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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问题实录

2019-07-01 09:3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1.(提问人:邓善存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主任)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市因高速公路、铁路、园区开发等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对国控断面水质造成影响。请问市政府应采取何种措施在短期内加以解决?

  应询人:市水利局章新华局长

  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原因:一是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导致水土流失。我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铁路为莆炎高速公路、浦梅铁路、兴泉铁路,由于施工时间长、线路长,工程涉及范围广(涉及我市9个县)、占地面积大、穿越地形地貌复杂、挖填土石方量大、沿线弃渣场多,施工期间不可避免扰动地表造成水土流失。二是工业园区建设导致水土流失。在建的各类园区开发项目涉及我市所有的县(市、区),大部分已完成土地平整等工作,由于园区开发一般位于城郊附近,修建工业园区需要大面积平整土地,再加上我市“八山一水一分田”特征导致园区建设需要进行挖山造地,造成大面积植被破坏,同时部分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不足,各项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较为集中的水土流失。三是矿山开采、山地开发建设导致的水土流失。特别是露天开采的矿山大面积的剥离表土,破坏植被层,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未按规定加以防护势必导致水土流失。在开展大面积的山地农业开发种植经济作物也会带来水土流失。四是乱弃土弃渣导致水土流失。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往河道弃土弃渣造成水土流失。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提高水保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提高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治意识,使全面了解了水土流失的危害性、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二是常态化监管。借助河道专管员力量,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切实减少因水土流失造成对水体的污染。三是强化审批。强化水土保持的行政审批,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市、县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铁路、园区建设等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巡查检查的频次,扩大检查的覆盖面,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2016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423次(其中对铁路、公路、工业园区共开展监督检查29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61份,查处违法案件19起,罚款金额46.61万元。四是推行科技手段。在全市推行积极推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违法扰动图斑,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

  2.(提问人:于卫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随着“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的推进,目前我市采取填埋处理的县城,垃圾填埋场多数已经接近设计容量;采取焚烧、热解处理的市、县,由于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或停产整改,出现垃圾外运和“垃圾围城”的苗头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请问市政府下一步计划采取什么措施加以解决?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有没有一个中长期的规划?

  应询人:市住建局林大茂局长

  答:(一)我市垃圾处理基本情况。我市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有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两种。全市共有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7座垃圾填埋场,分别为:三明垃圾焚烧发电厂、大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因热解气化焚烧工艺技术不符合环保要求暂停使用),尤溪、将乐、泰宁、明溪、清流、宁化、建宁7座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850吨/日,目前处理量1313吨/日。其中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600吨,承担梅列区、三元、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580吨/日,永安、沙县其余垃圾进入填埋处理。目前现有垃圾处理方式基本满足我市垃圾处理需求。(二)改进措施及中长期规划问题为提高垃圾处理能力,避免出现垃圾外运和“垃圾围城”等问题,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快填埋场建设,增加垃圾填埋库容量。针对垃圾填埋库容不足的问题,宁化县正在建设二期(二期设计库容36.6万立方米),大田县正在建设应急填埋场(设计库容94万立方米),建成后新增垃圾填埋库容量130.6万立方米,预计可满足15-20年垃圾填埋处理需求。

  (二)推进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增加垃圾处理能力。三明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被列入2019年“城市双修”项目,计划2019年底完成,处理规模为700吨/日,现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建设完成后,全市一期、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达将到1300吨/日,有力解决因垃圾增量、停厂检修等原因导致全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全面展开垃圾分类,强化垃圾源头减量。扎实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轻终端处置压力,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梅列区计划建设3座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厨余处理中心;对3个试点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目前列西、徐碧、深坑仔等3座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在5月底进行施工建设,计划7月投入使用。梅列区全区学校、三星级以上酒店及大型商场、超市及大型综合体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部铺开。3个试点社区安装垃圾分类环保驿站24座,实施建设厨余垃圾中转驿站500个,餐厨垃圾桶采购配置1.2万个。三元区垃圾分类方案和技术路线已报至三元区政府研究。三是改进垃圾处置方式,减少垃圾存量及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建议在现有水泥窑工艺改造基础上进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即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被大面积采用,技术路线是环境安全、经济可行、成熟可靠的。利用远高于焚烧电厂的高温,彻底分解各种有毒有害有机物并对二噁英等有害废气进行控制。同时能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工业固废物等多类固体废弃物,具有广泛适应性。与现有垃圾焚烧发电相比,具有相对投资少、运行费用相对低、不涉及占地、敏感的选址问题等优点。

  3.(提问人:谢辉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水污染防治法第8、31条要求“建立健全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我市流域管理和区域监管的制度建设与协作机制不健全,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备,流域有关地方“各家自扫门前雪”的现象较为普遍。请问,对于跨流域协作保护机制,全市是如何统筹考虑的?

  应询人:市生态环境局吴成球局长

  答:您提的流域协作的有关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跨流域协作保护机制。一是建好协作机制。清流、宁化、永安与龙岩市的长汀、连城,将乐、泰宁、沙县与南平市的顺昌、邵武、延平已进行有益尝试,建立了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流域水环境问题的快速处置。下一步,我市将在闽西南协作区的框架下,针对街面水库库区尤溪县、大田县与泉州德化县网箱清理整治进度不一问题,积极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省河长办协调,建立街面库区三县协作机制,争取德化县水域同步开展库区网箱清理整治工作,巩固街面库区水域网箱养殖整体整治成果。二是用好生态补偿。依照《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闽江流域下游补偿上游已直接覆盖至县一级,由于我市水环境质量一直位于全省前茅,2015年以来,我市共获得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14.53亿元,资金总量全省第一,对水污染防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从目前来看,各地没有将该项资金完全用于水污染防治项目,今后将加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完善河湖长制。河长制实施以来,市级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同时,由三位副市长分别担任沙溪、金溪、尤溪三条主要流域河长。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把及时协调解决流域上下游污染联防共治问题作为各级河(湖)长的重要工作内容。四是加强流域监管。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跨流域监管机制,在沙溪(上、下游)、金溪、尤溪三条流域设立4个流域监管小组,组织同流域上下游、不同流域之间环境执法人员交叉执法检查,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的力度。五是纳入环境评价。我市有1400多座水电站,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小电站使下游脱水断流,大电站使下游溶解氧降低,为此,我们环保牵头,会同水利、工信、物价、电力等部门开展水电站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生态电价挂钩,以利促治,推动水电站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并可实现长效管理。

  4.(提问人:叶清松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在执法检查中,真切感到我市生态很好,拥有优质的青山绿水,要保持和维护这个环境是需要投入的。请问市政府建立全流域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情况如何?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用于污染防治做了哪些工作?

  应询人:市财政局邓永辉局长

  答:(一)关于建立全流域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关于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12个县(市、区)均属于闽江流域生态补偿范围,近几年,我市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落实水环境保护:一是积极争取省上资金,解决水环境保护资金来源。2017年争取补偿资金3.13亿元,2018年争取2.85亿元,2019年上半年争取3.05亿元。二是通过本级预算安排,建立东牙溪饮用水源补偿机制。市区从2008年开始,每年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水源保护补偿机制,确保东牙溪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2019年5月份已安排东牙溪、薯沙溪补偿资金727万元。三是将东牙溪、薯沙溪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统一纳入城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一并组织实施,解决水源保护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关于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用于防治的问题。主要措施有:一是积极整合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水污染防治经费投入。2018年全市投入水污染防治经费2.06亿元。二是通过实施PPP项目,利用社会资本,加大对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力度。截止2019年5月已实施4个项目,利用社会资本10.14亿元。三是通过企业认领、认治、认捐等方式,加大对水环境流域的生态保护,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5.(提问人:陈立兵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侨台工委主任)由于沙溪河流域电站过度开发和城市污水的排入,造成沙溪河水体颜色变浑和水质变差,影响城市景观和流域水质,请问下一步将采取何种措施保证沙溪河流域水质,避免出现绿藻现象?

  应询人:市水利局章新华局长

  答:针对您提出的沙溪河水体颜色变浑和水质变差,影响城市景观和流域水质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提升沙溪河流域水质。一是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我们将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推动66名市县两级河湖长,802名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规范流域范围各级河湖长、河道专管员履职以及巡河发现问题处置、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梳理流域范围内的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分解,逐级开展河湖长制年终考评,促进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创新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设,明确各级河湖长和河道专管员的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由市河长办牵头,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具体落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今年流域范围内将开展7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并对4条小流域进行整治提升,确保流域内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小流域I-III类水比例达到100%;对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河道采砂规划及县级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保持涉砂治理高压态势,非法涉砂取缔率100%;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对364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进行改造,并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内1座农村水电站实施退出计划。开展沙溪市区段整治。对梅列区沙溪体育边排放口区域黑臭水体和三元区荆东小溪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推进梅列区栖源溪、龙泉溪整治以及两区河滩地的整治,将沙溪市区段入河排污口进一步进行摸排并纳入环保监测范围,现已完成了三元段河滩菜地、滩涂地的整治与生态景观提升项目建设。开展河道“四乱”现象整治。8月底前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四乱”问题整治,同时全面推进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四乱”问题排查治理。推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的流域水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对部、省、市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治,实行清单管理,并挂账销号,并将整治成效纳入市对县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018年太湖局、省、市河长办等通报、督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五大类共1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9年第一季度,省、市河长办通报的河道“四乱”问题工作4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三是强化生态治理。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2016年以来,实施生态水系工程项目29个,综合治理河长278公里,项目总投资3.5亿元。目前,正在实施东牙溪、碧溪水系连通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9亿元,综合治理河长34公里,现已完成投资2.4亿元。实施沙溪流域中小河流治理11个,投资2.4亿元,现已完成投资过半。通过系统治理,沙溪流域水生态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2016年—2018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8.55亿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7.91万亩。2019年,深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溪流域范围内重点实施宁化、明溪国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面积2950公顷,投入1429.31万元),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个(宁化重点县250公顷,投入187.63万元),省重点乡镇项目10个(治理面积2500公顷,投入1677.48万元)。

  6.(提问人:陈建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工委副主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是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手段。此次执法检查了解到,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多年已老旧,如中村乡集镇污水处理系统已运行10年以上,部分设施亟需完善或提标改造。请问,如何保障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正常运行?

  应询人:市住建局林大茂局长

  答:目前,保护区内(中村乡)19座污水处理设施除早期建成的9座外,其余10座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能保持正常运行。随着污水处理系统长期运行,早期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远达不到新的一级A标准,特别是2009年起先后在杜水村、筠竹村、米洋村、张坑村、前村村、居阳村、南坑村和中村村等建成的9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因早期建设标准低、污水收集率未达100%、设施逐渐老化等因素而急需进行提标改造。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该9个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EPC招标工作和方案设计,并已动工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底前项目完成。届时,东牙溪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19个污水处理设施可全部正常运行。

  为保障东牙溪污水处理设施都能正常运行,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作为设施使用方的村民小组每天会派人配合各村污水管护员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乡村建站报备并进行维护。通过三方联动的运行维护机制,让每天都会关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村民小组成了监管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的“眼睛”,有效打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管理中,因沟通不畅导致的设施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二是成立中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管护员进行培训,不定期对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管护工作到位、台账按时登记,确保各村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三是整合资金,多方筹措。为此,市政府应三元区政府要求,督促市财政增拨污水处理系统维护、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日常管理费用,同时督促三元区政府开动脑筋,积极探讨创新管护模式,引进第三方管理企业对各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专业管理,真正做到“建管并重”。

  7.(提问人:余梦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工委副主任)农村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检查发现,多数村级饮水工程设备设施简易落后,只具备简单的沉淀、过滤作用,水源保护、消毒措施等卫生管理措施不到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龙头水质合格率较低,浑浊度、细菌指标不合格。 请问,目前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应询人:市水利局章新华局长

  答:(一)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我市农村饮水工作历经自然发展、饮水起步、饮水解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五个阶段,建立起较完整的农村饮水工程体系。至2015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8.3亿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74.2万人,基本解决了我市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2016年起,我市农村饮水工作进入巩固提升新阶段,2016年完成投资1807.9万元,受益人口4.3万人;2017年完成投资2522.3万元,受益人口7.3万人,2018年完成投资2935.9万元,受益人口7.9万人。为进一步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能力,我市12个县(市、区)均建成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目前,我市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水质合格率明显提升。

  然而由于全市农村饮水工程需求大,每年上级补助资金有限,我市各级财政较为困难,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造成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县、乡、村的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水源点保护等经费不足,基层管理不够规范,导致部分工程难以发挥正常效益;部分地区还面临着用水总量增加,水源地来水减少,工程设施老化,水费计收困难等新老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不管多难,一定要下决心、想办法去解决它,绝不含糊。

  (二)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落实责任。2019年我市各(市、县)在县政府网站或媒体对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进行了公示,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及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方、责任人,并设立监督电话;同时计划在2020年1月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制度。二是加快建设。随着我市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2017年7.3万农村居民受益、2018年7.9万农村居民受益、2019年预计5.5万农村居民受益。三是强化管养。为了确保饮水工程长效运行,2019年起水利部、财政部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我市共争取中央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374万元,将用于我市农村集中工程的维修养护及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及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滤料和药剂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监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元配件的更换等支出。四是探索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为了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工作方针,根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我市拟利用3-5年时间,打破城乡界限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构建以规模化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1000吨以上或受益人口1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为主、简易自来水设施为辅的城乡供水体系,形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保障体系,实现全域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城乡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目标。2019年我市在沙县、尤溪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县工作。五是加强水质监测管理。我市水利部门将继续配合市环保部门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配合市卫生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等,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优选水处理工艺,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充分发挥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自检能力,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三)成效:经过我市水利部门的不懈努力,2016年至2018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为2016年的76.3%、2017年的77.1%、2018年的79.3%,三年提升了3%;农村水质合格率分别为2016年的40.0%、2017年的47.8%、2018年的65.6%,三年提升了25.6%。我市将继续深化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作,对建设标准偏低,制水工艺较落后,运营管理不规范的水厂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改造,科学把握建设和监管两个核心环节,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保障能力。随着一项项务实举措的推进,可以预见,今后几年我市农村饮用水水平将迎来一次新的飞跃,农村百姓将实现“喝上水”到“喝好水”的转变。

  8.(提问人:林承日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法院审理水污染行政诉讼和刑事犯罪案件情况如何?有无发现行政执法是否存在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

  应询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罗继民副院长、市检察院李剑平副检察长

  答:中级人民法院答复: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举司法之力向污染宣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审结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水资源的案件。近5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7件110人。其中,审结水污染刑事案件12件,未受理水污染行政案件。其中,我市法院妥善审结的福建省三明市永丰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罗某玉等污染环境罪一案。既考虑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分子,又充分考虑该案的审判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宽严相济,妥善审结,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该案入选2015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案件。另外,与该案关联的被告人林某某、郑某某等环境监管失职一案是三明地区环境监管失职第一案,相关责任人均被判刑,对环境执法机关人员处刑无疑对那些在环保执法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环保部门及责任人员敲响了警钟,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这两起案件的审理既对污染环境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及时惩处,又对由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进行了探索,较好地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护环境的兼顾。此外,该案的处理对园区内企业也起到了有效震慑和警示作用,起到了“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相继加大力度投入环保设备,加强对排污情况的监测,有效防止污染事件的再发生。在严厉打击水资源污染犯罪的同时,我市两级法院还注重构建水污染司法保护机制,积极拓宽生态修复改善空间,从林地延伸至水域、景区等领域的多样化修复方式,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模式。大田、泰宁等法院探索适用禁止令举措,先后发出修复令、护河令、放养令等十余份,既惩罚犯罪又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与补偿。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行政执法存在问题主要是:个别行政机关对超标排污的企业、经营者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提出司法建议情况:2016年,将乐法院向县农业局、环保局、古镛镇人民政府发放拆除污染环境养殖场建议2条,古镛镇人民政府采纳了司法建议,及时对污染环境的2处养殖场予以拆除。

  市检察院答复: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水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14件26人,针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整治涉砂行为、污水直排等污染水环境问题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作为情形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份,针对损坏生态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6份,有力落实保障《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定案证据残缺。水污染案件证据标准严格,提取的关键证据存在瑕疵、缺失,直接影响案件质量。二是执法力量薄弱。我市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存在执法力量有限,装备短缺,权责不清,管辖争议、手段单一、执法刚性力不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健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沟通顺畅、配合有序、协作有效、监督有力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水污染生态环境防治。

  9.(提问人:郭  颖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通过调研发现,我市部分饮用水源地上游由于从事林业农业活动,面源污染点多面散,难以有效控制和治理。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的现象突出,污染物随地面径流进入水体,破坏水体生态,请问市政府,下一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应询人:市农业农村局张运明局长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2017年以来,以中央环保督查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和农膜回收试点工作,重点在全市饮用水源上游不可避免的农作物生产区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减少农作物水污染物排放,有效消减农业面源污染排放总量。比如,2018年全市农药使用量5009吨,比2016年减少9.05%;化肥使用量12.53万吨,比2016年减少7.7%;在尤溪县洋中镇开展黑木耳包装袋(废旧农膜)回收试点工作。将乐县光明乡在饮用水源周围铺设专门管道,将种农作物生产用水排出水源地。

  当前,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与广大群众和市人大代表的需求相比,还是有差距的。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为契机,会同市林业局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的攻坚战,为水污染防治做出积极贡献,重点采取以下三项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重点是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和培肥地力。2019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95万亩,推广种植紫云英等绿肥70.37万亩,推广稻草秸秆还田70.4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23.8万亩,力争全年实现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二是持续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重点是加大绿色防控力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19年推广绿色防控面积430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80万亩次,力争全年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3%。三是持续做好废旧农膜回收试点工作。我市农膜主要使用于烟田和黑木耳包装袋。当前,全市烟田废旧农膜实现了全部回收。黑木耳栽培集中在尤溪县,今年,该县栽培3800万袋。2019年,持续推进尤溪县黑木耳包装袋回收试点和总结工作,研究建立回收机制和回收网络,着力解决黑木耳包装袋回收问题。

  10.(提问人:黄圣团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是重中之重。在执法检查中,代表普遍认为,加强市区饮用水水源管理势在必行。请问市区的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统一管理机构大概什么时候可以成立?

  应询人:市水利局章新华局长

  答:就三明市区饮用水源管理机构成立事宜,我局专门组织考察组赴周边地市进行调研,并将调研结果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编办。我局与编办多次到市区饮用水源地实地调研,同时参考周边地市地做法,已形成机构成立的初步方案。据向编办了解,目前已将机构编制事宜列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事项,近期将按规定程序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

  11.(提问人:市人大代表余振远)黑臭水体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我们能否如期完成国家“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治理要求?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解决的措施如何?

  应询人:市城管局周庆裕局长

  答:201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经排查,三明市区共有两条黑臭水体,其中梅列区沙溪体育馆边排放口区域黑臭水体经过综合治理,去年年底基本消除黑臭,现在做好跟踪、监测,总体情况稳定。形势较严峻、任务较重的是三元区荆东小溪黑臭水体。究其整改未到位原因主要是:一相关部门思想上不重视,二部分企业法律意识较淡薄,三没有科学、系统的治理手段。目前,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加强整治:一是实施控源截污。对荆东小溪排查出的22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改。二是消除农业面源污染。关停拆除各类畜禽养殖场36处。三是开展全面清淤。累计完成污染底泥清淤5000m³。四是三明学院多方筹措资金,新建污水处理厂。五是加大河岸周边环境卫生和违章建筑整治力度。整治只是一时的,重在长效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准确、及时掌握周边情况,做好跟踪;加大执法力度,由城管、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周边环境整改、设施建设及三明学院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的行为进行督查。

  12.(提问人:市人大代表叶明安)饮用水水质与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的现状关系比较密切,但我市一些地方自来水处理工艺还比较落后,供水管网也比较陈旧、老化、材质落后,漏失率比较高。二次供水也因卫生防护条件比较差导致水质合格率不高,影响了饮用水的安全。请问,市政府如何才能解决因供水设施安全影响居民饮用的自来水终端水的水质问题?

  应询人:市住建局林大茂局长

  答:(一)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三明市区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左右,达到省厅考核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8%左右,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市区供水主管网总长度约31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约23公里,占市区供水管网总长度的7.5%,低于全省供水行业平均水平(25%),主要分布在市区老城区主干道和部分老旧社区内。为保障城市供水水质,我市已完成了这些工作:一是结合“城市双修”启动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完成管线探测1620公里,建立市区地下管网电子信息档案。二是出台《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政〔2018〕23号),确定到2020年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的总体目标。三是定期开展东牙溪水库和薯沙溪水库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及污染治理,市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在全省市级水源地中位列第一。四是2018年以来市区陆续完成供水管网建设项目14个,完成投资2561.42万元,改造DN100及以上管网总长约13.97公里;其中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7个,完成投资1498万元,改造DN100及以上管网总长约7.41公里。

  (二)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提升市区供水水质,我市将加大力度从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推广优质管材等方面综合施策。1.加快供水管网改造。一是加快2019年在建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年内完成三钢、三化“三供一业”等老旧管网剩余改造任务。二是推进下洋水厂提升改造,争取年内完成供水调度中心、水质化验中心、滤池工艺、加药加氯自动投加系统化升级改造,提升供水水质。三是加快更换江滨路、三优街、东新一路、二路、三路等地段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水阀门,保障供水安全。四是谋划下一步建设计划,尽快出台《三明市推进市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做好资金拼盘,编制下阶段市政道路改造计划,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统筹推进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确保到2020年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供水水质始终保持全省前列。2.完善水质监测体系。配合建立省级供水管理信息系统,按省上要求完成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督促供水企业按供水行业标准做好饮用水日检、月检、年检检测,卫健部门对集中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落实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等环节全过程监测。按照省里统一标准,加快建立并推进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水量、水压、水质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3.推广优质管材设备。抓紧建立供水产品、材料、设备推荐名录库,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供应商和施工单位考评和黑名单制度,保证供水设施材料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推广优质管材,DN75以上的管道材质优先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等管材;DN75及以下的管道优先选用不锈钢管。逐步推广与直饮水标准相适应的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薄壁不锈钢管等优质管材。

  13.(提问人:主持人  问题来源:网民)近年来,每逢暴雨,市区部分排水管道就堵塞,尤其是今年5、6月,三明广场、列东中学、高岩社区、三明九中等地段更是雨水淤积,黄泥污水横流。三明小鱼网网友将市区戏称为“水上威尼斯”、“海景房”等,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请问,针对目前排水管网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将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

  应询人:市城管局周庆裕局长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市区排水管网的新建和改造,有效防范了市区内涝、积水发生。但是由于今年短时间降水量超60年以来记录,“5.16”“6.06”市区发生大面积洪涝灾害,部门地区出现内涝、塌方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一线指挥、精准调度下,市区城市管理系统迅速投入抗灾救灾,马上进行排水、清淤、冲洗,用较短的时候恢复交通,获得市民的好评。我们作为排水管网行业主管单位对影响市民出行表示深深的歉意,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城市排水管网治理刻不容缓。这次出现内涝、污水横流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城市排水系统与市区南拓北扩速度不匹配;二是老城区排水管网普遍存在结构老化、管道破损、管道堵塞塌陷、排水不畅等问题,如梅列区东新二路三明广场内涝,如三元区长安路、富文二路,梅列区东新六路出现管道破损、导致路面塌陷;三是市政排水管网与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内部的排水管网衔接不畅;四是入河排放口标高设置不合理,沙溪河的出水口长年淹没在河面水位线以下,极端天气期间易造成河水沿排水系统倒灌城区的问题,;五是受地灾影响,如高岩路、育才路山体滑坡,树枝、石块堵塞市政排水管网。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市区现有10个易涝点、29个积水点,正在进行逐一梳理并建档。二是规范审核审批。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审批制度。三是完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吸取“5.16”“6.06”应急处置的经验,完善排水排涝应急预案。四是启动实施市区各易涝点和内涝隐患点整治工作。出台治理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多方筹措资金增加对排水设施的养护投入;及时清淤,保证畅通。

  14.(提问人:主持人  问题来源:网民)据了解,我市市区的餐厨垃圾目前都是运送至位于荆东的利洁环卫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该公司同时还负责永安、沙县、明溪等县市的餐厨垃圾处理。目前,该公司处理能力不足,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处理餐厨垃圾所产生的废水无法达标排放。请问,市政府是否对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统一规划?什么时候能见效?

  应询人:市城管局周庆裕局长

  答:首先要感谢市人大,在2008年就提出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置的建议并推动项目于2009年8月3日正式启动,当时走在全省前列。利洁环卫有限公司在当时的条件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10年前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已满足不了现在需求,处理量严重饱和,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去年年底就将规划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纳入议事日程,并列入今年“城市双修”及“重中之重”项目,挂包市领导市人大廖小华副主任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督促项目加快实施。目前拟在碧湖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项目建议书。初步提出三种建设方案,一是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城投、省一建等)负责融资建设和生产运行,二是采用BOT 模式,公开招标确定投资运营单位,三是财政直接投资,指定建设运营单位,负责项目建设运营。根据余市长和林副市长批示要求,我局环卫中心积极与市国有企业对接,初步形成三明市区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投资模式建议方案,待市政府常务会确定后启动,力争年底交付使用,达到分流处置餐厨垃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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