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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升医改工作18条措施,推动我市医改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促进医疗健康发展。近期,市医保局开展了第八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调价前,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志銮主持召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座谈会,听取部分公立医院院领导、临床医务代表和价格管理者意见。通过调查摸底基层(专科)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对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数据分析、测算。
第八次医疗服务价格(第二批)共调整及扩充546项,其中补短板调高143项、增补19项、扩充基层384项,并于9月20日起实施。以支持临床薄弱学科建设发展、满足诊疗需求、推进分级诊疗建立为抓手,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引导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医疗需求。一是支持儿科、妇、产、康复薄弱学科发展。落实儿科、妇、产科等卫生健康补短板项目,原则以扶持调高为主,补短板调高143项,将增加公立医院收入1615.93万元,使医疗服务和技术价值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体现,进一步增强公立医院薄弱学科现代化医疗服务发展后劲。二是促进医疗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医疗诊疗项目需求,规范诊疗行为,增补1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是推进分级诊疗建立。为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下沉,扩充基层(含专科)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384项,促进分级诊疗机制建立,引导群众基层首诊,提升基层医疗技术水平。