,建立重点项目库,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目前,我市共有3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或项目,6家企业入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下步,将持续深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引进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咨询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链条、定制化服务。三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布局建设六大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企业240余家,转移转化成果40余项;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中国移动(上海)产业研究院三明分院落地,3家企业获评国家5G工厂、3家单位数字化项目获评首批次省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二)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建议(第0045号,邓宝玉代表提出)。该建议由林菁副市长牵头,市教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三明市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三明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和“三明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加强对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专业指导,将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工作列入教育部门春、秋季开学初专项督导检查内容,严格按照课程要求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二是强化保障举措。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建立我市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与服务平台,每学年为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心理测评。目前,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2个市、县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部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咨询志愿服务。三是加强“家校社”联动。5月印发《三明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资源,8月三明市入选福建省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试点地区,目前全市已有100%的县(市、区)建立“教联体”。12月组织全市50名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赴华东师范大学参加为期9天的“心理危机干预”高级研修培训。联合市妇联开展全市家庭教育优质课程视频、创新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案例45个。组建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和骨干心理健康教师公益队伍约80多人,全年开展公益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巡回讲座等近3000场次。
(三)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第0054号,郑季武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廖金辉副市长牵头,市城管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教育和公安部门推动建立“家校警”联动协作机制,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630个“护学岗”,开展安全联动护学12万余人次。加强校园周边摊点整治,劝导纠正占道经营1464余起、清理占道乱堆放516余处;清理乱张贴广告379余处。二是完善道路交通附属设施。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第二实验学校等校园周边道路附属设施问题,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通过增设临时停车指示牌,增设限速、禁止鸣笛、学校警示标志,规划家长接送专用通道等措施提升校园周边道路附属设施安全水平〔东霞幼儿园第一分园新增人行横道;三元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台江分园)增设8套标识牌和2组礼让行人地面标识;白沙小学人行天桥进行翻新改造;富宏路富兴幼儿园增设一组禁停网格线;陈景润小学(富兴校区)周边增设人行道护栏约200米和2套禁停标志牌;三元区贵溪洋第一幼儿园周边增设限时停车牌2套〕。协调解决市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230余处、优化公交线路17条,增设交通安全设施1200余米。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参与“护学岗”的家长志愿者服务档案,将学生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志愿服务次数和时长,纳入市民文明积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十个一”校园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160余场次,覆盖师生4万余人次。分级分类开展交通安全“联合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档案2000余份,签订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3000余份。
(四)关于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的建议(第0060号,粘忠毅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帅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进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做强做优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全市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农业产业强镇、202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今年以来,全市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产量分别同比增长2.8%、4.0%、4.8%、2.3%。二是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开展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和监测工作,累计培育356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并推荐51家企业申报新一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农业产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政银企对接,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如交通银行为大田银顶牧业授信并发放1000万元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三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字招牌,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9.27%。四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135个,累计认证937个;加强“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明溪淮山、将乐竹荪等5个产品荣获2025年度福建著名农业品牌。
(五)关于合理管控市区共享电动车投放的建议(第0074号,林洪良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廖金辉副市长牵头,市城管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该件经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承办部门持续推进后,办理成效已达“A”类。
主要措施: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市城管局、发改委、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三明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推进将共享单车管理纳入《三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计划,目前立法可行性调研工作已启动。二是实施总量控制。三元区依据人口数量、设施条件、利用效率等科学规划泊位,共计施划停放区域约447个、泊位约10000个。实施挂牌管理,控制上路车辆投放,要求车辆配备头盔、防超载设施,开启人脸识别功能,目前三元区已挂牌共享单车8000辆。三是压实运维责任。督促企业完善运营调度机制,严格落实运维人车比不低于1:200,调度车比不低于1:1100。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共享单车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运营机制、车辆管理等6大类25个管理要点,加强共享单车运营情况监管,对管理不达标的企业进行约谈或处罚。三元区8家企业全部实现实时在线监管,对商圈、车站等潮汐区域,安排专人值守调度,对乱停放等问题60分钟内限时处置。
(六)关于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力度的建议(第0080号,卢小青、郑季武、许丽华、张铃、黄圣团、池明流代表提出)。该建议由吴健成副市长牵头,市民政局主办,办理结果为“B”,代表反馈“满意”。
主要措施:一是扩大服务供给。连续4年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以来,全市新开业运营和在建长者食堂(助餐点)17个,累计发放老人就餐补贴102.08万元,提供老人助餐服务50.91万人次。二是强化场地保障。各县(市、区)积极利用民政配套用房和其他国有闲置场所用于长者助餐,推动助餐点与社区服务设施共享,引导社会餐饮企业设立老年助餐专区。如,三元区累计盘活社区配套用房2455.62平方米建设长者食堂,并创新将长者食堂嵌入三钢企业食堂,累计提供就餐服务81488人次,发放助餐补贴9.22万元。沙县区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在5个乡镇联合小吃店打造“老年餐桌”,开发适老营养套餐。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各级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67所示范食堂设备更新和运营奖补。将老年助餐纳入民政“十五五”规划框架,加强规划布局,推动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今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819家次机构,发现隐患问题1786处,已整改了1757处。推动26所食堂实现“明厨亮灶”联网监管。畅通12315等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三、实施分类办理,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发展实效。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最后一公里”,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的工作原则,对条件成熟的建议,推动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立行立办、务求实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事项明确工作路径并限时办结;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并纳入工作参考。全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做到成果转化最大化、政策受益普惠化,全面提升政府工作质效。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74件。主要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重点产业发展、基础教育、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各承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推动问题解决,取得良好成效。如,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方面,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完成投资4.78亿元,开工建设农村水厂160处(含规模化水厂6座),其中已建成82处(不含规模化水厂),已建设供水管网867.7公里,受益人口24.23万人。又如,遏制市区“两违”乱象方面,今年以来市区已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276人次、执法车辆1235车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15份。截至目前,市区共发现“两违”问题269起,均已制止。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B类)有104件。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普惠型养老服务、文旅品质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市政府各部门将所提建议纳入工作计划,逐步采取措施解决。如,支持生态新城发展低空经济方面,出台《关于支持三明生态新城打造低空产业集聚区的若干措施》,推进三明生态新城低空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区,生态新城获批“两岸大湾区低空产业示范基地”“省低空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称号。推动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加挂“三明市低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牌子并调整授权相关低空职能。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配合生态新城做好低空经济重点企业招商落户、加快布局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试点、建设无人机试飞基地等工作。又如,加快建设社区“托老所”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方面,今年争取500万元省级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用于3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大田县仙亭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宁县里心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永安市小陶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均已完工。目前,全市共有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共21个。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需待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C、D类)的有13件。主要涉及公共交通线路优化、铁路规划、教育工作考评、海外出生子女归国落户等方面内容。这部分建议受相关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的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市政府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如,关于加快推进鹰厦线三明市区三钢段外绕改线的建议,存在的主要困难是项目资金无法拼盘。该项目总投资10.2亿元,可落实筹资约3亿元,资金缺口约7亿元,因地方财力困难暂时无法实施,待条件成熟后推动落实。又如,关于优化海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流程的建议,曾春根代表提出的超过6周岁以上人员落户减免人像、指纹、DNA认证,审核期间允许申请人员出境等建议,因与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在上级文件未做出调整前暂无法解决〔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密和规范出生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2〕79号)规定,“对于超过6周岁以上大龄儿童首次申报落户的,必须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在层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福建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闽公综〔2021〕275号)规定,在通过核准办理落户前又出国的,应当重新申请〕。市公安局将在严格落实省上规定的基础上,强化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服务,开设国外中国公民回国落户绿色通道,实现最大程度的便民惠侨。
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门联动还需加强,部分协办单位与主办单位沟通配合不够,落实建议的合力有待增强。二是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调研不够深入,未能真正领会代表意图,解决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与代表互动不够,联系紧密度待加强,信息传递有时存在“慢半拍”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承诺事项落实情况,提高“办成率”,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惠民利民的工作实效。
|
参阅文件(十三)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25年12月3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全程列席会议
(一)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副主任;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市法院副院长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五)在明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六)三明军分区领导。
二、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
(一)十一届市政协委员;
(二)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三)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四)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五)在明高校负责人;
(六)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七)群团组织负责人;
(八)受邀侨台代表。
三、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市直有关单位和在市区的中央、省属部门及省、市属企业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该单位不再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列 席 人 员 名 单
(共544人)
(2025年12月31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全程列席会议(64人)
(一)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副主任(10人)
副秘书长:黄兰春 金轶人 王 平 苏声全 王利锋
政 府 办:卢 毅 韦海燕(女) 陈长武 陈小龙 林凤冠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8人)
教育局:刘铭盛
科技局:蔡兴山
工信局:姚文辉
民宗局:郑文理
民政局:邓秀广
司法局:郑仁武
自然资源局:伍 民 吴义丰
住建局:王 争
交通运输局:吴文明
水利局:施明光
农业农村局:李光明
商务局:丁闽峰
文旅局:杨永生 冯火珠(女)
退役军人局:冯明生
应急局:黄功华
审计局:卢维沙
国资委:陈力夫
林业局:陈 平
市场监管局:肖世宣
体育局:肖建宁 郭贤辉(女)
统计局:郑建勋
国动办:曹祥勇
医保局:陈占功
信访局:江长明
城管局:朱建平
(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人)
黄斌江 谭细华
(四)市法院副院长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8人)
市法院:白 威 陈 晶 张建章 杨少勇
检察院:叶建朝 张春明 卢新桦 陈福东
(五)在明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15人)
|
万小英(女) |
王清芳(女) |
兰爱珍(女) |
吕 锜 |
朱庆添 |
|
吴永秀(女) |
张香春(女) |
林金龙 |
赵秀荣(女) |
姚敏蓉(女) |
|
高美建 |
黄旺兴 |
黄闽榕 |
梁求玉(女) |
廖才添 |
(六)军分区领导(1人)
沈彩平
二、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430人)
(一)十一届市政协委员(300人,名单略)
(二)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71人)
|
兰德明 |
李轩源 |
吕少郎 |
袁德俊 |
朱昌贤 |
林纪承 |
|
徐锦培 |
李长生 |
赵克功 |
范天云 |
王春水 |
叶培雁 |
|
黄天发 |
周 申(女) |
刘水生 |
黄仕煜 |
江桂如(女) |
曾万钦 |
|
江 琳(女) |
陆火生 |
叶彼德 |
李荣显 |
邹运恒 |
郑昱荣 |
|
曾金凤(女) |
吴根发 |
刘振郁 |
吴长彬 |
陈良椿 |
柳忠武 |
|
阙维林 |
赵 峰 |
陈若灿 |
杨国风 |
严凤英(女) |
常秀文 |
|
刘邦澍 |
黄作文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陈凤珠(女) |
林梁儿 |
|
陈木星 |
郑国仁 |
叶良茂 |
丁 瑜(女) |
涂振锟 |
张来水 |
|
林传衍 |
洪明德 |
陈有极 |
汪震国 |
王 政 |
阎伟强 |
|
江芳俊 |
李宝兰(女) |
王 刚 |
陈仪代 |
王 庆 |
伍成康 |
|
蔡光信 |
纪熙全 |
朱一勤 |
廖小华(女) |
李茂胜 |
包 萍(女) |
|
詹学齐 |
王怀毅 |
谢家芹 |
林俊德 |
陶 榕 |
|
(三)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16人)
市委副秘书长:林 衍(女) 许朝真 胡沈华(女)
市 委 办:江振忠 陈 武 李文华 刘一果 施俊峰
网信办:罗松彬
市直机关工委:杨金笔
市委巡察办:黄家发
老干部局:陈 继(女)
文明办:黄丽鸿(女)
党 校:赵圣宏
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罗 劬
档案馆:曹荣军
(四)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14人)
邮政管理局:叶小菁(女)
通信发展办:陈 松
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管礼建
农业发展银行:于 宾
工商银行:易 畅
农业银行:刘荣洪
建设银行:刘 兴
交通银行:郑树根
邮储银行:黄晓健
招商银行:陈 颖
光大银行:黄文进
中信银行:姚文武
中国电信:郑琳伟
中国联通:何 越
(五)在明高校负责人(4人)
三明学院:张君诚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向红亮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李建兴 孙学耕
(六)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15人)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吴建勇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张祖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智伟
供销社:夏寿南
地震局:李朝阳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卢燕琴(女)
农科院:杨德卫
投资集团:李芳洲 薛 军
城发集团:邓万明 庄赞鹏
交发集团:许明端 张运龙
福建一建集团:郑礼群
三明机场集团:黄世明
(七)群团组织负责人(2人)
残联:张翠雄
社科联:黄春明
(八)受邀侨台代表(8人)
|
卢芳作 |
林 飏 |
黄小红(女) |
陈世全 |
丁有庆 |
|
|
傅学仁 |
翁锦栋 |
尤碧云(女) |
|
|
|
三、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50人)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
参阅文件(十四)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4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工作情况
2025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履职尽责,全年召开法制委会议5次,审议地方性法规2件,以高质量立法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确保立法正确方向
法制委始终将政治站位作为立法工作的第一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从政治上看待、从大局上把握地方立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牢牢把握党对立法工作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制定情况和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向市委请示报告,将2026年立法计划提请市委常委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定,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立法工作
一年来,法制委深入开展调研论证,认真履行统一审议职责,努力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做好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为省级地方立法提供助力。
(一)注重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把学思践悟新思想落实到具体法规制度设计中,继续审议《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足名城保护现实需求,明确名城保护重点、细化历史城区和建筑保护措施、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利用,以法治手段护航名城保护工作,也为泰宁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法治保障。条例于今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自10月1日起施行。加强法规实施环节的“官方释义”,9月在泰宁县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座谈会,并为泰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解读条例,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着力筑牢农村消防安全防护网
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部署要求,审议省内首部农村消防领域地方性法规—《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粗放、农村家庭电气线路老化以及用电用火不规范等问题作出具体制度设计,总结固化我市在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方面的创新性做法,补充细化上位法规定,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依据。规定于8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12月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目前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拟于7月1日起实施。
(三)及时回应防汛避险应急需求
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提升防灾救灾减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的要求,回应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2025年立法计划,新增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为正式审议项目,于11月组织启动并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工作,多次组织或者参加相关的立法协调会、推进会和论证会,与市政府办、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充分沟通协调,确保起草方向不偏,序时进度可控。
(四)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平安建设、民营经济促进、学校安全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条例立法调研和燃气管理、就业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等条例意见征集工作,协助开展立法调研4次、组织征集意见座谈会2场,法制委委员直接提供立法意见建议23条,助力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完善。
三、完善立法机制,提升审议论证质量
一年来,法制委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审议论证质量和立法质效。
(一)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立法效率
将立法工作专班范围向县级延伸,首次采用市县两级共同组建立法工作专班的形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既有效整合资源、凝聚立法合力,也有力提升了县级参与地方立法的意识和能力。在《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资源、专业上的优势,主导立法方向、把握立法进度,泰宁县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发挥其在基层调研、民意收集、问题排查等环节的优势,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共同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
(二)加强联系点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确定新一批共11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全市县域全覆盖和重点行业覆盖。同时,指导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流程,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制度保障。今年,依托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了对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以及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等多个省市法规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73条,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相关法规的修改完善。推动永安燕南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升格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在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高校立法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打造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标杆。
(三)优化论证环节,提高立法质量
将法规论证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抓手,全面论证与重点论证相结合,主动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全面“把脉”,同时梳理立法权限、法律适用、利益调整等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专项清单,依托省级立法资源开展深度论证。建立论证意见闭环处理机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分类处置,合理建议直接采纳,复杂问题通过专题论证或补充调研深化完善;及时形成论证意见反馈报告,详细说明采纳情况及未采纳理由,为法规审议提供充分参考,确保论证成果有效转化为高质量立法条款。相关经验做法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简报》刊发并在全省推广。
四、加强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一年来,法制委认真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一是做实专项报告制度。坚持每年第一季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二是做细备案审查业务。依托新启用的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规范电子报备流程,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接收并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及县级人大常委会报备的23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通过主动审查退回重新报备2件;依法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组建专项审查小组开展联合审查,与有关单位多次沟通会商,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答复审查建议人;组织征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案例,经研究筛选出5个典型案例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是做深日常工作联系。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沟通交流机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报告工作,并动态了解县级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在系统操作、权限设置、数据录入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切实保障数据库规范运行。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年来,法制委认真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研讨交流,提高能力素养。学习借鉴立法先行城市的先进做法,交流分享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体会,进一步拓宽立法工作视野,不断提高立法工作专业素养。积极开展法规宣传解读、课题研究等工作,重要法规撰写调研报告为立法提供参考,指导法工委撰写的《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多类型基层联系点协同联动的创新与思考》等文章在省市课题调研中获奖。三是强化作风养成。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倡导工匠精神,认真研究、修改、统一审议法规,努力把优良作风体现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法制委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立法规律,切实增强立法能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保障有作为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规定的审议工作,有序推进停车管理条例、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的立法调研工作。不断增强立法的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定位上更精准、调研上更扎实、内容上更务实、特色上更鲜明,力求“精准、管用、实效、有感”。
二、机制建设有进展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提升其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健全完善法规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有序参与,让群众意见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健全完善人大和政府间顺畅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省市间的纵向联动,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备案审查有举措
深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拟首次组织开展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聚焦审查标准、流程规范和平台操作等重点,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探索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四、立法能力有提升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立法实践、推动立法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强化政治理论、立法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法律和专业知识结构,及时调整补充法制委委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
参阅文件(十五)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2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工作情况
2025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人大财经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年来,初步审查议案草案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活动11次,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9件,向市政府送交专题调研报告1件,向市委提交专报件2件,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关键环节,高质量助推规划编制工作。财经委把“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作为2025年重点监督议题,牵头组成4个调研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11个县(市、区)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系统掌握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成效与不足,全面了解“十五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聚焦规划体系衔接、目标设定科学性和项目支撑可行性等关键问题,坚持广纳群言、凝聚共识,提出注重规划衔接协调、强化系统观念、突出科技创新引领、优化民生服务供给、完善项目支撑体系等方面16条建议,并根据常委会讨论意见形成专报件为市委起草建议和市政府编制规划纲要草案提供决策参考,为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更加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三明实际凝聚更加广泛的智力支撑。同时,认真做好“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初审工作,着重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机制的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规划纲要编制原则正确,主要指标适合,政策措施可行,为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夯实基础。
(二)紧贴一线履职,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围绕政策落实、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督执法、权益保护和法治保障等重点环节,市县联动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性提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与智能化水平、加大惠企政策落实与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推进涉企执法规范化、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方面意见14条,着力解决企业“市场准入难”“用地用能难”“融资难”“回款难”“维权难”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政府加快构建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打造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和最优的营商法治生态。
(三)紧扣目标任务,开展计划执行审查监督。开展年度计划草案审查。代表大会召开前,做好年度计划草案初审工作,紧盯年度指标完成、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任务、政策措施和项目支撑等方面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代表大会期间,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对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审查,注重收集代表意见建议并做好落实,努力提高审查质量,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计划审查结果报告,为大会审查和批准年度计划草案提供决策参考。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调研,跟踪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深入调研特色产业链建设、重大项目进展、重点领域改革、区域协作发展等情况,针对我市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低于序时进度、工业经济增长承压、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消费市场复苏不及预期、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等问题,提出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提升项目要素保障水平、提高产业融合质效、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意见建议,同时财经委持续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和反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四)紧跟热点问题,精准破解闲置资产盘活难题。6月至8月,联合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盘活市区闲置资产、激发大众消费相关调研。调研组深入市区商业街区、裙楼底商、夜市摊位,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访谈、数据统计等方式,系统梳理了市区经营性用房闲置现状和空间错配、业态滞后、管理僵化等瓶颈问题,针对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改造夜市经济、打造大众“茶”特色休闲生态圈、优化广场功能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市政府参考,推动政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兴业态,促进市区消费潜力释放和城市品质提升。
二、聚焦法定议题,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一)强化预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开展年度预算审查。提前介入,将监督关口前移至预算编制环节。代表大会前,召开预算草案解读说明会,扎实开展预算初审工作。深化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决策部署,重点审查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务等内容,认真吸纳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提出预算初审意见,并督促财政部门及时修改完善。代表大会期间,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在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意见的基础上,向大会主席团提出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开展市本级决算初审及预算执行监督。组织开展上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调研,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财经委委员的反馈意见,向常委会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并就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债券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等提出建议,更好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重要作用。对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聚焦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财政收支目标完成、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等方面开展监督,提出科学从严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刚性、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及优化财政事权结构,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等建议。开展预算调整方案初审。加强对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在统筹考虑方案合规性、合理性以及财力水平、债务风险等因素基础上,围绕预算调整事项、资金安排和资金用途等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提交常委会批准调整方案草案合法合规。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落实中办《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精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调研,全面了解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偿债安排和隐性债务化解等情况,重点关注债务项目安排、实施、资金使用绩效和风险防控等工作。针对偿债压力逐年上升、债券项目管理存在不足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用好用足政策工具、合理确定举债规模、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偿债来源和做实化债方案等一系列建议意见。持续监督政府强化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杜绝债务风险扩散,更好发挥债券资金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现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在全面关注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基础上,今年重点组织开展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深入三明农商银行、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发展情况,指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小、国有资本占比低、资本补充压力大、金融业态单一、持续盈利能力不足、监管职能不够明晰和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加大等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形成专报件供市委决策参考,促进国有地方金融企业提升经营质效和抗风险能力,助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制订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围绕跟踪监督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整改情况调研,提出强化责任落实,杜绝敷衍整改;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系统整改;深化结果运用,促进绩效提升;加强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等意见建议,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防护体系。截止12月末,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63个,整改率达90.48%,其中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动下达、拨付财政资金4.7亿元,统筹盘活资金2.49亿元。
三、坚持人民至上,构建全链条财经监督机制
(一)密切联系服务代表。落实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财政经济领域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参加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参与对计划、预算、“十五五”规划审查,听取代表对财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代表参与财经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提供有力支撑。一年来,邀请财政经济领域人大代表20余人次参加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大会期间将计划、预算草案、报告及相关参阅资料分别采用纸质、电子触摸屏等形式提供代表,为代表审议各项报告提供保障。
(二)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加强与代表建议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梳理研究代表建议内容,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答复工作。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加强对67件财经类代表建议跟踪督办。重点督办“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组织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和承办单位现场督办重点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检查,跟踪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事项落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67件财政经济类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代表满意率达100%。
(三)发挥专家智库作用。认真执行《三明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7名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来自高校和从事财经审计实务工作优势,借智聚力,在年度预算初审、决算草案审查、预算执行监督等方面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财经委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四)推进联系点工作。修订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工作方案,促进联系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畅通联系点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渠道,实现意见建议收集、交办、办理、反馈闭环管理,通过邀请联系点的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更好发挥联系点反映民意、建言献策、协助监督的积极作用。一年来,收集联系点意见建议7个方面共15条,推动协调解决市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百名员工宿舍不足等问题,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适应新时代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通过积极参加读书班、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报告、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体会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自觉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贯彻到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筑牢思想根基。
(二)加强纵横沟通联系。主动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衔接,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财经委来明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计划预算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预算审查工作等调研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赴明溪县推进挂钩帮扶工作,受委托组织开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认真做好《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以及省人大《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等征求意见工作。加强同其他省市的沟通联系,配合江西省和陕西商洛市、江西赣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明学习考察。密切同对口联系部门和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加强业务交流,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提高履职能力作为新时代人大财经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及时更新财经专业知识,认真组织深入学习《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积极参加财经专家、学者开设的视频讲座以及省市人大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培训班,交流工作经验、创新监督思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作风建设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自觉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一年来,市人大财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研不够深入,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创新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财经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强化财经监督重点,改进法定监督方式,增强预算监督实效,为推动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督。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积累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结构性问题和周期性问题交织叠加、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等深层问题,加大对国家经济政策的研究,建立与市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扎实做好经济数据收集整理,深入开展经济运行调研,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变化,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提供有力参考。
二、扎实开展计划审查监督。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监督工作,市人代会审查和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年度计划报告、计划草案的有关基础工作,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前期调研工作,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加强年度计划草案初步审查工作,将计划审查监督各项工作清单化、程序化,提高审查监督质效。
三、深化拓展预算审查监督。一是认真做好预算审查工作。推进政府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开展预算草案初审工作,扎实服务市人代会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草案,服务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市本级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二是加强审计工作监督。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有关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持续加强对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和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的监督,密切跟踪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督促财政部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用途管理,建立财政部门定期向财经委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以深入调研为抓手,以精准摸清家底为发力点,以提升监督精准化水平为目标,组织开展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有关基础工作。
五、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政府及主管部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检查,坚持检查突出重点与监督扩大广度相结合,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反映民意、建言献策、协助监督的积极作用,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做好代表履职保障。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财经领域议案和建议,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拓展服务人大代表履职途径,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财经领域监督的主体作用。
七、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财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密切跟踪国际国内新形势,实时了解把握我市经济运行态势,研究财经领域新政策、新知识,引导干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理论研究,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协作交流建设。主动与省人大财经委对接联系,加强同对口联系部门、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协作,促进业务交流,凝聚工作合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发展、作风过硬的人大财经工作队伍。五是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事项。认真落实省人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加强与其他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常委会整体工作落实。
|
参阅文件(十六)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4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以来,市人大社会委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主导作用,推进立法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的要求和设区市立法权限的扩大,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基层治理方面开展立法工作,社会委牵头推进《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初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项立法工作,赖碧涛主任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张知通副主任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相关事宜,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社会委打破传统模式,构建“多元参与、全程互动”格局,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54个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同步征集意见,邀请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基层消防人员参与立法座谈,让立法过程成为凝聚共识、回应诉求的过程。总结近年来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实践经验,将我市基层消防治理中心建设等经验做法转化为法规具体条款,确保立法既有“法理支撑”又有“实践根基”。《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后将成为我省首部农村消防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量身定制”的法治保障。
二、聚焦民生关注,增强监督质效
(一)开展法律监督,推动提升就业质量。7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部署,社会委精心筹备、全面检查、深入调研,对照法律条款,围绕就业优先政策落实、重点群体精准施策、提升就业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推进检查工作。客观梳理就业政策协同、就业服务管理能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等领域的问题与不足,重点针对就业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全市培育“永安笋竹人家”等17家劳务品牌,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48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48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18人。
(二)开展专题调研,助推省运会高效筹办。9月,围绕第十八届省运动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的经费使用、竞赛场馆改造、赛事安保、志愿服务等关键环节,开展筹办省运会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将乐县、泰宁县及市区,实地查看承担赛事任务的体育场馆建设与改造项目,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筹办进展的汇报,全面掌握赛事筹备情况。针对联动机制不完善、市场开发能力弱、场馆建设进度不均衡、赛事服务存在短板、参赛选手竞技水平待提升等问题提出建议,助力2026年省运会在明顺利举办,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观察点工作,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今年以来,11个市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通过实地调研、居民夜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基层矛盾实例20余件,形成4期《社区观察信息》送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如,高岩社区观察点反映洗车场违规私设停车杆收费问题,经三元区列东街道办、圳尾社区、城管局协同联动,成功拆除违规设施,维护居民权益;大田县赤岩社区观察点提出小区边坡防护需求,县住建部门与街道实地调研后推进防护栏加装,解决居民出行安全隐患;尤溪县南溪社区观察点反映小区养蜂扰民问题,县城管局、公安局联合执法迁移蜂巢,消除居民生活困扰。社区观察点推动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的成功实践,相继在福建人大公众号和《三明日报》刊发报道。《察民情 聚民智 惠民生——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创新设立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获第3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二等奖、第29届福建人大新闻奖三等奖。
三、增强服务意识,发挥代表作用
(一)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认真督办涉及社会建设类的20件代表建议,听取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汇报,邀请重点督办建议领衔代表进行座谈,重点督办《关于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力度的建议》,深入建宁县、三元区实地察看部分老年助餐服务点,详细了解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与管理情况,推动全市新开业运营和在建长者食堂(助餐点)15个、发放老人就餐补贴92.59万元,提供老人助餐服务48.97万人次,促进全市养老助餐点科学合理布局,实现可持续经营。通过跟踪推动,所有督办建议均按期答复,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不断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民主形式,充分依靠代表,主动服务代表。积极扩大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全年邀请各级代表共38人次参与立法、监督以及相关会议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代表工作和委员会工作深入融合,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三)不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依托社区观察点平台,常态化走访基层代表,在征集立法项目、选定监督议题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把群众期盼解决和代表反映强烈的养老、就业、职工权益维护等问题列为监督重点纳入年度监督计划,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四、强化上下沟通,提升整体效能
(一)加强与各级人大的沟通联系。一是加强与上级人大工作联系。及时了解省人大社会委工作部署安排,联动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做好全国人大社会委来明开展医疗保障立法调研、省人大来明调研养老服务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省人大社会委组织有关部门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福建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参加并圆满承办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作了题为“紧扣中心工作 依法履职尽责 书写民生答卷”的典型发言,得到省人大社会委领导的肯定。二是加强与外地人大横向交流。配合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聊城市、济宁市人大来明考察老年人权益保障及医疗保障等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共同提高监督实效。三是加强与县级人大工作沟通。在谋划工作打算、推进工作安排、总结工作成效的各个环节加强交流沟通,通过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群,实时分享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体会,加强联动、凝聚合力。
(二)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对接。通过不定期走访对口联系单位、代表建议督办会、邀请对口单位负责人参与调研、参加对口联系单位活动等方式,做到重点工作提前对接、关键问题及时沟通,为全年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将人大监督与法律法规普及、政策宣传、工作成效展示有机融合,增强了职能部门与专委会之间的联系,增进了人大代表对职能部门的认同感。
五、注重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一)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社会委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推动能力提升。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联系实际,深化课题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社区观察点:三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实践与探索》,切实将其转化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
(三)抓好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省、市委巡察工作,坚持重点工作周总结、月督办制度,通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工作计划、社区观察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社会委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社会委工作取得新成效,迈出了新步伐,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社会委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社会建设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系统研究还不够;监督工作实效性有待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社会委将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力度再加大,推进监督工作质效再提升,服务代表措施再优化,扎实推进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以实干实效推动社会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监督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把社会委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人民至上、履职为民贯穿于社会委各项工作始终,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社会委的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坚持服务大局,推进法制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突出务实管用,扎实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规定立法初审工作。通过确立强制转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为灾害来临前高效有序的组织撤离提供法律依据,有效破解“转移难”的困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助推应急响应从依赖行政动员升级为规范化的法治行动,提升防灾减灾的整体效能,筑牢社会公共安全防线。
三、聚焦热点难点,强化重点监督。一是聚焦安全生产热点开展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社会委明年工作安排,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排查风险隐患,提升社会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石。二是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监督。在上年度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基础上,以“小切口”做实“大监督”,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待遇支付、劳动强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从业现状、找准短板弱项,精准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保障服务,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深化社区观察工作。建好用好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坚持每季度常态化收集基层矛盾纠纷与民生诉求,靠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积极保障代表履职。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结合年度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建设专业组代表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社会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三是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扎实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社会建设类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将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工作深度融合,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五、提升履职水平,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打造“学习型”专委会,加强对组成人员的履职培训和工作人员的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社会委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做好全国、省人大社会委会来明开展立法、监督调研各项工作,加强与兄弟市、外地市人大社会委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密切与对口联系部门、区县人大社会委之间的工作联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以过硬作风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人大社会委工作水平。
|
参阅文件(十七)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工作情况
2025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锚定职责使命、创新履职举措,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推动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理论武装铸魂。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线上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法律法规,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2场次,推动理论学习与履职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二是严守政治规矩立身。紧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将作风建设融入政治规矩践行全过程,以铁规矩锤炼硬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委员会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主题教育中由风及腐典型案例开展纪律作风警示教育3次,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聚力。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今年来组织对17名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
二、围绕监督议题,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精准监督护航发展、保障民生。
(一)强化司法监督,促进行政审判提质增效。去年以来,我委锚定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法院更新审判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与工作质效,同时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消除违法用权、滥用权力现象。截至目前,全市行政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7.6%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降低行政败诉风险,以公正高效的司法监督护航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二)聚焦反腐治贪,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审慎稳妥开展人大监察工作,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抓实专项整治和具体实事,推动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紧盯禁毒攻坚,筑牢社会安全防线。针对毒品问题对社会秩序、群众健康的危害,开展我市禁毒工作情况调研,深入了解禁毒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难点,为精准施策、强化禁毒治理合力提供依据。通过调研监督,全市统筹推进沙县、尤溪、永安、明溪、宁化等5个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工作,重点完成基地破损设施修复、电子屏等现代化设备新增及展陈内容优化更新,有效提升教育基地的宣传实效。依托升级后的教育阵地,全市禁毒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0.23%,禁毒综合考评和平安建设禁毒考核项目保持全省优秀档次,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保持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四)深化履职评议,提升司法监督水平。为填补人大对法官检察官任后监督的空白,激发司法动能,积极推动全市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于今年4月召开全市人大推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座谈会,总结去年将乐、宁化两县的实践经验,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在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两官”履职评议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做深做实。目前,全市已完成对71名法官、44名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有效推动整改司法作风、办案质效等方面问题,持续提升人大司法监督的专业性与实效性。
三、优化代表工作,夯实履职基础
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搭建履职平台,强化服务保障,推动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一)加强与代表联系。以提升代表工作质量为核心,持续健全常态化、制度化代表联系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市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切实扩大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监察司法类行业代表小组专业优势,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着力激发代表参与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激情和活力,今年以来,先后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20余人次,代表们立足专业视角和民生关切,积极建言献策,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司法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共提出监察司法领域相关建议10余条,采纳落实率达100%。
(二)加大建议督办力度。今年共督办监察司法类代表建议10件,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督办,压紧压实办理责任,10件建议全部办结,且均获代表满意评价。其中,针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4号重点督办建议《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邀请建议领衔代表,联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责任单位,于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深入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实地察看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状况。针对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现场协调相关部门结合我市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在学校门口规划预留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学生家长停靠;针对三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富兴校区门口视线被待建工地围栏遮挡问题,当即协调推动解决。对无法现场协调解决的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跟踪督促责任单位限期研究办理。截至目前,已督促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230余处、优化公交路线17条、增设交通安全设施1200余米、设置“护学岗”63个、联动护学超12万人次,切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深化协同联动,汇聚工作合力
坚持上下贯通、内外协同,构建多维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态势。
(一)对上衔接精准高效。主动对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7次,高质量完成《海岸治安管理条例》(草案)》《福建省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等2部法规意见征求工作,上报修改建议18条。
(二)对下指导有力有效。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县(市、区)人大相关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全年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1次,推广创新做法2项;在三明市举办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培训班1次,提升全市工作整体效能。
(三)横向协作紧密有序。健全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邀请对口联系单位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交流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接待山东省东营市和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明考察学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和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拓宽工作视野。
五、锤炼过硬队伍,提升工作水平
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实支撑。
(一)思想建设从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委员会会议必学内容,开展专题研讨5次,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
(二)能力建设从实。承担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梳理汇总成员单位年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改革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和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汇总改革成果,总结年度工作。今年6月,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工作小组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专题交流了小组的工作。组织市县(市、区)人大干部参加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培训16人次,有效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三)作风建设从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从根源上杜绝不良风气滋生。
一年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监督方式创新力度仍需加大,对新兴领域的监督质效有待提升;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进一步增强等,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国、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精准发力、锐意进取,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把牢政治方向。持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人大工作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监督主业。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市政府全面梳理“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成效、短板及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重点核查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同步摸清普法阵地建设、经费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等核心环节情况;对照《法治宣传教育法》关于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校家社协同普法、媒体公益普法等法定要求,排查我市在制度衔接、责任落实、保障支撑等方面的差距,督促市政府以法律施行为契机,科学谋划后续普法工作方案,将“八五”普法成功经验与法律新要求固化为长效机制,重点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确保普法工作无缝衔接、提质增效。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主动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对接沟通,全面掌握设施建设、执法管理、隐患排查等基础情况;通过代表走访、群众信访、媒体反馈等多渠道收集线索,聚焦校园周边拥堵、重点路段事故高发、非机动车违规行驶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梳理形成具体问题清单;并通过实地暗访等方式,核实问题真实性与整改难点,确保专题询问靶向精准、直击要害,推动问题整改形成“调研-询问-督办-反馈”的完整闭环,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三是推进法官、检察官履职监督。加强与县(市、区)人大沟通交流,总结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的经验做法,尤其在评议对象筛选、指标设定、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水平,有效推动司法权规范高效运行。
三、发挥代表作用。以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为抓手,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代表履职平台,常态化邀请代表参与监察司法领域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引导代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痛点堵点问题精准建言。持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健全重点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监察司法工作提质增效的务实举措,提升代表监督履职质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强化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和司法工作立法、监督、代表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
参阅文件(十八)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纲要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市发改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财经委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十四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三明考察时的重要嘱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砥砺前行、攻坚克难,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11条市级、2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聚链成群,医改、林改等特色改革影响持续提升,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对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规划目标,市发改委《关于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成效总结基本客观,问题分析实事求是,意见建议合理中肯。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建议:
(一)彰显示范区鲜明特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国大局中精准定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议立足国家战略高度,对标对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改振兴〔2022〕424号),系统梳理“十四五”期间三明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突出成果,更加鲜明地展现“十四五”时期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深化特色经验总结。建议对11条市级、22条县域重点产业链聚链成群、医改林改等重点改革迭代升级进程进行深化阐述。重点总结具有三明辨识度的创新举措、实施成效及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示范推广价值,着力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成果。
(三)精准剖析短板弱项。建议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最新要求,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动能转换、科技创新、民生保障、人口结构等关键领域的挑战进行再研判、再聚焦,为“十五五”规划制定提供坚实依据。
二、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
《报告》提出的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框架合理,规划思路清晰,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安排较好地贯彻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及对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契合三明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规划前瞻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建议在后续修改中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科学衔接目标体系。规划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应加强与国家、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目标对接。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等预期性、约束性指标,建议开展多情景测算和可行性论证增强目标的科学性和可实现性。
(二)细化产业体系布局。对构建“45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建议进一步深化。具体应明晰各重点产业链的发展方向、延链补链强链路径,并研究制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行动举措,增强产业规划的实操性。
(三)彰显改革创新优势。建议将深化医改、林改、优化营商环境等三明既有改革优势,作为激发内生动力、优化要素配置的关键举措进行系统谋划。在投融资模式创新、要素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提出更具突破性的思路和举措。
(四)做实区域协作载体。建议对沪明合作、京明科技协作、泉明山海协作及海峡两岸乡村融合试验区建设等区域合作平台,提出更具体的对口合作政策、合作机制和项目清单。
(五)强化项目支撑体系。建议立足我市资源禀赋与改革优势,进一步充实完善“十五五”重大工程项目库,并按产业、基础设施、民生、生态等类别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强化规划落地的硬支撑。
以上意见,请予研究处理,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印发全体代表。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
参阅文件(十九)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对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
的初步审查意见
市发改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财经委对《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不断巩固,产业发展韧性与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对照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目标,《报告》对2025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基本客观。为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建议:
(一)对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实体经济潜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成效与举措,作进一步梳理和充实,增强表述的完整性和层次性。
(二)对报告中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核心指标数据,进行再次核对校验,确保与统计部门最终核定数据一致,真实准确反映年度发展成效。
(三)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和结构性问题的分析,应进一步对标对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聚焦精准、剖析深入,为科学谋划2026年工作提供坚实依据。
二、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报告》提出的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清晰,主要目标和任务安排较好地贯彻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本市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计划草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在后续修改中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目标衔接方面。2026年主要预期目标的设定,应加强与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建议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相衔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相适应,同时充分考虑我市发展机遇、潜力、优势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的阶段性要求,对地区生产总值等关键指标的预期增速,建议进行多情景、多维度综合论证,细化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支撑分析,使目标设定更加科学稳健。
(二)任务举措方面。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应进一步聚焦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提速内需引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区域协作、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实施路径和项目抓手,特别是要提出更精准、更有力谋划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具体措施。
(三)项目支撑方面。建议尽快补充完善2026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安排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盘子,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强化项目对计划的硬支撑。
(四)文本规范方面。应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预算报告(送审稿)》的统筹衔接,优化内容布局,力求突出重点、避免简单重复,提升计划报告的整体质量。
以上意见,请予研究处理,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财经委会议,并印发全体代表。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
参阅文件(二十) |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对三明市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反馈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市发改委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密切衔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编制了三明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报市人大财经委审查。贵委对草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初步审查,提出了7条针对性强的审查意见。我委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逐条认真研究审查意见、落实意见要求。现就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梳理和充实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实体经济潜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成效与举措”的意见。进一步梳理充实重点领域工作成效与举措,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补充潮南高速、闽中绿都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大引领性项目的推进情况,增加19个重点项目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充实554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取得的成效,突出向上争取112.9亿元政策性资金的突破性进展。在激发实体经济潜能方面,充实“兑现各类奖补资金超8.9亿元,新增民营市场主体3.31万户”等数据,增加“三明市网络靶场”成功揭牌、全省首条系留照明无人机及智能机库智能化生产线开工建设等新兴产业成果,新增搭建“一网全交”生态交易系统等绿色经济推进举措。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增加“在国家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中获评A档”等成果,充实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表述,提升相关内容完整性和层次性。
(二)关于“再次核对校验报告中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核心指标数据”的意见。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报告》中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核心指标数据进行全面复核校验。确保所有数据与统计部门最终核定数据一致,真实、准确反映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三)关于“进一步深入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和结构性问题”的意见。对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层次剖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提出经济结构仍然不优,原始创新能力依然不强,产业层次偏低,龙头企业偏少,居民扩大消费能力不足、意愿不强,大宗商品消费恢复较慢,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民生领域短板较多,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提出2026年破除高质量发展瓶颈的重点任务。
二、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一)关于目标衔接方面的意见。根据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已加强2026年主要预期目标与国家、省“十五五”规划思路及省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预期目标的衔接,充分对接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阶段性安排。对地区生产总值等关键指标,组织开展多情景、多维度论证,细化钢铁、新材料、文旅康养等重点行业,投资、消费、出口等重点领域的支撑分析,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潜力、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等因素,进一步优化目标设定,预安排2026年全市GDP增长4.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最好结果,确保既积极进取又稳妥可行。
(二)关于任务举措方面的意见。进一步聚焦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谋划提出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在提速内需引擎方面,深入实施“项目大谋划”,全年谋划亿元以上项目、政策性资金项目750个以上,争取政策性资金100亿元以上;举办“乐购三明”等各类促销活动100场以上,力争培育本地直播基地3个,网络零售额破百亿;加强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数字招商,力争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超250个。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梯度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3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以上;实施重点企业倍增行动,新增规上企业60家以上、实施增资扩产项目360个以上、完成投资230亿元以上;持续探索医改、林改垂直大模型开发,无人机整机集成制造等新兴产业培育的实施路径。在深化区域协作方面,推动沪明园区共建,加快沪明临港产业园和11个区县共建园区建设;聚焦泉明产业合作,运营“产业飞地”合资公司,推动泉三园招引落地项目3个以上,4个小微产业园引进项目10个以上。同时,在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补充更具针对性的举措和项目抓手,着力谋划培育数字经济、绿色能源、高端制造等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计划草案的可操作性。
(三)关于项目支撑方面的意见。计划安排2026年省市重点项目380个、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年度完成投资690亿元以上。同时,加强与上级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和资金支持范围,建立市级规划评估推进机制,推动规划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以实打实的项目支撑计划落地见效。
(四)关于文本规范方面的意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和《预算报告(送审稿)》的开展统筹衔接,对重复表述进行精简,突出计划报告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优化内容布局,合理划分板块结构,使重点更突出、逻辑更清晰,全面提升计划报告整体质量。
以上意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
参阅文件(二十一) |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三明市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
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市财政局:
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和《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对市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结合预算专家组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决议,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挖掘收入潜力,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促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全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财政收支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均未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市本级地方级税收收入“十四五”期间从2021年的16.99亿元,到2025年的12.59亿元,税收收入逐年下降,税性比下降了9.39个百分点,加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财政收支存在较大缺口,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
(二)地方政府债务偿债压力较大,“十四五”期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从158.33亿元,增加到218.90亿元,全口径债务率增幅较大,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未达预期收益,期间政府部门也采取了债务置换、盘活资产等举措化解债务,但财政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还是有所下降。
二、关于202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202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地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财政保障。经过市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预算草案编制也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补充增加2026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分析,对财政增收、减收因素进行重点说明。
(二)建议补充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的保障举措,以增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的科学性、可行性,提高编制精准度。
(三)基层“三保”压力不断加大,已成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建议精准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并补充说明“三保”预算的具体安排及保障措施等,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增强预算安排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同时,建立健全“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在面临未来增资刚性需求下发生系统性风险,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对增支幅度较大的重点项目,建议细化有关内容,更好地体现促消费、扩内需等一揽子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持续发挥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如卫生专项、商贸专项、文化专项等。
(五)建议说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的资金来源,实现收支平衡采取的具体措施。
以上意见,请予研究处理,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至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财经委会议,并印发全体代表。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
参阅文件(二十二) |
|
|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对三明市
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
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反馈
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局根据当年可用财力,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量入为出,尽力而为,在优化支出结构上下真功夫,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编制了202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并报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经贵委审查,提出7条意见或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落实,有2条意见或建议已吸收体现到2026年预算(草案)中,并将在预算执行中加以落实,如对增支幅度较大的重点项目,建议细化有关内容和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的资金来源等问题,有5条意见或建议部分解决和亟待今后努力解决。现对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方面
(一)关于“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均未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问题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税收增长乏力等多重困难,我局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巩固重点税源,培育新的财源,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特别是支持三钢高质量发展,推进三钢福多邦科技公司氟新材料项目建设。同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生态新城、经开区、高新区积极引进税源型企业,多措并举夯实税源基础。1-11月,市本级地方级税收收入同比增收0.58亿元,增长5.49%。但是受去年12月当月一次性税收高基数影响,今年12月税收收入减收1.32亿元,直接拉低全年税收收入增幅水平,全年税收收入下降5.86%,影响年初预算收入目标完成。土地基金收入方面,2025年市本级完成13.35亿元,同比增收4.64亿元,增长53.27%。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税源建设和财政收入质量提升两大重点,着力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规范高效用好土储专项债券,多措并举扩大土地出让收入规模。相关税源建设成效及土地出让收入等情况,将及时向人大财经委报告。
(二)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偿债压力较大”问题
2025年市本级到期债券本息19.37亿元,扣除再融资债券后,实际应还7.23亿元,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基金收入和单位分担等渠道筹措资金。为应对偿债压力,我局重点推进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合理确定举债规模。严格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有关精神,债券申报优先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审慎发行新增债券,切实防范偿债风险。二是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为缓解偿债压力,2026年拟申请再融资需求67.27亿元(市本级16.82亿元),再融资比例达到90%。下一步,我局将主动与省上对接,争取在土地储备债券、补充财力债券、置换隐债专项债券等方面争取更多倾斜支持。
二、2026年预算草案方面
(一)关于“补充增加2026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分析,对财政增收、减收因素进行重点说明”方面
结合当前宏观经济与我市产业结构,现对2026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及主要增减收因素作说明如下:一是紧扣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高效性,立足老工业基地和绿色发展优势,大力提振消费和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拓宽税基。二是围绕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的目标,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支持潮南、田安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税费接续。推广加油站综合监管云平台、采矿业电子地磅称重监测系统等“以数治税”经验做法,加强税收源头治理。另一方面,盘活资源资产。推进“大资产”统筹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针对不同类型国有资产,探索资产资源盘活路径,持续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三是传统支柱行业持续承压。钢铁水泥、建筑业、房地产等传统优势税源产业当前均处于周期底部,重点行业整体减收,预计2026年相关税收将有所减收。综合判断,2026年财政收入工作的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下阶段,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继续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既以产业项目建设夯实税源载体,又以人才培育和民生改善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持续拓宽税基、增加税源。
(二)关于“补充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的保障举措”方面
为保证地块有序出让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市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部门将继续统筹推进市区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力争完成2026年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预算目标,并将土地出让情况及时向市人大财经委报告。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土储专项债争取为契机,助力城市更新。结合“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将中心城区的徐碧-滨江片区、市教育局周边、林业-环保-税务周边地块列入2026年土储专项债申报清单,争取更大额度土储专项债资金。协同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用好土储专项债券政策,盘活、谋划各类存量、增量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季度、年度出让计划。二是以规划为导向,推出高品质改善性住宅。以改善型住房需求引导房企考虑产品高端化,品质化,差异化因素,满足多样化的住房改善需求,如徐碧碧湖片区推出生态宜居的文旅康养综合项目,陈大翁墩片区推出生态住宅、低层独栋住宅等特色产品。
(三)关于“基层‘三保’压力不断加大”问题
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和动态监测,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维护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三保”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精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确保全面完整覆盖“三保”需求、不留预算缺口。二是坚持“三保”优先。使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经常性财力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三保”保障资金真实、稳定、可靠。三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行县级“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常态化开展“三保”运行监测,建立“三保”风险研判和处置机制,市县财政部门要对未来1-3个月的“三保”特别是工资发放资金保障进行评估研判,存在风险的要及时研究防范化解措施,通过调减“三保”以外的其他支出、依法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妥善解决。2026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70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8亿元、保工资99亿元、保运转3亿元,其中市本级“三保”支出预算安排36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0亿元、保工资15亿元、保运转1亿元,全部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经常性财力予以保障。
(四)关于“对增支幅度较大的重点项目,建议细化有关内容”方面
一是卫生专项,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院长年薪,疾控救助、公共卫生应急以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配套等支出。2026年,为支持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公立医院更可持续、更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加大医改投入,预算安排卫生专项2,576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82.31%。增支部分主要是:1.增加医改卫生专项100万元,用于医改宣传和市属3家专科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等相关工作;2.增加公立医院年薪1,078万元,贯彻落实《全市医改工作专题会议暨市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2025〕5号)精神,将财政保障年薪的范围扩大到公立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所有成员,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二是教育费附加支出专项,主要用于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教育质量提升、校园安保、职业教育教科研以及考试考务和教师招聘、培训、职称评审等支出。2026年,为支持提升教育总体学科质量,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市本级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专项1,872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50.97%。增支部分主要是:1.增加工贸学校职业能力提升项目180万元和实验幼儿园牡丹校区项目100万元,用于支持市属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提升;2.增加拔尖人才培养专项100万元,用于我市补齐优生培养和教研方面短板有关支出;3.增加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及社区教育经费252万元,用于教师招聘、职称评审以及中高考等考试考务工作,支持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的资金来源,实现收支平衡采取的具体措施”的情况说明
2026年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可安排财力26.36亿元,减去安排的支出45.54亿元后(本级财力安排的“三保”支出24.44亿元,占可用财力的92.7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达19.18亿元。我局通过多渠道采取措施,实现收支平衡,具体是:一是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平衡,从土地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来弥补缺口(主要是:①土地基金调入11.38亿元;②盘活水资源资产调入5.47亿元;③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调入1.1亿元;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33亿元;⑤财政专户调入0.4亿元;⑥126套公有房产处置调入0.5亿元)。二是通过零基预算办法,对年初预算项目到期、执行情况不佳、重点绩效评价为“中”以及上年结余较大等专项进行清理评估,压减预算0.73亿元。三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对一般性支出在2020年已压减6%比例的基础上,2026年再按6%比例压减安排,压减预算0.11亿元。
以上意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三明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