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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与市辖区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2020-06-25 10:40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6月22日至23日,三明市区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议在市医保中心举行。此次会议,是新形势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机构的规范管理,强化对医保政策学习贯彻,明确医保基金监管要求,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医保中心主任陈秀娟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加强定点机构管理的重要性;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制度意识、控费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是要认真研读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准确把握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禁止出现挂床住院、冒名住院、分解收费、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禁止开通个账结算业务的定点机构出现套换药品、刷卡取现、以药易物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市区医保定点机构(医联体、总医院及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增至49家,开通个人账户结算业务的定点机构(定点诊所、室,门诊部,定点零售药店,定点盲人按摩保健机构等)增至227家,均已完成服务协议签订。通过详细解读协议,与会各医保定点机构负责人对新服务协议有了较为深入地理解,表示会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规范提供医疗服务。中心也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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