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

2015-04-20 08:31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以下简称“一法一例一办法”)的执法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检查“一法一例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执法能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基础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2012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主要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交通秩序维护与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等情况。重点内容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道路、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改善情况;

  2、开展城市大型工程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情况;

  3、农村道路交通建设、维护与管理情况;

  4、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使用情况;

  5、停车泊位施划、管理使用情况;

  6、公交汽车站点设施建设与完善情况;

  7、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2、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情况;

  3、对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情况;

  4、校车配备、校车服务提供情况及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拖拉机、农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及违章治理整顿情况;

  6、开展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

  7、非交通违法占道行为的查处和整治情况;

  8、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9、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督检查情况;

  10、醉驾刑事案件立案、报捕、批捕、公诉及判决情况;

  11、交通肇事民事纠纷处理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执法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六)对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建议

  三、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查阅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一法一例一办法”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四、执法检查的时间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上、中旬)

  1、由媒体向社会公告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一法一例一办法”执法检查活动,公布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我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2、收集、整理意见建议;

  3、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学习“一法一例一办法”相关材料。

  (二)检查阶段(3月中、下旬)

  1、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市法院、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听取市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计委、安监局、规划局、公路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速交警支队等部门的补充汇报及相关情况介绍;

  2、召开部分市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

  3、市区实地查看重要道路和路口、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交通监控中心及农村道路等;

  4、执法检查组赴永安市、沙县开展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县(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听取县(市)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计委、安监局、规划局、公路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速交警大队等部门的补充汇报及相关情况介绍;并召开由当地的部分人大代表及各届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实地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三)材料汇总、报告阶段(4月上、中旬)

  4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提交秘书长办公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由执法检查组组长的常委会领导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五、执法检查组的组成

  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明德担任,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名单如下:

  第一组(市区、沙县)

  组  长:洪明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余荔苹(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

       苏玉振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罗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代室主任

       陈烈章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鸿飞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徐红华(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所在地的市人大代表各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

  工作人员: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一名

       张铃(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科长

  第二组(市区、永安)

  组  长:陈仪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陈熙嵩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

       谢辉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黄高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侨台委主任

       翁永章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白桦(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新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所在地的市人大代表各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

  工作人员: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一名

       丁哲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科长

  六、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协调,检查组在县(市)检查期间,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报道,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促进“一法一例一办法”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

  七、其它事项

  1、请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计委、安监局、规划局、公路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速交警支队等部门及有关县(市)做好配合检查的准备。

  2、请参加市汇报座谈会的单位准备好汇报材料一式40份;参加县(市)汇报座谈会的单位准备好汇报材料一式20份。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