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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04-17 16:33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明德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

(2015年4月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23日至31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例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洪明德副主任、陈仪代副主任带领下,围绕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交通秩序维护与整治工作等方面的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发放问卷表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集中听取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及市教育、公安、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集中两天时间查看市区和三明至沙县快速通道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实地走访市交警支队、梅列区公安分局、三元区检察院,听取两区公安、法院、检察院、城管等部门的相关情况介绍,而后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赴永安、沙县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还向市区社会各界人士发放调查问卷表1000份,收回918份。现将执法检查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从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在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强化综合整治、增强执法管理效能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所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有所提升,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居全省第一;201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居全省第一。

  (一)加强硬件建设,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得到改进

  一是优化城市道路路网。对交通拥挤和事故多发的部分城市主次干道进行改造,拓宽部分城区道路,完成三明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一期工程建设,实现三明市区与动车三明北站的快速对接,城市道路运行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市区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在东新二路市实验小学、富兴路三明一中等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保障行人特别是学生的通行安全。在城区部分主次干道安装隔离防护栏,相关路段的交通秩序、通行效率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有效减少。三是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引进节能环保型公交车,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又减少污染。改造市区部分公交候车亭,配备智能化电子站牌,方便市民乘车出行。市区公交车辆全部安装智能终端,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已在K101等线路上使用。四是完善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全市共完成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3500多公里,1696个建制村开通农村客运班车,农村群众出行条件进一步改善。五是增设市区停车位。在人行道内施划必要的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停放车位,在市区道路上施划停车位,仅梅列区就施划1700多个路面停车位,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永安充分利用城区原有的城市广场等大中型场地,科学设置多个公共停车场,实行限时段停车制度,既方便白天来办事市民的停车,又不影响早晚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环境有所改善

  一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治理。全市共排查事故多发路段66处,危险路段182处。针对化机涵洞北山路段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投入近2000万元进行道路整治改造,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沙县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速行驶、区间测速、路面打毛、设置路面震荡标线、安装爆闪灯、交通安全警示牌等措施,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改,交通事故指数明显降低。二是强化专项整治。落实每月“逢五”、“逢十”的全省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制度,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强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机动车驾驶的准入,实行电子考试制度。落实重点驾驶人定期审验制度,实施重点车辆GPS卫星定位管理。探索农村摩托车特殊牌证政策,努力降低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永安市率先将电动车纳入制度化管理,为15000多辆电动助力车登记建档、免费上牌,填补了电动助力车监管的空白。二是加强日常管控。在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等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增派警力上路执勤、查处违法。配合使用电子警察、移动抓拍等设备,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监控力度。三元区坚持交通秩序的疏导、整治、宣传、督导、联勤等工作“五位一体”的常态化管理。沙县引导流动摊位至安置疏导点限时经营,规范流动摊点的管理秩序,认真查处和整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市区还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员,在上下班高峰引导行人安全有序过马路。三是清理整治市区停车场。公安、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清理出14处停车场398个停车泊位,缓解周边路段停车难。

  (四)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得到维护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认真执行公安部的规定,依法查处酒驾、醉驾行为,对构成醉驾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依法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依法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其中三元等六个基层检察院贯彻落实从严惩治醉酒驾驶犯罪的文件精神,对达到醉驾犯罪标准的案件全部提起公诉。三是规范量刑标准。市中级法院制定《关于规范危险驾驶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会议纪要》,针对醉驾案件涉及的驾驶车型、道路类型、醉酒程度、实际损害后果等因素,细化案件量刑标准,规范全市法院醉驾案件的量刑,维护司法公信力。

  (五)认真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公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调解与审判并举,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推行多元调处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民事判决细致认真。二是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公安机关制定出台《三明市公安局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工作机制》,2014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居全省前列。沙县检察院出台指控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的证据规则,规范办案行为。法院及时审结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惩处犯罪,维护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道路通行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市区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整治不够到位,影响道路的安全与畅通。列东桥头麒麟山路段的下穿通道,不久前刚刚完成路面改造,但改造工程对道路安全的考虑不到位,改造后的路面雨天湿滑,事故不降反而有了较大的增加,以致平时的通行速度从改造前的40公里/小时降为30公里/小时,遇到雨天则实行封闭,导致该路段的拥堵状况进一步加剧,不时有群众在网上上传道路拥堵和发生事故的照片,表达不满。化机涵洞北山路段整治还不到位,紧急避险车道尚未建设,计划建设的位置离长下坡结束还有较长距离,避险的可靠性不够高。三明至沙县快速通道隧道内未设置避险停车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隧道内设置旅游风光广告灯箱,易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快速通道的交通标识存在不够明晰的情况。此外,市区干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现象普遍。

  二是市区有的道路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不利于道路安全与畅通。有的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如上河城出口处的碧口大桥与205国道及体育馆道路交汇处交通标识不完善。一些交通秩序不佳的道路未设置必要的交通隔离栏或配置交通信号系统,如江滨路中级法院路口、气象站路口、高岩路口、武警(劲松)路口、新市北路东新四路口等处。交通智能化系统配置不足,新市北路图书馆路口、江滨东新四路口、工业路正顺庙等路口未配建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等。

  三是停车难、停车乱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交通秩序。问卷显示,分别有35.2%、42.1%的人认为在市区临时和长时间停放机动车不方便,城市停车场的建设和规划明显滞后于发展。停车场建设严重不足。近年来,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而停车场总量少,空间分布不均,老城区欠帐多,新建数量也明显不足,停车供需矛盾凸显,问卷显示,有73.9%的人认为市区停车场建设不足。建成的停车场挪作它用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已建成的停车场被改变用途,经清理整治,市区尚有7处停车场未整治到位(梅列2处;三元5处)。老干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建成后长期不启用,却未列入清理整治范围。厦商百货等停车场名义上对外开放,基本上却供内部使用。路面占道停车位的施划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现象。一些路段的停车位施划,未遵守道路交叉路口50米之内不得施划停车位的规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些停车位施划在易发生拥堵的路段,加剧了高峰期相关路段的拥堵。问卷显示有45%的人认为路面停车对城市交通安全影响较大。停车位的管理过于简单,市区占道的停车位几乎未实行分时段停放等区别管理,大多停车位没有公布收费标准。停车乱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公共停车场匮乏,管理与督导又难以到位,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还比较普遍,影响了道路畅通及行人安全通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束后,公安机关以警车巡逻,及时督导制止乱停车的有效形式未能持续。

  (二)道路交通安全的统筹规划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建设项目与道路交通安全的统筹不足。检查中发现,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统筹规划不够到位,有些新建成的项目,即使是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也未能认真统筹考虑项目对周边交通秩序及相关区域停车的影响与改善。如第一医院新大楼的地下停车场车位数量不足,仅供内部员工使用,为缓解就医人员停车难,医院侧面狭小的梅岭路不得已施划停车位,结果停车难未切实解决,梅岭路的畅通却受到了影响,而此后对面新建成的三明市图书馆、艺术馆及青少年宫综合楼,其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并未统筹考虑周边突出的停车问题,综合楼仅按照行政办公楼的3%最低标准配置了200个自用停车位,对医院附近停车及交通秩序未起到改善作用。

  二是有的建设项目忽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道路交通不利影响考量不足,配套的停车场等规划建设未能满足现实需求,更缺乏前瞻性。市区在建的徐碧学校,紧邻市区主干道,规划招收小学生1080人,中学生1200人,受周边条件限制,学校大门面向城市主干道,根据规划校内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4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32个),而接送学生的车辆则规划占用主干道两侧设置临时停车位(有违主干道不设停车位的规定),并限停10分钟。由此可见,该校未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与市区的师范附小极为相似,师范附小上学放学阶段带来的交通拥堵至今未能解决,因而徐碧学校未来对城市主干道的交通影响不容乐观。

  三是建设项目的规划执行不到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梅园国际酒店临街公共道路建设规划未得到严格执行,主干道旁的人行道严重缩水,次干道的人行道呈现断头路,八中公交车站未建成港湾式公交站,以致众多学生等乘车人安全保障不足,行人及主干道车辆通行秩序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市区道路交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对于市区一些学校门口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长时间占道,交汇路口有些车辆随意掉头以及一些中巴车、出租车、摩托车争道抢行等交通乱象,缺乏常态化的有效治理。问卷显示,当前影响车辆和行人交通安全最突出车辆前三位的分别是摩托车、出租车和货车。针对部分路段拥堵和秩序混乱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因存有顾虑,迟迟未采取设定单行道、增设隔离栏、禁止左转等必要措施,以致于一些影响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瓶颈无法突破。此外,将增设了隔离栏和人行天桥的江滨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社会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中还存在薄弱环节。警力紧张与交通管理工作面广、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以致路面见警率不高,多为协警在值勤。个别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使用规范用语等。对商铺、餐饮店、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查处尚未形成有效的常态化机制,问卷显示,分别有66.9%、62.7%的人认为市区违规占用人行道经营、停放机动车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对车辆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够到位。黑车非法营运、农用车非法载客、违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等问题的监管力度还不足。未严格执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准许部分不符合车籍转入规定的渣土车、货车转入我市,直接影响省政府对我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指数的认定与考核。

  (四)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是对打击醉驾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够到位。检查中发现,对构成醉驾犯罪的是否一律提起公诉,不同基层检察院之间标准不统一,有的检察院起诉尺度不一,甚至对醉驾造成事故的不予起诉,有“人情案”之嫌;公安机关在个别案件中吊销驾驶证不够及时;市中级法院的量刑意见,将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以内作为缓刑底线,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00毫克以上即属从重处罚情形的规定相冲突。

  (五)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以人为本”的理念宣传不够,有的部门、企业、驾驶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保护行人安全的相关规定重视不够、理解不深。问卷显示,有56.3%的人认为斑马线车辆不礼让行人现象较为突出。同样一些道路交通参与人法律意识薄弱,不遵守交通法规,问卷显示,有64.4%的人认为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现象较为普遍。

  三、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认真分析研究城区道路特别是几条主干道交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存在的不够完善、不尽合理等方面的问题,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和手段,加以完善。要重点抓好城市主干道特别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高峰期拥堵路段交通路口建设,增设、改造一些主干道隔离护栏,科学合理设置一些路段的指路、让行、警告标识及交通信号灯,加快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切实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建议根据交通秩序管理的实际需要,增加交通信号系统,配建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以交通智能化提升管理效能。二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进一步落实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继续优化路网建设,加强道路基础设施的改造等。要努力提升道路建设的科学性,建立健全道路的安全评估机制,认真研判分析,全面排查隐患,坚持动态治理。目前要重点抓好麒麟山路段下穿通道、化机涵洞北山路段的等后续整治工作,加强事故的预防工作。三要加强对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的研究解决。要坚持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场供应不足等问题。可以借鉴社区用房配套建设和管理的思路,解决停车场建设及之后的管理问题,从根本上避免建好的停车场被挪作它用。要重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认真统筹规范新建项目停车场的配建,积极推动地下停车场、立体及机械式停车库等设施建设。要组织开展路面停车泊位的对照检查,对不规范、不合理的停车位予以撤销。要加强停车管理,采取公示告知、限时收费、限时停车等举措,既要方便群众停车,又要保障道路畅通。要通过坚持警车巡回督导、电子抓拍等有效方式,认真治理停车乱。四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转移登记的准入条件,对属于省政府及市政府明确规定不得转入我省我市的车辆,不再办理转入手续。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倡导和鼓励绿色出行。

  (二)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领导统筹职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二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并抓好落实。对城市大型工程项目,政府应充分重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在组织进行道路交通影响评价之前,就注意听取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意见,认真考量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道路交通影响。要严格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考评和追究,保证相关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落实到实处。三要建立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要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合力,实现经常性执法和集中整治的有效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效、规范。公安机关要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实行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要注重加强重点时段和路段的交通疏导,公安、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针对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公安、检察、法院要充分认识醉驾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经常性法律培训、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倡导文明执法理念,防止和杜绝不文明执法等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二要优化警务机制。结合警务改革,落实交巡警分离,加快城市交通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协管能力。要根据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和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适度聘用、招募交通协管员和志愿者,以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三要提升管理效能。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管理,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科技强警目标。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一要强化政府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职责。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年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经常性组织开展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教活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法治”意识,规范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二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要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加强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指导,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三要注重宣传教育实效。要不断创新方式和载体,加大对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理念,使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成为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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