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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专题询问问答记录

2019-01-03 08:47    来源: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政府参加专题询问人员:市政府副市长林俊德;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志强;市民政局局长曾永生;市教育局局长陈兴;市公安局总工程师郭毅强;市财政局局长邓永辉;市人社局局长吴成城;市住建局副局长郑礼群;市卫计委主任蔡金明;市规划局副局长吴义丰;市医保局副调研员刘鹃。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谢辉添)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度重视发展养老事业,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今年市政府出台了《推进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请问,目前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情况如何?还有哪些短板?下一步如何推进?

  民政局回答:总体情况: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39家,其中公办11家、民办13家、乡镇敬老院115家。已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个、居家养老服务站163个,城市社区覆盖率89.6%;建成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900余处,覆盖54%的建制村。养老床位数近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4.6张。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专题部署养老补短板,出台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补短板“七大工程”。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编制完成,养老工程包累计完成投资5亿多元,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护理型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鼓励养老服务战略合作企业连锁化运营,民营养老床位占比提高至45.2%。每个县(市、区)均落地一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线上+线下”的居家养老服务。大田“山区养老服务”、永安“三自三助”、沙县“乡镇敬老院连锁化公建民营”等典型经验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关注并推广。在2017年全省养老补短板重点指标考评中我市位列第三,获省民政厅通报表扬。存在问题:养老事业发展政策落实存在碎片化、表面化倾向,缺乏系统的政策体系支撑;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制度安排还需进一步强化;养老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财政资金投入有限,医养融合程度不高,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工作打算:围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和养老补短板“七大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优先发展居家养老、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持续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加强养老从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安养绿都,孝满三明”养老服务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池明流)调研中发现,已建成的部分乡镇敬老院存在老年人入住率低、资金保障跟不上、空床率较高等问题,请问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有什么具体应对措施?

  民政局回答: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市115所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三个一批”(整改一批、搬迁一批、许可一批)。沙县、泰宁、大田、清流等县引入社会力量运营乡镇敬老院,实施升级改造,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水平和床位有空余的基础上,面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提高敬老院的资源利用率,专业化养老服务延伸至农村。沙县“乡镇敬老院+光伏”、“敬老院连锁化公建民营”做法得到省厅肯定。建立了“挂、帮、助”三叠加制度(1所敬老院至少有1名县处级领导挂包,挂包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至少有5个共建单位结对帮扶,帮扶经费每个单位每年不少于1万元;1名特困人员有1名以上志愿者“一对一”或“N对一”助养帮扶),做到可持续发展。全市乡镇敬老院平均床位使用率从2017年的23.2%提高至现在的45.7%。有6个县(市、区)61所乡镇敬老院,争取到省级床位使用率达标补助1464万元。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邓善存)调研中,不少社区反映养老活动场所小,特别是缺少户外活动场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要按照新建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请问,目前我市落实情况怎么样?下一步要采取什么措施确保达标?

  规划局回答: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6.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2%,人均0.28平方米。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基本达到《福建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及配置导则(试行)》中“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少于35张、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等要求。

  目前我市规划社会福利设施5处,分别布置在沙县城北片区沙西路北侧、洋溪组团东侧、陈大碧溪西侧、富兴堡路北侧和荆东三明学院东侧。保留三明市福利院、三明市收容遣散站基础上,规划在沙县城北片区、洋溪(芦桥)各建设一所完善的福利院,包括养老院、孤儿院等设施,在陈大碧溪西侧日山尾建设老年康养中心,每处社会福利用地不少于4公顷。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各类福利设施。

  陈大日山尾老年康养中心地块综合评价较优,适合建设老年公寓。地块临近三明北高速收费站,距离梅列中心区约5公里,交通便捷;距离瑞云山风景区仅1公里,自然环境良好;还可共享陈大组团公共服务设施。拟按500床老年公寓规模,4-6公顷(60-90亩)建设用地,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低层或多层建筑为主进行建设。

  近年来,我市新建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及梅列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完善设施体系,提升设施水平。我局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中,按照《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目前已在万达地块、万达北地块(富力)、万达东地块(中梁)、除社区用房外另配置养老服务设施300平方米、在三明学院限价房地块配置配置养老服务设施200平方米、在立丰二期地块配置养老服务设施300平方米、在东霞B1地块(御江首府)配置养老服务设施200平方米、在宏明塑胶厂地块(海翼中央学府)配置养老服务设施250平方米、在下洋省一建棚户区改造A地块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0平方米、在城关小学地块配置养老服务设施200平方米、在东新六路地块配置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在金澜湾二期地块(J-02地块)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设置老人日托中心、老人医养中心。

  在规划中积极将社区居家养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规划,如乾龙社区居家养老中心、万达广场居家养老。碧桂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旁预留社区用房,可结合居家养老统一布置。

  老旧社区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利用新建小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利用现有用房改造,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如东安社区、翁墩社区、崇荣社区。三是利用小区架空层进行改造,如三路社区(阳光城)、东乾社区(时代锦园),架空层作为公共使用,不得分割、改变使用性质、销售及进行使用权交易。改造应征得该项目所有住户(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立兵)随着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医养结合难题亟待破解,请问如何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社区用药报销、医生多点执业等制度,加快解决“一个社区只能开设一个医保定点端口”、“护理型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床位费、护理费无法纳入医保包干支付范围”等问题?

  卫计委回答

  (一)政策引导方面:

  1.我委牵头制订《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该实施方案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增强养老机构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医疗和养老资源融合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等为主要任务,并提出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要求,促进医养结合健康持续发展。

  2.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3.牵头制订《三明市2018-2020年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主要从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老年健康产业发展、适老健康支持环境建设、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七大行动来推进健康老龄化建设。

  (二)具体措施方面:

  我市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专业医疗机构设立医养结合工作站、建设医养服务中心、设置老年病科。三明市第一医院围绕医改重点工作,为解决“养老院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的困境,在我市梅列区芦桥养老院建立医养结合医疗工作站,长期派驻一位主管护师在医养结合医疗工作站开展日常护理工作,每周二、四下午派全科医学科副主任及以上医生坐诊,为老人提供专科巡诊、医疗诊治、健康咨询、护理指导、康复训练、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在芦桥养老院全面推开。这种医养结合服务考虑到了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实现了不出养老院就能享受到三级医院专家医疗服务。大田县在原县中医院设立医养服务中心(康乐园),打造一家集养生文化、中医康复、养老护理、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医养结合机构。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将乐县总医院、尤溪县总医院等医疗资源较为宽松的医院也在积极筹建老年康复医院。目前,我市部分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已设置老年病科,三明市第一医院、永安总医院、沙县总医院、将乐县总医院等均已设立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更便捷更全面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2.合理构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网点。全市各县(市、区)在主城区以居委会为单位,规划设置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90个,截至2018年底,已建成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56个,累计投入1104.0868万元,已签约及获得服务的老年人与特殊人员数85199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托管的方式举办,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派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服务站,同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社区居委会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同时,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与各级医院共建成立医联体,实行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医院定期派出有关专家到医养结合服务站坐诊和为老年人举办健康讲座。

  3.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能力。我市90%以上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工作的重点也是以居家为基础,我们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重要抓手,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签约服务团队,把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人群,优先签约并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对辖区内65周岁以上的老年服务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老年人,建立专病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老年慢性病人员的管理。同时,加强慢性病随访管理、用药咨询、健康指导等工作。

  4.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老年人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各类养老机构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事宜,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目前,全市运营中的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

  5.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均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充分发挥了自愿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

  民政局回答:医养融合发展工程写入市委市政府养老事业补短板“七大工程”之一。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占比100%,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增至6家,护理型养老床位12351张,占82.17%。开展养老服务龙头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打造二级健康学院。鼓励市属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合作,通过医疗联合体、分级诊疗等形式,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对口帮扶,带动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支持省级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加强建设,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养老领域延伸并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互联网+医养”暨“一键通”养老信息平台县(市、区)全覆盖。推行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3.3%。全市养老护理员增至623人,岗前培训率100%。我局牵头起草了《三明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方案(试行)》。

  医保局回答:一是及时开通医养结合机构医保结算功能。为方便人民群众居家养老,将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分院)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即时结算端口也同步延伸到位。目前,全市已开通33家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1145家村卫生所(分院)医保即时结算端口。村民在村卫生所看门诊的一般诊疗费10元,由医保基金报销8元,村民个人仅需自付2元诊疗费,其余医药费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此外,为机构养老提供支持,将毗邻永安国德老年公寓的永安市国德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即时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居住在老年公寓的老人看病就医。二是以慢性病为切入点发挥医疗保障作用。第一,强基层,方便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就诊。开通村卫生所(分院)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保结算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同时,对全市医保参保对象已办理登记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的患者,在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分院)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39种限定的基本药物。此外,全市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促进慢性病一体化管理。第二,提待遇,将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门诊特殊病种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将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年封顶线为1万元。目前,包括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病在内,我市共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后遗症、帕金森等28种门诊特殊病种。第三,促合作,支持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利益导向,鼓励吸引城市医院专科医生到基层服务。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与签约服务对象数量和服务质量挂钩;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实行长期处方政策。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医改向健康为中心再出发。2018年,在全市范围实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额包干制度,允许试点县将结余的医保基金纳入县级总医院的医务性收入,允许其从成本中列支健康促进宣传管理费,以此计算试点医院的工资总额,引导医疗服务从“治已病”向“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最终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诊疗机制的形成,降低医疗成本,实现服务模式转变。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鸿飞)按照国家“9073”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是老年人最常见、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今年5月,我市也被列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请问民政局,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进展情况如何?推进过程中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如何解决?

  民政局回答:今年5月,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到中央财政试点补助资金2649万元,市政府办专门印发《推进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试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机制,逐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与福建国德集团签定战略合作协议,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启动智慧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中央厨房、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民非登记审批试点。到2020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每个县(市)建有1家以上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镇全覆盖、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0%以上、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60%以上,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增至1000人以上。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徐红华)根据《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教育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的相关专业,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我市《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办发【2017】11号)的要求,请问,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情况如何?

  人社局回答:一、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对取得相关专业(工种)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补助,推荐就业。二是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竞赛。2017年支持市民政局举办全市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市12个县(市、区)养老服务机构近300多名养老护理员参赛,12人获奖。三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举办养老服务专技人员高级研修班,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班补助。但是,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未将养老护理员列入国家职业资格,各地已无法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鉴定工作,直接影响了相关技能人才的成长。二、部署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民政部门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养老服务人才在内的社会工作者参加考试的积极性;敞开渠道,将报名审核权限下放到县里,切实方便考生。近年来,我市每年均有近百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2015年96人,2016年 95人,2017年60人,2018年134人)。三、完善涉及养老服务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总体结构比例提高到1.8:4:4.2(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2:4:4)。对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等级初始级。四、扎实有序推进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2.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01.6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35.19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01.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7.9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02.06%。二是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采取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指导退休人员充分利用福建社保手机APP进行认证,尽可能让群众不用跑就完成认证工作。减少证明事项,取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申请表、医学死亡证明书等,并针对高龄、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实行上门认证,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既保证了资格认证信息真实准确,又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智能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平台自主缴费、变更查询、计算待遇等。截至目前,我市通过智能平台缴费3.23万人共计648.28万元,位居全省第二位。三是社保卡应用成效显著。我市社保卡项目于2010年启动,至今全市持卡人数约280余万人,基本覆盖全市人口。我市社保卡目前已完全取代了医保卡、医院就诊卡以及异地就医卡,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用”。同时,已逐步实现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养老金、医保报销补助等。全市目前约有20万离退休人员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养老金,发放医保报销费用约2.5万人次,部分县(如建宁、将乐)还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粮食直补、林业补贴等涉农补助资金。同时,还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缴交水、电、煤气等日常公共服务费用。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一是通过《三明新周报》专栏、“三明市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平台发布各级就业创业政策信息,提供精细化的就业服务,实现求职招聘信息自动匹配,推动就业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二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系列招聘会”等就业援助活动,利用举办招聘会、求职人员到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等时机,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招聘服务。三是搭建“天天招聘”平台,线上定期为登记的求职人员和招聘单位推送求职、招聘、人才政策等信息,线下定期举办精品小型求职见面会,每场邀请1-3家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开展现场洽谈,促进就业信息与劳动者的精准对接。如养老服务机构需要招聘人员,可享受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的招聘服务。六、贯彻落实有关人才政策。继续落实省市已出台的人才政策,并积极配合市委人才办制定对海纳百川条款内容的实施细则,如:符合年度引进人才指导目录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引进人才,或到各类企业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毕业生,由当地财政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安家补助;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受益地财政按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企业引进硕士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受益地财政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等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将更好的让人才政策落地,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教育局回答:一、培养专业人才。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目前已招收了37名学生。将培养重点面向各级民政部门、老年机构、老年事业产业单位、老年社会团体领域;将工作岗位定位在从事老年护理、老年事业管理、老年产业经营、老年社团活动、老年大学教学与管理等;将人才素质定位在具备老年事业与产业经营管理、老年心理分析与咨询、老年营养分析与调理、老年生活规划的开发与设计,以及老年文艺体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老年产业创业等多方面的能力,确保学生毕业后能胜任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工作岗位。二、探索老年服务校企合作。今年12月21日上午,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与福州国德养老院有限公司举行校企合作签约仪式。根据合作协议,全国老教师联盟、福州国德养老院有限公司、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方合作共建“国德健康学院”(国德健康学院实行医、养、教紧密结合,集老年医院、养老院、教学机构于一体,以项目实体运行、实践实战的路径方法,探索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健康养老规范模式),项目实体落地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同时,以此为载体,加快培养新型健康养老人才,促进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向“新医新非”(“新医”指新医学类专业,传统医学类专业如护理、助产等专业,新医学类专业如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教育等专业;“新非”指新的非传统专业,传统专业如会计、酒店管理等专业,新的非传统专业如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等专业)等健康养老的特色办学转变。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复兴)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请问法院如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受理的老年人案件中,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情况如何?

  法院回答

  一、三明法院涉老缓减免诉讼费基本情况

  为老年人设立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是我国老年人权益社会保障所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专门规定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2018年,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共接待老年人4673人次,受理涉老年人案件4246件,共为72名老年人办理缓交诉讼费用171125.70元,为126名老年人办理免交诉讼费用40433元,无办理减交。

  二、打造涉老缓减免诉讼费工作多维体系

  1、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受理

  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设置明显指示牌,内容老年人法律知识指南等普法诉讼指南显眼处陈列,对涉老诉讼案件采取“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对于涉老年当事人申请的缓减免诉讼费申请实行一窗受理。老年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和公示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的权利和办理方式,申请人书写申请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填写《缓减免诉讼费申请表》,由老年当事人签名或捺印。

  2、放宽救助条件,扩大救助范围

  老年当事人追索赡养费的;老年当事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老年当事人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补偿等情形的,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老年当事人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等情形的,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且比例不得低于30%。老年当事人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受到人身伤害事故请求赔偿的;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等情形的,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在司法实践中,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人身损害事故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一般都会予以准予。对象涵盖了农村孤寡老人、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残疾人、患重病老年人,属于国家优抚、安置对象的老年人等。

  3、简化审批流程,加大帮扶力度

  在办理流程上,老年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并附足以证明其确实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即可,缓交诉讼费由立案庭负责人审批,金额较大的由立案庭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减免交由审判人员或合议庭报批。一般自受理申请后2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司法实践中,困难证明一般由市县民政、社保等部门出具,考虑到老年当事人经济条件、法律知识及文化水平影响提交证明材料能力,针对老年人接受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社会救助站等救助的,核实后予以审批;同时对于社区、村、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同样予以采信。同时,一审法院已经审批同意缓减免诉讼费的,二审法院可直接予以审批;在缓交环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用于减免环节使用。

  4、全程提供服务,打造“暖老工程”

  从诉前、诉中、执行到诉后延伸的全程老年人司法环节,提供上门收件、帮助取证、上门送达等与缓减免诉讼费相关的工作,打造出一个温暖老年人心扉的全程、全方位“暖老工程”。2018年来,为作为原告的老年人诉前上门立案(含办理缓交手续)50余件,电话预约立案35件。如梅列法院今年1月中旬,为梅列区滨江新城的一位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立案服务。7月中旬,立案法官行走3公路为耄耋之年的瘫痪老人上门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志愿者服务,接待老年人咨询和解答与起诉、申请司法救助有关的法律问题2000余人次,为书写申请书或其他文书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代书服务100余人次。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月珍)我市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医疗救助及扶持有哪些政策措施保障?2016年以来,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医疗救助及扶持的情况如何?

  医保局回答:一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开展医保系统内贫困人口与扶贫系统贫困人口数据比对工作,并在信息系统中准确标识,同时关联公安部门人口系统,确保人员身份信息的真实有效性。2016年,全市共有10160名老年人获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支付1011.03万元;2017年,全市共有13709名老年人获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支付1220.67万元; 2018年1-11月,全市共有17321名老年人获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支付2433.61万元。二是完善大病医疗保障,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8年起,我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均提高到医疗总费用10万元,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高额医疗费用也可获得报销,最高报销比例达95%。三是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自2015年起,对大病患者实施第三次精准补助,即当年度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等报销和补偿的基础上,对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2017年对2016年度大病患者分三批进行补助,合计补助1446人、4010.48万元。人均获得补助2.77万元,最高的获得补助12.7万元。四是完善医疗扶贫补助政策,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采取“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年度个人自付封顶、医疗保障基金兜底”的方式,对其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补助后,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300元封顶,其余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予以补助。当年度医疗扶贫基金不足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兜底支付。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余梦华)据了解,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投入资金1900多万元,用于购买“线上+线下”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请问,目前第三方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质量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今后要如何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监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

  民政局回答:全市落地6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85%的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并逐步向农村延伸,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购买服务资金1900多万元。监管方面,我局认真落实省厅《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试行办法》等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承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组成的绩效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专业组织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其继续承接服务的重要指标,规范机构遴选,强化服务退出管理。精准摸排购买服务对象,购买服务资金按季度据实结算,不定期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特定老年人进行电话抽查或回访,对服务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或媒体曝光的,列为评价依据,纳入信用评级。

  (提问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林承日)近年来,以老年人群体为主要对象的诈骗、高利贷、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侵害了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稳定。请问公安局,如何增强老年人防骗意识,打击不法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公安局回答:一、推进合成作战,构建高效处置机制。将打击电信诈骗纳入了综治(平安建设)责任考评,牵头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成反诈骗中心和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接警、止付、冻结处置和前期研判打击工作。协调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兴业、交通7家银行和移动、电信、联通3家通讯运营商将数据终端接入中心,组建一支由14名民警、6名辅警、13名银行和通讯运营商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反诈骗队伍,制定警银、警通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了公安查办案件、银行堵截赃款、电信企业阻断诈骗电话的高效互动格局。建立警情快速处置、重大案件专案打击、主动预警干预等机制,加大线索研判经营,强化大要案攻坚,实现精准研判、精准落地、精准打击、精准防控,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多发高发势头。坚持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及时做好冻结被骗资金返还工作,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损失。今年9月我市成功破获省厅挂牌督办“621”特大诈骗案件,先后在河南郑州、陕西西安、四川成都等地摧毁7个以推荐期货交易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扣押赃款211万元,缴获电脑150台、手机180余部以及5台车辆等作案工具。市反诈中心成立以来,共查询涉案银行账户5258个、第三方支付账号1851个,紧急止付涉案资金77.7万元,冻结涉案资金774.566万元,返还被害人资金108.96万元。拦截、劝阻本地发案6208起。二、突出严打整治,构建精准打击机制。建立完善平台主导、刑侦牵头、多警入驻、对接警情、合成研判、面向全警、引领实战的市县两级情报合成作战体系,整合指挥情报中心、刑侦、技侦、网安研判力量组建合成作战专班,把技侦、网侦、图侦系统手段及治安系统接入情报研判中心,做到与情报平台合成应用,实现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四侦合一”,最大限度推动专业手段、情报信息、基础资源等向侦查破案聚焦。坚持以打促治、以打促防,以开展“比打击∙赛管服”和“破小案”竞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盗抢骗”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年初,还联合工商、食药监局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做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进一步提升打击破案效能。今年3月,永安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针对老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嘘寒问暖”打亲情牌的手段取得老人信任后,对老人推荐所谓“高额汇报”的投资产品,让老人掏光积蓄进行投资。此案中,受骗人数达130人,涉案金额高达250余万元。5月29日,央视一套《生活圈》栏目组对永安公安如何防止老人被骗的节目进行了播发。三、发布预警信息,构建立体防控机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与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专项打击行动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推进,充分利用各种传播载体和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向老年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增强老年人防范和抵御各类犯罪的能力。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出现的不同诈骗手法,今年先后组织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15次,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入户走访5000余户,发送短信45万余条,举办讲座9场。在全市所有银行及网点营业柜台和自动柜员机上,按照有文字、有标识、有语音的标准设置防诈骗提醒。通信运营商定期对全市手机用户分类发送宣传短信,在各营业网点张贴海报,扩大宣传防范的广大深度。市局经侦支队连续多年开展支队长微访谈,及时归纳总结老年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被诈骗案件的作案规律、作案手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增强老年人保障自身经济安全知识,谨防上当受骗。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抓好“一法一例”的贯彻执行,立足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主责主业,不断创新打击防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一以贯之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联合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三明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提问人:市人大代表林雯玲)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服务。请问,目前我市有否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主要提供哪些服务?服务开展的情况如何?

  卫计委回答:(一)公立医院提供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为方便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在药房、收费、诊室等服务窗口通过led屏、告示牌等提示老年人可享受 “优先待遇”。同时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等便利服务。如:在门诊及病房免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轮椅、平车等;设立便民服务箱,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自助血压计,方便有使用需求的老年人使用;门诊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问询解答、自助机操作等帮助;在病房走廊、卫生间等设置扶手、防滑地垫,还专设无障碍卫生间,保障老年人的就医安全。

  (二)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积极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优先与65岁以上老年人签订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由县级总医院(医联体)的专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等组成签约团队,深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大老年疾病防治宣传。各医疗机构加大老年人疾病与健康知识普及,定期选派医务人员下基层、进社区开展义诊、讲座,开展老年疾病防治工作和宣传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为老年人讲授“高血压防治”、“糖尿病防治”等慢性病、常见病的预防保健知识;利用专栏、宣传单或宣传手册等形式重点宣传老年疾病预防保健知识。同时也积极宣传、建议老年人定期体检,及时发现病情、及时治疗,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

  市政府副市长林俊德表态发言:

  一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以创建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和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实施养老事业补短板“七大工程”,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打造“安养绿都·孝满三明”养老服务品牌。

  二是进一步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养老与医疗、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老年人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老年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需求。

  三是进一步提升老年人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落实老龄补贴、城乡养老、医疗救助等惠及老年人的政策,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是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敬老助老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养老补短板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大胆探索创新,切实抓好法规政策落实,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更好地保障全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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