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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行情况专题询问题目

2016-09-02 09:5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1. “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先后制定了若干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加,省级以上示范社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总体上看,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请问,下一步我市在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实施合作社创新发展,推进合作社发展供给侧改革上有什么打算?

  (询问人:陈熙嵩)

  2.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合作社角度看,总体运作不够规范,社员参与度低,规模普遍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等;从政府层面看,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指导、扶持、服务和监管职能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财政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还不够落实等。农业局作为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综合指导、扶持、服务的牵头部门,下一步应如何针对这些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培训宣传服务指导工作,发挥现有农产品检测平台作用,推动合作社依法依规办社和产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

  (询问人:胡启灿)

  3.年初政府预算安排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项资金是200万元。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16年市委1号文件明确要“新增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各50家”。根据上述要求任务,参照现有补助标准(示范社5万元、示范场3万元),今年需专项资金400万元(5万*50家+3万*50家=400万元),存在缺口200万元。请问,市财政下一步是如何考虑和安排的?

  (询问人:叶清松)

  4. 此次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到,全市合作社工商登记存在假社员登记的情况。请问,下一步工商部门如何解决假社员登记的问题?

  (询问人:兰其锋)

  5. 在此次执法检查过程中,部分合作社理事长反映合作社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偏高,没有享受优惠电价,提高了其生产经营成本。而一些入驻农民创业园的企业、合作社则可根据创业园优惠政策享受电价优惠,用电成本低。“一法一例”明确合作社用电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请问目前造成合作社农业用电价格偏高,园区内外价格不一致的原因有哪些,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来降低合作社用电成本?

  (询问人:罗玮)

  6. 我市是林业大市,林业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笋竹、油茶、中药材等经济林合作社发展迅猛,用材林合作社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中也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林业产业的多样性、长周期性和多功能性等特点,使得林业合作社的合作方式和运行机制有很大差异性,不能一刀切。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林业合作社发展仍存在合作机制不健全、资源整合利用效率不高、农户覆盖面不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新一轮林改,请问林业部门下一步引导林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创新发展,有哪些具体举措?

  (询问人:谢辉添)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对于供销社在推进基层社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做出了部署,请问目前供销社改造基层社、扶持创办合作社等方面有何进展,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利用自身资源和渠道优势,进一步扶持、引领我市合作社做大做强?

  (询问人:陈烈章)

  8.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农村淘宝进驻及电商创业园的建立等大大推动了我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其集约化、规模化和组织化特征比较明显,是我市名优特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优势比较明显。商务局作为商务主管部门,下一步如何培育、扶持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使之融入我市乃至全国农村电商网络,特别是在人才培养、产品推广、平台建设和项目扶持等方面如何给予倾斜?

  (询问人:邓善存)

  9.根据执法检查掌握的情况,沙县、永安、明溪等县(市、区)都在开展合作社担保基金试点,试点过程中普遍出现担保基金使用率不高问题,担保基金在解决合作社担保难、贷款难等方面作用有限。多数合作社因缺乏有效抵押物、无信用授信等问题,无法获得贷款支持。请问造成担保基金使用率不高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下一步,金融部门在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推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及合作社信用评级授信问题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建议?

  (询问人:李新华)

  10.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由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经纪人和村主干等农村能人牵头创办的合作社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是从运作较好的合作社看,绝大多数是由农村能人领办的。农村人才对于合作社能否发展壮大至关重要。目前合作社人才缺乏,多数社员在合作意识、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品牌营销等工作基本上依靠几个发起人或部分“能人”,发展基础薄弱,后劲不足。一些合作社反映,近几年农业部门面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明显加大,但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针对性强的培训还是太少,请问农业部门对于下一步建立合作社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以及相应保障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询问人:余荔苹)

  11.我市合作社发展已逐步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由初级产品生产向全产业链经营延伸,由粗放式增长向要素集约经营转变。越来越多的合作社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及休闲观光农业,实现三产融合;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合作社再联合再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不断涌现,带动了合作社的多元发展、融合发展和规范发展,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下一步如何引导合作社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询问人:黄高明)

  12.我市部分合作社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资金投入较大,目前大项目偏向龙头企业发展,为做优做强合作社, 请问政府部门能否把省级以上合作社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一并列入项目扶持计划,并跟踪服务?

  (询问人:市代表兰爱珍(女),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13.此次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到,全市工商登记的合作社有3754家,但税务登记合作社仅1352家,税务注册登记率较低。请问,下一步税务部门如何解决税务注册登记率较低的问题?

  (询问人:市代表刘春辉,宁化县翠江茶叶合作社理事长)

  14.我是永安市绿健笋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许玉娇。我感觉合作社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目前主要分为松散型和紧密型二种形式,但我市大部分合作社以松散型为主,土地、林权、物产都是农户(社员)的,合作社几乎没有资产,有的仅仅只是一二间办公室,挂上合作社的牌子。松散型合作社的农产品卖出去,统一发票不好开,甚至开不了发票,造成贸易困难;没有产权合作社贷款受限制,农户贷款很难办等等。而当前国家合作社扶持政策大都是以扶大不扶小,扶强不扶弱的原则制定,造成我市占绝大多数的松散型合作社很难享受到贷款、税收、项目扶持等政策优惠。特别是林业合作社,竹林是社员自己的,这就造成项目申报困难,就是规模大的合作社也很难得到项目补助。

  请问,下一步市政府怎样平衡松散型合作社和紧密型合作社之间享受政策实惠的差异,让占绝大多数的松散型合作社更快发展?

  (询问人:市代表许玉娇(女),永安市绿健笋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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