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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升级版”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先后制定了若干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下一步,在贯彻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方面,我市如何进一步推动合作社转型发展?
市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九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推动合作社加快发展、规范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合作社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到去年底,全市共有市级以上示范社350家,其中国家级26家、省级128家,省级以上示范社数量全省第一。
当前,我市各级农业部门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我们要立足我市农业实际,推动合作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引领作用:
一是以扩大有效供给、中高端供给为重点,在优化产业(品)结构上发挥引领作用。适应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需求,鼓励合作社产品结构调优、调高、调精,促进我市粮食、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经济林等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工程,持续打造“尚书品”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形成一批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产业带动能力的农产品品牌;着力延伸产业链,鼓励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二是以科技创新、节本增效为重点,在优化生产方式上发挥引领作用。围绕农民产业园和国家种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为载体,重点发展现代种业、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农机和农艺相结合,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三是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为重点,在改善经营方式上发挥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普通社员持股和多要素入股,规范利益分配机制;以自主经营、联合经营和内股外租为重点,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合作紧密的行业性或地域性合作社联合社。
推动合作社发展走上“正轨”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合作社内部运作不规范,资金使用情况不明朗,产品检测、追溯等体系不健全等。农业局作为牵头部门,应如何针对这些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宣传指导等力度,推动合作社发展走上“正轨”?
市农业局:针对当前合作社发展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规范和提升工作:
针对内部运作不规范问题,农业局将进一步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在全市农业系统持续深化“千人带千社”活动,动员市、县两级农技、经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与合作社建立挂钩联系,通过当好“五员”(即法律政策宣传员、制度建设辅导员、科技兴社服务员、产销对接信息员和政社沟通联络员),为合作社发展办实事、解难事,当前重点从完善章程与三会制度、规范内部治理机制、建立成员账户和分配办法、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等入手,持续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针对资金运作问题,农业局将加强与财政、林业、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对合作社项目立项和评审、资金分配和使用实行全程监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同时规范社务公开,防止“少数人控制”,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社员受益面。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将依托农产品检测平台,加大检测、追溯力度。目前,我市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已实现全覆盖,其主要职责和工作规范也已明确,其中134个乡(镇、街道)已配备监管人员294人。从去年起,我市农业部门加大了监督平台建设力度,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平台和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在农产品可追溯监管平台方面,将市级龙头企业和取得“三品一标”认证并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省级平台管理。下一步,将依托现有平台体系,进一步做好合作社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培训,督促其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模式。
200万资金缺口怎么补?
今年年初政府预算安排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项资金是200万元。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16年市委1号文件明确要“新增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各50家”。根据上述要求任务,参照现有补助标准(示范社5万元、示范场3万元),今年需专项资金400万元,存在缺口200万元。请问,市财政局是如何考虑和安排的。
市财政局: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持专项资金200万元,而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扶持专项资金200万元,共计400万元。
建立合作社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目前合作社人才缺乏,多数社员在合作意识、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品牌营销等工作基本上依靠几个发起人或部分“能人”,发展基础薄弱,后劲不足。近几年,农业部门面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明显加大,但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太少,请问在合作社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市农业局:近年来,农业部门把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农业局先后组织开展“千人进社促发展”、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年、“农超对接”服务年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培训,并选送部分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全国、全省的学习培训。仅去年,市、县两级共举办各类合作社培训班42场次,培训理事长、财会人员等3100多人次;指导720个合作社安排专职或聘用财会人员,其中254个合作社应用财务软件规范建账。
对于培训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我们将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合作社业务骨干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培训,诸如合作社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电子商务和“五新”技术等。同时,加大合作社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到合作社就业,有条件的可以领办合作社。此外,我局也建议市里参照大学生村官政策,以及我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等文件,配套出台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
让合作社享受优惠电价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合作社农业生产用电没有享受优惠政策,电价偏高,只有入驻创业园的合作社才有。而“一法一例”明确合作社用电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请问造成合作社用电价格偏高,园区内外价格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采取措施来降低电价?
市经信委:合作社农业生产用电是由省物价部门统一定价的。省里对入驻园区的合作社用电价格有专门的优惠政策。如果要调整电价,建议由市农业、物价、电力公司等联合向省上反映,争取省上支持。
合作社如何更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我市合作社发展已逐步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由初级产品生产向全产业链经营延伸,由粗放式增长向要素集约经营转变。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引导合作社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市农业局:当前,我市合作社发展呈现出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合作新趋势,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在总结、借鉴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合作社更好地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鼓励合作社横向拓展,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共有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33个,有17个土地托管合作社与农户签订长期土地托管协议,已有各类合作社联合社16家。下一步,将对现有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托管和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合作模式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有样本、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加以推广。如:在土地股份合作方面,重点总结推广自主经营型、内股外租型、联合经营型等模式;在土地托管方面,重点鼓励农机合作社从单一作业服务向全程订单服务、从单一服务型向直接流转土地的服务与产业融合型转变等。
二是鼓励合作社纵向延伸,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推广清流爱珍豆腐皮合作社、建宁莲籽合作社和永安燕农果蔬专联合社等成功实践,重点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务,进一步提升合作社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广“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公司与合作社相互持股,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夯实合作社发展的组织基础。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微观基础。当前,大量弱小农户的存在导致了合作社成员的异质性和合作社本身的“异化”,由此带来了合作社规范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以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在合作意识、合作能力和合作效益上都会得到显著提升,使合作社发展有了很好的组织基础。近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家庭农场与合作社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到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1770个。
假社员现象怎么破?
在检查中发现,全市合作社工商登记存在假社员登记的情况,工商部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市工商局:按照规定,合作社社员在进行登记时必须提供农业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材料。如果存在假社员的现象,那可能是社员提供了虚假材料来获取登记。对于这种现象,工商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前来举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下一步,工商部门也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总体素质,同时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把入社登记纳入其中,不断规范合作社发展。
林业合作社扶持不能“一刀切”
由于林业产业的多样性、长周期性和多功能性等特点,使得林业合作社的合作方式和运行机制有很大差异性,不能“一刀切”。在检查中发现,一些林业合作社发展仍存在合作机制不健全、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农户覆盖面不大等问题。结合新一轮林改,林业部门对此有何举措?
市林业局: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林业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首先依据林业合作社的不同性质,在新一轮林改中推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林农”和林业托管等经营模式。对适合农户家庭经营的笋竹、油茶等经济林,引导农民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对适合规模经营的用材林,引导农民组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公司+基地+林农”和林业托管等经营模式。其次,林业局还将通过创新贷款品种、加大政策扶持等手段,引导林农做大做强,推动林业规模、集约化经营。
深入引导供销社领办创办合作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对于供销社在推进基层社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作出了部署,请问目前供销社改造基层社、扶持创办合作社等方面有何进展,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入引导?
市供销社:在进展方面,去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在中村、岩前等乡镇聘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供销社主任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实现基层社与合作社的融合发展;着力领办创办合作社,采取供销社领办、与农民合办以及开放办社等多种方式领办创办合作社123家,同比增长18%;强化对合作社的扶持,去年以来,共为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8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渠道,通过把合作社列入供销社综合改革重要内容、加快基层社改造力度、拓展合作社服务领域等举措,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引领我市合作社做大做强。
让合作社搭上农村电商“快车”
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良好,合作社是我市名优特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优势比较明显。商务局作为主管部门,下一步如何在人才培养、产品推广、平台建设和项目扶持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培育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
市商务局:在人才培养方面,这两年,局里采取短训、孵化等形式,不断强化电商培训力度,引导意向者从门外汉到做电商的行家里手,取得一定的成效。在产品推广方面,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拓宽销售渠道;引导合作社与淘宝等大电商平台合作,走上营销快车道。在平台建设方面,打造闽中农特商城和“食尚三明”公共品牌。在项目扶持方面,对于符合小微“双创”的电商企业给予扶持;对每年网上销售三明本地农特产品销售额突破1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
合作社税务登记率低问题如何解决?
全市工商登记的合作社有3754家,但税务登记合作社仅1352家,税务注册登记率较低。请问,税务部门如何解决登记率较低的问题?
市地税局:造成税务注册登记率低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在无办理其他涉税事项前,其税务登记信息暂存于省税务登记信息交换平台,未体现在基层系统中;二是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未及时纳税,又或者是办理执照后无实际经营业务,也就是未发生纳税义务,也就不会办理税务登记。针对这个问题,下一步,市税务部门将适时与工商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切实掌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合作社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甄别清理,对正常经营的发放《税务事项告知书》,督促其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加大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并加强与乡镇有关部门的合作配合,及时掌握合作社成立、运营的情况。
省级示范社和省级龙头企业“同等待遇”
我市部分合作社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资金投入较大,目前大项目都偏向龙头企业,为做优做强合作社,请问政府部门能否把省级以上合作社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一并列入项目扶持计划,并跟踪服务?
市农业局:2015年,省农业厅批复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160万元,专项用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主要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建设。对于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省级以上示范社,上述政策同样适用。此外,诸如农产品产地加工补助等项目,也允许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杨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